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体育明星看中国体育慈善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2013-08-15 00:46郑顺新杨晓生
体育科技 2013年3期
关键词:体育明星慈善事业慈善

郑顺新 杨晓生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揭阳 522000)

1 前言

“慈善就是个人或群体基于人道主义精神通过某种途径自愿地向社会及受益人提供无偿的社会救助和援助的行为,这些援助包括资金、劳务和精神、实物等方面”。[1]慈善事业有众多子系统,体育慈善就是其中之一。“体育慈善指的是一切在体育界发生的慈善行为、动机、观念,是慈善事业的良好表现形式。”[2]它以体育为载体,利用体育自身的影响力通过基金、捐赠、拍卖、义演、公益性广告以及彩票等形式开展慈善事业,从精神和物质上去关心、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帮助解决各种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2 中国体育慈善的现状与问题

体育慈善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在许多体育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体育慈善已经成为慈善事业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体育慈善事业的发展明显滞后,了解者甚少,参与者不多。在第二届中华慈善文化论坛上,凤凰卫视老板刘长乐对比中美两国慈善捐款数额后深有感触地说:“这是令人难过的事情,中国公益机构10年来共得到近 100亿元的捐赠只相当于美国戴尔电脑公司创始人迈克尔·戴尔一人捐赠的数目。”。在中国体育领域中,参与慈善事业的体育明星更是凤毛麟角,体育慈善活动缺乏组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1 体育慈善意识薄弱,缺少榜样人物

我国的体育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国外体育明星普遍将慈善视为己任相比,国内众多的体育明星明显对慈善事业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体育慈善意识薄弱是影响体育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最直接的原因,而缺少榜样人物则是人们慈善意识薄弱最直接地体现,也是中国体育慈善事业裹足不前的主要原因之一。运动员把夺取奥运金牌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无形之中认为只要拿到奥运金牌,便是回报了国家对他们的培养,忽视了体育的魅力除了胜负和金牌外,还有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在文化和思想品德教育方面存在不足,当成绩、功名、财富降临在他们身上时,他们不懂得该如何去处理,更不懂得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所以,当曼联队队长吉格斯代表俱乐部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进行捐赠时,曼联的中国籍球员董方卓才会感叹到“此前从不知道一名运动员还可以为社会的公益事业作贡献,曼联又给我上了深刻的一课”。

中国的体育明星在取得一定成绩,尤其是获得奥运会金牌后,各种奖金、代言和广告收入随之增多,其中更不乏有些人登上了各种财富收入榜的榜单之上,当这些明星们功成名就,获利颇丰之后,出于社会压力,或出于俱乐部的要求,或模仿其他行业参与体育慈善,目前国内真正的运动员基金,只有姚基金和李宁基金等少数几个,其他体育明星,尤其是足球明星,与他们的巨额财富相比,他们的慈善之心却显得那么渺小。

2.2 监管机制不完善,慈善事业面临信任危机

健全完善的慈善监管机制是保障体育慈善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社会保障学家郑功成指出:“目前,我国尚无专门规范慈善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法规,包括对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机构组成等方面,即使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往往也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真正落实。”[4]美国蓬勃发达的慈善事业是与其完善的慈善监管机制分不开的。

在我国,少有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慈善组织未能对捐赠物的去向及时公布,有时甚至根本不做公布,这使得捐赠者对捐赠物的使用情况毫不知情,引发慈善事业的信任危机,严重伤害了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2012年的郭美美事件惹起了中国慈善大地震,人们震惊自己的钱竟然捐给了一个爱炫富爱虚荣爱说谎的组织。据民政部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3-5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接收捐款62.6亿元;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的6-8月,全国慈善组织共接收捐赠8.4亿元,降幅达到86.6%。正是因为监管机制不完善才导致了此等事件的发生,才使腐败看到了可乘之机,使得慈善组织和捐款人之间的鸿沟难以填平,使慈善事业面临信任危机。

2.3 体育慈善机构匮乏,政治色彩浓厚

中国的体育慈善机构主要有公共体育机构与体育基金会两种形式,主要的体育慈善机构有:中华慈善总会十佳冠军基金、上海体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等。与国外体育慈善组织比较,这些机构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显得弱小,且行为方式单一、影响力不大。国际象棋大师谢军曾说:“对社会的爱心是每个人都有的,中国的体育界看起来似乎不像国外体育明星那样热衷于公益事业和奉献爱心,并不是中国的运动员没有爱心,而是因为大家缺少主动慈善行为意识,也缺少奉献爱心的渠道”。

另一方面,中国的体育慈善机构大多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分别隶属于某个政府机构。这些机构所经营的慈善事业与政府组织的绩效息息相关,主要依靠“行政力”去推动筹款,有的甚至是“分摊式”,不管个人的实际经济情况,“一刀切”,同一单位里,所有人统一捐款。这些机构的管理主要是纵向管理,各机构之间缺乏分工、协调,有时甚至出现重复募捐的行为,加剧捐赠者负担。这些行为严重伤害了捐赠人的捐赠热情。慈善行为必须是发自内心的一种行为,浓厚的政治色彩却把慈善变成了一项政治任务,带有强迫性质,这与慈善的“自愿性质”是相违背的,它容易使人们产生“逆反心理”,从而厌恶慈善,不会主动、自愿、热情地参与期中,更不会去关心、了解捐赠的后续情况。

2.4 体育培养机制限制了运动员的慈善行为

我国的运动员在举国体制和封闭训练这两种形式的培养下,缺乏学校教育,缺乏系统的知识学习,离开体育便面临社会生存压力。这些现实使一些运动员在退役后连养家糊口都成问题,一些关于这些运动员们的心酸事件常见诸报道,如:铁矿里计数的“马家军”成员陈玉梅、看大门的亚洲重量级举重冠军才力、全国滑雪冠军赵永华卖金牌治病、曾夺得广东省自行车赛两项冠军的23岁的李冒林为了治病却考虑把金牌出售、昔日亚洲冠军徐伟利交不起400元医药费等。中国现有的运动员培养机制使得许多运动员退役后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成为慈善救助的对象。

对于那些功成名就,名利双收的体育明星们,其商业活动获得的收入,也并非完全能由运动员个人支配。由于中国运动员大多是通过国家投入巨资培养,在功成名就之后,他们的收入也必须经过重新分配。早在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官员在接受央视新闻会客厅采访时就透露说,刘翔的广告收入分配完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来:运动员50%,教练员、科研人员、队医、陪练15%;田径协会拿15%;剩下的20%回馈输送单位。经济上的制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体育明星在慈善中的投入和热情。所以目前参与慈善事业比较活跃的体育明星大多为屈指可数的退役的著名运动员和姚明、李娜这些职业化的运动员。

3 中国体育慈善发展的对策

3.1 加强体育慈善意识的教育和宣传

慈善是民族的美德,是民族文明的象徵。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不懂得乐善好施,互相扶持,那显然是这个国家教育的缺失。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慈善意识的培养,偶像明星们的言行有着良好的宣传、示范作用,是最好的催化剂。乔丹的经纪人法尔克曾说:“体育明星代表的不光是自己,同时也代表一个社会高收入群体。特别是在孩子们的眼中,体育明星的地位非常高,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孩子们都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我的孩子看到自己的偶像捐了100万,他就会想,‘如果有了钱,以后我也得这么干’”。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加人们的体育慈善意识:第一、家庭和学校必须相应地加强对青少年的慈善教育,强化家庭的示范作用与学校的引导作用,帮助青少年从小塑造良好的慈善价值观。第二、体育慈善机构必须举办各种可供大众参与的体育活动,如:慈善长跑、登山、以及各种球赛等,通过多种渠道,向运动员爱好者宣传体育慈善理念。第三、体育明星应积极参与打造或宣传各种体育慈善活动,树立体育慈善品牌,营造出浓郁的慈善文化氛围,带动并影响更多的体育爱好者参与到体育慈善事业中。刘翔说:“运动员除了在体育场、运动场上表现自己,还要到社会的各方面展现自己,多参加一些公益或者慈善活动。因为这个社会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需要我们关心和爱护的人。我们运动员应该去支持,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四、媒体应大力宣传体育慈善活动带来的“正能量”,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为灌输慈善意识推波助澜,提高人们的体育慈善意识。

3.2 建设和完善慈善监管机制,提高公信力度

中华慈善总会前会长阎明复同志说过:“慈善机构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公信度,才能生存、发展、壮大,才能够不负公众的希望,履行慈善事业赋予的崇高而又神圣的职责。”健全完善的慈善监管机制是保障体育慈善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体育慈善事业要蓬勃发展,国家就必须制定出明确细致的法律法规, 建设和完善慈善监管机制的,使政府和公众能够对捐赠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了解所捐物资的去向,从而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度,保证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慈善组织应及时公开捐赠项目的去向和运行方式,确保捐赠人的知情权,保障受赠人得到捐赠,使慈善工作能顺利有效地进行。只有建设和完善慈善监管机制,将慈善事业置于强有力的法制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才不会出现善款去向不明、被挥霍、被挪用等现象,才能够提高体育慈善的公信力度,让捐者安心,受赠者欢欣。

3.3 健全体育慈善组织,去除“行政化”

我国的体育慈善事业在国家计划经济等各种政治制度的影响下不可避免地披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行政化”的慈善模式违背了慈善事业的宗旨,变自愿为强迫,削弱了人们主动参与慈善活动的意愿。另一方面,政府的过度参与,使得民间体育慈善事的发展裹足不前,形式单一。例如2008年6月在汶川地震的背景下,文艺明星如李连杰,杨澜,韩红等都通过自己的慈善基金,亲力亲为,开展各种各样的救援活动,如爱心医院,母爱行动,学校重建等。然而在体育界除了姚明一人通过建立个人基金会进行捐款外,更多的体育界人士是通过自己所在的单位进行捐款,相比较之下形式单薄,忽视了以体育为载体进行慈善活动,如以体育明星的名义组织慈善长跑,慈善义赛等进行募捐,以及以体育课堂重建,体育设施器材捐助等形式进行募捐。此等形式更能彰显体育慈善的特点和重要性,即在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同时,帮助灾区人民重建身心健康。因此,要想保障体育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健全体育慈善组织,去除“行政化”,使体育慈善大众化、简单化、经常化,使慈善真正成为人们自发性的行为。同时发展多种体育慈善形式,如个人慈善基金、慈善义赛、发展大众化的品牌慈善运动赛事等,以及发展完善中国体育彩票事业,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

3.4 以项目职业化和市场化带动运动员的培养

和国外体育明星的高度商业化与职业化不同,中国现有的运动员培养机制是运动员按各地方计划培养,国家投入巨资,运动员无需花费个人财产,但其活动受到限制,自主权不足。因此,作为国家训练体制内的运动员,其行为势必受到国家的管理和监督,在功成名就之后,运动员的商业活动收入,也并非完全能由运动员个人支配。因此,改变现有的运动员培养机制,将体育和文化基础教育密切的联系起来,提高运动员的文化水平,使运动员们能够在退役后得到保障;采用 “一体两制”,让足球、篮球、网球等具备条件的体育项目采取职业化、市场化的模式,其他一些普及度、参与度不高或较为冷门的运动项目,依然继续利用和发挥国家“家长式”的培养优势,培养更多像李宁、姚明、刘翔、李娜一样的体育明星,去彰显体育和体育慈善的魅力。

4 小结

李连杰曾这样诠释体育精神与壹基金精神的结合:“全世界的体育精神都是一致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坚持到底不放弃。我觉得这种精神其实也正是壹基金倡导的,每个人从生到死,就是他自己的一场比赛,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不放弃,坚持到底,每个人都能成为自己生命中的奥运冠军。”这种体育精神也是体育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精神。中国的体育慈善事业仍处在发展的初期,有机遇也有挑战。中国体育明星也有参与体育慈善事业的,但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体育明星的慈善建树而言,中国体育明星的捐赠明显与国际明星差距巨大。虽然中国的体育慈善事业仍存在各种问题,只要能对症下药,找准方向,中国的体育慈善事业才能腾飞。

[1]赵顺盘.慈善亟待理清的几个问题[J].中国民政,2006(2).

[2]朱强.体育慈善之初步研究[J].体育学刊,2007(3):141-144.

[3]黎昕.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若干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0):163.

[4]白亮.中美体育慈善比较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2(4):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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