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盗版惹的祸

2014-06-11 01:16回声
中华手工 2014年3期
关键词:书商李渔金瓶梅

回声

公子你做哪行啊?

咦,你反问我啊?我是诗人。

诗人靠什么收入啊?

出书啊。

你出过多少本书啊?

呃……还没。

那你算不算正宗的败家子啊!

相信看过《河东狮吼》的观众,都记得陈季常相亲被青楼姑娘嘲笑这段。可见,出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电影下半段虐得观众眼泪哗哗,男主角历尽千辛万苦找回老婆,并以自己为原型才出版了第一本书《我家有只河东狮》,引得众人追捧,生孩子都要看。

事实上,在古代,出书十分困难。宋代曾有人算过,一本书的成本折合人民币高达1762元。显然,普通百姓家是买不起书的。

尽管如此,在古代,盗版也是比较严重的,翻刻、抄袭、借名……淳朴的古人,也行这些不义之举,可见都是盗版惹的祸,且看古人如何见招拆招。

盗版的花样

什么是盗版,仰慕前人文章,抄录下来自己欣赏自然不算,盗版,必然是牵涉经济利益。

假托伪作:向前辈致敬

书画界一直有临摹的传统,如果临得太好,假作当真品出售,便是盗版了。

元代著名画家吴镇擅长山水画,尤其画墨竹,乃是一绝,与黄公望、王蒙、倪瓒并称为“元代四大家”。他有画作《墨竹图卷》一幅,被明代的“梅道人”临仿。不过古人盗版还算讲究“职业道德”,他们害怕有因果报应,会在画幅的题款、创作时间等细节上留下一些破绽,让你识破。若你识不破,只能怪你“道行”太浅。

相比古人,今人作伪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有水平不高被人看出破绽,绝不会自己故意留下破绽,就算你挑出毛病,他还编好故事等着你。

《金瓶梅》:小说的空子

鼎鼎大名的《金瓶梅》想必大家都听过,这本书在古代,却是放任让大家盗版的,因为它是小说。传统中,中国文人是瞧不起小说创作的。他们觉得小说不是“经国之大业”,仅作正业之外的娱乐来看,因此对小说著作毫不看重,对“版权”自然是毫不追究(根本就是不屑)。但民间却又很追捧小说,这给不法书商们带来大大的空子可钻,他们对小说类作品任意翻刻谋利,有时连作者名字都不写。最典型就是《金瓶梅》了,其作者兰陵笑笑生,至今也没人知道是谁,当然稿酬也就不用支付了,真是大大便宜了盗版者。

《四游记》:盗版者被盗之

万历年间,一部神书横空出世,它就是流芳后世的《西游记》。市场上都卖疯了,情节有趣,文笔也极佳,跟原来那些粗制滥造的书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小说家兼书商余象斗看完,心想:它卖得好,咱们也能卖得好,跟风呗!这位有眼光没节操的营销大师亲自上阵,写了讲玉皇大帝的《北游记》和讲华光救母的《南游记》,又买来讲八仙的《东游记》,然后盗版一本《西游记》,凑成一套东南西北齐全的《四游记》。

虽然他自己写的两本很拙劣,但《四游记》还是卖得很好,余象斗很是自豪,并感慨“其劳鞅掌矣!”可能因为卖得太好,《四游记》竟也遭遇了盗版,这把他气个半死,奈何不得,只好破口大骂:“袭人唾余,得无垂首而汗颜,无耻之甚乎!”不知道余象斗可觉得自己盗版的时候无耻否?

反盗版有招数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盗版肆虐,必然就会有反盗版,政府出面、书商“恐吓”、作者追究,反盗版招数同样精彩。

政府三招:简单三板斧

事实上,真正出现大规模盗版,并引起作者和国家关注的,是在活字印刷术发明后的宋朝。

宋人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为中国出版事业带来辉煌,也给盗版带来了极大方便,因而从宋代开始,盗版日多,迫使政府出面禁止翻印。那么,宋代政府是如何防止盗版的呢?

宋人罗璧《识遗》一书说:“宋兴,治平以前,犹禁擅镌,必须申请国子监……”说起来,宋代防止盗版有三招:

第一招:没有申请而“擅镌”,也就是私自刻版,那就方便了盗版,连你一起法办。

第二招:除了国子监刻印的一般经书而外,如有“新刊行文字”,必先将副本呈送官府看样。一方面是防“异端邪说”,另一方面也是怕有人以刻新书为名,干那盗版的勾当。

第三招:对合法出版物给予保护。事前张贴榜文,说明某书由某处某人所出,他人不得“专一翻版”。榜文既事前预告出书信息,也是给盗版者一个警告。

三招虽然简单,却一直沿用到明清。

书商两招:敢有翻刻,必究

从利益的角度上讲,书商才是“盗版”的最大受害者。

其实,在出版业逐渐成熟后,书商已经有了保护自己出版物的措施,就是把出版物向政府备案,以示合法,他人无权翻刻,这是第一招。

书商第二招,是在书的末页印上一段版权声明。比如元代陈在刻《古今韵会举要》一书时,声明:“实昨承先师架阁黄公在轩先生委刊《古今韵会举要》,凡三十卷……愿与天下士大夫共之。但是篇系私著之文,与书肆所刊见成文籍不同,窃恐嗜利之徒改换名目,节略翻刻,纤毫争差,致误学者,已经所属陈告乞行禁约外,收书君子,伏幸藻鉴。后学陈谨白。”

这样的版权声明,用的人已经很多,只是说法不同,字数不同而已。字数最少的是明代陈氏刻的《皇明文集》,其声明只有六个字:“敢有翻刻,必究”。这与现代“版权所有,翻印必究”何其相似。

李渔:中国打击盗版第一人

才子李渔本来怀才不遇,好不容写书才赚点钱,结果被盗版得严重,想着反正也和书店老板有经济纠纷,他干脆在南京开了一家书店,自写自印自销,这便是后来名满天下的芥子园书肆了。《红楼梦》没出之前,四大奇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都是在他的书肆中被行内叫响的。

谁知道书店开张没多久,苏州就出现了他作品的盗版,他一听,怒从心头起,把书店业务交给女婿,去苏州又是找政府,又是托朋友,整整处理了3个月,这边刚处理好,杭州又发现了盗版……盗印也就罢了,还有个无良书商,找了一个枪手写了本烂书,也说是李渔写的,把他气个半死。

为防盗版,李渔甚至把威胁的话印在出版物的扉页上,《闲情偶寄》一写就告诫天下:“倘仍有垄断之豪,或照式刊行,或增减一二,或稍变其形……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当决一死战,布告当事。”

当李渔写完他的第一步传奇大集《怜香伴》后,断定此书上市肯会引来无数盗版,如何避免呢?李渔坐在房间,足足想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他写了一份诉状到南京府衙“告状”,说:“昨日我的新书《怜香伴》从兰溪运到南京,刚到南京就被强盗截了。大人,新书还是第一次印刷,如果谁哪里有卖这些书,谁就是强盗,最起码也跟强盗有关系。”官府赶紧立案,派人到市场查找。

伴随官府查找,李渔开始正式印刷这本书,正规书商自然不会放过好机会,纷纷进货。李渔把所有书商都做了登记,再交给衙门,以免被误抓。靠盗版吃饭的书商,没一个敢动,做不成生意是小事,被当成强盗或其合伙人被抓起来,就太可怕了。

此后数年,都没人敢盗版《怜香伴》,与盗版斗多年的李渔总算收获一场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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