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变化研究

2013-10-21 04:47刘澍
卷宗 2013年6期
关键词:转型期社会责任知识分子

摘 要:随着经济社会改革的快速推进,我们的文化价值观体系遇到了严峻的危机与挑战。如何正视这一危机、 应对这一挑战,这是知识分子当下一个紧迫的课题。从中国传统的“士”的文化传统和西方人文知识分子的文化精神看,转型期知识分子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成为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转型期;知识分子;社会责任

1 紧迫的现实课题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当我们经历了长时期的经济贫困,下决心告别那种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满怀热望地欢呼市场经济制度的到来时,当时并不太清楚市场经济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生产效率显著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社会资源浪费无度、权钱交易屡禁不止、人际关系紧张、社会信用和伦理道德崩溃、贪污腐败行为泛滥等等一系列危及社会和谐发展的所谓社会公害问题。应该说,对于这种严峻局面,中国共产党和中国

政府始终保持了应有的警惕性,不断调整了战略部署,采取了相应的方法和对策,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能不承认,近些年来,一些公共权力部门,甚至代表社会良知的知识群体,不是表现出无可奈何,就是集体失语,无所作为,似乎失去了反对非正义和支持正义的基本反应。而支持社会正义反对社会非正义,是一个社会、 一个民族面对社会文化错乱时的基本反应,这种反应归根结底是代表了人类反对堕落甚至野蛮状态的唯一保障。

2 转型时期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

西方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于专业工作以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以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还必须是超越于个人 ( 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 )的私利之上的。所以,今天西方人常称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 自由、 平等 )的维护者。今天我们所面临的这些紧迫的现实课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地呼唤着专门从事社会良知拷问的人文知识分子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知识分子因其掌握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成为团队、 社区、 行业甚至是整个社会理性思维的代表,他们是公众人物,当他们成为某一领域的专家时,其观点对公众的认知导向、 舆论导向都具有一定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到公共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制定。社会因此对这类知识分子的公德及发表言论的客观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当有些专家在权势、 金钱面前迷失自我,甚至出卖良心时,当有些专家出于私利或集团的利益发表并不那么客观的言论时,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所引起的失望、 愤怒情绪将会很大。总之,知识分子的观念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甚至社会运作规则(制度 )的创新和完善。当前,中国正处于从社会经济结构到文化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国共产党及时地确立了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战略理念。这一理念必须通过:科学执政、 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的精神和程序才能真正落实到国家管理、 公众利益的层面。然而,科学、民主、依法这样的操作过程,如果没有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去坚持不懈地进行专门的研究,尽可能地研究、 讨论、 制定出系统而科学的制度或规则,那么这样的操作过程将是无法实现的。

3 承担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着力点

知识分子如何能够肩负其历史使命。笔者认为 至少应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知识分子必须以一种社会集体力量的方式存在,而且这种力量要得到社会公众的培养、 激励。知识分子存在的根据在于社会,在于社会中广大的民众。这就要求社会的公众舆论有足够的速度和力度,来评价和制约知识分子的生存和走向。反过来,可以称得上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要能够代表社会良知,知识分子自身就不能脱离社会。然而,我们不能不承认,当前,这样的知识分子的数量不能尽如人意,因为不少知识分子本身也受到了社会不良风气的侵染,甚至有一些被利益与权势收买了,为利益而造假,为权势而昧心。人文知识分子如果过度依附于科层,追随利益与权势,必将辜负作为知识分子的时代使命。

第二,要创设良好的社会机制。社会机制的良好,是使每个社会成员相信并愿意遵从社会的基本价值体系的保障。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中,对制度的道德评价和选择优先于对个人的道德评价和选择,原初状态中的人首先选择用于制度的根本道德原则,然后才选择用于个人的道德准则——义务与职责。他认为,如果说个人负有支持正义制度的义务,那么制度必须首先是正义的或接近正义的。离开制度来谈个人道德的修养和完善,甚至对个人提出各种严格的道德要求,那只是充当一个牧师的角色,即使本人真诚相信和努力尊奉这些要求,也可能只是一个好牧师而已。卢梭曾经谈到: 对道德风尚进行的历史研究使他扩大了眼界,使他看出: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取决于政治,而且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使它成为的那个样子。

第三,要有自觉的历史责任感。既然当前我们的制度并不完善,我们的社会并不完美,既然社会上仍然存在着那么多违法、 违规和欺诈行为,知识分子就有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社会影响揭示真相,维护正义。当然,我们不可能立刻推举谁站出来代表社会良心,我们也不可能指望哪一个人立即构建出一套新的社会价值体系,更不可能祈求上帝赐给我们一个和谐的社会。但是,全民族,尤其是社会的领袖人物,当然包括知识分子,必须思考、 追问现实社会中的一切问题。这不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而是义不容辞。其实,从某种意义上看,那些满腹牢骚、 甚至口出怨言的人,也是在思考着、 追问着,在质疑眼前的一切,在呼唤令他自己满意的未来——每個社会成员都享受着社会的共同资源,也有责任和权利为社会的存在与和谐发展奉献智慧。

参考文献

[1] 卢梭. 社会契约论 [M ]. 何兆武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3 : 60 .

[2] 钱理群. 中国大学的问题与改革 [M ] //刘琅,桂苓. 大学的精神. 北京: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4: 262.

[3] 章学诚. 文史通义 [M ]. 北京: 中华书局. 1994 : 154.

[4] 余英时. 士与中国文化 [M ].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引言.

[5] 许良英,刘明 . 爱因斯坦文录 [M ]. 杭州: 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

刘澍(1989—),男,辽宁省大连市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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