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户口”经

2014-09-11 05:56应琛葛妍
新民周刊 2014年35期
关键词:户籍管理户口户籍

应琛+葛妍

有人说,其他国家都没有“户口”,唯独中国用“户口”限制了公民的迁移和移居自由。事实并非如此。

2008年,卢武铉卸去韩国总统职务回到家乡峰下村。出身于农民家庭的他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当时,有一家媒体这样写道:“卢武铉本打算卸任后在首尔郊区租借一套房子,安度晚年。可没想到,堂堂一国总统,竟然不具备在首尔居住的资格。韩国法律规定,没有首尔户籍的公务员一律不得在首尔租买房屋,除非是获得‘国家有功者称号的人。从地方上来的卢武铉, 因为户籍仍在庆尚南道老家, 所以在首尔没有一处私宅。”

卢武铉遭遇的“户籍”难题,是韩国针对公务员的一种廉洁自律规定。由此可见,“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是社会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国外的“户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记”或“生命登记”、“人事登记”,虽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与我国的“户籍”管理相似。

所不同的是,有些国家靠市场加法制的手段,如加强城市管理水平来调节公民迁移和移居方向,比中国单一的“行政审批”手段要有效,甚至更合理。

在内容上,国外的“民事登记”登记内容多包括人口出生登记、死亡登记、婚姻登记。所登记的内容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同。

研究表明,像法国、荷兰、罗马尼亚、俄罗斯、日本、印度、秘鲁、阿根廷等国家的出生登记,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比我们的户口登记详细得多。

韩国:试行新户籍法

一名韩国当地的学生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在韩国,并不存在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如果遇上迁移的情况,只要变更住所即可。

但在韩国存在着一种受诟病颇多的户籍管理制度,即以男性为主的户主制。在没有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之前,如果男女结婚,妻子必须入丈夫的户籍;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即使是由母亲一方抚养的孩子也必须留在父亲的户籍内,同时必须跟随父姓。

另外,让很多人不能接受的是,如果丈夫有婚外情生下了私生子,就算女方不同意,男方也可以自由地将私生子登记到家庭户籍中。在韩国,户主的继承顺序一般是:儿子或孙子—女儿—妻子—母亲—儿媳,因此,常常会出现蹒跚学步的小孙子当户主的情况。

男性为主的户主制度使得韩国女性在生活中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生了孩子一定要跟爸爸姓,父母离婚或者是领养孩子的话会特别麻烦。万一离婚后孩子跟了妈妈,但是妈妈后来再婚又生了孩子,那两个孩子的姓就不一样,会让孩子很尴尬。”上述韩国学生进一步解释道。

随着社会矛盾越来越多,2008年1月1日,韩国开始试行新户籍法和户籍登记制度。新制度废除了以户主为中心的、以家为单位的编制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国民个人按其注册基准地编制家族关系注册簿。

“有了家族证明书(家族关系注册簿)之后,前夫的孩子可以跟现任丈夫姓,领养的孩子就可以跟自己姓,当做亲生孩子来养,这就方便了很多。”该韩国学生表示,“以前如果查看户籍资料需要家族全体成员在场,现在就算只有一人也可以查看。”

日本:住在哪里登记在哪里

日本的户籍,实行的是“户口随人走”的制度,它以家庭为单位标明每个人的身份、夫妻关系、父子关系等,孩子在20岁的法定成人之前,无权独立设立自己的户籍。一旦成人,完全自由。但是日本最常用的户籍文本称为“住民票”,它以每个人的居住地为基础设立,标有此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根据户籍可以清楚地知道该国民的有关亲族关系的“私人性身份”,作为国民的“公共性身份”。

日本的户籍采取“依人编制”式和“家庭卡片”式的结合,很好地起到了登记身份和公证的作用。日本是一个人口迁徙自由的国家,其国民在哪里居住和工作由自己选择,选择哪里就自然成了哪里的常住居民,享受当地所有的福利。但有一点迁徙者是必须做的,就是在一个月内到当地行政部门去登录,登录时居住地点填得很细,工作人员问清地点之后,甚至会把建筑物的平面图拿出来核对。

再来看泰国,泰国专门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泰国的“户籍注册”(相当于我国的“户口登记”)相当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三部分内容,有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其本人按“手印”,十分严格。这些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泰国户籍管理与中国不同是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的规定。

泰国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有详细规定,实行的是事后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6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泰国的户籍管理采用的是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效力的作用,让不能在某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生存的公民,按市场法则去选择适合自己经济水平的城市居住。

阿根廷实施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同时,阿根廷实行的是“三项大登记”制度,即出生、婚姻、死亡登记,与我国的户口登记几乎相似,国家还设有“人口登记局”,实施身份证制度。

目前,世界上共有70多个国家都实行的是“事后迁移”制度,这些国家公民迁移不受人为因素的限制。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一些国家的公民享有自由迁移和移居的权利,是因为他们国家地区、城乡差距不大,社会收入富裕程度均衡所致。而中国由于地区间经济水平差距大(特别是内陆与沿海)等多种因素,“事后迁移”不会在短期内就能实现。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差距的不断缩小,人们的迁移、移居自由将会由更市场化的城市管理制度所代替,人为的、行政的“申报”功能将逐渐消失。相关人士认为,“户口”登记制度作为一项最基本社会管理制度仍会与世界各国一样仍然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存在。endprint

美国:“强大的”社会安全号

在美国,“户口登记”被认为侵犯人权,因此只进行公民出生、死亡登记,也就是所谓的“出生死亡登记大纲”。

美国公民可以自由迁移、移民,但公民迁移和移居某地,其生活状态必须符合该城市卫生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有一定的住房面积,有稳定的收入能待在该地。否则,有关部门将出面予以法律制裁,用这种方法维护一个城市的和谐和发展。

美国人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身份证。日常生活中,护照、驾照、信用卡等证件扮演了身份证的角色。比如,居民在用信用卡购物时,商店通常会让你出示一张带照片的证件,来证明信用卡不是盗用别人的,这个时候驾照就派上了用场。如果你碰巧没考下驾照,可以向驾照发放部门申请一张不能用来开车的证件,上面印有照片,同样可以在某些场合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如今越来越多的美国金融机构在发放信用卡时,也会把持卡人的照片印在卡上,这不仅可以防止信用卡丢失后被盗用,还使得信用卡可以更好地用作身份证。

尽管驾照和信用卡拥有验明正身的功能,但要想申请到它们,必须先从社会安全局申请到一个社会安全号。社会安全号是美国政府管理常住人口的法宝,任何一个美国公民或在美长期居留的外国人,都必须拥有一个社会安全号,号码唯一且终生不变,类似中国的身份证号。但每个人并不会有一个像身份证一样的卡片带在身上,只需要在脑子里记住这个9位号码。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任孟山曾在《户籍制度、义务教育与美国体验》里提到:美国在教育方面实行的原则和中国类似,也是划片就近入学。由于没有户籍管理制度,入学也就与户籍无关,同时也与是否拥有房产无关,更与父母的国籍无关。影响入学的两个因素分别是孩子的年龄和居住的区域。

欧洲:户籍管理历史悠久

欧洲人口管理尤以丹麦和瑞典最为有名。丹麦人口登记制度十分先进又比较严格,是最早实行“人号”管理的国家,登记内容包括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婚姻状况、纳税情况、监护人等;瑞典由于历史传统的原因,由教会管户口,人口登记有300多年的历史,实行的也是事后迁移制度。

欧洲许多国家都有犯罪记录,管理起来很有效。这些国家表面看起来管理宽松,实则严格,这与人口登记管理特别是“人号”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接栋正博士的《国外民事登记制度及其对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启示》一文里提到:欧洲的户籍制度有较长的历史,众多国家很早就制定了民事登记法规。法国、瑞士、比利时都将民事登记纳入了《民法典》;英国从 1858 年至今一直沿用《出生、死亡、结婚注册登记法》;挪威王国1970年修订《人口登记法》;罗马尼亚1960年颁布《民事证件和民事状况登记》法令;荷兰1936年公布《人口登记皇家法案》;德国在 20 世纪 50 年代颁布了《户籍管理法》, 1987 年又颁布了《居民身份证法》,进一步完善户籍法规。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的户籍管理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目前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户籍管理法规完备;二是人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制度比较详尽。

一位来自意大利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意大利的户口全国统一,不分城市和农村户口,统称为“resident”,居民都有类似于中国居住证一样的居住证明,这种居住证一般分为3种,分别是给意大利当地人、外国人以及居无定所的人。对于那些居住在意大利的外国人,居住证是跟住房合同挂钩的,如果住房合同到期,警察会前往查看住所,如果居住者不再居住,则会取消居住证明。至于居无定所的游民,意大利政府一般会把他们的户籍安排在市政厅之类的地方。三种人享有的社会福利一致,不存在医疗以及教育的限制,只不过拥有本地户口的人可以拥有一些优惠,比如办理公交票之类的。

对于城市和农村或者城市间的迁移,该工作人员称:“是完全没有限制的。如果说从罗马搬去米兰,只要租了一套房子,签了3年以上的房屋合同,就能把户籍转过去,手续很简单。”

相比于意大利较为宽松的管理制度,德国是在户籍管理方面受到各界好评的国家,德国城镇化建设以城乡统筹、分布合理、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均衡发展而出名。

小城镇居多的现实决定了德国的小城镇管理模式。德国不同的州在户籍登记方面都有各自的登记法,但都有统一的法律基础。联邦政府的《居民身分证法》明文规定,由市、县政府户籍登记局负责居民户籍事务,如户籍登记、置业许可、社区治安、结婚登记和死亡登记等。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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