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应对中国打开清洁能源投资大门

2013-05-14 16:53梅兰尼·哈特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7期
关键词:两国奥巴马能源

梅兰尼·哈特

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是一个恰当的投资方向,因为该行业无关国家安全,又对前期启动资本需求巨大。美国目前缺乏的,是针对此类投资的政策支持

在美国奥巴马总统的第一任期,中关两国经济摩擦不断,清洁能源领域的争议更变成导火索。但实际上,两国的能源对话是有个相当不错的开头的。当奥巴马在2009年11月第一次访问中国时,他的主要日程之一即两国的能源合作。其时,奥巴马总统与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也确实签署了一系列涉及能源领域多方面合作的协议,其中包括设立了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与中美可再生能源伙伴关系。

这些协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和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同时也是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两国在能源与气候方面不仅面临共同挑战,更具有比较优势。美国引领着全球的清洁能源技术创新,而这些技术的商业应用和部署,却是中国最为迅猛。

清洁能源的合作合情合理。市场的互通互有可以让中关双方的清洁能源企业扩大产能降低成本。两大市场的竞争也同样会激励这些企业持续创新,而技术和产业模式的革新将推动我们更快地向清洁能源经济转化。不仅是中关两国的消费者、两国经济,整个地球都将可能从中受益。

然而,这些宏观层面的合作意向一旦进入具体细节,就变得复杂起来。除了合作意愿,中美两国还在争夺市场。他们都期待自己的企业能在太阳能与风能等关键产业获得主导地位。无论是华盛顿还是北京,都不愿意过度依赖外国的能源产品和服务。既要保证本国目标的实现,又要权衡合作与竞争并非易事,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同样如此。

虽然在奥巴马的第一任期,中美两国在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等关键项目上的双边合作取得了进展,但在贸易方面的磕磕绊绊却持续不断。2010年,美国钢铁工人协会因中国为其风能设备提供补贴而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2011年,美国光伏电池板和风力发电机制造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其对中国的光伏板和风力发电机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的“双反”调查;而眼下,美国超导体公司对中国华锐风电提起的知识产权盗用控诉尚未结案。

中美两国之间这些清洁能源领域的贸易摩擦不容小觑,遗憾的是,它们也不大可能在近期内完结。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和力度才刚起步,一些地方官员仍然只顾保护地方企业的利益而罔顾国际贸易相关法例,中国对此类贸易申诉的管理缺乏透明度也让问题的解决步履尤艰。

所幸,奥巴马政府在处理中美关系时表现出了尤其娴熟的技巧。他们就事论事,不会因在某一方面的抓狂坏掉一锅粥。正如我同事Nina Hachigian(译者注:NinaHachigian与本文作者同为美国进步中心的研究员)不久前撰文指出的,奥巴马对中国采取了“清晰、细致而有效的方式”。对互惠互利的合作,奥巴马随时张开双臂;但同样,当美国利益受到可能的威胁时,他也毫不犹豫,绝不手软。

中关两国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恰恰需要更多这样明确的态度:在清洁能源贸易方面既要谨而慎之,来保障美国公司能与他们的中国同仁公平竞技,但也要确保时而的贸易摩擦不会阻碍我们去寻求和中国在其他领域的合作机会。

中国对美的直接清洁能源投资就可以是这样一个合作良机。众多中国公司期望对美国直接投资并创造工作机会,而美国经济也恰恰迫切需要这样的投资。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是一个恰当的投资方向,因为该行业无关国家安全,又对前期启动资本需求巨大。美国目前缺乏的,是针对此类投资的政策支持。

在奥巴马的第一任期内,白宫曾发出对增加中国直接投资的支持信号。美国副总统乔·拜登在2011年8月访问中国时表示:“奥巴马总统和我欢迎、鼓励并赞同中国企业和实体在美国的直接投资。这意味着就业机会。这意味着美国的就业机会。”

但是,对于中国最有可能的投资者而言,这样空泛的欢迎辞藻与真正的美国市场回报还有一段距离。投资者需要有把握预见美国政府对待具体外来投资商业模式的反应,但这种先见之明要求有切实的政策作指导。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对国家安全评估的要求是我们目前仅有的相关政策,但这一政策的本质是要将一切有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外来投资拒之门外。国家安全固然重要,但是我们应该制定更多的配套政策来鼓励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的外来投资。鉴于眼下的经济困境,我们更不应当让这些投资机会流失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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