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沙湾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2014-02-18 03:50王丽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5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房屋管理工作

王丽

摘要: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的重要因素,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带来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

关键词:沙湾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做好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是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由无序化向规范化转变,由单一化向社会化服务管理转变,真正做到秩序好、发案少、社会稳定、群众满意,走出一条新形势下规范社区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路子有重要意义。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我县社区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当前我县社区流动人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主要以平房区为主,居住相对较集中,呈现“四多四低四难”现象,即:流动人口多,出租房屋多,失业人员多,贫困家庭多;经济收入低,生活水平低,文化层次低,基础设施建设覆盖率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难,计划生育工作难,环境卫生工作难,综治工作推进难的特点。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口管理部门认识不到位

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部署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对流动人口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或存在畏难情绪;部分人口流入地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缺乏必要工作保障条件,属地化管理责任不落实,流动人口漏管严重。重管理强手段,忽视引导机制;重视本部门利益,忽视社会共同利益。工作思路上看,“重管理,轻服务”,缺乏“平等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执法”,缺少对流动人口的关心、关爱,影响了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居住处所不固定

大部分流动人口没有固定住所,多数居住在出租房内,居住条件差,形成了“哪里方便住哪里、哪里便宜住哪里”的频繁更换居所的情况,并且没有主动申报暂住登记的意识,给服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从业选择流动性、盲目性较大

大多数流动人员来自农村地区,没有技术优势,往往只能从事一些社会底层工作。据统计分析,大部分流动人员无固定职业,多为从事钟点工、变换,并且在择业过程中盲目性、随意性加大。容易造成劳务纠纷,工资纠纷等。因此,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短期性,难于管理。素质低,经济收入较少,工作岗位不稳定,铤而走险违法犯罪的概率较高,对社区治安稳定影响较大,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

二、我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探索及成效

近年来,沙湾县社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

1、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采用逐户、逐人、逐企业登记,开展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大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排查,摸清底数、掌握现状,通过大排查活动,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服务管理工作模式。

2、强化两支队伍(巷道长、信息员)建设。在出租房屋居住相对稳定的流动人口中推荐产生“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协管员“千里眼”和“顺风耳”作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共同做好信息接收和反馈交流,共筑流动人口管理“防火墙”。同时,组建了由协管员、联防队员以及热心社区工作的居民整合防控力量。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从组织管理上达到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保障,形成全面推进管理工作的整合力。

3、找准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关键,明确了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建立起“谁接收谁管理,谁用人谁负责,谁租房谁有责”的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社区内的流动人口以镇政府、派出所、居委会为管理主体;出租房屋户、用工单位、出租商业用房的单位或个人等均属于流动人口的责任主体,并通过设立的流动人口组织机构,责成专人进行管理。

(二)服务措施得到落实,管理制度得到完善

采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以加强服务的方针,县各职能部门全方位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服务,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严厉防范打击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市场等部位,采取集中清理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随时发现治安隐患。严厉防范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使犯罪分子不能容身。

(三)社区推行流动人口“四化管理”新模式

1、强化组织,健全机构,努力实现管理组织“网络化”。在县、镇综治办的精心指导下,逐步建立完善三级社会化管理组织网络,成立 “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实现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为载体,以管理、教育、维权、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网络化管理。

2、创新管理,完善服务,推进出租房主出租行为“规范化”。为了使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出租房屋户主印制并发放了《社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手册》、明确社区“居民公约”、“邻里互助公约”、“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出租房屋分类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责任书”、“流动人口准住管理办法”、“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程序”等相关法规及制度。

3、健全规章,整合各类资源,努力形成管理工作“社会化”。流动人口以其流动性和分散性成为管理的难点,社区紧紧抓出租房屋管理,按照“谁租赁、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管理、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等一体的流动人口管理“房主责任制”,通过签订治安责任书等形式,落实房屋出租人的管理责任,形成流动人口工作的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的作用,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情况和信息,在管理流动人口中发挥了信息员的作用。全程代办流动人口医疗保险,介绍就业,努力完成管理工作“社会化”。

4、注重教育服务,提高思想意识,推行服务管理“亲情化”。社区紧抓房屋出租人的教育培训,协调综治办、公安国保大队,派出所民警,社区民警组织对出租户进行教育培训,通过培训的形式使广大房主明确其责任义务。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提高流动人口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在生活上尽量关心他们,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他们远离家乡,感觉缺少社会保障的情况下,社区都尽心尽职,全力服务。

通过对出租房屋的“长效化”管理,形成了以“出租户主体抓、社区党组织具体抓、派出所协助抓”三级连管新举措,“以房管人”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继续创新服务管理体制和机构,着眼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保良好发展势力,扎实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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