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位指示语在大学英语教学中的体现

2014-07-23 06:39孙曼
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4年6期
关键词:高校英语教学

孙曼

【摘要】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语言学习者的要求也加大了,开始强调语言学习者的实际应用能力。而这种实际应用又离不开言语发出时的语境。语境与语言之间关系的研究恰恰是语用学的研究范畴。指示是言语交际者在语言表达中运用this,here等指示语表达出言语发出者的含义。人称指示、时间指示和方位指示是指示语的三大分类。而在高校英语教学课堂中,言语交流者更是频频用到方位指示。高校教育工作者应注意规范方位指示语的规范化使用。

【关键词】指示 高校英语教学 言语发出者 言语接受者

一、引言

作为英语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的指示语,不仅体现在人们日常的言语交际中,在高校英语教学课堂活动中,也是被广泛应用。这充分体现了指示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及其重要性。

二、指示(deixis)的意义

指示(deixis)是来源于希腊形容词deiktikos的一个术语,原意是“pointing, indicative”。其意义为“Pointing via language, using a deictic expression, e.g. this、here.”(George Yule),即言语交际者在语言表达中运用this,here等指示表达出说话人的含义。指示(deixis)是语用学中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要想充分理解说话人的含义,就要把这些指示表达词置于具体的语境中去分析,如果没有语境,词就没有任何意义,而语言与语境之间关系的研究恰恰是狭义语用学研究的范畴。何兆熊先生曾经指出“指示这一术语指的事在用言语活动中,尤其在有一名说话者和至少一名听话者参与的这种典型的言语交际活动,对参与者所谈及的人物、事物、事件、过程和活动等作出确切的理解都必须把它们和某些语境构成要素(如交际的时间、空间等)联系起来的这一现象。”这更加充分地解释了指示这一概念。

综合指示这一术语的各种定,语言学界普遍把指示语可以分为三大类,即人称指示(person deixis)、时间指示(time deixis)、方位指示(place deixis)。研究这三类指示即是对言语活动中表达人称、时间和方位的词分析理解的过程。

三、方位指示(placedeixis)在英语教学中的体现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英语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再仅仅要求学习者对目标语言的听、说、读、写、译五项基本能力的掌握,更要求语言学习者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对目标语言清晰准确的运用,即目标语言的实际应用能力。这里提到的实际应用能力是既要准确无误的表达言语发出者的含义(speakers meaning),又要贴切的理解言语接收者(addressees meaning)的含义。无论是世界上哪种语言,几乎所有的言语活动都需要二者以上的参与者,其中至少包括一个言语发出者和一个言语接受者,并且二者一定要同时存在于一个特定的语境中。这才是对语言的实际应用,无论是言语发出者还是言语接受者,若想准确无误的理解该言语活动的含义,都要对言语的实际应用加以重视。这种言语实际应用不仅体现在日常交际中还体现在高校英语课堂中。

方位就是一个人或事物的位置。在言语交际中,我们经常谈及某个物体在哪里如:Shanghai is in the north(上海在南方)。但处于不同的城市的人对这个句子的理解是不同的:在中国范围内处于上海以北的城市中的人认为这个句子是正确的,但试想若我们向处于海南的人来说“上海在南方”就会令人莫名其妙,因为就地理位置上来讲上海位于海南的北方。由此可以看出,在谈到某个事物的方位位置的时候,人们必须要选择一个事物作为参照物。这个参照物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如果参照物是言语活动的参与者,那么这个方位表达词或短语就具有指示性,相反如果参照物是固有的事物该词或短语就是非指示性的。如:

Close the window behind you.(关上你后面的窗子)

Shanghai is in the south of Beijing.(上海在北京的南面)

这是两个非常典型并常用于课堂上的句子。对于第一个句子,虽然言语的发出者(老师)没有具体指出叫哪位同学去(接收者)去做这个动作(关窗子),但身后有窗子的同学知道老师是指定他来关上身后的窗子,因此在这个句子中表示方位的词“behind”就有指示性的用法,具体指示出哪位同学关哪个窗子。相反,在第二个句子,无论言语的发出者和接受者身处何地,这个句子都是一个成立的事实,因此表达方位的短语“in the south of”不具有指示性。在英语中最常用的表示方位的指示性词语包括方位副词here和there,指示代词this和that,以及本身具有方向性的动词go和come等,在汉语中分别对应“这和那,这个和那个,去和来”。如:

Come here to the blackboard.(来黑板这面)

Go there to stand the back row.(去站到最后一排)

从词的含义层面出发,我们都会区分并运用这几对词,但是在指示用法层面却不是那么简单的。如:

After class, youd better come to my office.(下课后你最好到我办公室)

这句话语的参与者同样是学生和老师,发生的情景是在课堂上言语的发出者(老师)对言语的接受者(学生)说的话,也就是说此时老师和学生都处在同一个教室中,office(办公室)却是处于离话语发生地(教室)有一段距离的一个具体方位,按照词义的翻译我们要用“After class, youd better go to my office”。这可以用语言学家的“home-based(以家宅为基础)”的原则来解释。这一原则是指——言语发出者或言语接受者的家庭所在地为方位参照物。人们总是把自身与家或者办公室连为一体,即使当人们不在家或办公室的时候,一旦话语涉及到家或办公室时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把家或办公室作为方位的参照物。因此,当老师对学生说这句话时,他们还是把老师的办公室作为参照物选择“come(来)”这个词。这点是方位指示语在英语课堂上最常的体现。

四、结语

无论是在日常交际中,还是在高校英语教学中,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使用指示语。但是,在一些言语交际中,人们却忽视了指示语的规范化。高校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是使学习者具有实际应用的能力。因此,作为高校英语教师,在高校英语教学中尤其要注意指示语的规范使用以免误导学生。

参考文献:

[1]Stephen C. Levinson, Pragmatics.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2,10.

[2]George Yule.Pragmatics.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3.

[3]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3.

[4]郭聿楷,何英玉.语意学概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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