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

2014-06-16 00:40徐惠新
科技创新导报 2014年4期

徐惠新

摘 要: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在安全环境下实施救助,科学地转运伤者,不可随意牵拉,应保持伤者脊柱的平直,呼吸心跳停止的首先应进行有效的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对出血的伤者进行必要的止血。同时等待救援。

关键词:现场胸外按压 人工呼吸 等待救援

中图分类号:U4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a)-0224-01

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频发,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迫在眉睫。时间就是生命,据调查人的心跳、呼吸骤停后4 min内急救,存活率50%,5分钟为25%,8min为0。许多事故现场目击者除了拨打120外,面多生命垂危的患者,常常一筹莫展,使得一些处于生死关头的伤员丧失了最宝贵的抢救时机。而现代道路交通伤害救护概念,则强调在事发的现场要先抢后救,抢中有救,立足当场对伤员实施及时、先进、有效的初步救护。据统计,伤者本人,或第一目击者若接受过现场急救培训,通过自救与互救,60%以上的生命是可以挽回的。

第一步:急救前的判断和思考

首先是评估事故现场是否安全。例如,在事故现场100 m外摆放显著地黄色标志,已提醒过往车辆减速绕道行驶,确保施救安全。听听汽车的引擎是否关闭,闻闻有没有汽油泄漏等一样的气味。关闭车内引擎,滑坡地带还需拉近手擎,并用石头固定车轮。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救护人员再进入现场。发现单人昏迷或出血者,应先抢救,随后呼救;若受害人数众多,应立即呼救。

第二步:判断伤情

应以目测、感觉、询问、触摸等方式来判断遭遇车祸的患者的伤势轻重。首先轻拍伤者看其是否有意识,呼吸是否平稳,有没有面色苍白、大汗淋漓等休克的表现。如有精神萎靡,面色灰白要考虑大出血的可能。用手触摸伤者颈部动脉,判断是否有心跳,贴近伤者面部感觉是否有呼吸,如心跳停止迅速放平患者,做胸外按压,人工呼吸,实施心肺复苏。

第三部:实施救护

通过判断后,展开现场施救。这之前的准备工作要迅速有效。控制在1~2 min之内。

急救具体操作如下:

三人搬运法:三人并排,一人托住肩胛部,一人托住臀部和腰部,另一人托住双下肢,三人同时把伤员轻轻抬起。重点保护伤者的腰椎和颈椎。防止脊柱弯曲或扭转,严禁一人抬胸、一人抬腿的拉车式搬运。避免二次损伤。

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者,首先开放气道(airway,A):在2010年美国心脏协会CPR及ECC指南中有一个重要改变是在通气前就要开始胸外按压。胸外按压能产生血流,在整个复苏过程中,都应该尽量减少延迟和中断胸外按压。而调整头部位置,实现密封以进行口对口呼吸,拿取球囊面罩进行人工呼吸等都要花费时间。采用30∶2的按压通气比开始CPR能使首次按压延迟的时间缩短。有两种方法可以开放气道提供人工呼吸:仰头抬颏法(图1)和推举下颌法。后者仅在怀疑头部或颈部损伤时使用,因为此法可以减少颈部和脊椎的移动。遵循以下步骤实施仰头抬颏:将一只手置于患儿的前额,然后用手掌推动,使其头部后仰;将另一只手的手指置于颏骨附近的下颌下方;提起下颌,使颏骨上抬。注意在开放气道同时应该用手指挖出病人口中异物或呕吐物,有假牙者应取出假牙。

对大出血的伤者要设法止血。骨折的给予包扎和固定,有抽搐现象的应该用毛巾或布类折叠成带状横至于上下臼齿之间以防伤者咬舌等。肠外溢的伤员,搬运时应当膝后垫高以缓解腹腔压力。颅脑损伤时要采取侧卧或俯卧中间为,并保持呼吸道德通畅。

胸外按压:确保患者仰卧于平地上或用胸外按压板垫于其肩背下,急救者可采用跪式或踏脚凳等不同体位,将一只手的掌根放在患者胸部的中央,胸骨下半部上,将另一只手的掌根置于第一只手上。手指不接触胸壁(图2)。按压时双肘须伸直,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成人按压频率为至少100次/min,下压深度至少为125px,每次按压之后应让胸廓完全回复。按压时间与放松时间各占50%左右,放松时掌根部不能离开胸壁,以免按压点移位。对于儿童患者,用单手或双手于乳头连线水平按压胸骨,对于婴儿,用两手指于紧贴乳头连线下放水平按压胸骨。为了尽量减少因通气而中断胸外按压,对于未建立人工气道的成人,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指南推荐的按压-通气比率为30∶2。对于婴儿和儿童,双人CPR时可采用15∶2的比率。如双人或多人施救,应每2 min或5个周期CPR(每个周期包括30次按压和2次人工呼吸)更换按压者,并在5s内完成转换,因为研究表明,在按压开始1~2 min后,操作者按压的质量就开始下降(表现为频率和幅度以及胸壁复位情况均不理想)。

人工呼吸(breathing,B):给予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所有人工呼吸均应该持续吹气1 s以上,保证有足够量的气体进入并使胸廓起伏;如第一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可再次用仰头抬颏法开放气道,给予第二次通气;过度通气(多次吹气或吹入气量过大)可能有害,应避免。实施口对口人工呼吸是借助急救者吹气的力量,使气体被动吹入肺泡,通过肺的间歇性膨胀,以达到维持肺泡通气和氧合作用,从而减轻组织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方法为:将者仰卧置于稳定的硬板上,托住颈部并使头后仰,用手指清洁其口腔,以解除气道异物,急救者以右手拇指和食指捏紧病人的鼻孔,用自己的双唇把病人的口完全包绕,然后吹气1 s以上,使胸廓扩张;吹气毕,施救者松开捏鼻孔的手,让病人的胸廓及肺依靠其弹性自主回缩呼气,同时均匀吸气,以上步骤再重复一次。对婴儿及年幼儿童复苏,可将婴儿的头部稍后仰,把口唇封住患儿的嘴和鼻子,轻微吹气入患儿肺部。如患者面部受伤则可妨碍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进行口对鼻通气。深呼吸一次并将嘴封住患者的鼻子,抬高患者的下巴并封住口唇,对患者的鼻子深吹一口气,移开救护者的嘴并用手将受伤者的嘴敞开,这样气体可以出来。在建立了高级气道后,每6~8 s进行一次通气,而不必在两次按压间才同步进行(即呼吸频率8~10次/min)。在通气时不需要停止胸外按压。直至呼吸循环回复,或有医生到场。才可以终止救护。

对大出血的伤者要设法止血。骨折的给予包扎和固定,有抽搐现象的应该用毛巾或布类折叠成带状横至于上下臼齿 之间以防伤者咬舌等。肠外溢的伤员,搬运时应当膝后垫高以缓解腹腔压力。颅脑损伤时要采取侧卧或俯卧中间为,并保持呼吸道德通畅。

时间就是生命,在现场目击者第一时间的救助,第一时间的循环再建立为伤者生还提供先提条件。

参考文献

[1] 曹宝新,陈兵编.精通急救[M].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9.

[2] 叶任高,陆再英.内科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

[3] 吴在德,吴肇汉.外科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