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路径探讨

2013-11-05 07:20周丽
改革与开放 2013年20期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培养

周丽

摘 要: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需改革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而专业实习是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指出当今法学专业实习中存的问题,剖析其原因,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尽微薄之力。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培养;法学专业实习

谈到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无一例外地谈及法学专业的实习,专业实习是将在校期间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我国的法学教学模式长期以来以课堂讲授为主,虽然法学教育工作者们在不断探索如何提高教学效果,但由于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大班上课的教学模式,限制了老师对学生实践知识更多的指导。法学的实践教学也多以课堂上的案例讲解或讨论为主。虽然还有其他一些实践性教学的模式,如模拟法庭、免费咨询等,在这种模式下,培养出的学生实务操作能力与司法实践的要求相差甚远。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作用

法学专业实习能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基础理论的认识,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巩固理论教学的效果;掌握我国的审判、检察、律师等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程序,了解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司法的基本状况;学会法律的一般思维和工作方法,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加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培养和提高学生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通过实习,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知识,毕竟停留在书本的层面,虽然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会涉及一些实践性的问题,但都是前人的经验和实际感受,对学生而言,具有间接性,未能形成自己的体验和感受,经过实习之后,学生会对法学理论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使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初步结合起来,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论是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老师,还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都知道专业实习对于法律应用能力培养的重要性,但仅有此种意识是远远不够 的,专业实习由于安排时间的冲突、学校监管不到位,老师指导的不负责,实习单位管理不严格等因素,导致专业实习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对实习重视不够

目前学校、学生都知道实习的重要性,但又普遍对实习不够重视,其原因何在?学校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在教学过程中仅注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实践教学的环节,认为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理论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在将来的工作中。学生对实习不够重视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学生参加实习目的是为了不影响毕业。除此之外,实习单位对实习也不够重视,原因更多地表现为实习操作上的不规范,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没有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部分实习单位往往把一些与专业实习无关的工作交给实习学生,没有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忽视本单位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所起的作用,一些时候愿意接受实习生,只是出于与学校的友好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实习单位很难对学生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2.实习监管缺失

法学专业实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习单位、实习内容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分散实习是指经学校同意,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进行专业实习的一种方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分散实习处于失控状态,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而言,实习有名无实。分散实习的学生大约有以下几类:一是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的学生,他们往往在学校复习考试内容,根本没有进行实习。在实习结束时,他们通过关系,在实习鉴定表上盖一个公章,就算过关,大多数要参加考试的同学参加分散实习。二是为将来能在实习单位工作,创造条件的学生。这部分学生把寻找工作与实习结合起来,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的积极性很高,效果也较好,但这部分学生属于极少数。三是既不参加考试又不愿意认真实习,一心只想玩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利用分散实习的机会,以实习作借口,成天在家或宿舍上网、打游戏等。从目前实习情况分析可见,对分散实习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管理制度体系,难以保证专业实习的质量。比如没有建立实习考核指标和实习评分标准。

3.实习时间与考研、考公、就业冲突

大多数学校的实习时间都安排在第七学期或者第八学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七学期是学生复习考研的关键时间,第八学期是学生复习考公务员和找工作的关键时间,这些都与学生的就业有很大关系,所以,将实习安排在这段时间内,就会与学生的就业时间发生冲突。面对这种情况,学生会根据轻重缓急做出选择,把主要精力放在就业上,而对实习则想办法应付,一部分学生选择分散实习,另一部分学生则在集中实习的过程中,在实习单位整天复习自己的考试内容,对实习单位安排的任务不闻不问,从实习单位反映的情况来看,这种现象也普遍存在,这也是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4.缺少固定的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实习基地是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基本保障,其次,实习基地是法科学生实习的基本载体。①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而固定的实习基地又较少,联系实习单位非常困难,实习单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学生集中实习困难增加,,从而影响了实习的顺利进行。且有些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不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影响实习单位的工作秩序,对实习单位的名声造成一些负责影响,实习单位不愿意接受实习生。由于固定的实习基地不能满足实习的需要,只能让大部分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分散实习。

5.实习经费短缺

由于学校的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经费短缺,投入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一方面在实习基地建设投入不足,致使实习缺少固定的场所。另一方面,学校为了节约经费,不得不把实习的地点选择在家门口,要么一个单位容纳的实习学生太多,要么有些实习单位与法学无关,导致一些学生在实习期间无事可做,实习效果不明显。此外,在实习过程中,必要的一些花费无法进行报销,导致实习指导老师在实习过程中为了节约经费,人为地减少一些环节,或者出现消极实习的情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习的质量。

三、法学专业实习制度的完善

完善法学本科教学实习的相关制度实现目的要靠制度的保障。法学本科教学实习制度可以由以下内容组成:实习的目的、实习的时间、实习的内容要求、实习管理、实习纪律、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规则等。

1.成立实习领导小组

要使专业实习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法学实践教学手段,就必须成立法学专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法学专业的实习工作。法学专业实习小组应当以系为单位进行组建,设组长一人,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指导教师、班主任等。法学实习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制定专业实习的规章制度和专业实习计划,落实指导教师,联系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沟通后安排专业实习日程,做好实习动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检查实习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组织专业实习经验交流,评定专业实习成绩,做好专业实习总结及归档等工作。

2.明确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择以专职教师为原则,以专业方向为基础,不同课程的实习由相关专业方向的教师担任,有利于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指导,在专业方向对口的情况下,兼顾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布置实习任务;根据专业实习安排,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各方工作;对实习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主持实习总结,评定实习成绩。承认指导教师所付出的劳动,与教学等值。

3.认真组织实施专业实习

首先,要召开专业实习动员会议,在动员会上,要组织学生学习专业实习的规章制度、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强调实习纪律和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宣读本次专业实习的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实习内容以及具体的日程安排。其次,在实习阶段,每个学生都要遵守实习纪律,不得无故旷工,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统一安排。学生要按照计划安排,有组织地进行实习活动,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并与课堂理论知识进行比较,寻找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同时,对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遇到不懂的问题要虚心请教,多思考现象后面的深层次原因,不能只是为了实习而走过场。指导老师也要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必要的专业指导,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妥善处理。最后,实习结束后,学生要按照要求提交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当包括实习的主要内容和心得体会两部分,带队教师要根据学生实习的表现和实习报告,进行成绩评定,总结实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并完成必要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②

4.加强对专业实习的监管

(1)对学生的监管

对学生实习的监管,主要针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开始实习之前,要求分散实习的学生将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地址告知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开始之后,指导老师需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对实习学生进行电话跟踪。在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实地检查,与实习单位的领导、负责指导学生实习的工作人员当面沟通、交流学生的实习情况。而对集中实习的学生亦需监管,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有旷工、迟到、早退现象,实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存在消极实习等情形。

(2)对指导老师的监管

实习效果的好与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老师工作的认真程度,院系领导可随机到实习点视察,走访学生,了解指导是否尽到了职责,如果发现问题,可要求指导老师及时更改。

5.合理评定法学专业的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对学生实习效果的整体评价,实习成绩的评定应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实习过程中学生的表现;二是实习报告的质量。根据不同的档次,来评定学生的成绩。在成绩评定的过程中,首先由指导老师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定,其次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定。在此基础上,由实习领导小组会同指导教师来确定学生的最终成绩。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实习报告一般各占一半的分值,再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

6.增加对专业实习的经费投入

实习经费是保障实习顺利进行的基础,学校应增加对实习的经费投入。将专业实习的经费发放给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落实。经费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指导老师的工作量,很多学校对于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不予以认可或认可很少,造成指导老师工作动力不足;二、指导老师去实习单位必要的差旅费;三、投入经费增设实习基地,尽量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分散实习不控制因素较多,不利于监管和指导。

以上是笔者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习制度完善的一些建议,希望法学专业实习能在法学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引文注释

① 胡辉,黄维娜.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实习基地的建设[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7).

② 牟文义,田建强,著.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

猜你喜欢
应用型人才培养
浅析应用型人才培养下的物理教学改革
应用型人才培养背景下模块化教学研究与实践
基于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块式实践教学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