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粉丝到“扶法师”

2013-12-19 00:50虞咏霖
世纪 2013年4期
关键词:大吉吴昌硕赝品

虞咏霖

(作者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我与《世纪》杂志结缘是16年前。

那年,有人登报声称拥有一方吴昌硕“大吉羊”印章。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吴昌硕后人质疑,认为此方印章为赝品。更令人气愤的是,造假者在市场拿赝品牟利,一个钤印收费数千元。身为吴昌硕第三、四代后人的吴长邺、吴超父子以及上海吴昌硕艺术研究协会,遂决定委托我担任律师,诉诸法律。在调查取证、发表律师声明等整个维权过程中,我得到了上海吴昌硕艺术研究协会会长韩天衡,以及程十发、高式熊等老艺术家的大力支持。由于证据确凿,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造假,在我的律师声明甫一发表,对方便销声匿迹,再不敢招摇撞骗。

因为这场“大吉羊”事件,也开始了我和吴昌硕后人的友谊。

在一次纪念吴昌硕先生的艺术活动中,吴长邺、曹用平先生将我介绍给了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当时的吴孟庆馆长。经两位前辈推荐,我于2006年5月25日受聘担任市文史研究馆的常年法律顾问,接受了上海市文史研究馆颁发的《聘书》,同时,又担任了《世纪》杂志的常年法律顾问。相关消息刊在2006年7月3日出版的《上海文史》2006年第5期上。嗣后,现任馆长沈祖炜先生又向我补发了《世纪》杂志常年法律顾问的《聘书》。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以来,我对馆里所有馆员的法律咨询总是有求必应。有些老先生郁结于心的房屋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几次沟通了解,我都能运用法律知识,结合通俗易懂的比喻,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来化解难题,赢得了老先生们的信任和好评。

一枚赝品“大吉羊”成了我的敲门砖,敲开了艺术殿堂的大门,使我能有幸近距离接触那么多文化艺术界的精英翘楚。

现在,《世纪》杂志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沈祖炜馆长的每期首篇 “世纪遐想”文章,以及诸多如“笔记掌故”等栏目的丰富内容,每每读来都不禁叫绝,这些也正是我当“扶法师”(“扶”者,助也,在法律的旗帜下,更多地搀扶人,帮助人,援助人,以维护人间公道)的源源不绝的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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