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的农业机械化

2014-03-09 02:05
时代农机 2014年2期
关键词:农业机械苏联农场

俄罗斯地处东欧和北亚,土地资源十分丰富。国土面积为1707.54万k m2(占原苏联领土面积的76.3%),总人口1.431亿(截止2012年4月1日),其中农业人口518万。农业用地占国土面积的24%左右,可耕地面积约1.3亿h m2,拥有全世界10%的耕地,其中50%的可耕地为黑土地。农业区气候适宜、地势平坦、土质肥沃,非常适合于机械化作业。俄罗斯的农业机械化从苏联建国后开始,至今已历经近90年。

苏联时期农业机械化进程

苏俄十月革命胜利后—个月,列宁就指示要尽力制造农机和农具。斯大林继之把农业机械化与农业集体化结合进行。苏联时期从第一个五年计划(1928~1932年)起开始发展农业机械化,60多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1928~1940年基本完成“从畜力向机械牵引过渡”时期。沙皇俄国时期,农业生产力非常落后,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是役马牵木制犁等。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农村1/3以上的农户没有劳动力。1928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农村推行大规模的集体化农庄,发展农业机械化变得极迫切。为此,苏联采取两项措施抓农业机械化,一是大量进口农机设备,二是引进德国和美国人才与技术建拖拉机制造厂。至1940年的12年时间内,农业生产的机械动力使用率已占77.7%,在种植业中初步实现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

(2)1941~1955年“恢复农机工业、解决农业生产重要环节机械化”时期。1941~1945年苏德战争期间,使苏联的农机工业遭到严重破坏。战后的1946~1955年期间,苏联把部分军工厂转入农机生产,使农机产量迅速提高;农业机械化的重点放在耕整地、谷物播种和收获等农业生产环节。到1953年集体农庄田间作业的机械化程度达到90%。

(3)1956~1965年开始“农业全面机械化”时期。1956年苏共“二十大”提出了“由部分农业劳动机械化转向整个农业生产机械化”的任务。苏联开始由粮食作物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向蔬菜、经济作物以及畜牧业等全面机械化方向发展。到1965年拖拉机年产量已达35.5万台,其中轮式拖拉机的比重上升到60%以上。在此期间,进一步提高了各种大田作物的机械化程度。

(4)1966~1989年是加速实现“全面机械化”和“农业转向工业生产方式”时期。1965年3月,苏共召开中央全会专门讨论农业问题,强调要把加速推行农业机械化、化学化和土壤改良作为实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措施。1977年,农业从业人数比例下降到22%;到1975年,对拖拉机等主要农机具进行了一次全面更新换代,新型大功率高效能拖拉机能在田间以每小时9~15k m的速度作业;1981年,集体和国营畜牧农场全面机械化水平达70%。1983年4月,苏共中央和苏联部长会议决议,用高效率技术设备重新装备农业生产,并重申在1990年前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的全面机械化。

(5)苏联农业机械化中存在的问题。苏联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但苏联在农机制造和农机化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投入的农机设备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实际需要;二是农机质量低劣,报废率高;三是农机具不配套,零备件奇缺;四是技能型农机手严重不足,农机设备利用率低。

俄罗斯坚定推进农业机械化

苏联在1991年解体后,俄罗斯的农业机械化水平有所下降。俄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继续坚定推行农业机械化战略,建立了覆盖中央、各联邦主体以及基层的多层次农业机械发展管理体制,提升了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农业可持续发展。

(1)重视农机技术推广培训。俄罗斯设有专门从事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普及工作的组织,鼓励农机推广组织、农机生产厂商、农机经销企业、各类农场等举办形式多样的农机展会,展会有各种机械的演示活动。由试验农场举办的展会,还将种植业、养殖业各个生产环节的操作技术加以讲解和演示。

(2)实施国家优惠政策扶持。为了扩大农业机械使用的广泛性,俄罗斯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对进口国外农机产品给予减免关税照顾,对农民和农场购买农机作业用油可凭信用证赊购,对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格收购等。俄农业部每年公布农业机械采购目录,同时成立了一个专门公司,国家提供优惠贷款,对列入目录的产品先由该公司统一购买,然后采取两种形式销售。一是实行分期付款卖给用户或提供无息贷款,农民购买农机可先按价格的10%付款,以后用5~10年或更长的时间来支付余款等;农民购买新的农业机械可直接利用机具折价来担保,以缓解用户资金短缺的压力。二是实行租赁经营,帮助无购买力的农民和农场主能够使用农业机械进行生产;俄罗斯农业租赁公司主要业务是出租与销售联合收割机。农机租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机产品的销售,推进了农业机械的普及应用和农机化发展。

(3)完善土地使用管理以保证农业经营机械化规模化。1991年以前,俄农业体制主要有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两种公有制形式,其中国营农场占58%、集体农庄占40%。1991年之后,俄罗斯开始将土地及国营农场私有化,提出农村要发展100万个家庭农场目标,以形成一个中产者阶层。在普京任总统后,调整农业政策、完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建立了以土地租赁权为中心的土地使用新制度,转而支持资本和土地向大生产者集中。探索土地的租用和拍卖机制,引导发展规模化的大型农场。提出将发展私有化小农业改为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大规模农业,恢复和发展农工综合体,扩大规模经营和现代化管理效益。

俄罗斯农机化发展特点

(1)土地经营模式与农机需求多样化。俄罗斯对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进行结构性改组和改造后,促使私人农场、合作农场和其他形式的农业经营实体发展。目前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机需求者)可分为三大类:集体农庄、私人农场、农业公司。现在多数农业生产实体的规模仍然很大,国家鼓励发展大型农场,加上规模效益的引导,所以大型农业机械依然是主要发展方向。如大马力拖拉机达到258k W,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割台割幅扩展到9~12m。集体农庄中许多仍由国家控制。私人农场主在俄罗斯农业私有化中离开了集体农庄,利用自己的土地股份和部分农机设备建立了私人农场。其中大多数以家庭为单位,受经济水平和土地规模限制,偏向于对某些中小型农业机械的需求。农业公司是俄罗斯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他们拥有多样化、高附加值农业生产能力,是最有潜力的农机采购者。

(2)推动农业机械装备现代化。俄政府还出台推进农业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计划,对引进推广动植物新品种、农业新技术和新机具,发展生物能源产业提供资金支持。俄农机装备现代化进程体现出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以大为主,以小为辅;二是发展复式作业机械,农机装备可以一次完成多道工序;三是向多功能方向发展,如谷物联合收割机在收获过程中不仅具有秸秆粉碎功能,还具有铺放、捡拾、打捆等功能;四是注重具有环保效能的农机化技术的开发应用。现在俄罗斯有些地区开始实行休耕制,有些风沙比较严重地区开始采用免耕播种技术,推行保护性耕作。

(3)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俄罗斯政府高度重视对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检测鉴定体系。该体系由两个系统组成:一个是国家标准化技术监督中心,主要负责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各类产品的质量认证管理以及市场执法监督;另一个是农业部装备政策司负责全国农机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农机产品性能的试验鉴定工作。俄农业部在全国设立了14个直属的农机试验研究所,各农机试验研究所按照俄农业部装备政策司下达的检测验收计划,依据有关要求和标准对产品进行试验检测后,将检测验收结果上报农业部,对于农机新产品还要经过农业部专门设立的评估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检测验收合格的产品将获得质量合格证书和质量认可标志使用权,并可享受国家财政和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产品要进行改进,并重新提出检测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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