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读书报

2013-07-10 23:33于家宁
卷宗 2013年8期
关键词:戈夫曼后台表演者

于家宁

戈夫曼一直强调“表演”的概念,表演即表演者将自己想要呈现给大家的印象展现出来。因此,戈夫曼更注重的不是客观的社会现实而是主观的现实。通过演员与观众之间的互动、再扩大到剧班之间的互动,形成固定的互动的模式,最后形成了整个社会结构。

个人是表演的主体,对于个人来说,自我分为角色和印象制造者,就如同与米德的宾我和主我的概念,如果将“角色”与“宾我”相对应,那么“印象制造者”就与“主我”相对应。角色是一种宾我,是我们希望通过表演给观众留下的印象——一种契合了社会规范、文化价值的形象。因此,“自我”具有社会性。同时,“自我”是被塑造的,是一个在与他人交往中不断调整的过程。但是也正是因此,“角色”,也就是我们所呈现出来的形象是有一定的虚假性的。通观全篇,戈夫曼似乎一直在强调这种角色的塑造,也就是说维持一种特定的情境定义的过程。

在日常生活的表演中,可以分为“给予的表达”和“流露的表达”两种。“给予的表达”是表演者想呈现的形象有关,是有意识的表达。如果表演者想要呈现的形象与其本身形象不一致,这种给予的表达便是一种虚假。而“流露的表达”则是无意的,往往是未经控制的因此具有真实性,因此,观众更倾向于相信“流露的表达”更能反映表演者的真实一面。但观众认为的“流露的表达”很可能其实是表演者的“给予的表达”,表演者在蒙蔽观众的过程中巩固自己的情景定义,维持形象的一致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观众对在如何区分自己观察到的东西何为真实何为虚假的问题上便陷入了一种困境。

同时,在表演中,表演者在真实与虚假之间也会可能陷入一种困境。戈夫曼将表演区分为真诚的表演和虚假的表演两种。虚假的表演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表演者希望通过表演来欺骗观众;另一种是表演者并不指望观众可以被欺骗,这是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真诚的表演是当表演者进入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认为自己所呈现的印象就是一种真实。但这种“真实”可能只不过是表演者自己也被蒙蔽其中的另一种“虚假”而已。当表演者也被蒙蔽其中时,何为真实、何为虚假的问题再次出现。

将范围扩大到剧班之间的互动,表演的真实性与虚假性也是一个令人困顿的问题。剧组的表演,总是要求剧班成员隐藏一定的个人情感来与剧组达到协调一致。而观众——另一个剧班却是另一套表演的主体。那么两者都是在相互隐瞒与欺骗,并没有真正的、完全的相互公开。这样一来,这种互动似乎也就一直充斥着一种虚假性。

到底什么是虚假,什么是真实?这个问题贯穿阅读始终。不论是观众还是表演者,都是从自己的主观出发来判断虚假与真实。如果表演者认为自己的表演是真诚地、真实的,而观众也没有发现其中的破绽,相信了这就是真实的,那么,这种表演所表达的情境定义是不是就可以被认为是真实呢?如果演员坚信自己的表演是真实的,但是却没有获得观众的认可,这种表演出的形象、表演所展现的情景定义又可不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呢。而观众判断虚假与真实依据的是自己的主管判断,这种判断设计表演者前台展现的形象与后台形象的一致性。

通常我们就更倾向于将前台展现的形象定义为不真实,但问题是:前台与后台又该如何划分呢?在常规定义的“后台”我们的表演可能会少,但并不意味后台是我们“本性的释放”的场所。在那些常常被我们定义为后台的区域中,我们往往被期待的形象也脱不了社会的建构:相较于我们的工作领域,家庭显然是被定义为后台的区域,那么我们提起家庭,似乎总是希望看到人们放松的样子——穿着家常衣服,用着不怎么规范的语言方式,可以发点小脾气。可这种放松印象的呈现会不会另一种被要求的表演方式呢?

如果说我们将面对他人、需要塑造形象的场所定义为“前台”,那么单独一人的时刻可以被定义为“后台”,但这个时候就没有表演了吗?并不是的,我们会有一种针对自我的表演,将自己塑造成自己喜欢的形象,这种经历想必大家都有体会。

这样想来,结似乎论实在让人感到沮丧:表演无处不在,我们所接受的东西全部充斥着虚假印象。

然而,在互动之中这种虚假是必要的。我们不能要求纯粹的真实,因为这种“真实”是难以定义的。因此,我们所追求的只能是自己认为的真实。这种说法可能太过偏向于主观,但事实是我们不能准确的知晓他人的表演是属于哪一种,往往便只能依靠主观判断。但就如戈夫曼所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和戏剧中的表演是一样的,都是虚假的,但人生从过程上看却是真实的。也可以说:不真实的表演互动当中,构成了真实的社会。在社会互动中,不真实是必然存在的:剧班之中需要维持一种协调一致,就必然会有自己内部的规则与限制,那么,契合了剧班要求的个体本来就已经带上了一种表演得色彩,也就隐藏了一些与剧班内部和谐一致不协调的内容。对于剧班之间,相互之间的共谋与乖巧,也是一种避免冲突,达成合作的途径;在这之中,每个人必然要有所隐藏,以自己的表演来迎合他人才能维持与他人的关系。互动中的不真实是维持互动关系的必要条件,在彼此较量与博弈之中的取舍与表演,渐渐地形成了互动的规则。而这些产生于虚假的规则却切实的维系着社会。在互动中,为了避免冲突以更好地达成彼此间的目标,既成规则与价值规范要遵守,且面对这些既定的规则,如果希望自己所呈现的形象是契合社会规范与文化价值,想要成为一种社会公认的价值的范例,表演是必要的。任何经过社会化的个人,都不可能在这个充满了规则与价值判断的社会中呈现完全“真实”的自我。

显然,戈夫曼只用了拟剧论作为分析一切社会互动的框架有其局限性,整本书中也常见戈夫曼一些试图将理论修补的面面俱到的努力。然而,由于希望将所有的社会现实装进框架以框架来解释颇有勉强之处。但戈夫曼的拟剧论让我们认识到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表演。在通读全书之后,我们似乎可以以更好地心态来看待日常交往互动中的虚假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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