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监察院长”批本部门残害忠良

2014-07-28 15:43
环球时报 2014-07-28
关键词:首长言论监委

本报记者 杨沙沙即将于月底卸任的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继发表“监察院应关门大吉”言论后,26日再批“监察院”是“残害忠良院”,引发舆论关注。据台湾《中国时报》27日报道,王建煊预计8月初出版的新书,将花大篇幅披露“监察院”内幕与制度缺失。在26日先行向媒体公开的部分章节中,王建煊称,“监委”虽是由马英九提名,但很多“家奴监委”背后是主子推荐的。有些县市首长安插水准不怎么样的部属在“监院”当桩脚(即选举中在基层为候选人固桩拉票的工作人员),哪天被“监院”调查时“非常有用”,可以摆平一些麻烦事。王建煊认为,“监察院”是包青天的角色,台湾要找到29名位高权重代表并非易事,如果只有3到5名的“监委”,反而可以集中力量办案。他说,“监察院”偶有一二项佳作,但权衡利弊与成本效益后,不但不能伸张正义,且是一个“残害忠良院”。台湾资深媒体人萧师言27日对《环球时报》说,“监察院”为台湾当局最高监察机关,行使同意、弹劾、纠举及审计权,可以直接弹“总统”和“部会级首长”,但是40多年来,监察院甚至连一个“部长级”官员都没有弹劾,显然丧失功能。王建煊上述言论,可能跟自身的经历有关系,王年轻时意气风发,进入“监察院”工作准备大干一场,但现实中很多事使得他饱受挫折,对“监察院”有很多不满。萧师言对台“监察院”的评价是,功能丧失殆尽,但绝不可能出现大奸大恶,更不会“残害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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