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齐动 三级联动 三社互动
——桂林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新探索

2014-02-04 02:43
中国民政 2014年9期
关键词:救助站管理站桂林市

本刊记者 / 丁 朋

三建齐动 三级联动 三社互动
——桂林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新探索

本刊记者 / 丁 朋

2013年6月25日,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启动会议在桂林召开,作为20个试点地区之一的桂林,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桂林方案是构建一个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五位一体”的保护体系,以实现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桂林方案被归为“全面保护模式”。桂林市救助管理站紧紧围绕创新基层治理、完善救助机制,通过探索队伍、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市、县(区)、乡(镇、街道)联动,社工、社团、社区互动,形成了“三建齐动、三级联动、三社互动”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模式,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由管理向治理迈进。

一、“三建”齐动,夯实基础

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制度建设是桂林市救助管理站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三大根基。

注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干部素质、打造过硬人才队伍是开展、发展救助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一方面,认识到位、注重培养。为提高工作者的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管理站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着重培养“三种精神、五种能力”,即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团队精神,获取知识的能力、观察分析的能力、总结提炼的能力、交流沟通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另一方面,营造环境,吸纳人才。管理站机构级别提升为副处级,软硬件条件齐备,营造了一个吸引人才、储备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公开招考,引入了一批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疗护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走上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轨道。

完善基础设施,打造良好环境。市救助站一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以强化站内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营造优美温馨的救助环境。一是建立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11年,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大楼顺利投入使用,能同时接纳120名流浪未成年人,内设教室、活动室、心理咨询室、技能培训室、宣泄室、康复室及公寓式救助房等功能用房,占总建筑面积的75%,为目前全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综合大楼。二是不断改善救助环境。2004年,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的新救助房正式投入使用,设有起居室、洗澡间、餐厅、电视室、多媒体教室等配套设施。2009至2010年,站里积极争取资金对受助房重新改造和装修。2013年,重新装修接待大厅,为每间受助人员寝室、活动室安装了空调,更换、增加了受助床。近几年来,站里每年都投入数万元,对站容站貌进行美化、绿化,每天对受助房、活动室、院落和卫生间等进行清洁和消毒,为受助人员营造了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着力制度建设,保障规范管理。以“三个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程序到位)为统领,强化规范化管理。一是创建制度。救助站制定了规范的救助服务流程以及《桂林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制度。多次修订、补充2004年编订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及20多项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将规章制度编印成《桂林市救助管理站管理制度汇编》。三是宣传制度。将各项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规章制度、政务公开等内容制作成百余块公示牌,积极宣传。

二、“三级”联动,织密网络

桂林市作为国际旅游城市,是流浪未成年人流动的重点区域。近几年来,救助站在完成日常繁重的成年人救助管理任务之余,积极探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在市一级,建立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县(区)一级,逐步设立了县级救助管理站、全面建设了城区救助分站;在街道(乡、镇)一级,设立了25个救助咨询点。通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构筑了桂林市基层救助网络。

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主要职责:一是摸底排查、数据统计;二是建立档案、分类管理;三是心理辅导、完善资料;四是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社区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操纵、教唆、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初步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并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的需要,转介给不同的社团,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延伸救助服务;五是开展家庭监护的服务和监督工作。目前,预防流浪、监护干预、教育帮扶等工作关口前移的阵地已基本建立,三级联动带来的实在效果已初见端倪。

三、“三社”互动,形成合力

为充分发挥救助管理机构的特有作用,拓展和延伸救助管理工作职能,救助站创新采用社工、社团、社区的“三社”互动方式,进一步提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工作能力和成效。

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创新救助模式。一方面,组建了社工人才队伍。救助站抽调具有社工师资格及心理学、教育学、法学、医学专业人员组建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小组”;发挥救助站作为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师专等大专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习点的作用,积极调动高校心理学等专业师生人才和社会志愿者资源,形成专业队伍。另一方面,创新了救助模式。自2007年开始,救助站通过运用社工理念,积极探索物质救助与心理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模式。一是投入资金购置了电脑、投影机、音响设备,设立了一间多媒体教室;二是组织专业人员,每天定时给受助人员上心理关爱课,时间在1个小时左右。通过平等沟通、互动交流的形式,分类对受助人员实施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自立教育。心理救助探索对救助管理工作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挽救了边缘人员,疏导了跑站人员,促进了日常管理。

积极引入社团力量,拓展救助资源。为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延伸救助工作,2012年救助站引入了“桂林市心之乐未成年人援助中心”和“桂林市博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两个社会组织,这在引导社会力量方面走在了广西区内的前列。救助站提供办公场所,并积极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社会团体组织提供精品项目和专业人手,共同服务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事业。“心之乐”为智障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协助未保科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家庭评估、家庭回访。“博仁社工”则启动了“流浪未成年人及乞讨人员教育矫治”项目,该项目由桂林理工大学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和社工们通过集中授课、个案会谈、小组活动等多种互动形式,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服务。专业社工的介入,不但丰富了救助站原有的心理救助课程内容,帮助流浪未成年人更好地调整心态、回归家庭与社会,同时也使工作人员扩宽了视野、提高了工作技巧,救助保护工作更趋人性化、专业化、社会化。

积极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早期干预。2012年5月以来,救助站与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心理学专业团队,在全市14个社区和7所中小学,开展了“阳光之旅——关爱心灵、健康成长”项目活动,有针对性地应用积极心理学来关注并帮助特殊儿童,通过开展心理课、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心理咨询、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宣传等活动,推进中小学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培养青少年积极心理品质,提高他们抵御心理问题产生的能力。同时与“桂林市博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选取位于城乡结合部的部分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参加宣传活动,用社会工作方法开展未成年人预防流浪知识的宣传工作。

四、启示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同时,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民政部也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一系列会议。2013年5月6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6月25日,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启动会议在桂林召开。今年6月18日至19日,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讲习班在四川省仁寿县召开。7月31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所有这些举措仅仅是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的开始,其中,以桂林为代表的试点地区经过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桂林市救助管理站作为桂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主要落实者、推动者、探索者,以满足未成年人的生存、关系、成长三大核心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壮队伍、创机制、建网络、合资源、抓落实为基础,深化“三级”联动和“三社”互动的积极效果,形成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为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贡献了力量和智慧。结合桂林经验,我们可从中得到以下启示:

要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的理念。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理念是我们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根本性指导思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深刻意识到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兜底职责。只有从思想上高度认同这一理念,高度重视这一原则,深刻认识到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不断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完善政策和措施,才能真正推动新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

要坚持统筹协调规划,构建网络化治理格局。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系统规划是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关键。所谓的统筹、协调、规划,主要是统筹三大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系统规划三级联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要注重统筹人才队伍建设、基础社会建设和制度建设,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人才队伍培养好利用好,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础设施设备供应好建设好,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设保障好完善好。要注重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定期召开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共同谋划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系统规划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救助网络,科学布局、有机联动,织好基层救助网。

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政府部门不行,单靠行政力量也不行,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合力。要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权责清晰、衔接有序、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分拓展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激活活力、发挥作用,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合力。要立足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社区全部资源参与,通过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提升社区居民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热情,营造帮扶未成年人的良好社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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