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

2014-04-10 10:05冯如君
广西教育·D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常识性文职用词

冯如君

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杂志就像一位严肃认真的语文老师一样,及时纠正、指出社会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语文错误。与往年一样,该刊在2014年元旦前夕评出的“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再次引发关注与热议,给各行各业上了一堂生动的语文课,提醒大家在使用汉语的过程中要谨慎认真,尤其是被指出错误后要虚心改正,避免再次出错,杜绝以讹传讹,共同营造健康的语言环境。正如《咬文嚼字》执行主编黄安靖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年指出十个错误,就像蚂蚁搬家一样,希望大家能够对生活里的语文错误引起关注,这样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据《咬文嚼字》编辑部介绍,“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差错大都来源于热点事件,如中央电视台“汉字听写大会”、高考作文题等;二是高频率差错比较集中,一些耳熟能详的字词也被写错、用错,如泄密、授权等。而这些错误中,媒体用字错误占据了“半壁江山”。

在2013年中央电视台“中国汉字听写大会”总决赛冠军争夺战中,主考官李梓萌出题“jī cōng jūn”,荧屏公布的答案“鸡枞菌”被指出错误,其正确的写法应是“鸡 菌”,“ ”应读“zōng”。鸡 菌,食用菌的一种,由于生长在泥土中,所以字从“土”,味美如鸡,俗称“鸡 ”。后来为表示生物类别写成了“鸡 菌”。“枞”有两个读音:读“cōng”,木名,冷杉;读“zōng”,地名用字,安徽省有“枞阳县”。二者都与食用菌无关。鉴于中央电视台“汉字听写大会”拥有较高收视率,所以这个错误被《咬文嚼字》列为“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之首。

2013年媒体用词出错频率较高的事件还有不少。

“王立军叛逃”案报道中的用词错误:“服法”误为“伏法”。2013年,王立军、薄谷开来因涉嫌犯罪被公开审判,有媒体在报道中说:“王立军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后,认罪伏法,不上诉”,“涉嫌杀人被公开审判,薄谷开来认罪伏法”。其中的“伏法”均是“服法”之误。“伏法”指犯人被执行死刑,是一种客观事实;“服法”指犯人服从判决,是一种主观态度。

“棱镜门”报道中的用词错误:“泄密”误为“泄秘”。在“棱镜门”事件报道中,“泄密”是一个高频用词,但多家媒体把“泄密”误为“泄秘”。“秘”和“密”都有秘密的意思,但侧重点不同。“秘”强调内容隐蔽,客观上不为人所知,如“秘方”“秘史”“揭秘”等;“密”强调隐蔽内容,主观上不让人知道,如“密谈”“机密”“泄密”等。二者不宜搞混。

“胡蜂蜇人”事件报道中的用字错误:“蜇人”误为“蛰人”。2013年陕西南部秦岭等地,曾发生严重的胡蜂蜇人事件,导致数十人死亡。有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把“蜇人”的“蜇”误写为“蛰”。“蜇”和“蛰”字形相近,但音、义皆不同。“蜇”读zhē时,指蜂等用毒刺刺人或动物;“蛰”读zhé,是蛰伏的意思。

文化新闻报道中的称谓错误:文职干部误称“文职将军”。文化新闻报道中常出现“文职将军”一词,比如在提到著名歌唱家李双江时,不少媒体就常用到这个称谓。在我国军队中,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享受将官相应的工资标准、生活待遇,但并没有授予相应的军衔。在我军的法规条例中,并无“文职将军”这一名称。2013年8月,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了《关于规范大型文艺演出、加强文艺队伍教育管理的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军队中“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干部不得称将军或者文职将军”。

刑事案件新闻报道中误用的一个词:“弑”。2013年10月浙江温岭市某医院三名医生被患者持刀捅伤,其中一名医生不幸遇难。多家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称之为“弑医案”,有篇新闻标题就是《温岭弑医案,医患调解机制为何“失灵”》。“弑”是古语词,指臣子杀死君主或子女杀死父母。医生与患者之间不存在这种关系,不能用“弑”字。

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影响范围甚广,一旦误用了某些汉字,就极有可能“以讹传讹”,导致大家都以为这是正确的用法。因此,媒体文字编辑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素养,力求使用规范、准确的汉字。

常识性错误不容忽视

在“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中,一些常识性错误不容忽视,尤其是当这些错误出现在教育教学领域时,更加引人关注。

浙江省2013年高考作文题给出的材料引用了一句名言:“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一王国,那是真正的沉沦。”但出题者却把说这句名言的作者“英国作家戈尔丁”错当成了“美国作家菲尔丁”,由此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威廉·戈尔丁是英国的小说家、诗人,198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在知悉这一情况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此立即召开高考情况通报会,承认了这一差错,并向全体考生道歉。此事件被当做当年高考试题的一大败笔,也在警示着出题者要提高文化素养,万不可不加求证地任意引用各类名人名言,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闹笑话。

汉字书写中一般都有严谨的笔画标准,但无论是日常使用,还是学校教育中,往往会忽视这一点。例如人们经常写错“冒”字。“冒”人人都认识,但很可能落笔即错,被誉为汉字中的“第一易错字”。“冒”上部古文字写作“”,楷体写作“[]”,下不封口,两短横与左右竖不相连,不少人误写作“曰”或“日”。汉字中还有一些以“[]”作部件的汉字,如“日冕”的“冕”、“玳瑁”的“瑁”等,中央电视台“汉字听写大会”的参赛选手在书写这些字时都出现了这个错误。该差错也被列入“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之一,说明在日常生活用字中,常识性错误不在少数,例如“尴尬”二字的偏旁,是“尤”字少一点,而不是“九”,很多人都会写错这个字。

律师公文中常常使用的“受权”误为“授权”也被列入“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之一。为了解决纠纷,企业或个人有时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接受委托后,律师常为当事人发布“律师受权声明”,但“受权”常被误成“授权”。“授权”即把权力授予他人,“受权”即接受他人赋予的权力。律师接受企业或个人委托发表声明,是“受权声明”,而非“授权声明”。

日常使用错误的汉字,有时是因为字体相近而误用,例如街头店铺的招牌中常见的“羊蝎子”误为“羊羯子”,也被列入“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之一。羊蝎子是一种常见的大众美食,指羊的脊椎骨,因形状像蝎子,俗称“羊蝎子”。因蝎、羯形似,不少街头饮食店的招牌中,将“蝎”写成了“羯”。“羯”读jié,有两个意思:一指羯羊,即阉割了的公羊;二指我国古代的一个民族,匈奴的一个别支。“羊羯子”说不通。

这些常识性错误,小则会造成歧义,给企业和个人造成损失,从大的方面讲,对传承和发扬汉语文化极其不利。常识性错误具有“硬伤”的特质,没有多少商量余地,一经发现,就应该立即更正,杜绝一错再错。

目前,整个社会陷入浮躁、功利的境地,因为缺乏认真负责的态度,导致众多芜杂的用语日益侵袭着规范的文本表达,致使汉字使用不规范、错误等现象不断蔓延。因此,倡导全社会规范使用汉字,是一个关系到中国文化生机的严肃问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规范使用汉字、维持汉字拥有一个健康有序的使用环境,是一个多层面的文化教育工程,至少需要在两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学校的课堂教育不能存在“向下看”的倾向,而应该守住规范使用的底线,语言大众化首先要‘化大众,汉字教学要在课堂教育中把好关,提高学生准确使用汉语的能力;二是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规范有效的条令,规范对相关部门如媒体的汉字使用,引导汉语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2013年十大语文差错(简洁版)

1.中央电视台“汉字听写大会”节目中的出题错误:“鸡 菌”误为“鸡枞菌”。

2.浙江高考作文命题中的知识差错:“英国作家戈尔丁”误为“美国作家菲尔丁”。

3.“王立军案”一些媒体报道中的用词错误:“服法”误为“伏法”。

4.“棱镜门”报道中的用词错误:“泄密”误为“泄秘”。

5.“胡蜂蜇人”事件报道中的用字错误:“蜇人”误为“蛰人”。

6.文化新闻报道中的称谓错误:“文职干部”误称“文职将军”。

7.刑事案件新闻报道中误用“弑”字。

8.汉字书写中经常写错的字:“冒”。

9.律师公文中的用词错误:“受权”误为“授权”。

10.街头店招中的常见差错:“羊蝎子”误为“羊羯子”。

(责编 欧金昌)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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