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揭私”看官员的私权利

2013-12-20 01:32曾宁
检察风云 2013年18期
关键词:公权力官员公民

文/曾宁

从网络“揭私”看官员的私权利

文/曾宁

近年来,网络“揭私”反腐事件的频出导致一批问题官员纷纷落马,广大网民对网络的反腐力量兴奋不已的同时,不少法律人开始担忧是否存在对官员私权利的侵犯。对于此,我想从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角度谈些自己的看法。

姑且不说官员,先来看公众人物。在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境外,娱乐界、体育界等公众人物往往是媒体关注较多的对象,他们在习惯于频繁通过屏幕、杂志、报刊等渠道展示社会角色正面形象的同时,也忍受着对他们个人状况甚至是私生活的各种曝光。除非涉及恶意诽谤或严重侵害,我们很少听到他们为此提出的所谓私权利的侵犯。公众人物的社会定位,决定了他们的言行举止不能停留在只对自己负责的层面,而要更多地考量其对大众、对社会的影响。

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是通讯社的时代悄然到来,互联网给人们带来的变化不再是传说。网络反腐风起云涌,在信奉“有图有真相”、“用视频说话”的网民行动中,一批问题官员纷纷落马。法治社会,以刺探官员私生活的方式挖掘反腐线索,究竟面临哪些权利风险?又会不会将我们引向法治的歧途?

在我国,公职人员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官员,由于所拥有的或大或小的公权力,往往更容易成为社会关注的对象,特别是对私权利的行使。普通公民的私权利在法律上适用“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公民可以自由决定所思所想所为,而官员的私权利行使则往往会让公众联想到其拥有的公权力的影响。比如个人消费,同样是在正常收入范围内购买一定价值的手表、皮包、服饰,公众往往会对官员进行一定的揣测甚至怀疑,而这种揣测或怀疑的实质就是对官员私权利是否与公权力结合的担忧。如果这种消费还超出了正常收入,则无论再从股票收益、遗产、投资等方面如何解释,恐怕也难以得到公众认可,更何况是在网络迅猛发展、民意高度自由的今天。

历史上,百姓习惯称官员是“父母官”,期盼他们为民做主、清正廉洁。而几千年来真正青史留名的清官屈指可数,原因在于:传统社会的官员只唯上,百姓无法对他们进行监督。如今,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公职人员的应有之义就是成为人民的公仆,成为勤政廉政的化身。这既需要政府和官员的主观努力,更离不开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官员对网络这种新兴媒体的监督作用应当予以更多的理解和宽容,只要是出于公心,即便有所偏差也应予以鼓励。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我更希望看到,每位公民不仅可以大胆运用自己“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自由,还可以监督政府和官员,监督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根本要求。这种监督的背后当然也应包括对官员私权利行使的合理怀疑。因此,对于每一位官员而言,常怀敬畏之心不仅是要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更应当尊重每一位公民的每一份权利,这其中就必须包含允许公民的合理怀疑。

说到底,谁让你是一名官员呢!

猜你喜欢
公权力官员公民
论公民美育
隐私保护也是公民一种“获得感”
畅通公权力干预家暴通道——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官员在线
官员在线
官员在线
十二公民
《行政诉讼法》让公权力更规范
国家公权力对我国相关用益物权的影响
官员晒书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