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背景下浙江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的实证研究

2013-12-03 08:11王占坤
中国体育科技 2013年6期
关键词:浙江省公共服务供给

王占坤

1 前言

根据社会科学研究界定,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表现为经济脆弱、生理脆弱、心理脆弱,在生活中面临着许多困难,但与其他人一样,他们同样具有生存需求、发展需求和享受需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加速期,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和学界研究的热点。“健康老龄化”[23]和“积极老龄化”[4]是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价值取向促使老年人对体育健身的需求逐渐增大,引导了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全民健身的大家庭,体育健身已经成为老年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是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政策法规加以保障。但是,由于政府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时出现信息不对称,脱离老年人的实际体育需求甚至忽视了老年人的实际体育需求,导致供需割裂,降低了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因此,如何根据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提供有效的体育公共服务,是发展老年人体育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所以,研究区域老年人体育公共需求和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是中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已经处于较高层次,综合发展程度在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名列前茅。2011年GDP总量及其对应GDP含金量全国排名均位居第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0 97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 07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自2001年开始已连续11年列上海市、北京市之后,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自1985年开始已连续27年位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位,2011年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幸福指数排名浙江省位列第四。为保证全民共享发展成果,2008年浙江省启动全国首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浙江省2011年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1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23.23万人,占总人口的17.25%,是处于典型的老龄化社会的省份。随着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与日俱增,由于政府供给能力的限制,导致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本研究根据公共服务理论,对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供需矛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为政府或主管部门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参考性建议。

2 相关概念界定

2.1 基本公共服务

2012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属于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6]按照公共服务的发展运行和理论基础,可将公共服务划分为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三类,其中,社会性公共服务主要是指政府提供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具有公民权利的性质,体现了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功能[3]。基本公共服务属于社会性公共服务的范畴,体育公共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

2.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6]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3.1 调查对象

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原则,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标准从浙江省的杭州、温州、宁波、金华、嘉兴、绍兴、台州、湖州、衢州、丽水、舟山11个地级市所辖的90个县(市、区)中抽出21个县(市、区),于2011年7月—2012年9月,遵循城乡划分原则,在各县(市、区)的城市公园、社区、农村老人协会、农村体育健身路径等公共场所,选取60岁及以上老年人1 260名,其中,城市630人,乡镇630人;男性553人,女性707人,60~65岁552人,66~70岁466人,70~75岁109人,75岁以上33人。

3.2 研究方法

3.2.1 问卷调查

在广泛搜集整理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提炼升华,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编制了《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问卷初稿》,并通过专家判断法进行内容效度的检验,根据专家反馈建议对问卷进行了部分修改,形成了最终问卷。然后,在温州市茶山镇进行了样本为120人的调查,考虑到对调查对象再测的难度,本研究运用折半法对问卷进行了信度检验,两部分的相关系数为0.86,故可以认为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

3.2.2 数理统计

问卷统计采用Epidata 3.1录入软件进行录入,所有数据由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

3.3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采用的数据主要来自:第一,《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07—2011年浙江省老年体育工作情况统计资料分析》、《2007—2011年浙江省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统计公报》、《2007—2011年浙江省统计年鉴》;第二,实地调研数据,主要采用问卷和走访调查的方法收集资料,从浙江省11个地级市所辖的90个县(市、区)中抽出21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的城市和农村各发放30份问卷,共发放问卷1 260份,回收有效问卷1 207份,有效回收率95.7%。

3.4 调查质量保障

1.调查员的选择和培训:本次研究的调查得到了校学生处和体育科学学院2009级运动人体科学专业本科生的大力支持,调查员来自本课题团队长期培训并取得实际调查经验的成员,包括青年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大学生,具有较为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浙江是一个多方言的省份,俗称“十里不同音”,考虑到语言障碍,调查员队伍中选取精通当地方言的学生。调查前围绕调查的目的、意义、注意事项等进行系统的培训。

2.调查工作:在调查时,考虑到老年人受教育水平情况,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老年人,由调查人员读题,并将书面语言翻译成口头语言,让被调查对象做出自评。对于受教育程度较高,能看懂问卷的老年人,采用发放问卷,由被调查对象独立填写的方式进行,所有问卷都是当场填写当场回收。

3.质检工作:在调查同时,质量检控人员均对调查表进行集中审核,发现逻辑错误、填写错误或不完整问题时,要求调查者及时改正或补充调查,保证质量。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4.1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分析

4.1.1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特征分析

1.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总量大。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比例高,致使体育公共服务需求规模庞大。按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23.23万人,老年人体育协会已发展为3.29万个,有会员385.67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比例为61.3%,2007年以来,浙江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均超过老年人口的54%以上,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提前超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老年人达到50%以上的目标(图1),说明浙江省老年人对体育公共服务的需求正呈现日益扩大的趋势,如果加上有潜在体育需求的老年人口,体育公共服务需求量将会更大。

图1 浙江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情况示意图Figure 1. Current Situation of Elderly People Participating in Regular Physical Exercise in Zhejiang Province(%)

2.空巢老人和农村老年人将成为体育公共服务的主要对象。老年人家庭空巢率持续上升。《2010年浙江省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显示,按子女与父母不同吃同住为标准界定空巢家庭,浙江省城镇老年人家庭空巢率已达74.96%,农村老年人家庭空巢率为59.56%,而同年全国城镇空巢老年人占54.0%,农村空巢老年人占45.6%,表明浙江省老年人家庭空巢率高于全国,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空巢老人闲暇时间多,需要精神慰藉,体育锻炼可以成为一种精神寄托,强身健体和精神慰藉成为空巢老人健身的主要动机[18]。同时,农村老年人口多于城市老年人口,成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主要群体。当前,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或外出经商,农村主要以老年人和留守儿童居多,浙江省农村老年人口(562.7万人)是城市老年人口(260.5万人)的2.16倍,因此,农村体育发展的重点应考虑老年人这一群体的体育公共服务需求。

3.浙江省各地区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不均衡,但差异性逐渐减小。浙江省老龄化程度排在前3位的地区分 别 为 嘉 兴 市 (20.42%)、湖 州 市 (19.66%)、舟 山 市(19.43%);农村与城市老年人口比最大的分别是台州市、衢州市和金华市;人均GDP前3位的地区为杭州市、宁波市和绍兴市,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比例较高的分别 是 杭 州 市 (68.38%)、嘉 兴 市 (64.83%)和 宁 波 市(64.48%;表1)。表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人口数量与当地老龄化程度不完全一致,而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较密切,经济发达地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较多。

从总体上看(表1),2006—2011年浙江省各地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总体上呈现递增的趋势,2011年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和台州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均超过了60%,2006年仅宁波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老年人超过60%,近6年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逐年增加,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旺盛。变异系数是衡量资料中各观测值变异程度,可以消除单位和(或)平均数不同对两个或多个资料变异程度比较的影响。从变异系数指标值看,2006年和2007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地区差异程度较大,2008年以后地区差异程度呈递减趋势。据此可以推断,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具有地区差异性,且差异性逐年减小(表1)。这可能是因为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推出了“文体普及工程”,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全覆盖、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和布局合理、城乡共享的公用体育设施体系,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得到逐渐均衡发展。

4.1.2 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程度分析

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是个复杂的系统,由体质监测服务、体育活动服务、体育设施服务、体育组织服务、体育指导服务、体育信息服务6个指标构成[12]。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属于体育公共服务范畴,因此,根据本研究的需要,选择这6个指标对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和供给进行分析。

图2表明,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程度不同,体育指导服务需求最高(87.82%),最低为体育信息服务(14%);城乡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结构不同,城镇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排在前3位的依次为体育指导服务(55.01%)、体育活动服务(34.47%)和体育设施服务(32.64%),农村前3位的为体育设施服务(35.54%)、体育指导服务(32.81%)和体育活动服务(32.15%)。浙江省城镇化水平高,小城镇经济发达,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高,生活富裕,社会保障水平较高,并实施了体育强省战略,促进了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增强了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意识,激发了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但是,小城镇和农村老年人很少接受过系统的体育教育,体育技能和科学健身知识缺乏,因此,对健身指导服务需求程度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导致城市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优于农村,城市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更倾向于“软”体育公共服务,而农村老年人对满足基本健身条件的“硬”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程度较高[7],因此,城乡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结构不同。

表1 浙江各地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各地区老年人口比例情况一览表Table 1 The Proportion of Elderly People Participating in Regular Physical Exercise of Each Region in Zhejiang Province (%)

老年人曾接受到的体育公共服务与体育公共服务需求的契合度不高(图2、图3),表明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城乡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和接受比例达到50%以上的只有体育设施服务,农村老年人接受体育公共服务的比例低于城市,由此可知,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农村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问题更加严重,与其他服务相比,体育设施供给量相对较大,而体育指导服务、体质监测服务和体育信息服务供给与需求差距更大。公共服务可以分为纯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纯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准公共服务则可以实现政府、市场、个人、营利组织、NGO等主体供给或者联合供给[13]。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认知程度较低,把体育公共服务看作纯公共服务,认为应该由政府免费提供;由此其服务购买能力和服务购买意识薄弱,对于花钱健身的观念还难以接受,造成社区周边或社区内体育健身俱乐部、游泳池(馆)、网球场、室内体育场馆服务利用不足。因此,造成了一方面服务供给不足,一方面服务利用不足的矛盾局面。

图2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需求状况示意图Figure 2. The Demand for Elderly Sports Service in Zhejiang Province(%)

图3 浙江省老年人曾经接受过的体育公共服务状况示意图Figure 3. The Public Sports Service for Elderly People in Zhejiang Province(%)

4.2 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分析

4.2.1 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保障

政府对老年人体育事业重视与否,制度的顶层设计是一项重要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老年人享受体育公共服务的权利与国家和社会提供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为我国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供给办法及政府的作用。《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浙江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和创新老年人体育的管理,大力推进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2007年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的一项法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政府对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相关制度的供给,为浙江省老年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2.2 老年人体育经费支出状况

体育经费投入对体育健身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浙江省老年人体育经费投入主要来源为公共财政支出、融资、体育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赞助等,公共财政支出中老年人体育经费支出反映了政府对老年人体育事业的重视程度。从整体上看,2007-2009年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经费投入呈逐年增加趋势,2009年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88%,2007年和2008年均为85%,当前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经费投入主要以政府为主(图4),也说明了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全民健身条例》、《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中加大各级财政全民健身事业投入的规定。

图4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示意图Figure 4.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ports Expenditure for Elderly in Zhejiang Province

从各地区看,2007-2009年除台州市逐年递减外,其他地区老年人口人均体育经费投入呈递增趋势,人均体育经费投入差异性较大的是衢州市和温州市(表2);地区之间老年人口人均体育经费投入差异性逐年减少(表2),但区域不平衡现象仍较严重,2007年地区最高/最低比值为15.74,2008年最高/最低比值为8.12,2009年为6.46。2009年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衢州市人均经费比上一年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宁波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舟山市、丽水市人均经费比上一年分别下降。从各地3年的均值看,人均经费投入高的依次为舟山市、杭州市和台州市,人均经费投入低的三个地市为湖州市、温州市和丽水市(表2)。随着浙江省人口老龄化的加快,部分地区老年人人均体育经费投入不足,会直接影响老年人体育活动的开展。

4.2.3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结构分析

1.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国民体质监测是衡量全民健身活动成果和体育事业发展成就的重要标准,也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全民健身条例》都十分明确的规定了在全国“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对公民进行体质监测”。国民体质监测是通过建立体质监测服务系统,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受试者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体能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不同人群实施体质监控和追踪研究,形成体质监测的预警机制,定期公布体质监测结果,引导公民关注体质和健身。

浙江省建立了由省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市国民体质监测站、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点(站)构成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行分级管理,其运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各级体育(文体)部门从其事业经费或体育彩票公益金中解决。现浙江省已经建立19个省级中心,730多个乡镇、街道监测点,每年向省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提供1 500份以上不同人群的检测样本。

表2 浙江省各地区老年人口人均体育经费投入情况一览表(元)Table 2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ports Funding Per capita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of the C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体质监测主要采用分层随机整群的抽样方法抽取监测对象,老年人群体年龄为60~69岁,2010年浙江省国民体质监测抽取老年人群样本数为3 958人,比例为0.05%,而浙江省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17.25%(2011年),许多地区国民体质监测把60~69岁这一年龄群体排除在外,可见,能够享受国民体质监测服务的老年人比例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1)当前体质测试的部分仪器不符合老年人身体和生理特点,老年人患慢性疾病的比例较高,参加体质测试具有潜在风险,而体育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风险分配机制不健全,导致体质测试服务供给主体缺乏供给积极性;2)当前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主要是成年人和青少年的体质健康问题,对老年人这一群体的体质健康问题关注不够。2010年,浙江省国民体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比例(合格率)为9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其中,男性老年人88.7%,女性老年人87.7%,城镇老年人92.7%,乡村老年人83.7%(表3),与2005年相比城乡差异仍在扩大;宁波市、绍兴市、温州市、杭州市和湖州市老年人体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台州市达标率最低(75.5%;表4)。浙江省老年人体质测试合格率城乡、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较大,从一定层面上反映了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高。

表3 浙江省各地区老年人体质监测结果达到“合格”以上标准的比例一览表Table 3 Proportion of Elderly People Reaching the Standard of Qualified of the C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

表4 浙江省各地区老年人体质评定结果一览表Table 4 Evaluation of the Elderly People’s Physical Condition of the Cities of Zhejiang Province (%)

2.体育活动服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内容,老年人体育活动是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做好老年人体育活动服务是政府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义不容辞的职责。按照体育活动的概念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体育活动,广义体育活动是指老年人体育比赛、体质监测、体育旅游、日常体育锻炼及其相关体育活动,狭义的体育活动指日常参加的体育锻炼,本文体育活动是指广义的体育活动。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活动服务供给呈现以下特征:1)层次化、多样化。层次化表现在组织和参加了从国家到基层的各个层次的老年人体育比赛,如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浙江省老年人运动会、各地(市、县)老年人运动会等;多样化表现在活动形式多样,如有浙江省老年运动会、全省体育大会等综合性运动会与门球、乒乓球、柔力球、太极拳(剑)、健身秧歌(腰鼓)和网球等单项赛事,还有各级体育比赛、体育培训班和旅游活动以及重阳节和全民健身日等节日举办的老年人体育展示大会。2)体育活动总次数较多,活动次数和参加人数呈逐年增加趋势(表5)。

上述特征说明,浙江省老年人体育活动服务供给逐年增加、特征明显。理想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是政府、体育组织和市场协同供给。但是,当前老年人体育活动服务供给主体比较单一,市场开发不足,主要以政府供给为主,老年人体育协会为辅,而老年人体育协会对政府部门的依附性强,其辅助作用不明显;老年人体育活动普及程度不高,各种活动农村老年人参与率低,达不到均衡化的目标。

表5 浙江省老年人运动会、培训班和旅游组织情况一览表Table 5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Elderly People Sports Meeting and Training Classes and Tourism Organization in ZhejiangProvince

3.体育指导服务。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在竞技体育、学校体育、部队体育以外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从事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5]。刘鹏局长提出,解决群众体育“基础性短板”突破口之一就是大幅度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大幅增加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人数。这说明在我国群众体育发展过程中,社会体育指导员缺乏成为制约群众体育发展的瓶颈。

截止2011年底,浙江省拥有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46 536名,平均每个站点配备2.38名体育辅导员,2011年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人数为2006年的2.19倍(表6),而2011年与2006年的整体老年人口比值为1.22,说明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人数增长超过老年人口增长。浙江省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服务存在的问题:1)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地区和城乡发展不均衡。浙江省各地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体育辅导员数、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发展速度和每站点配备辅导员数均表现非均衡特点(表6、表7);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主要分布在城市社区,农村老年人由于社会环境和自身素质的原因,对体育价值缺乏深刻认识,健身技能和方法严重缺乏,更需要获取科学的健身指导,而农村社会体育辅导员培养落后。2)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数量逐年增加,但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浙江省现有的老年健身体育辅导员大部分没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应通过培训使其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已经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要通过培训晋升上一等级,这样可以提高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的质量,提供更多、更科学的体育健身指导服务。3)老年人社会体育辅导员增长速度快,但由于总量少,仍不能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的需求。4)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指导脱节,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不指导,指导的缺乏资格,因此,应加强基层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

表6 浙江省老年社会体育辅导员人数一览表Table 6 Number of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 for Elderly People in Zhejiang Province

表7 浙江省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体育辅导员人数一览表Table 7 Number of Social Sports Instructors Per 10 000Elderly People in Zhejiang Province

4.体育组织服务。老年人体育组织是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载体,是连接政府和老年健身群体的桥梁或纽带,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组织体育活动,开展培训和加强对老年人体育活动的管理。浙江省老年人体育组织发展特征:1)优点:老年人体育组织覆盖面大。2011年浙江省各级体育组织总数达32 865个,各地(市)乡镇、街道老年人体育组织建成数均达到100%,提 前 超 过《全 民 健 身 计 划 (2011—2015年)》中2015年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达到的目标,各地(市)社区和行政村老年人体育组织建成数几乎全部达到90%以上,仅行业系统老年人体育组织建成数相对较低,2011年浙江省老年人体育辅导站达19 585个,平均每个站点会员为194.67名,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老年体育组织网络。2)缺点:体育组织仅容纳了0.4%的老年人,省级行业系统的老体协组织建设落后,5年来仅新增2个省级行业系统老体协,许多老年体协和老年人体育俱乐部形同虚设,不能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服务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功能。

5.体育场地设施服务。体育场地设施是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需求的硬件环境,必要的体育场地设施为老年人进行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保障,也是衡量政府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硬件指标。浙江省实施了 “全民健身工程”、“农村小康体育工程”以及体育强县、强镇(乡)、体育小康村创建等活动,促进了体育设施的建设。至2011年底,浙江省共有标准场地个数为21 765个,非标准场地个数为14 766个,全省已建有门球场1 618个,其中,各地(市)1 603个,气排球场3 591个,地掷球场428个;“十一五”期间,建成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基地)6个,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广场(体育主题公园)15个。但是,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仍存在问题:1)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相比,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显得较少(表8)。2)体育场(馆)设施建造的针对性不强,开放服务质量不高,老年人居住地内(城市社区、行政村和养老院等)健身路径和小型健身广场供给不足。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主要是针对健康、无残疾的中青年群体,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和老年人体育设施的需求考虑不足。浙江省2011年颁布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但教育系统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并不理想,推出的试点学校执行力度不高或不执行。3)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重建设轻管理。小型健身广场、全民健身路径、体育小公园、门球场、气排球场和地掷球场是老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健身场所,定期对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是保证老年人健身安全的重要举措,但政府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没有明确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主体,造成体育场地设施破损和被占有时无人问津的局面。4)各地(市)的新建体育场地设施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地区差异性较大。2008—2010年“每百万人拥有体育场(馆)数维持在11所左右的水平,温州市最低2010年仅为4.1所,最高的为金华市17所,最高为最低的4.15倍。老年人每万人拥有门球场最多的是丽水市(3.56个),最少的为杭州市(0.96个),气排球场金华市每万人拥有量最多(19.44个),温州市和湖州市最低(0.63个),地掷球场台州市每万人拥有量最高(1.07个),嘉兴市和金华市最低(0.13个;表8)。

表8 浙江省各级老年人体协体育场地设施情况一览表Table 8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ports Facilities of Elderly People Sports Association at All Levels of ZhejiangProvince

6.体育信息服务。体育信息服务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LED大屏幕、电话热线、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体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多种渠道传播体育信息,为老年人提供体育健身知识、体育活动信息、体育场(馆)信息、体育培训、体育竞赛、体育技能技巧和规则等,方便老年人体育参与的体育公共服务。体育信息服务对激发老年人产生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偏好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浙江省体育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全省各类主要媒体均设立体育专栏,老年人体育报道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积极利用《环球老来乐》、《乐龄网》、《浙江老年体育》和《体坛报》等宣传资源扩大和增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已经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普及知识,提高老年人的科学健身素养。每年浙江省老年体育特色项目展示活动利用多种媒体进行传播,电视全程转播,网络和报纸也分别进行宣传和报道;2011年在舟山嵊泗举行了浙江省中、老年经络操培训班、2011年浙江省首个老年人科学健身栏目“乐龄健身”栏目上线,该栏目聘请了国内知名专家为老年人提供心血管病、运动外伤和运动康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浙江省老年体协科研委员会不定期进入社区作科学健身方面知识讲座等。

5 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需存在的问题

5.1 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均衡

经济学研究表明,需求与供给是经济活动中既对立又依存的两个方面。马克思供需平衡理论认为,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一直是推动或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对基本矛盾。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差距较大,而政府在提供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结构方面,表现出重“硬”轻“软”的投入倾向,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投入方面呈现出“短、平、快”的特点,即倾向于在一些周期短、见效快的体育项目上投入,如大型体育场(馆)、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器材、全民健身路径等,而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体育组织服务、体育信息服务等无法立见成效的“软”公共服务供给缺乏积极性,对容易存在风险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采取少供给或回避的态度。政府在激发农村老年人对体育公共服务需求偏好方面措施和手段相对滞后,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不强,主要以提供体育器材为主,如篮球场、乒乓球桌和农民健身路径等,使得农村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低于城市。此外,在体育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方面较少考虑地域特点和城乡差别,采取统一供给标准,如在文成和泰顺等一些农村山区公共用地少,活动场地少,除了少数示范性村庄体育配套设施齐全外,其他村庄配备都不齐,政府配备的体育器材无地方用,农村老年人需要的体育健身广场无空间建,所以,农村社区管理部门缺乏申请器材的积极性,降低了公共财政支出资金的使用效率。

5.2 体育公共服务非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按照“基本、平等、普遍、均衡”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公共物品和社会服务[22]。体育公共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由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地区差异性仍然存在。各地(市)老年人人均体育经费、老年人体育辅导员、老年人体育场地等体育公共服务供给地区间呈现不均衡。

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原因可能是:第一,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制度设计的缺陷,留下了许多历史欠账,致使政府实行公共产品供给城乡有别的二元体制,导致如今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的产生。第二,区域发展差距。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是造成区域间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非均衡的根源。从地理角度看,各地区享有资源禀赋优势差异较大,经济发展起跑线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经济发达区域政府财政实力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强,不发达地区则弱,这就导致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地区间的不均衡。第三,政府转型滞后,重发展轻服务。在当前体制下,经济增长仍然是政府的主要目标之一,政府财政支出以发展经济为导向,造成其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缺位,传导到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上,就造成供给短缺和不均衡。第四,缺乏主客体并存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当前的体育公共服务评价体系,注重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指标的评价,而忽视了公众对体育公共服务满意度评价。

5.3 需求日益扩张与单一供给主体的矛盾

在老龄化日益加剧和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逐渐增强的背景下,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需求呈现扩张态势,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品质和数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政府是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浙江省2007—2009年各级政府老年人体育公共财政支出占老年人体育经费总支出每年都在85%以上。政府单一供给的能力有限,难以满足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因此,出现体育场(馆)数量不足、开放数量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老年人体育健身缺少体育场地,活动空间受限等问题。例如,政府配备的体育器材无地方安置,如乒乓球桌和篮球架无地摆放;除了少数配套设施齐全的小区体育设施较好外,其他都较匮乏;全民健身路径和农村体育健身工程重视建设轻管理,缺乏后期维护。体育场地设施的落后与当地老年人极高的体育锻炼热情形成鲜明的反差,制约了老年人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

5.4 老年人社会体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尚不健全,管理和培训机制有待规范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十年以来,为浙江省培养了大量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者有5.8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但培养的数量还不能够满足老年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尽管体育主管部门加大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但是由于缺口太大,加上有一些参加培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并不能真正发挥指导作用,所以见效较慢。

基层老年人体育辅导员数量多,但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较低。现在活跃在一线的进行指导工作的主要是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热心人,指导的科学性较差。随着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城乡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高涨,但缺少专业人员加以组织指导,满足不了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的需求。

农村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严重缺乏。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低,很少接受体育教育,对体育技能和锻炼方法了解少,更需要有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指导,进行科学锻炼。但是,一方面,许多镇(村)编制少,没有专门的文化体育管理部门,一般是由副镇长兼职管理文化体育工作,缺少专职管理人员;另一方面,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农村青年大部分出去务工或读书了,老年人文化素质较差,难以担当体育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严重阻碍了农村老年人体育的发展。

6 进一步发展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思路

6.1 提高政府对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视程度

根据浙江省老年人的实际体育需求和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政府要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当地的实际情况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把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必要时应该通过立法,制定强制性的规划和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考核与评估,促进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化管理、服务和监督。同时,要根据城乡差别,注重城乡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衔接与融合,在规划、组织、活动、政策、经费上考虑农村实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把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纳入保障民生的工程中,并作为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在考核体系中增加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满意感指标,纳入和谐社区、小康乡镇建设、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评比中,促进各级政府对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视,使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6.2 建立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需的协同机制

服务型政府是当代中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满足公民需求为最高目标[17]。公共供求关系理论也认为,公共供给必须适应公共需要[3]。因此,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所提供的体育公共服务必须与老年人的体育公共需求相适应。一方面,要建立至上而下的人、财、物支持保障协同机制,根据老龄化社会的不断加快,浙江省和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要加大对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域特征,按照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提供适合浙江地域特点和条件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在体育公共服务投入上保证城乡之间的平衡,即政府公共财政要加大对社区、行政村、养老院等老年人居住地区附近健身路径和小型健身广场建设的投入,特别支持农村社区健身广场和健身路径的建设,并在财政上给予倾斜,重点保证山区、边区和欠发达地区的老年人对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在体育资源的配置上不能采用“一刀切”,浙江省山区和沿海、农村和城市地域条件不同,老年人自身的素质不同,体育场地设施需求和场地设施的安置条件也不同,如在山区农村配置网球场、门球场和乒乓球台,由于不符合老年人的需求或没有场所安放器材,造成极大浪费。只有真正了解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和地方特点,才能建立起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协同调和,保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6.3 完善社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提高老年人参与程度

老年人体育组织是老年人体育利益诉求和话语表达的重要渠道,可有效提高老年人体育活动规模与水平,起到宣传、带动和示范作用,能够动员更多老年人加入,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老年人能否发挥主动性是解决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的根本,浙江省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等老年人体育组织已成为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依靠力量。从发达国家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上看,体育组织可以作为与政府进行双向互动的重要载体,政府对体育组织进行扶持。因此,要发展和培育老年人体育组织,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采用老年人自发式和合作式体育组织管理的形式,畅通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信息的流通途径,拓宽老年人有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决策的渠道,提高老年人在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中需求表达的话语权。此外,借助老年人体育组织这个平台,获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收取会员费等,筹集体育组织发展资金。制定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明确协会主要任务和会员条件、权利与义务,使体育协会走上制度化、组织化的轨道,提高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影响力。通过老年人体育组织,组成一些代表队,跨社区进行比赛交流,社区和村镇之间还可以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单项比赛以及体育健身表演,增强体育组织的凝聚力和老年人的参与热情。

6.4 建立多元化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

完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政策,构建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老年人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严格按照《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增加对全民健身设施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保障、服务体系。”保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底线。同时,放宽市场准入,通过政策引导、发展和培育,把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引入到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中,形成政府为主导,多元化的供给格局,如动员企事业单位、私营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其所拥有的体育场(馆)设施实行分时段对持证老年人免费开放或减免票价,吸纳老年人入会等措施。

6.5 大力加强老年人社会体育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

第一,加强基层老年人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应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把老年人体育辅导员培训成相应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推荐城市社区和镇(村)老年人体育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对于长期活跃在一线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加强对已经取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督促其不间断的进行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

第二,提高社区老年人体育的指导能力。当前社区养老仍然是老年人养老的首选方式,老年人生活和体育活动主要在社区中进行。可以鼓励和推荐社区具有体育特长的居民,利用余暇时间定期为社区老年人进行体育指导;高校推行大学生社会实践进入社区进行老年人社区体育志愿服务,鼓励营利性健身机构进入社区进行指导,组织学校体育教师和专业队教练员进社区进行指导等。加强农村社区文化站建设,每个站点配备1~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体育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体育活动。

6.6 建立需求导向型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需求供给制度

需求导向型[16]的公共品供给制度的理念是指以人为本、按多数人的需求偏好提供适合的公共品,满足人们现实和长远的需求。在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中,要扭转供给模式,即把“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模式,从老年人自身需要出发,构建需求导向的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尊重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的老年人体育需求的差异性,按照需求导向合理确定体育公共服务投入的先后次序和规模,有利于提高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水平。

6.7 建立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问责和风险分配机制

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原因之一是缺乏有效的公共服务问责[14]和风险分配机制。首先,要明确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问责对象,理清问责关系。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问责的主体为老年人健身者和服务提供者,问责的对象为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政府和第三部门;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问责关系包括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对生产者的问责、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消费者对提供者的问责和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对生产者的问责三种关系。其次,采取科学的问责方法和措施,如老年人参与到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决策中表达诉求,实时对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进行监督和问责。最后,通过立法,确定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消费者、生产者和使用者所具有的权责,共同分担体育公共服务的风险,这样可以提高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提供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保证老年人体育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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