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地将有“身份证”

2014-03-03 19:32
乡村科技 2014年19期
关键词:民权县承包地试点工作

农民承包地将有“身份证”

2014年9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农业厅了解到,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农民承包土地将有“身份证”。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发〔2013〕1号文件指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今年河南省农村工作的重头戏。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先试点探索路子、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推进该项工作。其中,济源市和通许县、永城市、民权县、信阳市平桥区要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力争2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全省其他县(市)2014年分别选择1~3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对承包地‘确实权、颁铁证’,才能切实把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固化到农户,让农户吃上‘定心丸’。”河南省委政研室农村处处长刘光生说,土地确权颁证后,农民可以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也可以让农民放心进行土地流转,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意见》指出,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意见》还提出,试点工作本着“强村好村先搞、弱村散村暂缓、城区城郊不搞、最后重点突破”的精神,做到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河南省农业厅农经处负责人介绍,河南省土地确权颁证,将坚持依法依规、保持稳定、实事求是、尊重民意的原则,稳步推进。“作为国家试点,济源市和通许县、永城市、民权县、信阳市平桥区等地区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已于2013年开始,目前正在顺利推进”。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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