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吹哨人”

2014-06-13 18:37刘成伟
中国周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王海举报人墨镜

刘成伟

多事之人

距上次“曝潜”(曝光潜规则)不到两个月时间,5月11日,黄鸣把他的第10次“曝潜”发布会移师到了刚刚落成的中国首个消费安全警示馆——曝潜馆。这个位于山东德州太阳谷二楼的曝潜馆除了揭露太阳能行业“潜规则”外,还涉及食品、医药等行业。

黄鸣称,要为国内企业树立一个道德底线,拯救“中国制造”。这是这个新能源狂人一直以来的愿望。

当年,以黄鸣为首的行业内企业家为了公平竞争,成立了一个民间协会性质的太阳能热利用产业联盟,黄鸣是联盟轮值理事长,其成员都是业内企业家和一些学者。

作为一个民间协会性质的联盟,它在家电下乡中权力尽显。因为他的一个印章直接决定了企业产品有没有资格进入目录。而黄鸣却是当年的太阳能热水器家电下乡反对者。

他认为,行业还没有足够的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体系,会殃及农民并且伤害太阳能热水器的长久发展。在他的阻拦下,太阳能家电下乡推迟了两个月。

“这直接阻挡了更多企业的财路。”

从2010年太阳谷建设及世界太阳能大会在德州召开之后,他的环保及公益型的表演越来越多。而揭发行业潜规则,是从他被竞争对手利用一次高官的落马事件发起舆论攻击之后而进行的一次自救。

此前,黄鸣只是在行业年会上大声疾呼,甚至训斥。碍于面子,他憋了好多年,但是这次他没了后顾之忧。

2012年至今,两年时间里,自称“疯子”的黄鸣已经公开举报、曝光行业内产品劣质事件20余起,涉及太阳能产业,特别是光热利用产业的整个链条。

在黄鸣实名举报的江苏省质检院涉嫌违规操作事件中,涉及业内某上市公司伪造质检报告,骗补国家40亿节能补贴。最后的结果是,国家质检总局取消江苏质检院检验资格半年,进行停业、整顿。

皇明品牌总监周春玲告诉《中国周刊》记者,涉事单位并未受到经济处罚,作为举报人的黄鸣也未受到任何奖励,只是在事件公示之后收到主管单位给举报人的一个通知单。

而整个行业对他意见颇大。从一开始的“太阳能教父”到现在的“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了”,黄鸣经历了业内大部分企业主的评价背离。

有人斥责黄鸣不务正业,有人质疑黄鸣的动机是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

黄鸣说:“就算是推销产品又如何?我这也是打倒劣质产品之后,给消费者一个好的、负责任的解决方案。”

被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的王海告诉《中国周刊》记者:“动机论是愚蠢的,只要客观目的有利公众利益的,只要合法,你管他是怎样达到这个目的的!”

1992年,黄鸣还在德州一个出租厂房内造太阳能热水器的时候,青岛人王海陪着朋友到中央戏剧学院考试,在学校附近的一个书店里翻书,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王海决定找机会试试。

而因一次偶然的买耳机尝到了打假甜头之后,王海开始乐此不彼。

1995年,王海靠着打假实现了周均收入8000元。在媒体的曝光下,戴着墨镜的王海成了“中国打假第一人”。当然在媒体效应下,也催生了一批打假人,客观上促进了中国消费者的权利觉悟。

而今的王海,将打假做成了自己的产业。从一个人的职业开始逐渐变为一群“吹哨人”的职业,当然,这里面还有很多兼职的人。

墨镜背后

旧时香港电影中,遇人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时,警察就会吹哨,以此警示犯罪,类似于鸣枪示警。

由英联邦警察这种职能行为延伸出一个专有名词“吹哨人”,意指为使公众注意到政府或企业的弊端,以采取某种纠正行动的人。一般来说,指有人违反了法律、规则,进而直接威胁到公众的利益,例如欺诈以及贪污腐败等。

在中国,“举报人”历来不鲜见,但“吹哨人”算是一个比较生疏的舶来词。资深网络爆料人周筱赟对《中国周刊》记者说:“你是第二个对我提‘吹哨人概念的记者。”但不可否认,伴随着实名举报和网络举报的反腐热潮,“吹哨人”正带着一种“侠客”面纱呈现在公众视野。

这一类人掌握着各自行业的秘密,离违法犯罪最近,甚至是违法犯罪团伙当中未曾沾染过的某一个人,因公益良心或是出于利益考虑,充当“内奸”。就如那些策反的谍战戏一样,一个“内奸”或者“叛徒”比整个执法队伍打击力度还要大,使得执法成本更低,提高了对公众利益的维护。

对此,相关政府部门还设置了相应的奖励制度。这也催生了所谓的“职业吹哨人”,包括王海们的产业化。但是,这些“吹哨人”也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无论是金钱还是时间。

王海每年投入至少100万的打假资金,时间成本则更多。而周筱赟揭黑爆料几乎不需要任何金钱成本。不和当事人见面,不去当地调查,不会向举报人支付爆料费,也不花钱买线索;由于周筱赟的网络侠客特性,律师都是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周筱赟起诉卢俊卿花了200多元诉讼费,起诉铁道部只花了50元诉讼费,都在其承受范围之内。他唯一要付出的就是时间成本。

有自己的工作,并不以举报获利为生的周筱赟不承认他是“职业吹哨人”。“爆料纯粹是个人爱好。”他对《中国周刊》记者说,“我只是把别人打网游的时间放在揭黑爆料上而已。花费一点时间,就能推进社会进步,何乐而不为呢?”

可他不想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周筱赟与王海一样,每逢公共场合,必有墨镜,而且另加了一副口罩。

周筱赟说,和线人一样,网络独立调查的风险也是很高的。“我的媒体人身份确实保护了我。其他没有媒体作为依靠的网络爆料人面临的风险比较高。”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都比较重视网络舆情,一个事件一旦成了全国轰动的公共性事件,那么爆料人的安全相对是有保障的。

但是在公开场合露面,“比如接受电视采访、做公开讲座都要戴口罩、墨镜,就是不想影响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知名导演王家卫公开露面都是戴着墨镜,公众都没见过他不戴墨镜是什么样子。我前段时间看到一条微博,一位主播和王家卫在饭店吃饭,饭店里人来人往,但没人认出那是王家卫,因为他没戴墨镜。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希望在日常生活中,我不戴口罩墨镜走在路上,没有人知道我就是周筱赟。”他对记者说。endprint

王海也是如此,在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一旦涉及到摄影,他就带上墨镜。

知名度确实有利于使揭露的事件更广泛地传播,更有利于事情得到解决。同时,更大的知名度对个人有更大的限制,这些“吹哨人”必须更加审慎。

当然,除了知名度,工作方面的便利,也顺利推动了“吹哨人”的举报。特别是那些调查记者、网络大V。

娱乐手法

面对事实,说出真相是每个公民的权力。特别是那些有职业便利,还怀着新闻理想的调查记者,虽然新闻理想已经在时下的圈内成了一个不太光荣的词。可这些抹杀不了他们这些人天生性格中或者职业性格养成的嫉恶如仇,看不惯丑恶现象泛滥,就要站出来。

黄鸣面对别人“这关你‘皇明啥事,好好做你的事就行了”的评论,在微信上回应说“‘做好自己的事是最烂的一句话”。

周筱赟说,一个正常的社会,就需要有人站出来说出真相,就像《皇帝的新衣》里那个说真话的孩子一样。而现在我们的社会,站出来说出真相的人,别人就会怀疑你是不是因为利益,为了炒作,或者你很傻很天真……诸如此类,这说明风气很不正常。

此时,周筱赟还在死磕李亚鹏的嫣然基金。

5月19日上午,他接到民政部的电话,告诉他中华儿慈会48亿元善款消失是小数点点错了。这离第一次举报此事,已经过了两年。周筱赟相当不满,发牢骚说,两年后民政部才来电话说儿慈会财务管理混乱,用私人账户接受善款,已责令整改。而2014年1月份他开始举报嫣然基金,“民政部也要我等两年?”

相反,人民监督网的创建者、独立调查记者朱瑞峰却只用“雷政富的12秒性爱录像”, 66小时撂倒了雷政富。这些成名的调查记者们也通过网络传播、实名举报,更快的引发网络效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达到快速反腐的效果。

“雷政富事件”比其他官员性爱视频更能引发网民恶搞,原因在于所谓的“12秒”,有不少网民拿刘翔110米栏的12秒来与此对比。

周筱赟把这定义为“吹哨人”对举报事件的娱乐化传播。

“我并不是所有爆料都采用娱乐化的方式,最关键得看爆料对象有否娱乐化的潜质。我在揭露卢美美父女时较多使用了这种方式,那是因为卢主席一家本身就有非常滑稽的色彩。比如,卢美美全家五口,都自封为各种主席;卢俊卿还自称他女儿是“天下第三冤”(前两冤是窦娥和赵作海);还有路边的米粉店、臭豆腐店,甚至桑拿会所都是‘世界杰出华商。总之,把看上去很崇高的‘世界杰出进行恶搞,让它成为负面词汇,以此来揭露事实。”

娱乐化手法不是刻意为之,而是水到渠成。

“揭黑并不悲情,不用成天作苦大仇深状。”揭黑也可以是很好玩的事,可以成为一场全民的“网络狂欢”。

大家都去挖掘“表哥”,最倒霉的就是杨达才,看他的手表是多少钱,皮带多少钱,眼镜多少钱……感觉好像是在玩根据图片找茬的游戏。让“表哥”杨达才无处可逃,最终被双规。

周筱赟说,这些都是确凿的事实,可以夸张戏谑,但不能虚构编造,“娱乐化揭黑”的目的是让事实得到更广泛的传播。但现在很多网络的恶搞不是基于事实,所以才引起学术界的批评。

可是娱乐化让事件仅仅是事件,难以让人反思到制度设计有问题,我们应该更多思考如何推进监管的完善。周筱赟试着把爆料程序公布出来,告诉大家怎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号召更多的人去申请信息公开,用这种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公民的知情权。

当然,除了监管制度,还有保护制度。

谁来保护?

时下,很多地方有针对举报人的奖励政策,可最后这个奖励落到实处的时候,却很少有举报人敢公开领这个奖金。举报的时候表现得像一个勇士,但是出来领奖的时候就没那么多人了。

一个原因就是奖励太低。王海说,举报一个假商品,留给举报人也就五百元左右,投入产出完全不成比例。而对于悬赏式的奖励,十几万、二十几万,甚至上百万,数目不小,可与“吹哨人”付出的成本甚至生命相比,依然太低。

根据《法制晚报》报道,最高检的数据统计,在中国每年有70%的举报人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这并非耸人听闻,在没有法制保护下,打击报复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受到单位排挤,有的受到心理伤害,还有的因为举报的官员异常强大,“被喝茶”、“被跨省”、“被精神病”,甚至付出生命。

实名举报原副部级官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的知名媒体人罗昌平已从媒体副主编一职离任。有猜测调职与之前举报有关,但罗昌平未正面回应调职原因。

陕西蒋卫锁乳品有限公司的创办人蒋卫锁,因揭露乳品行业掺假内幕,被誉为“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2012年11月,蒋卫锁被害身亡的消息震惊乳品行业,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虽然最后定案并非因为奶业打假,但是仍让人心有余悸。

而黄鸣向社会公布行业潜规则之后,一业内人士曾对《中国周刊》记者说,皇明的产品质量好又如何?现在很多同行共同针对皇明产品,造成了其市场上经销商范围内的声誉诋毁。

而与这些报复而言,我们的法制建设则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在食品、安全领域关于新法的解释中称:“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承认知假买假的合法性。而涉及对举报人的保护,中国则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的法律及保护制度。

周筱赟最后对《中国周刊》记者说:“我比较特殊,没什么太大困境。一是我爆料不是因为个人权益受到了侵害,这些爆料和我个人利益毫无关系,纯属公共利益,而大部分爆料人是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二是我不以爆料为业,纯属个人爱好,我和你是同行,不需要以此赚钱。因此就比较超脱,惟一的困境就是对于处理结果很不满意。”

中国式“吹哨人”还在经历着自我保护,以及“乱拳打死老师傅”式的求索与执着。

当然,他们都在中国环境下,寻找着正常的自己。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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