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初中物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体会

2013-10-09 03:09孙禹
科学导报·学术论坛 2013年8期
关键词:防治法法制法律法规

孙禹

法制是一个国家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俗话说:“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家庭生活有规则,学校生活有制度,社会生活有法律法规。我们的社会是在一定的约束下运转的。然而,我们身边的青少年学生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较为严重。所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必然要求。

从小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实施法制教育可以通过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课,各种法制教育活动,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等。然而,课堂教学则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各科教学中要加大法制意识的培养力度,让法制知识充分的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公民的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都比较弱,不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因此,加强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同时在校实施法制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延伸。课堂是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场所,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自然渗透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从而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遵纪守法。在此结合本人教学实践简述物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初探的几点看法。

一、教师应更新教育观念,培养课堂渗透法制教育的授课能力

中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阶段,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方面还不够成熟,正因为如此,他们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学校应充分利用学生的可塑性,从小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掌握法律常识,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使他们健康成长。物理学科主张“从物理走向生活,从生活走向物理”,与现实生活联系密切,它虽然不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但是与现实生活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但只要充分挖掘法制素材,合理选择渗透时机,同样能实现科学与法制教育的双丰收。作为一名物理教师应结合教材内容,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对中学生进行宪法和主要法律的教育,培养中学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合法权利,明确作为社会成员必备的社会责任,了解公民应尽的义务,增强守法意识。因而物理教师要不断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深刻地意识到法制教育是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素质教育、德育的必然要求,是教学教育性原则的具体贯彻;物理教师要深入实际,了解初中生的心理发展动向,法制知识的缺乏,增强法制知识进课堂的紧迫感;结合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把法制知识贯穿于物理教学课堂中。

物理课不是法律课,不能在课堂上专门讲法律,只能利用渗透的方式,在讲到某个知识点时,自然的引入相关的法律知识:如煤、石油、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是一种重要的大气的污染物,这时引入《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关于防治燃煤产生大气污染的有关条款,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这样的教学模式深入浅出,易于理解和接受,学生学习兴趣非常浓厚。收集与物理有关的可能产生的公害或污染事件可以联系和渗透的法律法规,如:南极臭氧空洞问题《大气污染防治法》,汽车、飞机产生的废气《大气污染防治法》,温室效应《环境保护法》,水(渤海)污染《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中每天都有大量的环境题材,及时搜集与物理和环境保护法有关的资料,结合到日常教学中去,这样做,可使学生真正感到物理与环境的关系,真正感到环境与我们息息相关。在传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应试能力的同时,能结合实际把自身学到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学科中进行渗透,巧妙、科学地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活动中,不断提高物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授课水平。

二、立足教材,挖掘法律知识渗透点

物理学中有很多内容能够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仅以环境污染为例,物理性污染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热辐射、光辐射等,是由声、电、热、光等在环境中的过量引起的。一系列恶化人类生存环境的问题,都与物理直接相关,采用渗透模式把物理学科内容与法律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实际上,物理学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为物理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结合教材和课堂设计,找到恰当的切入点

在进行法制渗透的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先遵循学科教学的规律,既要根据学科特点培养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有效掌握物理知识和技能,又要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当然,更不能脱离学科课堂内容将本堂课上成纯粹的法制课,因此我们通过研读教材挖掘出来的法律知识必须与本堂课的课堂设计相结合,找到适当的切入点,注重法律知识渗透在物理教学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物理课堂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的将法制教育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渗透,让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自然受到法律熏陶,学法知法懂法,遵法用法

四、渗透法制教育应立足学生的实际生活,教师做表率

教育源于生活。著名教育学家杜威也曾说过,“教育即生活、即生长,即经验改造。”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之先生提倡“生活化教育”。因此,法制渗透要立足学生的生活实际。街道上的红绿灯,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前,同学们到街道就全部涌入车道上,或乱闯红灯。因此利用所处环境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学习过法律之后,仍有部分学生我行我素,原因是有时学生们也看到有教师不走斑马线而就近过马路或闯红灯抢行。事实上,教师除了是课堂法制教育的实施者,更是现实生活中学生的模仿者。这就要求教师做到先为范后为师。教师的世界观、情感、品行都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的修养,以自身的遵纪守法、高尚道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影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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