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自律的责任制廉政建设

2014-06-19 14:33胡楚芳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8期
关键词:政务公开

胡楚芳

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旧的约束机制适应不了当前客观实际的反腐的形势,而新的约束机制还不成熟,存在很多客观漏洞,也使腐败的自利动机的膨胀失去了有效的制约。它具体表现在:市场被政府过分干预,使得腐败有了很多滋生的机会;对公共行政的管理过程缺乏有效、具体、严格的程序、制度和法律规定,使得自由裁定的空间也滋生出很多腐败发生的机会;腐败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法律的制裁,使得腐败成功率大大提升,而腐败的成本却大大下降;行政人员缺乏自利动机克制的有效激励措施,使得克制行政人员的自利动机的预期大大下降等;以上因素聚合产生一种叠加效应,导致所谓的“高腐败均衡”。

关键词:行政自律;责任制廉政建设;政务公开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8014202

1政府运作机制创新

(1)构建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构建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必须对公务员的个体自利性与政府自利性加以监督和制约。体制内部实施的监督无法克服的自身障碍,应进行全方位,高效率的监督体制创新,在强化人大代表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同时,还包括监督职权与职责监督的重新分配,更包括监督机关间彼此隶属与权力关系的独立与再造。

(2)监督机制的创新必须体现“公民至上”的理念,保障和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听取公民的诉求,接受公民社会的监督。监督主体与监督方式要遵循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原则下相互配合,杜绝监督漏洞的存在。

(3)准确灵敏的反馈机制。政府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在行政管理的运作过程中,反馈机制往往决定了整个系统的运行效能,反馈为执行政策的分析、判断、调整和落实提供科学的事实依据。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化的复杂生态管理背景下,准确、灵敏的反馈机制必须建立在稳定、高效的网络与同步通讯技术的支持,否则,政府也无法及时、准确的了解公民的诉求和相关情况,并且及时转达处理指令,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公民的需要和诉求。网络技术通过电子政务的方式把曾经只能在真实的现实中才能处理的行政事务拓展在数字空间,从而使得政府、社会和民众的交流与互动更轻松、更容易,从根本上把政府从传统的封闭行政治理中拓展开来,从而更开放、更透明地体现“公民至上”与“服务至上”的理念。

先谈谈政府行政职能的转换。政府应该只承担“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行政部门不能也不应该拥有无限的权力和无限的责任,因此政府应该是“有限的权力与有限责任”,而应该管理市场主体和非政府组织“不该管、管不了的、管不好的”时,市场主体以效率为路线,而政府负责管理和保障公平,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契约和非政府组织方面的作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存在着非完全意义的成熟的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还受到较强的政府控制,市场经济主体性还非常薄弱,对资金、管理项目和经营活动对政府的政策有很强的依赖性。比如,企业要购买土地来扩大生产规模、经营项目等方面都需要政府的批准。一些企业为了竞争为了牟利,什么样的违背法律的违背公平的手段都来采用排挤竞争对手。这样必然有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巨大的空间。因此,政府的行政责任深化需要成熟的市场主体,政府才能把管理和控制市场和干预经济的职能完全转移。政府职能转化的困境有很多因素造成的,但是市场经济主体很不成熟是阻碍政府职能转换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谈谈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理顺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管理中常常会出现办事难,政府的办事效率低下、办事周期冗长拖沓。因此,要重新改变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机关与各部门分工之间的明确,减少重复、无效的流程。成都市通过简化流程、改善服务方式、大大地缩短了审批的时长,如非政府领域投资、非政府限制类建设类的项目从立项到开工的周期从以往的68个工作日缩短到了51个工作日。

2政务公开制度

传统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特点是暗箱行政、信息不公开、信息不对称和政务不透明,它不仅造成了大量的交易成本,还为行政官员提供了大量的“寻租”机会。破除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强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与参与权。满足封建专政统治需要的传统保密文化的残余和管理型政府模式下“官僚主义”、“官本位”和“文牍主义”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现今政务公开的发展。

(1)政府行政的回应机制。“回应性”一般是指当面或者之间面对一项对行动或者信息的要求时,行为或者信息的提供者具有的反映的速度和回馈的准确度。根据这一界定,政府的反映速度是指公民对某项行为提出要求后,政府机构或行政工作人员对给出回答之前的等待时间。政府准确的回馈意味着行政主体或者的回答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服务用户或者期望。

(2)官员问责制度。政府权力来源与公民的权力赋予,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是代理者与委托者的关系,政府作为权力的代理者必须代表和维护权力委托者的利益与意愿。因此,对于权力代理者对权力委托者的利益侵害与意愿的违背行为,必须实现官员问责制:一方面,杜绝政府部门的自利性——部门利益;另一方面,杜绝“公共人”与“社会人”双重角色下的政府公务员的自利性——个人利益。行政官员问责制的完善取决与系统制度的创新。一方面寻找实施的着力点,即最优的实施路径。①官员问责制主要对象应集中于行政高官。从理论上讲,任何行政官员都应成为官员问则的对象,但不同层级的官员有不同的责任大小,应将责任大的形状高官作为问责对象,强化高官的问责意识。②强调官员问责的连带性。强调官员问责制是强化官员责任意识的前提,强化政府高官关注和督促更多的行政官员和下属部门,同时强化政府高官自我监督。③将政务公开与官员问责制度相结合。政务公开与透明是官员问责制度的前提,即实现原有的“暗箱行政”到“透明行政”的转变,消除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公民充分了解政府权力的运作状态、效果和存在问题,才有可能实现公民对官员的问责。如果公民对权力的运作不知情,那么官员问责也只会成为无法实现的空谈。

3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工作态度上,以切实为人民服务与人民满意为重心;在技术的使用上,加强对电子技术与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普及,提高行政办公的工作效率,同时也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1)公共行政中的低效。公共行政中的低效是指公共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的过程里不能以更短的时间和更少的办事成本来提供适当的质量更高的公共产品和更令人满意的公共服务。它具体表现在:职责规定分工不明晰,缺乏切实可行并高效的绩效考核机制,缺乏公平的竞争机制,人浮于事,缺乏开放和透明的招聘和解聘制度。行政腐败是由于对行政人员的自利动机缺乏强有力的制约,那么行政的低效率原因则有所不同: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行政程序、责任分工设置的不合理;对行政人员的公利性动机的激励机制不充分。

(2)公共行政中的腐败与公共行政中的低效存在的相同的根源。公共行政中的腐败与公共行政中的低效存在的相同的根源。①政府对市场的过分干预。公共行政过程中对市场行为设置了不必要的关卡,市场主体为了顺利突破这些关卡的阻碍就对关卡上的负责主体有强烈的贿赂动机,本应该用于市场竞争中的精力与物力的投入,用于政府的“公关”,从而为行政过程中满足个人的私利提供了腐败的基础和条件。②行政部门结构与功能重叠、职责不明确。行政部门以责任不清来相互推委,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对象为了防止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推委申办事项而造成工作进程的延误与不利影响,不得不找路子、找关系,甚至通过行贿的方式来提高行政办事人员的积极性。③公共行政人员普遍缺乏公共服务的道德意识。行政效率的低下和行政人员自利性缺乏有效的约束,导致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面前,无法摆正两者关系,过度追求私利,而产生腐败行为。④公共行政人员的公共责任的动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⑤行政行为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社会的外部强制的评估和监督制约和推动。

参考文献

[1]王卓君.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与服务型政府研究[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9,(7).

[2]石国亮.服务型政府[M].北京:研究出版社,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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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赵晖.转变政府职能与建设服务型政府[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基金项目:本文系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课题阶段性成果(2013-ZY-107),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作者简介:李园辉(1987-),男,河南汝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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