对如何构建公平公正的职业资格考试秩序的思考

2013-04-10 09:07刘晶
社会治理理论 2013年6期
关键词:资格考试监考作弊

刘晶

对如何构建公平公正的职业资格考试秩序的思考

刘晶*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逐步实行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考试于是应运而生。随着职业管理日益规范,职业资格考试飞速发展、覆盖面越来越广、影响力不断增大,职业资格证书也逐步成为众多行业的准入或级别标志,直接关系就业机会与职业发展。如果考试中出现某些考生作弊的现象,这直接导致整场考试有失公平。本文通过对2012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泄露考试试题和答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为例,对目前职业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措施做了阐述。

职业考试 考试作弊 考场环境

考试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考试性质、目的和主管部门的不同,大致可分为教育考试(包括高考、中考、成人高考和研究生考试等)和人事考试(包括各类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和医师考试、建造师考试、建筑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会计师考试等职业资格考试)。现在上海每年要举行约120项人事考试,其中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60项左右,考试人数约60万人次。与历史较长、社会高度重视、各项配套机制较为完善的教育考试相比,职业资格考试出现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各项配套、监管机制相对薄弱,加之职业资格考试附着的大量经济利益和发展机会,大规模的、集团化的考试作弊现象开始出现。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作弊手段日新月异,考题与答案借助网络快速传播,出现了考试作弊的产业链。

2013年,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在2012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泄露考试试题和答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这起案件严重破坏了职业资格考试正常秩序和保密制度,反映了当前在职业资格考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案件查办情况和反映问题

2012年9月22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接举报,在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某中学考场有考生作弊。公安机关和市无线电管理局当场抓获在考场外向考场内发送试题题目和答案的犯罪嫌疑人,并顺藤摸瓜一举抓获包括作弊组织者、帮助者和考生等在内的整个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事先通过网络招揽欲购买作弊服务的考生,在考试当天再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借助手机等摄像装置将试题传出考场,再通过网络、无线电等手段传播试题和答案。案件反映了当前各类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有:

1.各类考试试题在网上公然出售,已形成产业链。犯罪嫌疑人开设“教育网站”,发布“助考”公告,即在各类国家级考试当天提供试题和答案,包括各类执业资格考、高考及专业英语考等。同时,通过“考试服务联盟”等QQ群招揽欲作弊的考生或者提供“助考”服务人员,提供“助考”服务人员再通过QQ群招揽其他考生。买家和卖家之间通过网络联系,钱款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相互并不知晓对方真实身份,给侦查活动带来较大困难。

2.作弊过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方式隐蔽。多人参与考试作弊过程,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共同获益分赃。除考前专人招揽考生外,另有专人兜售接收信号的橡皮液晶屏、无线电耳机接收器等专业作弊工具,在考试期间安排考生进考场拍摄试题或通过摄像装置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并组织人员答题,再由专人在考场附近架设发射器,将试题和答案发送给考场内作弊的考生。考场内作弊考生开考后一般不急于做题,而是在开考约30分钟后通过橡皮液晶屏、无线电耳机等陆续接收到试题和答案后才开始答题。

3.信息技术成为作弊的主要手段和途径。作弊工具五花八门,除案件中涉及的橡皮液晶屏、无线电耳机接收器等,还有无线针孔摄像机、钢笔式摄像机、口香糖式摄像机、迷你扫描仪、千里眼笔式无线传输系统、稀土式无线隐形耳机、各种(背心、腰带、内裤等)无线隐形耳机、手表式短信呼机接收器、反屏蔽对讲机等等。这些工具的隐蔽性强,不容易被监考人员发现。在部分考试中虽然也落实了金属探测、信号屏蔽等监考措施,但因为设备的技术水平原因,屏蔽效果不好。

4.相当数量考生法制意识不强,对考试作弊行为可能触犯刑律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考试组织方在组织网上报名时,虽然要求考生签署《网上报名办理协议》、《诚信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并在这些文件中告知考生作弊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作相应处理。但对于故意泄漏考题和答案的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的严重法律后果没有告知,加之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过低,造成很多考生对于考试作弊存有侥幸心理,部分考生被追究刑事责任后方悔恨不已。

二、全市职业资格考试在防范和打击作弊行为方面的困难与不足

随着案件的深入办理,我院注意到了案件反映出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堵漏建制,我们专门走访了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实地探访了相关考场,与有关考务组织人员座谈,听取监考人员意见,重点对职业资格考试在防范和打击作弊行为方面面临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

1.职业资格考试繁多,考场需要量大,但标准化考场覆盖率较低。每年上海举行约120项人事考试,国家级人事考试和市级人事考试各占一半左右;每场考试人数从10名到8.5万余名不等,全年考试人数约60万人次,其中超过60%考试的报考人数达到了1000人以上。以2012年为例,全市共举行57项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其中7场考试报名人数达万人以上,占12.3%,考场数量要求1000个以上。上海及全国其他地区的实践证明,随着信息化手段成为考试作弊的主要途径,建设具备反作弊功能的标准化考场(根据有关规定,标准化考场需具备15项基本条件,设置手持式身份证阅读器、手持式金属探测仪、多通道全功能无线信号屏蔽仪、无线隐形耳机探测器、标准化考场专用电波钟等5项主要设备),是有效防范考试作弊、规范考试秩序的有效举措,能够直接为查处考试作弊提供证据,有效打击考试作弊。

但全市职业资格考试多数借用非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一般随机抽取10%左右的考场临时安装屏蔽器;即使能够借到标准化考场,由于监控设备连接教育部门,考试组织方也难以通过监控设备有效进行网上巡查,标准化考场的效果难以充分发挥。只有在重大考试(如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本案案发主要是由于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与司法考试同天举行,无线电巡逻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作弊信号)的时候,市无线电管理局才会在考场外使用巡逻车。而全市目前仅有2台无线电巡逻车,远远达不到考场全部覆盖的要求。

2.考试资源配备与使用不匹配,职业资格考试资源整合,特别是考场协调、统筹使用难度大。职业资格考试由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隶属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统;而上海教育考试院和全日制学校隶属教育系统。由于教育考试发展历史长、社会关注度高、各项保障机制相对健全,各类考试资源也更多地向其倾斜,职业资格考试受到的重视程度及能够协调使用的考试资源很难与之相比。由于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尚缺乏全市性的综合协调机制,造成一场职业资格考试无论是考前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安排考点考场,还是考试进行中协调公安、无线电、城建、城管、电力交通、卫生等多个部门保障考试安全进行,都会遇到不少的实际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试资源整合,也不利于考场秩序的维护。在这方面以标准化考场的协调使用矛盾最为突出。上海为切实维护考试秩序,已经建成了6500个标准化考场,可同时容纳考生约16万名,主要用于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50余项教育考试,年考试人次40余万。但这些标准化考场主要集中在各区县的全日制重点中学和部分高校,由于大多数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在4、5、6和9、10、11月举行,正是学校教学季,容易与日常教学活动相冲突,因此职业资格考试很难借用这些已建成的考场资源,被迫使用非标准化考场。

3.监考人员结构单一、责任心不强。由于职业资格考试大多数借用非标准化考场,缺少视频监控系统,缺少固定配置技防设备,只能依靠监考和巡考人员的人工巡查。鉴于监考为本职外工作,又多在双休日进行、且监考经费有限,目前的监考人员主要由各校副课或退休教职员工担任,监考力量略显单薄。加之职业资格考试繁多,老师教学任务繁重,难免产生冲突。此外,职业资格考试相比教育考试,对象和层次较为复杂,大多为社会人员,年龄、学历、个人素养、守法意识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在遵守考场纪律方面,相对多为在校学生参加的教育考试来说,监考老师的震慑力度差,监考难度大,监考老师也容易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

4.考试作弊成本低,处罚较轻。目前,《考试法》尚未出台,对职业资格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主要是人社部第12号令(针对专业技术类考试)和人社部第4号令(针对公务员类考试)等部门规章,最严重的处罚是2年或3年之内禁考,对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将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从事考试工作。对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处理较轻,致使违纪违规的成本低、数量多,已成为构建公平考试的重要障碍。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并无执法权,只能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因法律规定不明确、执法衔接不畅,有些作弊行为往往不了了之。

三、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职业资格考试环境的几点建议

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部分,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底线之一。职业资格考试作为人才评价和选拔的重要手段,对促进人才职业发展、促进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认真调研,我们就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职业资格考试环境、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提出几点建议:

1.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考试的统筹协调机制。将职业资格考试与教育考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看待,实现职业资格考试与教育考试之间对已经建成的各项考务保障机制和考试资源的共享。可以考虑建立健全市级层面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有效整合公安、无线电、城建、城管、电力交通等多方面资源,有效落实考场安排、经费补贴、安全维护等一系列措施,确保职业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

2.逐步推动各类人事考试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提高现有标准化考场的使用效率。事实证明标准化考场的建设与应用对于防范和遏制考试作弊行为是有效的,也是当前形势下打击这类行为的最重要举措之一。因此,可以考虑制定相关规定,明确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当然由于职业资格考试规模非常大,短时间实现确有一定难度,可以考虑先全国性考试、后市级考试,分步实施,逐步实现。目前全市已建成约6500个标准化考场,但主要集中在各区县的全日制重点中学和部分高校。在协调使用上,难度不小,可以考虑出台相关的鼓励和考核政策,进一步提高已建成设施的使用效率。

3.建设一批专门用于职业资格考试的标准化考场。由于职业资格考试次数多、规模大,并考虑到考务组织活动对日常教学工作的现实影响,即使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已建成资源的综合利用,也很难完全满足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只能确保一些影响大的重要考试。从目前情况看,职业资格考试的极端考试人数八九万人,需要考场3000个左右,大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4万至5万人,需要考场2000个左右,但是这样的考试数量不多,全年只10余次,87.7%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在万人以下。

因此,可以考虑在继续推进教育系统标准化考场建设的同时,建设一批能够同时容纳一二万人参加考试、500个左右的公共标准化考场,主要用于职业资格考试,考场功能集中、设备齐全、防作弊措施到位,这样即可满足绝大部分职业资格考试需要。如果是依托已有建筑建设标准化考场,每个考场的建设成本大约为2万元,投资总额完全可以承受;如果是完全新建,由于使用频次高,每年至少使用近百次,并可以从考务费中列支一部分弥补建设和运行成本,也不会给财政带来太大负担。超过万人的其他大中型职业资格考试,可部分借用教育系统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建设部分公共标准化考场,不仅能保证考场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闲置;而且有利于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秩序,还可以避免干扰全日制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

4.加强监考人员队伍管理和建设。监考人员应当首重责任心,不必局限于考场所在教育机构的教师,可通过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公开选拔一批责任心强、有志于维护公平公正考试秩序的人员,只要有稳定工作、社会背景良好的志愿者均可报名参与,建立监考人员信息库,组织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监考人员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监考责任不到位的给予惩处,并落实监考经费保障,确保监考人员履职。

5.加强网络监管。开展对通过网络组织考试作弊现象的专项整治,严惩组织作弊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对各类“教育网站”、“考试服务联盟”、QQ群等在考前传播登载组织作弊信息和对兜售考试作弊器材的,密切关注,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纯净网络环境,并通过网情监控、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及早处置,消除隐患。

6.加大惩戒和警示力度。加大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诚信建设,一旦发现考生考试作弊,及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切实提高考试诚信度。加强法律宣传,增强威慑力,在考生网络报名需签署的《网上报名办理协议》、《诚信承诺书》、《报名表承诺书》中突出表明考试作弊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的严重后果,提高广大考生的法律意识,避免犯罪分子利用在校考生组织作弊的情况。■

*刘晶,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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