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歌苓小说对美国救世主形象的解构

2013-08-15 00:49陈学芬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扶桑严歌苓克里斯

陈学芬

(河南大学 文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严歌苓小说中反复出现美国白人试图拯救华人的情节,这些人有神父、外交官、FBI 便衣侦探、牧师夫妇、大学教授、女庄园主甚至柔弱的白人少年,形成了美国救世主形象系列。这些人大多是白人男子,也不乏白人女子,拯救对象大多是华人女子,偶尔也有年少的华人男孩,但拯救大多以失败告终。

当美国人遇上中国人,西方文化自然而然地遭遇东方文化,基督救世精神遭遇中国逍遥超脱之道,显示了中西方对世界的不同态度:基督教的救赎主义和道家、禅宗超脱主义。刘晓枫在《拯救与逍遥——中西方诗人对世界的不同态度》中指出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一个最为根本性的素质差异就是拯救与逍遥。……这就是‘乐感文化’与‘爱感文化’的对立,超脱与宗教的对立”[1]31。严歌苓部分小说中的美国人和中国人的关系即体现了拯救与逍遥的对立,他救与自救的对立,受难牺牲与超脱怡乐的对立。

一、美国神父虚弱无力的拯救

《金陵十三钗》的历史背景是南京大屠杀,日本军队攻占南京,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恶不作。国民党军队迅速溃败,美国教堂神父高估了国民党军队的战斗力,没能及时带领教会学校的女学生们逃出南京。他还认为日本人是最多礼、最温和的人,幻想一天就能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安定的社会秩序。对日本秘密枪决大批中国士兵感到震惊,日本竟然无视国际战俘法规,挑衅文明和人道。当他亲眼目睹日本人的兽行后,还率领女学生们祈祷残暴者尽早回归人性。他起初拒绝收留中国军人,怕他们妨碍了教堂的中立地位,后来被迫收留了,却收缴了少校的武器,以为这样就可以保持教堂的中立地位,可以保护女学生了。当少校向他要还武器时,他大讲拯救,以拯救他人来拯救自己,上帝让我们相互救助,应该相信上帝,而不是武器,所以他拒不交出少校的武器。日本人还是侵犯了神圣的教堂,杀死了赤手空拳的三个军人,并进一步把魔爪伸向了十二三岁的女学生。

副神父法比·阿多那多是一对意大利裔的美国传教士的孩子,父母在传教途中死去时他才六岁,由中国的阿婆带大,说一口流利的扬州话,所以又叫扬州法比。当英格曼神父微笑着向他走来时,他意识到了他的孤独,他永远不可能做个中国人,也不甘心做个中国人。英格曼神父暗示他,混迹于中国人中,是糟蹋自己,于是他做了英格曼的助手。法比对付中国人很像当地大户或团丁,把他们看得贱他几等。英格曼神父又因为法比的乡野习气而把他看得贱他几等。可以看出,这些美国人有着深深的种族歧视和等级观念。当法比回到美国,见到他的众多美国亲戚时,他发现他也做不了美国人,他有着中国人的思维和处事方式,生活习惯也是中国人的。他有时视中国人为本族人,有时却视为外国人,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他到底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

日本军人侵犯美国教堂,搜查中国女学生,势不可挡,英格曼就想献出藏在这里的风尘女子以保护女学生,“为了保护一些生命他必得牺牲另一些生命。那些生命之所以被牺牲,是因为她们不够纯,是次一等的生命,不值得受到他英格曼的保护,不值得受到他的教堂和上帝的保护”[2]65。他想劝她们牺牲自己去搭救别人,以走向神圣。通过牺牲,变得圣洁。在英格曼神父的心中,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就像他觉得法比混迹于中国人中是糟蹋自己,美国人要比中国人高贵,而出身好的女学生们比窑姐高贵。法比既不愿女学生们牺牲,也不愿这些姑娘们白白送命,激烈地控诉神父要牺牲这些女人去保护女学生。

在危难关头,美国神父、中国政府和军人都保护不了女学生们,保护她们的竟然是大家都瞧不起的风尘女子。

十几个妓女中赵玉墨、豆蔻、红菱等给人印象深刻。赵玉墨是名妓,四书五经也读过,琴棋书画都通晓,父母的血脉也不低贱,都是读书知理之辈,不过都是因为家庭破败才沦落风尘。作者为玉墨安排了一个好的出身,为她以后的行为埋下了伏笔。这些女学生让她想起当年纯洁的自己,为了保护像当年的她一样的女学生的贞洁,已经沦落为娼妓的她甘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女学生的那份纯真。遭受了日本人的摧残,赵玉墨毁了容,但仍然坚强地活了下来,在法庭上指证日本强奸犯。善良的豆蔻悉心照料受伤的小兵,为了给他弹琵琶,冒着生命危险,到原来住的地方拿琵琶,却不幸落在日本人手里。日本兵轮奸了豆蔻,还拍下照片来炫耀。

经历了南京大屠杀的法比,眼睁睁地看着赵玉墨等善良的女人们被日本鬼子带走,渐渐怀疑起他的信仰,上帝显得多么无力啊!

二、骑士爱的救赎

严歌苓的小说中一再出现白人男子与华人女子、华人男子的三角恋模式,白人男子和华人女子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且结果总是华人女子主动分手。

(一)柔弱的白人少年与拯救会的救赎

美国淘金热时期,不时兴起排华浪潮,华人被歧视,没有土地所有权,很多州不允许跨种族通婚,华人单身汉很多。唐人街娼妓业发达,小说《扶桑》中的扶桑就是从中国被拐卖到美国为娼的女孩。《扶桑》就是关于一个白人少年与扶桑的传奇。

12岁的白种少年克里斯是扶桑的第一个嫖客,他对东方女子充满好奇,畸形的三寸金莲,充满刺绣的大红绸缎,喝茶、嗑瓜子的姿态都充满东方情调。在他眼中,扶桑就像一尊神像,浓极的异国情调第一次引起他对异性的梦想。扶桑病了,即将被活埋时,克里斯叫来拯救会的人救了她。拯救会是白人设立的专门拯救被拐卖华人女孩的,是由修女主持的机构。拯救会的人一边拯救中国女孩,一边侮辱她们。玛丽甚至说,有些东西是不能改良的,比如半是儿童半是魔鬼的生物,中国人生了这些魔鬼似的女孩来惩罚世界!大勇带人来抢扶桑,拯救会的人拦住不放人,大勇打了扶桑,还侮蔑她偷东西,扶桑竟然认了,自愿跟他走。她宁愿去做妓女,去做大勇的摇钱树,也不愿在拯救会因种族歧视而备受精神折磨。克里斯眼睁睁地看着她被铁链拴走了。

因为扶桑的遭遇,少年克里斯仇恨中国男人,以为他们伤害了扶桑,由此他对白人暴打中国人的场面冷眼旁观,甚至想杀掉把扶桑当成摇钱树的大勇,解救扶桑;然而克里斯还是个柔弱少年,他的年幼让他的幻想多于行动,无法担当拯救者的重任。而且扶桑和大勇在一起的场面很和谐,没有这些中国男人也就没有了扶桑,没有这些人扶桑也成了普通人。克里斯父亲因为克里斯与扶桑的关系,把他软禁了。他的父亲和朋友们谈竞选者对中国的态度,把对黄面孔的敌意变成政治措施会多得选票,反对华人是一个政治家爱国主义的标志。报纸上说中国人种低劣,被歧视、粗暴对待不足为怪,在美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外来种族受到如此多的虐待。克里斯家族来自德国北方,来到美国,是军人,每个男性都有秘密的外族情人,是占领和征服,让他们骄傲。然而这个东方女人扶桑却征服了克里斯[3]82-83。

排华浪潮中,唐人街店铺被抢被烧,妇女被强奸,克里斯参与了轮奸扶桑的丑行。克里斯被家人强行送到伦敦,两年后回来,在拯救会创办的专为教育中国人的学校任职,以此作为对扶桑的偿还。两人再次相遇,让一直思念克里斯的扶桑欣喜万分。克里斯宣布要娶她为妻,带她到允许跨种族通婚的蒙大拿去。也许他甘愿牺牲自己,去娶一个妓女,他要赎罪,为他的民族曾经对华人犯下的罪过。他想以自我牺牲架起横跨种族鸿沟的桥梁,向狭隘的容不得异族的白面孔和黄皮肤表示,不同的种族是可以联姻的,相亲相爱的。

可是扶桑拒绝了,她嫁给了一个走上刑场的男人——传奇般的华人英雄大勇。她为什么要放弃与她相爱的克里斯呢?也许她明白他们在一起只能是悲剧。爱情只会让他们活得很痛苦,她要的自由是克里斯给不了的,她要在受难中享受自由。扶桑对克里斯来说是个谜。面对克里斯的自我牺牲式的爱的拯救,扶桑选择的是逍遥,无牵无挂的自由。她很少说话,默默承受一切。扶桑充满神性,似乎超然于世,对一切都无可无不可,无意识地奉行老庄哲学,随遇而安,无为无不为。她大智若愚、温柔顺让,她绝境逢生,坚强地活到老,是三千中国妓女中活得最长的一个。

(二)顺水漂来的孩子幻象

严歌苓《无出路咖啡馆》里的“我”,出国前是名军官,到美国后无意中与美国外交官安德烈邂逅,很快订了婚。FBI 和国家安全局先后对“我”展开了没完没了的审讯,FBI 甚至对“我”进行了测谎实验。因为FBI的不断骚扰,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交不起房租,拆东墙补西墙,甚至要去卖卵子。“我”甚至受到什么都干得出来的掮客的敲诈和威胁。经历了如此多磨难,“我”都挺过来了。但“我”却在得知安得烈为“我”放弃了他心爱的外交官生涯时,决定离他而去。为什么在双方都做了那么大的牺牲后分手呢?因为“我”终于明白,他把“我”当成河流载来的孩子。

他把这孩子从竹筐里捧出,心想他所有的失去换来的营救是多么值得。他每天天不亮便起身,吻别这个安睡的孩子,去投入十二个小时的枯燥劳动,因为救这条小命是他与他自己的长久契约。安德烈从来不去毁任何契约。[4]370

她也许根本就不爱安德烈。安德烈虽是她的未婚夫,更多的篇幅却是写她与同是中国人的里昂的交往和两个人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作为艺术瘪三的里昂给不了她安稳的生活,却给了她精神上的安慰。在她因为贫困、学业和FBI的审讯而濒临崩溃的时候,里昂给予她精神动力。但因为安德烈能给她稳定的中产阶级的生活,她迟迟不肯说分手。但她承受不了安德烈为她所做的巨大牺牲,她觉得自己背叛了他,精神上出了轨。而且她觉察到他的救赎式的爱情无法让她们平等交往。

外交官安德烈、房东牧师夫妇、FBI 便衣理查·福茨都热衷于拯救,把她当成顺水漂来的孩子,为什么这些美国人如此热衷于拯救呢?除了宗教信仰中的神性拯救精神,更重要的是他们的东方主义思想。他们认为中国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需要他们大发慈悲来拯救顺水漂来的孩子。在拯救的过程中,他们有着明显的种族身份优越感。身为发达国家的公民,身为白种人,与优越的本土文化相比,异国文化被看成是落后的,异国被看成是野蛮的,并且面对赤贫的来自第三世界的留学生或孤儿,大发慈悲,英雄救美,英雄救孤,会为平庸生活带来超越,充满壮烈牺牲的英雄主义气息。

女主人公对美国这个他者持亲善的态度,希望能够与美国人平等交往,相互了解,但美国人对她总是高高在上,总爱扮成救世主,把她当顺水漂来的孩子。她在接受施舍时感到屈辱,她的民族自尊让她拒绝一切带施舍性质的拯救,她宁愿去照顾病人,辛苦挣钱养活自己,同时坚持文学创作之梦。小说名为《无出路咖啡馆》,无出路咖啡馆作为一个艺术家的聚集地,也作为这部小说的名字,暗示了寻求出路的艰辛和绝望。但仍然可以看出,女主人公并没有自暴自弃,还是在执著地寻求出路。

三、血腥玛丽形象

白人男子总想拯救东方女人,白人女子面对华人男子又如何呢?严歌苓的《橙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血淋淋的有关拯救与毁灭的故事。笔者试从种族、性别、阶级阐述《橙血》中的血腥玛丽形象。

玛丽是个残疾白人,终身未婚,当她注意到阿贤时,阿贤还是一个在她爸爸制衣厂里打工的十四岁的中国小男孩,那时玛丽已经四十了,是个有产者。她发现阿贤聪明伶俐,就教他读书,亲热地称呼他“我亲爱的孩子”。玛丽对阿贤是个教母式的女人,总是提醒他的中国良知,他的今天是她恩赐的,也因此长久地压制他,让他没有任何自由,哪怕剪掉自己的辫子的权利也没有。玛丽说,除了他的小眼睛和他万能的、女性十足的手,她最爱他那条黑得发蓝的辫子。阿贤无奈地留着辫子,既有晚辈对长辈的孝敬,还有男人对女人的纵容。玛丽的亲友们一见他就欢呼,这是他们印象中正宗的中国佬——典雅的丝绸衣饰,俊美的发辫!于是都与阿贤合影,阿贤成了著名的固定景物,让玛丽很自豪,似乎阿贤是块由她考证、收藏和保护的珍奇化石。阿贤的无力的笑容,使他原本温良的一双小眼睛成了两条细缝,构成玛丽和其他白种人心目中最理想的中国容貌。阿贤的东方形象是玛丽在东方主义思想的支配下一手打造的,阿贤只能无奈地定位在这个形象上。玛丽的客人们像看戏中人一样地瞪眼看阿贤,玛丽更频繁地召他来挥他去,炫耀他的古老、优雅和谦顺。为了拒绝再做固定的景物,阿贤假装摔伤了腿躲在房里不出来。

有东方主义,就有种族歧视,玛丽虽对阿贤和善,却对中国人非常瞧不起,连橙子都不肯卖给中国人。玛丽继承了一片橙园,由阿贤管理。阿贤嫁接的血橙甜美多汁,受到果商追捧,一伙中国人来订货,玛丽不肯卖给中国人血橙,还有树胚,因为她觉得任何东西在中国人那里都会得到淹没般的繁衍。她对此很恐惧,她希望任何精良物种、抑或人种持续它们的优越,血橙75 号有着与她同样高贵的血统,虽然那完全是阿贤一手培养的,阿贤却没有任何所有权。中国果商们像看怪物一样看阿贤的绸袍马褂和长辫,临走时对阿贤说:你看上去是像中国人,原来不是啊。玛丽的种族歧视,中国同胞的排斥和羞辱,让阿贤很愤怒,赌气不理玛丽,玛丽为了和解当面修改遗嘱,把百分之六十的产业划到阿贤名下。

阿贤有许多年没有见到中国女子,一个中国女人银好来到果园,让他感到一种失散后重逢的心情。银好死了丈夫,租了几亩橙园,想买些树胚回去嫁接。她说,我晓得你们不与我们中国人做买卖,连块橙子皮都不想给我们中国人捞到。她把阿贤归入洋人类,排除到我们中国人之外,让阿贤心里一股酸苦味涌了上来。他说自己做不得主,银好就说,你自己的头发也不做主吗?两人有了亲昵和默契。阿贤忽然意识到他在这里大半辈子错过了什么,银好就是他印象中的中国女人,早已淡忘的自己民族的女性,让银好从记忆深处唤起。阿贤决定放弃财产继承权,剪掉辫子离开,和那女人一起经营她的橙园。玛丽对阿贤的离开很伤心,喝了很多酒,当枪声响起,她想,大概已晚了。开枪的比尔一遍遍地说,看着有点像,可没有辫子,他以为是偷树胚的!他喝多了!他偷看玛丽一眼。玛丽回忆阿贤十四岁时走下火车的模样。这一切都暗示了玛丽是主谋,这是事先策划好的谋杀案。

这篇小说的题目和玛丽的名字都很有深意,血橙让人联想到鲜血,玛丽吃血橙的样子,让人想到喝人血的血腥玛丽。这个恐怖的女人,曾对阿贤有恩,就把他当做所有物,死死不肯放手。阿贤做了女庄园主30年的奴隶,下定决心离开,却只有死路一条。跟着玛丽生活,阿贤虽然吃喝不愁,还有大批遗产可以继承,但却是以牺牲民族尊严和个人自由为代价的。中国同胞一再质疑、否定他的中国人身份,美国人一再强化他的古老的中国人形象,这都给他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让他渴望摆脱专制的女主人,回到本族人中间去。银好的出现是一个契机,让他看到了新生活的希望,与一个中国女人一起生活,做个自由独立的、真正的中国人,他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玛丽为什么要如此极端呢?也许对于玛丽来说,阿贤不仅是她亲爱的孩子,是他的奴仆,更是她精神上的恋人,她想控制他、占有他,一旦他要离开,她的嫉妒心发作,甚至到毁灭爱人的地步。她的身体残废,精神上也是,有着疯狂的嗜血本能,是个有着东方主义思想的自恋、自负、专制、残忍的美国女庄园主。她是殖民者的塑像,对被殖民者拯救、压制和奴役,遇到反抗就消灭被殖民者,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以上这些小说都涉及拯救与被拯救的问题,有神父虚弱无力的拯救,也有白种恋人试图以爱来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爱人,更有把孩子、奴仆与恋人混为一谈从而酿成悲剧的。主人公大多拒绝被拯救,接受拯救的想要逃脱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小说中的这些美国白人依仗强大的国力,更由于基督教的宗教信仰,让他们相信拯救的力量,以救世主的姿态自居,总想拯救东方的弱女子,而把华人男子也看成是女性化的。华人在美国虽然生活得很艰难,却自有生存之道,貌似柔弱,实则刚强,把自由看得高于一切,骨子里是中国老庄思想中的逍遥自在观念。

[1]刘晓枫.拯救与逍遥——中西方诗人对世界的不同态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2]严歌苓.金陵十三钗[J].当代·长篇小说选刊,2011(4).

[3][美]严歌苓.严歌苓文集·扶桑[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

[4][美]严歌苓.无出路咖啡馆[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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