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的南辕与北辙

2014-01-17 21:46刘洪波
新民周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养路柳州期限

刘洪波

无巧不成书的事情,真有。最近两个与行车收费有关的新闻,正好适合对读。

一个是广西柳州,从今年元旦起,不再收取城市路桥费,改由财政埋单。这一提前结束收费的行为,比原定23年的收费期限,提前了15年。

另一个是山东,多条高速公路过了15年的最高收费期限,进行“例行性”的收费延期。

两个做法,当然是各有理由的。

我们并没有看到柳州官方对停止收取路桥费有什么说法,政府做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其实也用不着多言。当地市民每车每年减少680元路桥费,对政府的做法自是无任欢迎,他们会来阐发善政的好处:“有利于柳州营造宜居创业的环境、缓解交通拥堵,对改善柳州的发展环境有好处。”官方还留了点尾巴,表示不再收费,但并没放弃收费权,也就是说,万一有什么意外,也可以恢复收费,但相信一般情况下,路桥收费应是终结了。

山东就不同,收费期过了,还要继续收费,市民不高兴,道理上也讲不通啊,所以,就更加要“讲道理”。道理如下:收费期限过了,但钱还没收完,养路还要巨额费用;期限过了,但新政策还没来,要边等边收;个别路段不收的话,高速公路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就破坏了;免费了,不好管理。这样的道理,傻子听了都会摇头。

若说养路要钱,还讲什么期限呢,那就不是15年收费期,而是永久收费,直到公路被废弃为止。什么是新政策没来?在公路上走,过一个省就交一次钱,可见高速收费原本是各省的事情,新政策来不来,都是省里决定,新政策不来就收费,就永远不会有停止收费的新政策。问题是地方政府承诺了15年到期,到期又不兑现,政府掌自己的嘴不怕疼,可以,但置草民的观感于何地? 免费不好管理,所以要收费,这个算是条总的理由。政府嘛,就是专门进行管理的。现在据说要叫“治理”,以示社会是大家的,管事也是官民共举的,但终究来看,恐怕政府的意思还是管理,何况我来管你或我来治你,区别也不大。管理是难事儿啊,因为不好管理,所以要收你的钱,费你的力,烦你的心,劳你的神。这样,管理就大大方便了,难事儿也就变得稍微容易一点儿了。

高速公路要延期收钱,连“不延期不好管理”都拿出来做了理由,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做管理的事,却管不好事,这是能力不足,本是一件丢脸的事情,现在却像一个优点一样,侃侃而谈。不仅可以谈,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据以加害于民众。

近些年,政府还喜欢说“服务”,例如“服务型政府”,例如“管理就是服务”等等,这是为了让你觉得管理,还是接受的好,但一个坏处,就是让人对汉语的理解发生了困难。明明是被管了,却说成是被服务了,大家就会闻服务而胆颤。

按道理说,一个人既然要揽瓷器活,自己就要备好金刚钻,有多大本事做多大事儿。嫌不好管理,那你别管啊,换人来管,总有不觉得难的。但你又必须要管,占着管理的位置,或者叫服务的资格,又大叹烦难,说不好管,不好服务,于是尽做些有利于管理者而损害被管理者、有利于服务者而不利于雇主的事情。这就是霸道。

当然管不管得好,也是方向性的。例如高速要免费,那管不好,但怎么收费,怎么一个不放过,怎么维持收费的秩序,怎么追究逃费的责任,那办法就多得很,周密又丰富。

高速公路收钱,收给谁?收给地方政府了,还是收给什么公司了?如果是收给政府,那就是政府要钱,不管取之是否有道。如果是收给公司了,那就更加奇怪,政府怎么会跟公司站在一起。

柳州停收路桥费,山东延期高速收费,两者都有创造先例的意思,但南辕北辙,大为不同。它们是否有后继者,哪个的后继者多一些,代表着社会治理朝着哪个路向走。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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