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国土部门“豪华”办公楼谜团

2014-08-07 11:04窦印
中国经济信息 2014年8期
关键词:楼堂馆所登封市国土局

窦印

编者按:近年来,各种关于“豪华办公楼”的消息不断被媒体公诸于世。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探寻如何遏制各地热衷于基础建设引发的困境,甚至已经开始借助卫星图像发现边远省份的非法建筑项目。然而,就在中央三令五申严查地方违规修建“豪华衙门”之时,河南省的登封市,投资近2000万元的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办公楼,却有恃无恐顶风违纪建起,虽尚未验收却已投入使用。各方监管成了真空。

记者调查:在登封市新区随便问一个当地群众,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的新办公楼在哪里?他们便会指向天中路与玉带路交叉口东北方角已经竣工使用的办公场所,该办公场所由大门和西边两栋4层高的大楼和院内东侧的一栋4层大楼组成。该办公楼场所四周由铁制栅栏围起,院内停车场、篮球场、花园等施设一应俱全,一眼望去使人感到该市国土系统的“大气”和“财气”。

当地群众告诉记者,这个办公场所部分占用的是早先村民的上好耕地。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中办发〔2007〕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既然中央规定:“党政机关盖办公楼不得占用耕地。”不知道登封市国土局该办公楼用地又是以何种性质审批的?诸如立项、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许可证等一系列的手续又是如何办理的呢?其建设资金来自哪里?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登封市多个职能部门,力争解开登封市国土部门豪华办公大楼的谜团。

登封市国土局 不置可否打太极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付书昌接受记者采访时侃侃而谈,却极力回避记者提出的一些问题。付主任告诉记者,那个办公场所不是国土局的,是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矿山技术服务中心共用的办公场所。问及该办公场所的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是谁时,付主任直言不讳:“不主管这个工作嘛,我还真不知道业主单位是谁。”“建设单位是嵩阳办事处,好像是跟嵩阳办置换的安置房。”

记者:“那三栋办公楼总的建筑面积是多少,你知道吗?”付主任:“有多大面积我还真不清楚。”

记者:“整个场所总共占有多少亩地?”付主任:“这个我也真不大清楚。”

对于记者提出的该办公场所的资金来源,及建筑加装修共花了多少钱等问题,付主任更是以“不清楚”“不知道”予以回应,自始至终都不承认新建的办公场所是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所有。似乎该场所跟国土局扯不上什么关系。

登封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里所有领导都去开会了,“是不是去新区新建的办公楼那开会了?”“是的,全局领导都去那开工作例会了。”同时,在新办公楼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内的墙上张贴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东院)通讯录》,似乎也证明了这个新办公场所并非跟登封市国土局没有关系。

据知情人介绍,明眼人一看就明白这是登封市国土局打着储备中心的名义,为自己盖的办公楼,要是不以储备中心的名义怕是上级领导不会同意。再者,土地储备中心只是国土局下属的一个股级科室,还盖这么大的办公楼?这不是明摆着跟国家政策对着干吗?

豪华办公楼背后有隐情

就该办公场所的资金来源问题,记者在登封市财政局采访时,办公室主任马彩强直言,李克强总理就职时明确说过要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他们的办公楼建设资金不可能会纳入到登封市的财政预算的。马主任随后半开玩笑地对记者讲,我们市国土部门的资金运作能力是非常强的,他们有能力自己建设,就算是自筹资金也应该不是问题的吧。

为了了解该办公场所建设时的相关立项情况,记者两次来到登封市发改委,第一次被发改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要想了解相关备案审批手续需要到登封市办事服务大厅。到了服务大厅找到发改委窗口后,又被告知只有到发改委通过相关领导才能查阅相关材料。记者第二次来到登封市发改委,又被告知领导们都不在没法看备案资料。最终记者也没能见到该办公楼的相关立项、审批手续。

登封市住建局,法制信访科安向阳科长告诉记者,没有查到该办公场所当时的相关备案手续。安科长讲,由于该办公楼还没有验收,因此在住建局还没有相关备案信息。但是能够确定其业主单位是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

该新建办公场所,是否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付书昌所讲是由嵩阳办事处建设的?其跟嵩阳办到底有什么关系?嵩阳办事处时任拆迁小组组长袁文升明确地告诉记者,按照当时分工,嵩阳办事处只负责拆迁协调,后期的办公楼建设跟嵩阳办没有任何关系。

超标建设谁负监管责任?

据随后由登封市国土局出示的“登国有(2013)第00013号”证书复印件显示,该处土地使用权人为: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类(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面积为:24624平方米(合36﹒94亩)。据登封市国土局出示的“登规地字第410185201300003号”证书复印件显示,规划建设内容为:综合服务楼一栋等。然而实际情况是,在新建好的办公场所却建起了三栋办公楼。

据查阅中国国际招标网,“登封市国土资源局2#、3#、4#楼建设项目”显示其招标人为: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工程名称为:登封市国土资源综合服务中心2#、3#、4#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为:9219﹒92平方米;共投资1750万元。

采访中付书昌主任告诉记者,整个登封市国土系统总的工作人员不到400人。土地储备中心宋主任告诉记者,该中心总的工作人员也不过90来人。即便按400人来算,人均办公面积达到了23平方米。如果按作为业主单位的土地储备中心90人来算,人均办公面积更是高达102﹒4平方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对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明确要求不能超出规定:县(市、旗)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而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其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相关禁令何时才能执行到位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办公场所一些手续的办理是在2013年3月份以后,更是在2013年5月7日才开始招标建设的。而早在2009年3月2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廉政工作会议上就已经强调:政府要带头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会议当天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兴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

2013年3月17日,在就任总理当天的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曾庄严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2014年3月5日,在向全国人大代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他再次重申:“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

2014年3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落实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求的措施。在当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语气坚定地说:“对于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李克强强调,对于“顶风作案”的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必须坚决查处。

然而,对国家的相关规定,登封市却置若罔闻、明知故犯,究其原因何在?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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