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绿色建筑在浙江的兴起

2013-09-07 13:30朱宁
浙江经济 2013年7期
关键词:绿色建筑发展

文/朱宁

绿色建筑是节能建筑更高层次的升华,发展顺应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建筑将成为保障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方向

数据显示,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20%-30%,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一比例将逐步提高至40%左右。我国每年大约新建20亿平方米的建筑总量,接近全球年新建建筑总量的一半,另外还有400亿平方米的存量建筑。但我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3倍以上,同时存在着建筑耗材和耗水量大、土地资源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低等问题。随着资源环境约束的日益显现,发展顺应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建筑将成为保障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方向,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领域。

明晰绿色建筑的基本要义

绿色建筑指在建筑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其中包含几大核心要义:

——“全生命周期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强调一个覆盖全过程的控制。在建筑的施工、运行直至最终拆除的各阶段均存在资源、能源的输入及各种废水、废气和废弃物的排放问题,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就意味着对全过程进行控制:在设计阶段,采用合适的技术、材料和产品,减少对资源占用和消耗、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材料选取时要考虑建筑寿命终结时的废弃物处理问题,宜选用可再利用、再循环的材料;在使用阶段,也要注重延长建筑物的整体寿命,增强其适应性;在拆除建筑物后,要对建筑废弃物实施资源化利用,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突出建筑的宜居性、就地取材和因地制宜。1973年能源危机时,发达国家为降低能耗,建造了不少封闭性较好的建筑,但也引发了一系列后遗症:室内空气品质劣化的问题不断显现,在通风量不足的办公楼工作的白领们患上了“建筑综合症”,影响身心健康。到了20世纪80年代,联合国通过了相关提案并提出“健康住宅”的概念,倡议建筑物必须是“开敞通风的、有利于居住者健康的”。同时,绿色建筑要注意就地取材,减少运输过程中对资源的消耗,并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气候、地形等特点进行设计和建造。我国传统民居从北方冬暖夏凉、联系方便的四合院到云贵通风防潮、避暑御寒的吊脚楼,都有意识地结合当地地形特征并利用风能、太阳能,体现出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绿色理念,仍值得科学地予以继承和发扬。

值得指出的是,绿色建筑有别于通常人们所熟知的节能建筑。节能建筑是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的建筑,但建筑只注重节能,是不完整的。绿色建筑的核心是涵盖了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高效利用资源,可以说是节能建筑更高层次的升华。

绿色建筑在浙江的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绿色建筑稳步发展,体现在:一是节能减排成效明显。2012年,全省已累计设计节能建筑4.4亿平方米,建成节能建筑3.1亿平方米,形成了年节约标准煤525万吨的能力。二是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浙江在全国率先安排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新建建筑绿色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项目,2006年以来累计带动全社会投资超200亿元。三是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目前全省已有36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通过星级绿色建筑专家评审,还有一批项目正在积极申报。四是政策机制不断完善。2011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争取到2015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2012年11月,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现场会,部署加快推进浙江绿色建筑发展。

当前浙江发展绿色建筑仍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组织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新兴的节能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量大,只靠某个单一部门来管理和推动力度不足。二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在政策制定方面,政府层面未能出台明确和细化的激励政策,使得建设单位缺乏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三是工程建设各方认识不到位。目前建筑开发、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发展绿色建筑的认识不足,笼统地认为是一个“花钱”的事,还没有认识到其长远利益;一些开发商虽然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和利害关系,但对如何建设、实施和落实也不甚了解,工作无从下手。四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大众对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优越性认识不足,认为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因而在购买房屋时对此类建筑的意向性不强,买房时依然只考虑位置、价格等因素,未能产生有效的社会需求驱动力。

浙江发展绿色建筑需着力在以下方面进一步突破:一是政府引领,建立推动机制和激励政策。省、市各级政府都应成立发展绿色建筑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同时,加大财政对绿色建筑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优先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

二是示范引路,推动规模化应用示范。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纳入试点示范,以试点示范经验带动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同时,推动旧城区建筑绿色改造,实现城区建筑绿色更新。

三是规划指导,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将绿色建筑理念和原则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积极引导建设绿色生态城,依托生态城示范推进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同时,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

四是完善标准,加强对绿色建筑各环节的管理。建立涵盖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综合性标准体系,逐步加强对绿色建筑各环节如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维护、使用、拆除的管理,促进绿色建筑的顺利实施。

五是技术推动,加强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快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技术,因地制宜地推广自然采光和通风、雨水收集、规模化中水利用、隔音等成熟技术。

六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宣传和强化建筑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开展绿色建造、使用绿色建材、进行绿色施工、营造绿色环境;宣传绿色建筑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等,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通过让社会公众亲身体验绿色建筑——如参观绿色建筑示范住宅区,科技馆、校园、博物馆等公共建筑,鼓励全民参与,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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