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2013-11-12 12:05曹萌刘瑞涵王良忠
长江蔬菜 2013年24期
关键词:密云县蔬菜资产

曹萌,刘瑞涵,王良忠

(1.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102206;2.北京密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心)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正式实行以来,北京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北京市农业经济发展中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2]。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北京市密云县专门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在合作社服务中心的支持下,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在近几年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已经成为促进蔬菜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作者通过分析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总结了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1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密云县是北京市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被农业部列为创建全国百家无公害蔬菜示范县之一。随着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密云县积极发展以“企业+基地+公司”为产销模式的蔬菜经济合作社组织,全县的蔬菜专业合作社得到蓬勃发展。密云县第一个蔬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到2012年为止,全县共建立蔬菜专业合作社125个,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1.94%,参与农民达到5957人。蔬菜专业合作社与其他专业合作社同步发展(表1),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蔬菜产业的发展。

在带动农民致富方面,2012年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成员户均纯收入达到2.54万元,为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资产规模看,2012年密云县125家蔬菜专业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3.498亿元,占全县23类行业合作社总资产的25.93%,居行业领先地位。其中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蔬菜合作社有11家,占全县所有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合作社的47.83%,资产总额在500万~999万元的有8家,占全县同类合作社的20%。

2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布局

2.1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各乡镇的区域分布

由于自然资源禀赋及人口分布等存在差异,密云县17个乡镇合作社数量分布情况不尽相同。蔬菜专业合作社数量最多的乡镇是西田各庄镇,有24家;除此以外,蔬菜专业合作社数量超过10家的乡镇有河南寨镇(19家)、十里堡镇(18家)和太师屯镇(12家),其他乡镇(密云镇、穆家峪镇、溪翁庄镇、北庄镇3家,东邵渠镇、高岭镇7家,新城子镇、古北口镇4家,不老屯镇9家,巨各庄镇6家,石城镇1家)蔬菜合作社数量都在10家以下,其中大城子镇没有蔬菜专业合作社。从各镇合作社数量分布情况来看,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区域分布不均衡。

表1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与所有合作社数量变化趋势对比

2.2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资产规模分布

从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资产规模看,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合作社数量比重最小,仅占9%;比重最大的是资产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合作社,达到了50%;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仅占40%,其中资产总额100万~499万元的占24%,500万~999万元的占6%。总的来看,合作社资产规模的分布也不均衡,近3/5的合作社资产规模在100万元以下。

2.3 密云县各镇蔬菜专业合作社参与成员数

合作社参与成员数是合作社发展规模的重要衡量指标。从密云县各镇蔬菜专业合作社平均成员数量看,溪翁庄镇与密云镇各合作社平均成员人数超过150人,其他各镇合作社平均成员人数都在100人以下,有6个镇合作社平均成员数在20人以下,其中大城子镇没有蔬菜专业合作社(表2)。从各镇蔬菜专业合作社平均成员数与各镇蔬菜合作社数量对比可以看出,西田各庄镇、河南寨镇、十里堡镇虽然蔬菜合作社总数居于密云县各镇前列,但这几个镇各个合作社平均参与成员数较少,每个合作社带动菜农户数较少,各镇蔬菜合作社菜农参与规模大小存在差异。

3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除了存在区域分布、资产规模分布、参与成员数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外,以下问题也比较突出。

3.1 品牌意识不强,阻碍蔬菜合作社发展

密云县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多为产销大户或“本地能人”,他们多数为初、高中毕业,种植经验丰富,但缺乏先进产品营销意识。从调查数据看,只有河南寨镇下屯种植专业合作社、古北口镇龙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个合作社拥有注册品牌或进行过产品认证,仅占所有合作社数量的5.6%。其他蔬菜专业合作社均未注册自己的品牌商标,大多数合作社未能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因此,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普遍较低,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市场竞争力不强。

3.2 产后加工严重滞后,影响蔬菜合作社产品高位发展

密云县蔬菜合作社缺乏蔬菜加工能力,蔬菜冷藏成本较高,合作社生产的蔬菜以直接销售为主,销售利润较低。密云县只有12个乡镇(穆家峪镇、十里堡镇、西田各庄镇、东邵渠镇、新城子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各1家,河南寨镇、太师屯镇、高岭镇、石城镇各3家,北庄镇2家)共有21家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与蔬菜相关的加工企业更少,其中125家蔬菜专业合作社中只有3家拥有自己的加工企业,不能满足密云县现有蔬菜加工能力的需求。

3.3 资金缺乏,限制合作社科技化、信息化步伐

科技化、信息化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日益明显[3]。密云县蔬菜合作社也开展了多种方式培养农民的科技化、信息化意识,提高他们的能力。通过农民田间学校、与涉农高校合作培训等方式,蔬菜种植户的信息化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对市场供求信息的关注度大大提高。但由于资金缺乏,大部分蔬菜专业合作社的信息来源和传递主要依靠密云县政府和农业部门,没有先进的信息传递手段,市场信息交流存在滞后性,影响农产品交易的时效性。从调研数据看,蔬菜合作社都没有自己的专门网站,都依靠农业部门、合作社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信息交流,不能体现各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特色。

4 促进密云县蔬菜合作社合理发展的建议

4.1 发挥蔬菜合作社组织功能,培养内部人才,吸引外部优秀人才

积极发挥合作社的组织领导功能,结合蔬菜产业的特点,对菜农进行针对性培训。以合作社为纽带,广泛联系涉农院校、科研部门,建立长久的培训交流机制。提高合作社理事长的领导能力,使“带头能人”的能力全面发展。同时要加大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尤其是注重引进大学生村官,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合作社,服务合作社。

表2 各镇蔬菜合作社平均成员数

4.2 政府加大政策支持,促进蔬菜加工产业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密云县政府加强了对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密云县蔬菜合作社得到了迅猛发展。但蔬菜加工产业发展相对较慢,影响了蔬菜产业的效益提高。一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蔬菜加工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蔬菜合作社建立自己的加工企业,使蔬菜加工企业享有合作社所拥有的政策优惠,促进其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合理引导蔬菜合作社与加工企业的发展,建立大型冷库,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使合作社、加工企业以较低价格使用。同时要加强对“合作社+企业+农户”经营模式的监管,严防公司侵害合作社与农户利益的事件发生。

4.3 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蔬菜合作社的市场信息传递能力

合作社要加强内部融资能力。由于蔬菜种植户自有资金有限,再加上金融机构对所贷出款项无法跟踪监督以及蔬菜生产的不确定性,造成农民贷款的难度很大。首先,在蔬菜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联保贷款,可以分散贷款风险,解决小农户燃眉之急。其次,由密云县政府作为强大的后盾,建立专门针对蔬菜专业合作社内部农民联保贷款的 “担保法规”,也可以出资成立专门为蔬菜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还可以允许合作社之间互相担保,以此为合作社融资提供渠道保证,促进合作社发展。

同时,蔬菜生产易受到供求关系、运输及劳动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加上蔬菜生鲜的特性,决定了市场因素是影响蔬菜种植户收入的重要因素。蔬菜合作社要加强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市场信息的及时传达,为蔬菜销售畅通及价格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1]李家林.石林禾谕蔬菜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9):253-254.

[2]郑丹,王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11(2):138-140.

[3]区海杰.从化市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选择[D].兰州:兰州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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