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DEA交叉评价的新型城镇化水平研究

2014-08-08 11:30秦青
湖北农业科学 2014年8期
关键词:河南省

秦青

摘要:在深入分析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了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指标特点选择了合适的赋权方法,创造性地把运筹学中的DEA交叉评价模型应用于解决赋权问题。并对河南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测度,利用相关分析发现城镇化的“质”与“量”处于明显的不同步状态,且经济社会发展表现出以资源能源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特点。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水平;赋权方法;DEA交叉评价;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P29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4)08-1959-06

New Urbanization Level Based on DEA Cross Evaluation

——Taking He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QIN Qing

(School of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He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uoyang 471023, Henan,China)

Abstract: A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new urbanization level was constructed based on deeper analyse of connotation of urbanization. Suitable weighting methods were selected. The DEA cross evaluation method was creatively used to solve weighting problem. 17 prefecture level cities of Henan province were chosen to evaluate their new urbanization level in 2011. Through correlation analysis,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urbanization being in unsynchronized state was found. A nega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economy success and resource excessive consumption and environment pollution was figured out.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 level; weighting method; DEA cross evaluation; Henan province

在中国当前经济转型和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投资和出口作为经济增长的传统引擎已逐渐失速,社会各界开始对城镇化寄予厚望,将之视为推动未来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与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但经过多年赶超式发展,传统的数量扩张型的城镇化模式已暴露出诸多问题,重“量”不重“质”现象日益突出,城镇化模式也亟待转型。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新型城镇化重在提高质量。中国的城镇化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保持较快的速度扩张,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以年均1%的速度增长,远超0.2%的世界平均水平,但现阶段6亿城镇人口中有近2亿人未享受到市民待遇[1],城镇建设“摊大饼”、高消耗、高污染的现象也很严重,说明城镇化的质量不高。为了促进城镇化质量提升,将“新型”二字落到实处,现行的城镇化水平测评体系应作出相应调整,应加大质量因素的考评力度,将量、质并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诉求,在此基础上方能客观测定各地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使各地明确差距和改进方向,为制定新型城镇化战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1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中国官方目前使用的城镇化水平测评指标是人口城镇化率,即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这也是国际通用指标,但因中国的人口统计机制尚不够完善,该指标在中国的实际应用价值大打折扣。首先,城镇人口的统计口径变化频繁,1982年以来的四次人口普查使用了四种不同的城镇人口口径[2],由不同口径得出的人口城镇化率几乎不具可比性;其次,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方能获得准确的常住人口数据,其余年份需根据抽样调查进行推算,从各省市公布的数据看,典型做法是以普查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为初值,按线性或分段线性增长方式向后递推[3],这种做法是否科学显然成疑,损害了非普查年数据的应用价值。

更重要的是,用单一的人口城镇化率来反映城镇化水平在理论上有失偏颇。城镇化是人口向城镇聚集以及城镇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人口城镇化率反映人口的聚集程度,是城镇化最主要的数量特征;但人口聚集在城镇后,城镇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生态需求的优劣程度,是城镇化的质量所在,人口城镇化率无法涵盖这方面的内容。当然,通常情况下人口向城镇聚集的程度与城镇满足居民需求的程度高度正相关,此时用人口城镇化率反映城镇化水平尚属合理;但在中国,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制度导致独特的“半城镇化”现象,近2亿农民工长期在城镇工作生活,属于城镇常住人口,但又没有城镇户口,不能与户籍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公共福利;这说明中国城镇化的“量”与“质”严重脱节,靠单一的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已不足以反映城镇化的真实水平。为了反映新型城镇化的量、质并举,必须构建指标体系,从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全面考察新型城镇化的水平高低。

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数量水平,仍可用人口城镇化率表示,测度人口向城镇聚集的程度;伴随着人口聚集,在城镇的地域范围内会发生一系列经济社会的变化过程,可概括为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4]和绿色城镇化,它们的水平和效率反映了城镇化质量,因此新型城镇化的质量水平可定义为上述四方面的综合值。

其中,土地城镇化是伴随着人口聚集所发生的城镇面积扩大、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的过程,土地性质和利用方式改变使得单位面积土地能够承载更多的人口和经济总量;经济城镇化是经济关系、经济活动在地理上聚集的过程,经济聚集能够推动产出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经济总量,促进第三产业的产值和就业比重上升;社会城镇化是居民共享城市文明,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关系乃至精神与价值观念上发生相应改变的过程;绿色城镇化是城镇建设摆脱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发展模式,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过程, 新型城镇化之所以为“新”,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追求绿色,强调“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

进一步地,本研究构造出了如表1所示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这是个多层次指标体系,新型城镇化水平首先被分解为数量水平和质量水平,数量水平A直接对应人口城镇化率这一末级指标,质量水平B则因内涵丰富被进一步分解为土地城镇化等四个方面,各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又有相应划分,最终指标体系落实为37个末级指标。

其中,社会城镇化B3的分解较为复杂,因其概念宽泛,本研究尝试从社会的基本组成细胞——人的角度入手,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强调以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而现阶段民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基本公共服务,因此本研究将社会城镇化水平具体化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考虑到数据可得性,本研究仅分析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电信基础设施这四类基本公共服务,共包含17个末级指标。

在择定指标体系的末级指标时,考虑到不同地区城镇规模不同,若直接用总量指标去对比和评价意义不大,故本研究一律使用了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并规定人均指标应为常住人口的平均。其中人均GDP2005年起已由官方修正为常住人口口径,但人均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通常仍按户籍人口计算,如每千人卫生机构床位数等,这反映了地方政府按户籍人口决定公共服务供给的传统做法,但事实上户籍人口与常住的非户籍人口都需要并实际使用这些公共服务,因此按户籍人口决定的供给与按常住人口决定的需求经常不匹配,易导致歧视性供给,不符合国家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为了适应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政策导向,计算人均指标时应以常住人口作为分母。

2基于DEA交叉评价的指标体系赋权方法

表1中的指标体系将新型城镇化水平层层分解为可以计算的各级指标,每一级指标得分应为下一级指标的加权和或加权积。为了强调新型城镇化的量质并举,本研究将零级指标新型城镇化水平定义为数量水平与质量水平的几何平均,其他一至三级指标则仍用加权和的方式求取,选择合适的赋权方法是关键。

目前常用的主观和客观赋权法中,主观赋权法倚重评价者的知识、经验和价值导向,对各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做出主观判断,如层次分析法等;客观赋权法关注实际数据,基于指标提供的信息量大小确定权重,由于信息量通常被理解为指标的波动性或方差,方差大的指标通常会得到较大权重,如主成分分析法等。由于两类赋权方法各具特色,本研究将用它们解决指标体系中不同层次指标的赋权问题。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可用主观方法判定,强调指标的政策含义,用权重大小反映政府的价值取向;对末级指标可用客观赋权,但新颖之处在于将自评和他评两种角度融合在一起,借助运筹学中的DEA交叉评价模型解决赋权问题。

2.1DEA交叉评价模型

DEA(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即数据包络分析法,是运筹学家Charnes、Cooper、Rhode 于1978年提出的效率评价方法,用于评价多投入、多产出的复杂系统的综合效率。

设有个同类生产系统,均使用r种投入生产s种产出。记系统i(i=1,2,…n)的投入向量为Xi=(xi1,xi2,…,xir),产出向量为Yi=(yi1,yi2,…,yis)T,则系统i的效率Ei被定义为产出的加权和uTiYi除以投入的加权和vTiXi,其中权重向量ui=(ui1,ui2,…,uir)T和vi=(vi1,vi2,…,vis)T由以下模型内生决定,这就是著名的CCR模型:

■Ei=uTiYi/vTixi

s.t.uTiYj/vTixi /uTiXj≤1j=1,2,…,n (1)

ui≥0,vi≥0

CCR模型的特点是用最有利于系统的权重计算其效率(需满足两个一般性约束条件:权重非负;所有被评者用此权重计算出的效率值不超过1):为使效率评价值达到最大,系统表现较好的指标会得到较大权重,表现不好的指标会得到较小的甚至是零权重。如此扬长避短,这样的评价可称为“自评”。

“自评”使每个被评者得以彰显它在某些指标上的比较优势,具有合理性。尤其是评价经济、社会系统的效率时,被评者通常是不同的城市或省份,它们类型相似,但资源禀赋、内部结构、比较优势会不尽相同;既然国家鼓励差异化发展战略,希望各地保持发展个性和独特优势,则评价标准也应体现出差异性,应允许被评者通过权重表达自己的比较优势。当然,“自评”也有缺陷,那些表现不佳的指标被刻意忽略就有失公允,为了弥补这一缺陷, Sexton等[5]于1986年提出了DEA交叉评价,引入互评体系以减轻CCR模型单纯依靠自评进行效率评价的弊端,将自评和他评融合在一起,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全面。DEA交叉评价的做法如下:首先“自评”,每个被评者基于CCR模型求出最有利自己的权重,计算自身效率值;然后“他评”,每个被评者用最有利于自己的权重依次计算其他人的效率值;最后“平均”,将每个被评者所获n-1个效率评价值的算术平均作为它最终的效率评分。效率评分必定在0~1之间,值越大说明效率越高。

2.2基于DEA交叉评价的末级指标赋权

末级指标是指标体系中位于最低层次的、拥有实际统计数据的指标。表1的37个末级指标除人口城镇化率C1外,其他都是多对一关系,即多个末级指标属于同一个上级指标,如经济城镇化B2分解为5个末级指标C6~C10。本研究将借助DEA交叉评价模型同时解决这类末级指标的赋权与上一级指标的赋值问题。

考虑模型(1)的一个特例:设n个同类生产系统均以一单位投入(可以是单种投入,也可以是一单位投入组合)生产多种产出,则模型(1)退化为:

■Ei=uTi■

s.t.uTi■j≤1j=1,2,…,n (2)

ui≥0

此时系统i的效率评价值Ei等于它的各项产出■i的加权和;由于投入项被标准化为常数1,这里的产出项应为相对指标或平均指标,如人口密度、人均GDP等;为符合DEA模型“产出项越大越好”的要求[6],还必须是正指标,对逆指标应取倒数做正向化处理。

下面以经济城镇化B2及其下属的5个末级指标为例说明模型(2)的用法:将“经济城镇化”视为一个生产系统,以一单位虚拟投入产出5个末级指标;用模型(2)对该系统进行DEA交叉评价,获得5个末级指标权重,求出系统最终的效率评分;由于该评分本质上是5个末级指标的加权和,因此可作为上一级指标——经济城镇化B2的得分。如此一来,即可同时解决B2的赋值与下属5个末级指标的赋权问题。按照同样的方法,指标体系中B1、B31~B34、B41~B43的赋值问题也得以解决。

2.3二、三级指标主观赋权

除末级指标外,表1中的二、三级指标都是人为构造的抽象指标,不属于现行统计体系,没有现成的数据可用,因此很难用客观方法赋权。在主观判定这些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时,应考虑城镇化背负的政策含义,用权重大小来反映政府的价值取向。

首先,对质量水平B下属的4个二级指标土地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和绿色城镇化,它们都是城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不同时期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现期应改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更加重视民生改善与社会发展,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之路,故社会城镇化和绿色城镇化更显重要,应给予较高权重。

其次,在绿色城镇化B4下属的三级指标消耗、排放和治理中,消耗和排放是污染之源,治理只是亡羊补牢,若不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靠先污染再治理不但效果不佳,经济代价也极其高昂。因此消耗和排放更值得关注,应给予较高权重。

第三,在社会城镇化B3下属的4个三级指标中,市政基础设施B31主要反映城镇居民的出行和生活环境,显然流动人口数量对此类环境有显著影响,但因数据缺失,测算B31的分值时未能将流动人口纳入其中考虑,使指标反映现实的能力受损,应适当调低B31权重以避免现实与指标间的更大差距。类似地,电信基础设施B34本应反映城镇的电信基础设施供给水平,但反映供给的指标如宽带接入端口数、光缆线路长度等数据难以获得,只能用互联网用户数等来反映实际消费的指标代替,降低了B34的应用价值,其权重也应适当降低。

综上考虑,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配如表1所示。

3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以河南省为例

河南作为中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城镇化水平在全国一直处于较低层次。2012年河南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2.4%,不但是中部六省最低值,还低于全国平均10个百分点;城镇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建设欠账较多;城镇化水平低已成为制约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最突出矛盾。为了促进城镇化水平提升,有必要对河南省城镇化现状做更清晰的数量刻画,为此本研究择出河南省17个地级市,定量测度其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并借助相关分析探求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3.1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新型城镇化的数量水平即人口城镇化率,由《河南统计年鉴2012》可直接查得;质量水平是城镇(城区和镇区)的发展质量,但城区和镇区并非行政区划,通常只是市、镇行政区划的一部分,由于中国官方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收集数据,因此城区和镇区的数据不可得。此时不妨借鉴典型调查思想,从城区和镇区择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域,用典型地域的发展质量作为整体质量的近似值。能够代表城区的典型地域是市辖区,它与城区概念接近(市辖区与城区概念不同,市辖区有时还包括个别乡、镇,但乡镇不属于城区;市辖区不包括县级市,但县级市的部分地域属于城区。因此市辖区和城区没有包含或被包含的关系,但一般情况下二者的地理重合度较高),但属于行政区划,有官方数据来源,至于镇区因数据太少暂无法分析,但考虑到镇区与城区相比体量较小,且地方政府更为重视城区的辐射引领作用,因此本研究笼统地用市辖区作为城区和镇区的代表。市辖区数据由《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可直接查得或经简单计算而得。

3.2计算结果

基于表1的指标体系与DEA交叉评价模型,河南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值如表2所示。排名最前的5个地级市是郑州、三门峡、焦作、洛阳、许昌,它们也是河南省内的较发达地区;排名最后的5个地级市是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它们都是传统的农业大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水平与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正相关,如果用全市人均GDP作为地区综合实力的表征,则二者的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达到0.973;但是,人均GDP与城镇化质量水平的等级相关系数只有0.721,意味着城镇化质量的提升会滞后于GDP增长,同时也从侧面说明GDP指标确有局限性,它以反映经济增长数量见长,而对质量因素的反映不足。

在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构成要素中,数量水平和质量水平的不同步状态比较明显,二者的等级相关系数只有0.518;另外,17个地级市质量水平的变异系数是0.102,数量水平的变异系数则达到0.207,说明各市在城镇化质量方面的差异较小,远不及外在的数量差异明显,考虑到河南城镇化在全国所处的较低位次,这事实上意味着省内所有城市的城镇化发展质量都不高,都面临提升质量的艰巨任务。

对17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水平的进一步分析发现,绿色城镇化与经济城镇化之间是负相关关系,等级相关系数为-0.222;而绿色城镇化与社会城镇化也是负相关,相关系数-0.113,这说明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以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应打破这种病态的关联,用绿色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共同繁荣。

4结论与建议

中国当前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正面临转型,从传统的数量扩张转向新型城镇化的量、质并举,与之对应,城镇化水平监测和评价体系也应有所调整,传统的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已不敷使用,必须构建新的指标体系,以全面反映新型城镇化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本研究在深入分析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了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特点选择了合适的赋权方法,创造性地把运筹学中的DEA交叉评价模型应用于解决赋权问题;继而以河南省17个地级市为例展开实证研究,通过相关分析探寻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结论。

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本研究对河南的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在河南省整体经济实力和财力较弱的情况下,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难度较大,现阶段仍应优先提升人口城镇化率,考虑到市辖区的人口容量有限,以小城镇振兴方式带动农村人口转移是更为现实的选择。其次,河南作为中原粮仓,其环境保护状况涉及到整个国家的食品安全,但经济和绿色之间的负相关会迫使地方政府有所取舍,中央政府可考虑以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地方政府重视城镇化的绿色程度,或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式打破经济与环境的负相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城镇化率52.57%数据是按常住人口统计[O/NL].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macro/more/201304/15/t20130415_24291140.shtml,2013-04-15.

[2] 王 放.市镇设置标准及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J].人口与发展,2011,17(2):82-87.

[3] 陈彦光.中国城市化水平统计数据的问题分析[J].现代城市研究,2012(7):4-8.

[4] 陈春.健康城镇化发展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8(4):7-9.

[5] SEXTON T R,Silkman R H,Hogan A J.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critique and extensions[A]. Silkman R H. Measuring efficiency: an assessment of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C].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1986, 73-105.

[6] 蒂莫西·J·科埃利,王忠玉,译. 效率与生产率分析引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罗亚军)

综上考虑,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配如表1所示。

3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以河南省为例

河南作为中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城镇化水平在全国一直处于较低层次。2012年河南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2.4%,不但是中部六省最低值,还低于全国平均10个百分点;城镇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建设欠账较多;城镇化水平低已成为制约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最突出矛盾。为了促进城镇化水平提升,有必要对河南省城镇化现状做更清晰的数量刻画,为此本研究择出河南省17个地级市,定量测度其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并借助相关分析探求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3.1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新型城镇化的数量水平即人口城镇化率,由《河南统计年鉴2012》可直接查得;质量水平是城镇(城区和镇区)的发展质量,但城区和镇区并非行政区划,通常只是市、镇行政区划的一部分,由于中国官方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收集数据,因此城区和镇区的数据不可得。此时不妨借鉴典型调查思想,从城区和镇区择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域,用典型地域的发展质量作为整体质量的近似值。能够代表城区的典型地域是市辖区,它与城区概念接近(市辖区与城区概念不同,市辖区有时还包括个别乡、镇,但乡镇不属于城区;市辖区不包括县级市,但县级市的部分地域属于城区。因此市辖区和城区没有包含或被包含的关系,但一般情况下二者的地理重合度较高),但属于行政区划,有官方数据来源,至于镇区因数据太少暂无法分析,但考虑到镇区与城区相比体量较小,且地方政府更为重视城区的辐射引领作用,因此本研究笼统地用市辖区作为城区和镇区的代表。市辖区数据由《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可直接查得或经简单计算而得。

3.2计算结果

基于表1的指标体系与DEA交叉评价模型,河南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值如表2所示。排名最前的5个地级市是郑州、三门峡、焦作、洛阳、许昌,它们也是河南省内的较发达地区;排名最后的5个地级市是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它们都是传统的农业大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水平与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正相关,如果用全市人均GDP作为地区综合实力的表征,则二者的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达到0.973;但是,人均GDP与城镇化质量水平的等级相关系数只有0.721,意味着城镇化质量的提升会滞后于GDP增长,同时也从侧面说明GDP指标确有局限性,它以反映经济增长数量见长,而对质量因素的反映不足。

在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构成要素中,数量水平和质量水平的不同步状态比较明显,二者的等级相关系数只有0.518;另外,17个地级市质量水平的变异系数是0.102,数量水平的变异系数则达到0.207,说明各市在城镇化质量方面的差异较小,远不及外在的数量差异明显,考虑到河南城镇化在全国所处的较低位次,这事实上意味着省内所有城市的城镇化发展质量都不高,都面临提升质量的艰巨任务。

对17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水平的进一步分析发现,绿色城镇化与经济城镇化之间是负相关关系,等级相关系数为-0.222;而绿色城镇化与社会城镇化也是负相关,相关系数-0.113,这说明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以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应打破这种病态的关联,用绿色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共同繁荣。

4结论与建议

中国当前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正面临转型,从传统的数量扩张转向新型城镇化的量、质并举,与之对应,城镇化水平监测和评价体系也应有所调整,传统的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已不敷使用,必须构建新的指标体系,以全面反映新型城镇化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本研究在深入分析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了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特点选择了合适的赋权方法,创造性地把运筹学中的DEA交叉评价模型应用于解决赋权问题;继而以河南省17个地级市为例展开实证研究,通过相关分析探寻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结论。

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本研究对河南的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在河南省整体经济实力和财力较弱的情况下,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难度较大,现阶段仍应优先提升人口城镇化率,考虑到市辖区的人口容量有限,以小城镇振兴方式带动农村人口转移是更为现实的选择。其次,河南作为中原粮仓,其环境保护状况涉及到整个国家的食品安全,但经济和绿色之间的负相关会迫使地方政府有所取舍,中央政府可考虑以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地方政府重视城镇化的绿色程度,或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式打破经济与环境的负相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 城镇化率52.57%数据是按常住人口统计[O/NL].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macro/more/201304/15/t20130415_24291140.shtml,2013-04-15.

[2] 王 放.市镇设置标准及城镇人口统计口径对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影响[J].人口与发展,2011,17(2):82-87.

[3] 陈彦光.中国城市化水平统计数据的问题分析[J].现代城市研究,2012(7):4-8.

[4] 陈春.健康城镇化发展研究[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8(4):7-9.

[5] SEXTON T R,Silkman R H,Hogan A J.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critique and extensions[A]. Silkman R H. Measuring efficiency: an assessment of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C].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1986, 73-105.

[6] 蒂莫西·J·科埃利,王忠玉,译. 效率与生产率分析引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罗亚军)

综上考虑,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配如表1所示。

3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以河南省为例

河南作为中国的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城镇化水平在全国一直处于较低层次。2012年河南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2.4%,不但是中部六省最低值,还低于全国平均10个百分点;城镇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建设欠账较多;城镇化水平低已成为制约河南“三化”协调发展的最突出矛盾。为了促进城镇化水平提升,有必要对河南省城镇化现状做更清晰的数量刻画,为此本研究择出河南省17个地级市,定量测度其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并借助相关分析探求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3.1指标说明与数据来源

新型城镇化的数量水平即人口城镇化率,由《河南统计年鉴2012》可直接查得;质量水平是城镇(城区和镇区)的发展质量,但城区和镇区并非行政区划,通常只是市、镇行政区划的一部分,由于中国官方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收集数据,因此城区和镇区的数据不可得。此时不妨借鉴典型调查思想,从城区和镇区择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域,用典型地域的发展质量作为整体质量的近似值。能够代表城区的典型地域是市辖区,它与城区概念接近(市辖区与城区概念不同,市辖区有时还包括个别乡、镇,但乡镇不属于城区;市辖区不包括县级市,但县级市的部分地域属于城区。因此市辖区和城区没有包含或被包含的关系,但一般情况下二者的地理重合度较高),但属于行政区划,有官方数据来源,至于镇区因数据太少暂无法分析,但考虑到镇区与城区相比体量较小,且地方政府更为重视城区的辐射引领作用,因此本研究笼统地用市辖区作为城区和镇区的代表。市辖区数据由《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2》可直接查得或经简单计算而得。

3.2计算结果

基于表1的指标体系与DEA交叉评价模型,河南省17个地级市2011年的新型城镇化水平测度值如表2所示。排名最前的5个地级市是郑州、三门峡、焦作、洛阳、许昌,它们也是河南省内的较发达地区;排名最后的5个地级市是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它们都是传统的农业大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由此可见,新型城镇化水平与一个地区的综合实力正相关,如果用全市人均GDP作为地区综合实力的表征,则二者的Spearman等级相关系数达到0.973;但是,人均GDP与城镇化质量水平的等级相关系数只有0.721,意味着城镇化质量的提升会滞后于GDP增长,同时也从侧面说明GDP指标确有局限性,它以反映经济增长数量见长,而对质量因素的反映不足。

在新型城镇化水平的构成要素中,数量水平和质量水平的不同步状态比较明显,二者的等级相关系数只有0.518;另外,17个地级市质量水平的变异系数是0.102,数量水平的变异系数则达到0.207,说明各市在城镇化质量方面的差异较小,远不及外在的数量差异明显,考虑到河南城镇化在全国所处的较低位次,这事实上意味着省内所有城市的城镇化发展质量都不高,都面临提升质量的艰巨任务。

对17个城市的城镇化质量水平的进一步分析发现,绿色城镇化与经济城镇化之间是负相关关系,等级相关系数为-0.222;而绿色城镇化与社会城镇化也是负相关,相关系数-0.113,这说明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以资源能源的过度消耗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应打破这种病态的关联,用绿色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共同繁荣。

4结论与建议

中国当前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正面临转型,从传统的数量扩张转向新型城镇化的量、质并举,与之对应,城镇化水平监测和评价体系也应有所调整,传统的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已不敷使用,必须构建新的指标体系,以全面反映新型城镇化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本研究在深入分析城镇化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了新型城镇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特点选择了合适的赋权方法,创造性地把运筹学中的DEA交叉评价模型应用于解决赋权问题;继而以河南省17个地级市为例展开实证研究,通过相关分析探寻新型城镇化水平的各种影响因素,得到了一些有益的结论。

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本研究对河南的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建议:首先,在河南省整体经济实力和财力较弱的情况下,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的难度较大,现阶段仍应优先提升人口城镇化率,考虑到市辖区的人口容量有限,以小城镇振兴方式带动农村人口转移是更为现实的选择。其次,河南作为中原粮仓,其环境保护状况涉及到整个国家的食品安全,但经济和绿色之间的负相关会迫使地方政府有所取舍,中央政府可考虑以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地方政府重视城镇化的绿色程度,或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式打破经济与环境的负相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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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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