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

2014-08-30 13:55朱雷成陈雅云叶盛杰
南方农业·下旬 2014年6期
关键词:土地资源评价

朱雷成+陈雅云+叶盛杰

摘 要 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为研究实例,选取地形坡度、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5个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限制性因子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GIS技术,在单因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确定多限制因子限制下的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和规模,从而实现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的系统化、定量化和信息化。

关键词 土地资源;建设适宜性;评价;GIS;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现象随之而产生,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使得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1]。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进行适宜性分析与评价已成为许多学科领域研究的热点。传统的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主要是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候及经济效益等特性对特定的用途进行的评价。而不同的土地利用规划引入了相应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生态要素。因此,土地规划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除自然条件外,还结合了区位、交通、基础设施等条件[2]。本研究区域为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区域总面积256 km2,采用2005-2012年年末数据进行分析,以第2次土地调查数据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底数,数据源自各年统计年鉴、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1 思路及方法

结合林业、环保、住建、农业、旅游、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规划,选取地形坡度、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5个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限制性因子,采用GIS空间叠加分析、计算机辅助等技术,进一步以公里网细分区域的数据采集法,在空间上逐一划定各开发限制因子的限制区域的空间范围和规模,确定各限制性因子主导下的适宜开发建设区域和不适宜开发建设区域的土地资源规模和空间布局。在单因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确定多限制因子限制下的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和规模,划分适宜性级别。

2 基于单一限制性因子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

2.1 基于地形坡度

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的地形坡度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地形坡度小于6°的土地划定为一等适宜区、地形坡度6°-15°土地划定为二等适宜区、地形坡度15°-25°土地划定为三等适宜区、地形坡度大于25°土地划定为不适宜区。

经评价,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一等适宜区面积为82 043 hm2、二等适宜区面积为6 921.79 hm2、三等适宜区面积为3 365.16 hm2、不适宜区面积为3 033.89 hm2,占区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8.02%、27.01%、13.13%、11.84%。其中,一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江南城区内良风江东面、G322国道的西北面,吴圩社区的南面,平洞村的西面,坛白村、永红村和明阳农场;二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康宁村、吴圩社区和永红村的北面、平垌村的东面;不适宜区主要集中在规划区东侧的凤凰岭,西侧的高峰岭周边。

2.2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是否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的区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经评价,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基于生态功能保护区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适宜区面积17 573.83 hm2、一般适宜区面积为6 298.17 hm2,不适宜区面积1 755.25 hm2,占区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8.57%、24.58%、6.85%。不适宜区主要分布在那德村北面的七坡林场周围区域。

2.3 水资源保护

水域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等。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是否属于水域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水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2.4 区位条件

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是指依托机场带来的区位优势、明阳工业园现有的工业产业布局,发展具有临空指向型产业和相关产业集群,进而在机场周边形成的特色经济区。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的与核心开发区域的距离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距离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小于1 500 m划定为高适宜区、距离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1 500~3 000 m 划定为中适宜区、距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3 000 m以上划定为低适宜区。

2.5 交通条件

交通条件包括区域内的高速、国道、二级公路等主要的道路分布情况。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距离等级道路的距离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距离等级道路小于2 000 m划定为最适宜区、距等级道路2 000~3 000 m划定为较适宜区、距等级道路3 000 m以上划定为一般适宜区。

3 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

基于地形坡度、城镇区位、交通便捷度、物流便利度等4个单一限制性因子,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评价体系包含评价指标、分类条件、指标分值、指标权重。其中,指标权重采用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综合确定;指标分值采用特尔斐法,根据评价指标在某一分类条件下对土地开发建设适宜性程度确定,赋值范围0~5分,分值越高表明该地块的适宜程度越高,反之越低。

4 结论和建议

经研究,南宁市空港经济区的土地资源高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6 655.25 hm2,中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

9 170.69 hm2,低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5 349.55 hm2,适宜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1 175.49 hm2。从以上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南宁市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具有较大的建设用地开发潜力。

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可以更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针对本研究提出以下的建议。

(1)对于研究区域高度适宜建设和中度适宜建设的土地,应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在不破坏区域内部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可考虑增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使建设用地的规模效益达到最大化[4]。

(2)对于研究区域低度适宜建设的土地,尽量不要搞大型建设和规划,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重点保护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搞好生态建设,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参考文献:

[1]张东明,吕翠华.GIS支持下的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J].测绘通报,2010:62-64.

[2]方晓丽. 杭州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08.

[3]张一晶.GIS支持下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以景宁县为例[D].浙江: 浙江大学,2008.

[4]孙晓莉. 基于GIS的低丘缓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J].贵州大学学报,2013:131-134.

(责任编辑:赵中正)endprint

摘 要 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为研究实例,选取地形坡度、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5个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限制性因子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GIS技术,在单因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确定多限制因子限制下的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和规模,从而实现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的系统化、定量化和信息化。

关键词 土地资源;建设适宜性;评价;GIS;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现象随之而产生,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使得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1]。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进行适宜性分析与评价已成为许多学科领域研究的热点。传统的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主要是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候及经济效益等特性对特定的用途进行的评价。而不同的土地利用规划引入了相应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生态要素。因此,土地规划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除自然条件外,还结合了区位、交通、基础设施等条件[2]。本研究区域为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区域总面积256 km2,采用2005-2012年年末数据进行分析,以第2次土地调查数据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底数,数据源自各年统计年鉴、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1 思路及方法

结合林业、环保、住建、农业、旅游、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规划,选取地形坡度、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5个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限制性因子,采用GIS空间叠加分析、计算机辅助等技术,进一步以公里网细分区域的数据采集法,在空间上逐一划定各开发限制因子的限制区域的空间范围和规模,确定各限制性因子主导下的适宜开发建设区域和不适宜开发建设区域的土地资源规模和空间布局。在单因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确定多限制因子限制下的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和规模,划分适宜性级别。

2 基于单一限制性因子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

2.1 基于地形坡度

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的地形坡度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地形坡度小于6°的土地划定为一等适宜区、地形坡度6°-15°土地划定为二等适宜区、地形坡度15°-25°土地划定为三等适宜区、地形坡度大于25°土地划定为不适宜区。

经评价,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一等适宜区面积为82 043 hm2、二等适宜区面积为6 921.79 hm2、三等适宜区面积为3 365.16 hm2、不适宜区面积为3 033.89 hm2,占区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8.02%、27.01%、13.13%、11.84%。其中,一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江南城区内良风江东面、G322国道的西北面,吴圩社区的南面,平洞村的西面,坛白村、永红村和明阳农场;二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康宁村、吴圩社区和永红村的北面、平垌村的东面;不适宜区主要集中在规划区东侧的凤凰岭,西侧的高峰岭周边。

2.2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是否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的区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经评价,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基于生态功能保护区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适宜区面积17 573.83 hm2、一般适宜区面积为6 298.17 hm2,不适宜区面积1 755.25 hm2,占区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8.57%、24.58%、6.85%。不适宜区主要分布在那德村北面的七坡林场周围区域。

2.3 水资源保护

水域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等。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是否属于水域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水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2.4 区位条件

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是指依托机场带来的区位优势、明阳工业园现有的工业产业布局,发展具有临空指向型产业和相关产业集群,进而在机场周边形成的特色经济区。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的与核心开发区域的距离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距离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小于1 500 m划定为高适宜区、距离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1 500~3 000 m 划定为中适宜区、距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3 000 m以上划定为低适宜区。

2.5 交通条件

交通条件包括区域内的高速、国道、二级公路等主要的道路分布情况。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距离等级道路的距离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距离等级道路小于2 000 m划定为最适宜区、距等级道路2 000~3 000 m划定为较适宜区、距等级道路3 000 m以上划定为一般适宜区。

3 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

基于地形坡度、城镇区位、交通便捷度、物流便利度等4个单一限制性因子,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评价体系包含评价指标、分类条件、指标分值、指标权重。其中,指标权重采用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综合确定;指标分值采用特尔斐法,根据评价指标在某一分类条件下对土地开发建设适宜性程度确定,赋值范围0~5分,分值越高表明该地块的适宜程度越高,反之越低。

4 结论和建议

经研究,南宁市空港经济区的土地资源高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6 655.25 hm2,中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

9 170.69 hm2,低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5 349.55 hm2,适宜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1 175.49 hm2。从以上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南宁市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具有较大的建设用地开发潜力。

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可以更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针对本研究提出以下的建议。

(1)对于研究区域高度适宜建设和中度适宜建设的土地,应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在不破坏区域内部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可考虑增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使建设用地的规模效益达到最大化[4]。

(2)对于研究区域低度适宜建设的土地,尽量不要搞大型建设和规划,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重点保护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搞好生态建设,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参考文献:

[1]张东明,吕翠华.GIS支持下的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J].测绘通报,2010:62-64.

[2]方晓丽. 杭州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08.

[3]张一晶.GIS支持下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以景宁县为例[D].浙江: 浙江大学,2008.

[4]孙晓莉. 基于GIS的低丘缓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J].贵州大学学报,2013:131-134.

(责任编辑:赵中正)endprint

摘 要 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为研究实例,选取地形坡度、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5个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限制性因子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GIS技术,在单因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来确定多限制因子限制下的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和规模,从而实现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的系统化、定量化和信息化。

关键词 土地资源;建设适宜性;评价;GIS;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现象随之而产生,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使得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1]。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城市发展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进行适宜性分析与评价已成为许多学科领域研究的热点。传统的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主要是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候及经济效益等特性对特定的用途进行的评价。而不同的土地利用规划引入了相应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生态要素。因此,土地规划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除自然条件外,还结合了区位、交通、基础设施等条件[2]。本研究区域为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区域总面积256 km2,采用2005-2012年年末数据进行分析,以第2次土地调查数据作为土地利用现状底数,数据源自各年统计年鉴、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1 思路及方法

结合林业、环保、住建、农业、旅游、文物保护等相关部门规划,选取地形坡度、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域、区位条件、交通条件等5个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限制性因子,采用GIS空间叠加分析、计算机辅助等技术,进一步以公里网细分区域的数据采集法,在空间上逐一划定各开发限制因子的限制区域的空间范围和规模,确定各限制性因子主导下的适宜开发建设区域和不适宜开发建设区域的土地资源规模和空间布局。在单因子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确定多限制因子限制下的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建设的空间范围和规模,划分适宜性级别。

2 基于单一限制性因子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

2.1 基于地形坡度

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的地形坡度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地形坡度小于6°的土地划定为一等适宜区、地形坡度6°-15°土地划定为二等适宜区、地形坡度15°-25°土地划定为三等适宜区、地形坡度大于25°土地划定为不适宜区。

经评价,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一等适宜区面积为82 043 hm2、二等适宜区面积为6 921.79 hm2、三等适宜区面积为3 365.16 hm2、不适宜区面积为3 033.89 hm2,占区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8.02%、27.01%、13.13%、11.84%。其中,一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江南城区内良风江东面、G322国道的西北面,吴圩社区的南面,平洞村的西面,坛白村、永红村和明阳农场;二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康宁村、吴圩社区和永红村的北面、平垌村的东面;不适宜区主要集中在规划区东侧的凤凰岭,西侧的高峰岭周边。

2.2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是否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的区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经评价,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基于生态功能保护区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适宜区面积17 573.83 hm2、一般适宜区面积为6 298.17 hm2,不适宜区面积1 755.25 hm2,占区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8.57%、24.58%、6.85%。不适宜区主要分布在那德村北面的七坡林场周围区域。

2.3 水资源保护

水域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等。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是否属于水域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水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2.4 区位条件

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是指依托机场带来的区位优势、明阳工业园现有的工业产业布局,发展具有临空指向型产业和相关产业集群,进而在机场周边形成的特色经济区。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的与核心开发区域的距离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距离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小于1 500 m划定为高适宜区、距离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1 500~3 000 m 划定为中适宜区、距吴圩机场或明阳工业园区3 000 m以上划定为低适宜区。

2.5 交通条件

交通条件包括区域内的高速、国道、二级公路等主要的道路分布情况。按照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距离等级道路的距离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距离等级道路小于2 000 m划定为最适宜区、距等级道路2 000~3 000 m划定为较适宜区、距等级道路3 000 m以上划定为一般适宜区。

3 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

基于地形坡度、城镇区位、交通便捷度、物流便利度等4个单一限制性因子,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南宁吴圩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综合评价。评价体系包含评价指标、分类条件、指标分值、指标权重。其中,指标权重采用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综合确定;指标分值采用特尔斐法,根据评价指标在某一分类条件下对土地开发建设适宜性程度确定,赋值范围0~5分,分值越高表明该地块的适宜程度越高,反之越低。

4 结论和建议

经研究,南宁市空港经济区的土地资源高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6 655.25 hm2,中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

9 170.69 hm2,低度适宜开发建设的面积为5 349.55 hm2,适宜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1 175.49 hm2。从以上研究结果可以看出,南宁市空港经济区土地资源具有较大的建设用地开发潜力。

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可以更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针对本研究提出以下的建议。

(1)对于研究区域高度适宜建设和中度适宜建设的土地,应进一步加强该区域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在不破坏区域内部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可考虑增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使建设用地的规模效益达到最大化[4]。

(2)对于研究区域低度适宜建设的土地,尽量不要搞大型建设和规划,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重点保护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搞好生态建设,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

参考文献:

[1]张东明,吕翠华.GIS支持下的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J].测绘通报,2010:62-64.

[2]方晓丽. 杭州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08.

[3]张一晶.GIS支持下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以景宁县为例[D].浙江: 浙江大学,2008.

[4]孙晓莉. 基于GIS的低丘缓坡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J].贵州大学学报,2013:131-134.

(责任编辑:赵中正)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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