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014-07-18 03:31韩颖
劳动保护 2014年4期
关键词:职业病总局用人单位

韩颖

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重点抓好监督执法、法规标准、基础建设、专项治理、机构监管、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力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自2013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深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为工作主线,着力抓好用人单位基础建设、监管体系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职业卫生培训、“三同时”管理和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了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做好2014年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记 者(以下简称“记”):杨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进展?

杨元元(以下简称“杨”):回顾2013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

一是通过督导调研等方式,推动各地做好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卫生监管体系。截至2013年底,全国29个省级单位完成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86%的地市和75%的县区完成了职能划转,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达到6000余人,较2012年增加了近1000人。

二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明确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原则,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前期预防等10个大方面,确定了60项用人单位应当遵照执行的基本内容,明确了基础建设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全部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目标。

三是深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通过暗查暗访和省际职业卫生交叉检查执法等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2013年全国各地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2万8864家,发现问题和隐患46万7207项,责令当场改正19万4309项,限期改正26万4972项;对2万2590家用人单位给予警告,罚款533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531家,提请关闭2244家。

四是加强法规标准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组织起草了《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印发了《职业卫生档案与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规范》;发布实施职业卫生行业标准7项,组织起草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等26项标准;组织编印了通俗易懂的《石英砂(粉)厂、滑石粉厂防尘技术规程实施指南》与《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实施指南》,举办了陶瓷生产企业职业卫生标准宣贯班,使职业卫生标准落实到企业一线,真正发挥职业卫生标准的指导作用。

五是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在对山东、云南等6个省的31家水泥制造企业和20家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进行调研检测的基础上,针对两个行业领域粉尘危害治理情况,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定期通报申报量等形式推动各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3年底,各地申报用人单位数53万余家,较2012年上升40%,劳动者总人数达5400万人,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达1300万人。

六是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工作,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营造工作氛围、提升服务水平。以“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为主题,组织开展201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以及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及经验;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组织1000余期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共培训监管人员4万6381名。

七是加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力度,制定印发了50号令第30条和37条法规咨询,研究起草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认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15家,27个省级单位完成了1060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换证工作。

八是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加大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力度。下发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施行说明,对各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技术服务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监理责任和监管责任作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完成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169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9项,竣工验收(备案)69 项;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8272项,其中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4677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994项,竣工验收(备案)2601项。

记:目前,我国职业卫生监管的形势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杨:在看到过去一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广大劳动者的期盼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监管执法力度不够,职业卫生违法违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薄弱,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三是政府、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到位,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四是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没有完全形成;五是监管队伍执法能力不足,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上述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记: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重点工作有哪些?

杨: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密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心任务,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重点抓好监督执法、法规标准、基础建设、专项治理、机构监管、队伍建设、“三同时”监管等各项工作,全力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一是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现场抽查检测等形式,对100家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发生过重大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10家甲级和10家乙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抽取40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报告或设计专篇进行盲评。endprint

二是进一步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法规标准体系。继续修改完善《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研究制订职业病危害评价规则及程序、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制订推出一批职业卫生标准并抓好宣贯落实。

三是持续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对照10个方面的内容,加强培训、典型引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70%的用人单位达到活动确定的目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认真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抓住关键工序,示范引导、分类治理、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加强督促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实现集约化生产。

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和职业病防治协作机制建设。加快职能划转工作,并按照“加强综合、集中管理、突出重点、稳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装备,提升监管能力。积极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特别要加强在联合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职业病危害事故查处等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

五是持续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和职业卫生宣教培训。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方面,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做好乙级和丙级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监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做好甲级机构资质认可和续展工作,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甲级机构建设。还将抓紧出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继续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建设,推进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宣教培训方面,要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并重,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的宣传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举办5期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对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六是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流程,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精简预评价审核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程序,强化抽查审查,强化竣工验收环节,建立承诺制度,落实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各方责任,严格把好 “三同时”入口关,抓好源头管理,做好职业病危害的前期预防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此外,2014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将加大对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引导中央企业充分发挥优势,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方面起到表率和带头作用;推动中央企业积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全行业乃至全国的职业病防治,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编辑 韩 颖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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