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立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的思考

2013-05-02 02:49曾海军
上海保险 2013年3期
关键词:寿险保险业法人

□曾海军

自1980年我国恢复国内保险业以来,先后经历4次市场主体大扩容。随着保险市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在一系列行业新政的作用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将迎来广阔发展前景,其发展也势必将有效扩大保险资产规模,增强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提升保险业的地位。本文以地方法人寿险公司为对象,简要分析其发展现状、特征以及实践意义,提出促进其发展的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一、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发展现状

所谓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是指在地方政府的推动和支持下,以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目标,由地方国有企业为主要发起股东组建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人寿保险公司。近年来,先后有江苏、辽宁、广东、湖南等地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复成立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据悉,还有部分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正在排队等待中国保监会的批复。

各家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开业后均有“时不我待”的冲动,想抓住机遇实现大发展,在机构铺设、渠道建设、人才引进、产品开发、系统搭建、销售支援等方面加快步伐。在寿险业整体负增长的情况下,新成立的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取得了较好成绩,例如,利安人寿于2011年8月23日挂牌,仅用一年时间便跻身江苏寿险市场十强,累计保费收入12.60亿元,位列全国61家寿险公司第36位。

(一)地方政府在组建上发挥重要作用。在筹建期,省(市)政府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省(市)金融办协调相关工作。开业后,地方政府对其人事安排、机构铺设、资金运作等方面关照有加。

近期成立的主要地方法人寿险公司一览表

(二)地方企业是主要出资人,其中地方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股份。例如,利安人寿的5家地方国企股东股份占比53%,东吴人寿地方国有股份占比为70%,吉祥人寿的6家地方国企股东股份占比68.7%。地方国有企业的投资更多是战略性投资,在地方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股份的同时,引入优质民营资本,有助于建立起多元化的产权结构。

(三)为了防止短期内盲目扩张,中国保监会此次在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开业的批复中均规定:公司开业后两年内在注册地所在省(市)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步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

二、成立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的实践意义

(一)促进保险区域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区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我国保险业发展同样也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因此,《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鼓励在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增设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开发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配套的保险产品,为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服务,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然是《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相信随着保险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法人寿险公司被批准成立。

(二)提升保险行业综合实力

保险市场主体数量对提高保险市场增量、形成有效竞争市场格局、提升保险行业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相对于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寿险市场,我国保险公司数量依然偏少。《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公司,鼓励区域性保险公司健康发展。”随着区域性保险公司逐渐增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也将丰富,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将得到有效提高。

(三)完善地方金融体系

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的成立是地方政府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地方金融体系的一项战略举措。例如,吉祥人寿的成立增强了长株潭城市群金融支持与服务功能;金融业是前海合作区重点发展的四大产业之一,前海人寿的落户对促进前海合作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苏州已成立总部在当地的苏州银行、东吴证券,东吴人寿的成立是苏州建设金融强市的重要举措。

(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地方法人寿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沉淀在当地,保险资金可以股权、债券等方式投资当地重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支持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公司上缴的税收还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另外,公司还可以积极参与地方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例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小额意外保险、失地农民综合保险、弱势群体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建设方面大有作为。

三、促进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引进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作为股东

公司发展需要得到股东的大力支持。保险业是一个资金消耗行业,初期的机构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强有力的资本金支撑,因此要求股东具有持续出资能力,股东对公司的投资应是战略性投资,而非短期套现逐利。引进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作为股东,不仅可以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证,而且还可以提供部分股东业务和渠道业务。东吴人寿、吉祥人寿的股东中就有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二)明晰产权关系,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问题。地方法人寿险公司需要着重处理好两个问题。第一,防止受控于大股东的风险。寿险公司能够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的现金流。因此需要防止大股东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挪用保险资金,侵害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利益。第二,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在筹建期间以及开业后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地方政府应给予公司较多支持。若地方政府过多干预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则容易导致政企不分、权责不清。地方寿险公司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养自主经营,使企业真正成为现代市场的主体。

(三)明确市场定位,走特色化经营道路

我国寿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以江苏省寿险集中度为例,2012年 1~10月的CR8(82.79%)大于 70%。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贝恩和日本通产省对产业集中度的划分标准,江苏省寿险市场属于极高寡占型市场。作为新成立的地方法人寿险公司,要想取得立足之地,必须明确市场定位,即明白谁是公司的核心客户、什么样的经营道路适合公司。地方法人寿险公司要加强调研和研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产品,真正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在区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发展壮大自己。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是建筑大省、外派劳务大省,可以在建筑工程人员和出国劳务人员意外险上加强推动。江苏省的人口老龄化系数仅次于上海,补充养老保险具有较大空间。

(四)审慎推进跨区域经营

监管批复规定,新开业的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在前两年内只能在注册地所在省(市)开展业务。由于新建公司缺乏全面作战的能力,总公司层面需加强职能部门建设,快速提升统筹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区域经营过程中,地方法人寿险公司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股东优势,扩大经营成果;另一方面要积极总结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跨省、跨区域经营,实现速度、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从宏观层面来看,优秀人才匮乏已经成为保险业做大做强的瓶颈。从微观层面来分析,优秀人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新公司对此感触更深。新公司成立后,为让公司快速运作起来,把业务开展起来,必然重视引进同业优秀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销售人才。但是,从长远来说,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企业内部自主培养,完善培训体系,加大各类和各层级培训投入,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充满活力的奖惩机制,建立认同公司文化、愿同公司共发展的人才队伍,抓好二级、三级机构一把手的人才梯队建设,确保公司跨区域、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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