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诸子怨恨观讨论

2014-04-02 17:20王晓明
卷宗 2014年12期

王晓明

摘 要:本文主要对先秦诸子的怨恨观进行了讨论,主要阐述了怨恨心理产生的原因,结合怨恨主体的主要表现,以先秦诸子的平衡理论为基础,分析化解怨恨的平静策略,旨在通过对先秦诸子怨恨观的讨论,对怨恨观有进一步了解,并与当代发展理论相结合,化解怨恨,促进和谐。

关键词:先秦诸子;怨恨观;心理平衡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从而滋生了怨恨。本文希望通过对先秦诸子怨恨观的研究,降低人们的怨恨情绪,增加人们的幸福指数。先秦诸子怨恨观认为,人们的怨恨产生于三个方面,即道德、情感和利益。因而,要降低怨恨情绪,需要从这三个层面入手,采取科学化措施化解怨恨,实现人际关系和谐。

1 失衡——怨恨心理的产生

当主体受到某些刺激影响之后,往往会产生一种怨恨、抑郁的心理情绪,同时这也是一种失衡心理状态的表现。先秦诸子在研究主体怨恨观时曾指出,怨恨主体之所以会产生愤恨情绪,主要是由道德、情感及利益层面失衡引起的。具体分析,道德失衡引起憎恨情绪,情感失衡导致恼恨心理,而利益失衡产生忌恨心理。“德”与“怨”是一组反义词,经常在先秦诗书典籍中出现。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生活习惯及行为准则。道德具有一定普适性,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同,但由于社会角色定位的不同,道德规范也会出现差异。因而在思想形态领域会出现不同的认识,导致道德失衡。“爱者恨之始”,人们受到外界的不同刺激,会产生不同的情感,情感表现较为复杂,爱恨交织,悲喜交集,使人们的不时出现矛盾状态。“利益仇之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怨恨、仇恨都源于个人利益的得失,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的失衡都可产生愤恨,正是因为人情好利,导致了利益争夺异常激烈。但是利益追逐者也并非一味逐利,是为了长远发展而考虑,因而也会采取一些退让策略。老子将这种行为表述为“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由此看来,退而取之,是一种策略,最终还是为了实现利己目的。

2 平衡—怨恨心理的化解

怨恨生于内,却常常发于外,是一种道德、利益、情感失衡的表现,也称之为外平衡。怨恨主体往往会表现出悲鸣、杀戮、谗嫉出走等。当怨恨主体怨恨情绪挤压久了,就会通过种种形式来达到情感的宣泄,甚至还会陷入“失衡—平衡—再失衡”的恶性循环中。由于杀戮与谗嫉具有较大破坏性,因而人们对怨恨危害性有足够重视。要想使怨恨消除,通常会采用“平衡”的策略方法,把怨恨心理化作无形,实现“人不怨己”和“人己减怨” 。

2.1 “己不怨人”——道德标榜

为了使怨恨主体能够主动消除内心的怨恨,并且能成功化解怨恨,实现内心的平衡是首要问题。先秦诸子总结了多种平衡方法,首要策略就是道德标榜。道德标榜主要是指对利益失衡的一方,通过道德补偿的方式使其内心得到平衡,通常情况下,利益失衡登记一方也往往是社会老弱病残的群体对象。孔子认为,君子是道德高尚的人,即使是处于不利境地,也会由于个人利益的得失而产生怨恨情绪,例如“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就是孔子对君子行为的阐释,同时也反映出了君子应该具备的品格与胸怀。儒家学派在运用道德标榜平衡策略时,首先是对“君子不怨”训诫的教诲,使“不怨”成为了纵多君子的修身的必修课程。道德标榜平衡策略,实际上是在利益天平失衡的一方中加入了适当的道德作为了砝码,在心理学角度来分析,是培养人的优越感,摆脱自卑,学会知足。尽管这种道德标榜平衡策略具有一定欺骗性,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起到削减怨恨的作用。

2.2 “人不怨己”——损己利人

如何是怨恨对象能够减轻甚至是消除对自己的怨恨,一个重要的方平衡法就是损己利人。损己就是指强势群体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贬低自己,通过由强变弱的过程来使弱小者心理平衡。从而某种意义上说,损己利人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损己”源于《尚书》中的“满招损,谦受益”,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中早已深入人心。在运用“损己”策略时,要做到将“功”归于他人,将“过”归于己,不居功自傲。利人,就是站在弱势群体角度,切实为他们考虑,使其心存感恩之心,消除怨气。“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则说明在实施利人策略时,不是简单的施舍,而是要从弱势群体长远利益出发,配合统治者完成治民任务。由此看来,在消除怨恨的过程中,要看到“损人利己”平衡方式的弊端,合理运用,实现“人不怨己”目的。

2.3 “人己减怨”——沟通以明怨

要想使怨恨主体和对象能够把对方的怨恨消除,需要怨恨双方彼此理解、包容,而沟通以“明怨”就是一个有效平衡措施。“明怨”主要是使怨恨主客体进行沟通,弄清怨恨根源。其实主客体倾诉的过程,也是发泄的过程,从而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降低怨气的作用,另外,倾听怨恨的过程也是损己的一种表现。“沟通以明怨”的策略,“沟通”与“明”是重点,通过沟通从而能够换位思考,求同存异,达到心平气和。另外,为了促进“人己减怨”,也可以采用迁移的方式,从而达到泄怨目的。这种方式主要是指把怨恨主体相关的物体、环境、情感等作为载体,在使自己进行宣泄的同时,得到怨恨对象的理解与包容,化解双方怨恨。

3 结束语

本文主要从怨恨心理的产生、表现、化解等方面对先秦诸子怨恨观的进行了讨论,尽管先秦诸子对怨恨观持有不同观点,但总体上来看具有一致性,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彼此影响。先秦诸子对怨恨观的讨论,也体现出了学派分合的特征。尽管很多怨恨平衡措施在实际应用中具有一定弊端,但在特定时期,也起到了的化解怨恨的重要作用。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对先秦诸子怨恨观的研究,并要与时代发展特征相结合,采用科学合理的怨恨平衡策略,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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