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客隆:回归A股的“绊脚石”

2013-06-25 03:19廖中华
中国商人 2013年2期
关键词:绊脚石营业证券

文∕本刊记者 廖中华

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客隆”)2006年登陆香港创业板,2008年成功转主板。已经在香港市场上市7年的京客隆,于2010年10月回归A股中途折戟。2012年8月,再度卷土重来,目前处在落实反馈意见中。

此番京客隆能否过关,引起各方关注。

“瑕疵”被否?

第一次上市被否,京客隆上下不得要领。

不久,“罪魁祸首”浮出水面,上会被否原因居然是由于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一项致命的低级失误,发行人招股申报材料存在重大遗漏。

据证监会公布的反馈材料显示:第一次冲关时,京客隆原计划A股发行不超过1.2亿股,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募集资金8.96亿元。但随着愿望落空,被否原因也被找到。

截至报告期末,京客隆租赁控股股东房产面积114531平方米,占公司自有及租赁面积之和的14%。租期自2004年起20年,每一年990万元,每5年递增5%。租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主要是考虑了房产状况、京客隆后期投入、安置朝副公司员工导致用工成本提高等因素。

为减少关联交易,经上级国资委同意,控股股东将上述房产中的93858平方米无偿划转给弘朝伟业。

发审委认为京客隆租赁控股股东房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无偿受让方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划拨后租金未变,公司未作出充分合理解释。此外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现场聆讯中也未作出合理解释;保荐机构未按要求核查,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及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

京客隆的闯关失败,既是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失误所致,也与京客隆没有作出真诚而合理的解释有关。

此举不仅让平安证券蒙羞,亦让京客隆第一次重返A股愿望泡汤。

不靠谱的“瑞银”?

一怒之下的京客隆,将平安证券弃之不顾。换成了瑞银证券,再次向A股市场卷土重来。

瑞银证券是我国证券市场上首家由外资直接入股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保荐承销的也都是投资者非常熟悉的一些大公司,如中海集运、中国石油、新华保险、西部矿业等等。

反观瑞银证券,亦有所缺憾。先是被媒体评为“十大不靠谱保荐人”,其后在比亚迪、庞大集团和新华保险三单IPO项目,合计赚取了3.1亿元保荐承销费收入,主承销收入一项排在2011年证券业第九名。不过,仅有三宗IPO中,就有两家上市公司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变脸”。引起投资人恐慌。

先是2011年6月成功登陆A股的比亚迪在上市后立刻业绩翻脸,上半年营业利润仅3.27亿元,同比下降达87.55%,三季报公布的营业利润同比下降仍达84.49%。接近九成的利润连续下滑,业界普遍认为比亚迪全年营业利润将下降50%以上。然而最终公布的数据是49.04%,刚好不过50%的红线。

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对于最终公布的数据,曾有市场分析人士笑称,比亚迪将营业利润从下降90%拉到50%之内,恐怕是用心良苦。

而另外一家庞大集团也出现了上市不足一年就“大变脸”的情况。公司2011年年报显示,净利润同比下滑47.43%。有投资者气愤的表示,“上市企业首年业绩就出现大幅下滑,保荐人是怎么进行保荐的?”

鉴于瑞银证券以往保荐的种种“劣迹”,不免会引起投资者对于京客隆上市后会否出现业绩快速变脸的担忧。

市场的这种担扰,反过来会影响到相关审查机构的决定。

新的“绊脚石”?

回归A股受阻的零售企业远不止京客隆一家,也不是最后一个。在此之前,国美、物美等均表达过回归意愿,但截至目前没有一家成功。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近期发布“2012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京客隆以第208名的排名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而参与排名所考核的营业收入与年报数据存在巨大出入。

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名单显示,京客隆营业收入为91.85亿元,而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中的营业收入为86.33亿元,前者较后者多出了5.52亿元,数额相差巨大。

这5.52亿,或许会成为下一个绊倒京客隆的石头。

特别指出的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已连续第8次向社会发布评选排名,对参与评选的企业的申报要求为:所有指标均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且营业收入中不含增值税收入;在申报之时,企业要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与此同时,新华百货、南宁百货、庞大集团、北京银行等企业同样位居中国服务企业500强之列,而其向中国企业家协会申报的数据却与交易所披露的年报一致。

长期关注京客隆的投次人魏小平认为:京客隆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有虚报重要财务数据之嫌。

魏小平说:“京客隆此番更换保荐机构之后,肯定会对第一次回归A股IPO失败的两大原因进行重新整理。由于京客隆经营范围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在整个零售企业中并不处主导地位,京客隆回归A股更多的是为融资,凭回归A股来改善其行业所属地位的可能性并不存在。”

在他看来,京客隆两番在小细节上犯重大失误,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如此草率地对待有关公司业绩的公开数据,定会对公司的形象造成损害。

一旦公开的统计数据不能自圆其说,有可能成为一颗新的“绊脚石”,让京客隆回归A股的愿望彻底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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