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切实际的伪命题

2013-04-22 09:13顾伟欣
军事文摘 2013年2期
关键词:阵型海战北洋

顾伟欣

研究甲午大东沟海战中国失利的原因,有一种观点在一定时期非常有分量。这派观点认为丁汝昌的行事过于简单、僵化,而且因为战前未设立“代理旗舰”,导致北洋舰队战时,随着丁汝昌受伤和旗舰的信号索具损坏,整场海战陷入混乱,最终战败。“由于丁汝昌事先没有指定自己的代理人和‘代理旗舰,北洋舰队失去统一指挥,陷入各自为战的混乱状态。出现如此严重的后果,说明丁汝昌确实不懂海战指挥,但也说明各舰管带的军事素质同样存在缺陷。”(苏小东,《甲午中日海战》)

如果丁汝昌事先指定“代理旗舰”(最理想的对象是“镇远”舰或“致远”舰),那么即便“定远”舰信号装置被毁或者丁汝昌被击伤,也不会影响舰队的指挥,北洋舰队也不至于如此被动。

反观日本联合舰队,在旗舰“松岛”号被“镇远”号打成重伤而失去指挥能力后,联合舰队司令伊东佑亨转而以“桥立”号为旗舰得以继续指挥战斗,这点在受到“代理旗舰”派的赞扬和追捧的同时,也成为指责丁汝昌和北洋海军军官团的反面证据之一。

在这些人的眼里,海战前预先设置“代理旗舰”是海战的基本常识。言外之意就是丁汝昌连这么浅显的基本常识都没有,可见他这个北洋海军提督多么不称职。

乍一听非常有道理,因为丁汝昌是陆军军官出身,想不到设置“代理旗舰”也在情理之中。而那些科班出身的管带们或者对丁汝昌阿谀奉承的部下们,竟然没人直言这一致命的缺陷。

当然了,受指责的不仅仅是丁汝昌,在日俄黄海海战中没有指定“代理旗舰”的俄太平洋舰队司令维佐弗特海军少将和日俄对马海战中没有指定“代理旗舰”的俄第二太平洋舰队罗杰斯特文斯基海军中将,也“有幸”和丁汝昌一样成为被“代理旗舰”派大加鞭挞的对象。

未设“代理旗舰”的动机

要弄清楚丁汝昌没有设置“代理旗舰”的动机,首先应该了解丁汝昌在海战前下的命令。一般研究认为,丁汝昌在率领舰队接敌时采用的是夹缝雁行阵的形式。但是根据北洋海军总查汉纳根的报告,提督丁汝昌在下令从双纵队阵型变为夹缝雁行阵型接战的同时,还补充了三条至关重要的命令,分别是:

1.In action, sister ships, or subdivisionsof pairs of ships, shall asfar as possible remain together, andsupport one another in attack anddefence.

2.A ruling principle should beto keep bows on to the enemy.

3.All ships must, as a generalrule, follow the motions of theAdmiral.

粗译为:

1.姊妹舰或者同小队舰,应尽可能协同,互相配合进行作战。

2.基本战术法则是舰艏保持朝向敌方。

3.所有军舰必须尽可能跟随旗舰运动。

根据后来北洋海军最先投入战场的10艘军舰阵型来看,其并非是一个紧密而严格的夹缝雁行阵,而是结成了5个相对独立的作战小队去冲击日本联合舰队的纵队阵型。一旦将日舰阵型分割,相邻的小队就会群起而攻之。这是一种在19世纪格外流行而有效的“乱战”战术。虽然在19世纪末纵队战术已然回归,但是横队“乱战”依然没有落伍,并且在19世纪几场著名的海战中发挥了威力。北洋海军的军舰都是基于横队作战的理念设计的,舰艏方向火力比较猛烈,更何况以舰艏对敌能获得较小的目标投影。因此,北洋海军采用以小队为基础的雁行阵型接敌,并很快转为小队乱战的战术是可以理解的。

丁汝昌下达了这三道补充命令,等于给舰队战时的行动做好了安排,这也是小队“乱战”战术的基本要求。也正是这三道补充命令,一定程度上预见到海战中因旗舰受损而引发的指挥不畅的问题。将一部分指挥权下放到各个小队,令其主动寻战,不必再等旗舰命令。“数群攻敌,或一群分应,求乱敌阵”(许景澄,《外国师船图表》),这对于在瞬息万变的海战中把握战机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即便“定远”号的信号系统在第一时间被摧毁,即便作为中方最高指挥官的丁汝昌在第一时间受创,北洋海军的阵型并没有崩溃,而是依然遵照丁汝昌事先的命令向日方发动了攻击,并在大东沟海战的初期,成功割裂了日本联合舰队本队的阵型——“扶桑”、“比睿”、“赤城”三舰和本队其余各舰分割,联合舰队陷入了混乱。在“西京丸”上观战的海军军令部长桦山资纪甚至因为焦急,越过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伊东佑亨,直接向第一游击队打出信号,要求其回航支援正在被北洋海军围攻的三舰。可见,一旦进入“乱战”,旗舰对于各舰的作用,更多倾向于精神和士气。至于实际的指挥价值,从19世纪末的情况来看,并没有那么重要。

考虑到“乱战”战术发起时,战场会进入彻底的混乱状态,硝烟和火光使得观察旗语信号的难度增大,可靠性降低。同时,小队“乱战”某种程度上是处在各自为战状态,统一指挥调度意义已经不大,因而从这种战术诞生开始,海战中的命令就要求发布尽量简明扼要。而所谓的“代理旗舰”和“顺次指挥”的设置同简明扼要的要求恰恰是背道而驰的。那设置“代理旗舰”、“顺次指挥”的麻烦在哪儿呢?

“代理旗舰”的麻烦事

按照后世某些海军专家们的理解,海战中除了旗舰外,应该事先设置好代理人,依官阶高低顺次而下,分别坐镇在各自的军舰上,一旦旗舰有失,则能在第一时间里接过舰队的指挥权继续作战。

这看上去很严谨的设定,事实上,毫无可操作性。原因很简单:旗舰和一般军舰的区别不仅仅是桅杆上飘扬着司令官的将旗,跟随司令官脚步一起来的,往往是呼啦啦一大群参谋班子和伺候这套班子的人员和器械。作为旗舰使用的军舰,比一般军舰多出上百甚至数百人都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最典型的例子是美国依照《华盛顿条约》建造的4艘“南达科他”级战列舰中的首舰“南达科他”号,是专门作为舰队旗舰设计的。为了容下舰队司令部班子人员,该舰比另外3艘姊妹舰少装了两座127毫米双联装高炮,舰员总数比其余3舰多出近两百人。这多出来的就是舰队司令带上舰的临时人员。

试想,如果依照“代理旗舰”、“顺次指挥”的指导思想,势必要在参战的每一艘军舰(大到航母战列舰,小到轻巡洋舰甚至驱逐舰)都要设置这么一套复杂、庞大而繁琐却又不可分割的指挥班子。

这套冗余的指挥班子对每一艘军舰而言,负担都不小,如果要实现“代理旗舰”、“顺次指挥”的设想,势必要在多艘军舰上设置相同规模的旗舰班子,这样一来,原本规模就不小的指挥机构变得更加臃肿。作为指挥机构,简洁高效是终极目标,这与“代理旗舰”的设想显然南辕北辙。

另外,海战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导致“顺次指挥”的设想也只是画饼充饥。炮弹和鱼雷可不长眼睛,每一艘军舰在海战中被击沉的几率是均等的,如果在旗舰被击沉前,事先指定的“代理旗舰”们已经都被击沉,又将作何打算呢?

事实上,即便在和平时期,旗舰的指挥权交接也要经过一系列手续。试想在等级制度十分森严的海军中,指挥权这一如此重要的权柄,如果能随随便便地从一艘军舰转移到另一艘军舰的话,那对海军的战斗力将会产生的影响,让人不得而知。

由此可见,所谓最理想的“代理旗舰”和“顺次指挥”,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如此不切实际。

事实胜于雄辩

理论上的分析终究无法代替实践,要彻底否定“代理旗舰”的设想,还需要从实战经验中去总结,事实总是胜于雄辩的。

1805年,英法特拉法尔加海战开始前,英国舰队司令纳尔逊给舰队下达的命令非常简单,仅仅是一句“Engage the enemy moreclosely”(粗译:尽量靠近敌舰作战)而已。作为这条简单命令的补充,纳尔逊另外向各舰舰长下达了指示:“万一看不到或看不懂信号时,尽管把战舰靠近敌人,这样做的舰长是不会打错的。”此后,整场特拉法尔加海战过程中,没有一条命令从英国舰队旗舰“胜利”号传出,一切都按照纳尔逊事先的布置进行着,各舰跟随旗舰“胜利”号,冲击着法国和西班牙联军舰队,与敌舰进行了一场混战,直到最后胜利的到来。法国舰队司令维尔纳夫中将的旗舰“布森陶尔”号降旗投降后,法-西联合舰队里并没有一艘军舰出来担当“代理旗舰”。

如果说特拉法尔加海战是风帆时代发生的海战、和蒸汽时代的海战没有可比性的话,那么发生在1866年的利萨海战,则是进入蒸汽时代后爆发的第一场大规模海战,作为奥地利舰队司令的特格霍夫在接敌前给舰队下达的命令也十分简单:“Close with theenemy and ram everything grey! ”(粗译:靠近敌人,撞那些灰色的家伙!)在之后的海战中,特格霍夫同样也未再发布一条命令,奥地利军舰同样跟随着旗舰“斐迪南德·马克思”号以横队阵型冲破了意大利舰队的纵队,通过“乱战”取得了利萨海战的胜利。也恰恰是利萨海战,改变了19世纪下半叶海战的战术思想,甚至军舰的设计理念。在这场划时代的海战中,当意大利旗舰“意大利国王”号被特格霍夫的旗舰撞沉后,其舰队也没有一艘军舰自动担当旗舰。

而被“代理旗舰”派称颂不已的日本联合舰队司令伊东佑亨更换旗舰的举动其实也是一桩偷换了时间概念的“假新闻”!事实是:“松岛”舰被“镇远”号的两发巨弹命中,其速射炮位堆积的大量炮弹和药包被引爆,导致全舰重创,丧失战斗力。“松岛”舰在受创后并没有发信号指定“代理旗舰”,而是挂出了表示放弃指挥权的“不管旗”后,自顾自地脱离队列实行自救。直到海战结束,日本联合舰队一直处在无旗舰管理的状态。海战结束很久以后,由于“松岛”号伤势过重,需要返回本土修理,伊东佑亨这才指定“桥立”号为新的旗舰,指挥今后的战斗,但这行为本身已经和大东沟海战毫无干系了。

纵观从19世纪起的诸多重大海战,都没有出现旗舰受创后,“代理旗舰”继续指挥舰队作战的局面。如果海军舰队内或一艘军舰上最高阶的军官或他所乘坐的军舰失去指挥能力,那么舰队内一艘军舰上官阶次于他的军官就应接替指挥,而接替者所指挥的军舰就应成为新的旗舰。但就算是这样的做法,在海战过程中也鲜有成例。

更多的是,发生在海战间歇或者海战结束后,确认了旗舰的状态才有可能实现。在日俄对马海战中,第二太平洋舰队副司令涅鲍加托夫少将直到当天白天的战争结束后,才正式得知罗杰斯特文斯基因“苏沃洛夫公爵”号受重创失去指挥权,自己被委任为第二太平洋舰队

的代理司令官;在惨烈的美日瓜达卡纳尔岛夜战中,美国两个高级舰队指挥官卡拉汉和斯科特均阵亡,由于担心影响士气,二人的死讯一直保持封闭,直到海战结束后,才由幸存官阶最高的军官下令收队返航。所谓“代理旗舰”和“顺次指挥”的作用也到此为止了。而这点北洋海军其实也不折不扣地办到了。由于在大东沟海战结束后,“定远”号和“镇远”号均无法继续履行旗舰的职能,“靖远”舰管带叶祖珪(除了刘步蟾和林泰增外幸存的官阶最高者)在大副刘冠雄的建议下,挂住提督旗,召集北洋海军剩余军舰收队返航。

结 论

结论由此呼之欲出,某些自诩精通海战史的“海战专家”提出的所谓代理人和“代理旗舰”的问题,其本质是由于对19世纪~20世纪中叶的海战战术的无知而提出的一则伪命题。如同因所谓的“炮管晾衣”、“拜关公”而指责北洋海军素质低下的行为一样,只是看上去很美,自以为得计,却不知与真相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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