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生劫

2014-09-15 01:47邢周
山花 2014年4期
关键词:客人

邢周

客人就要走了。再不说就没机会说了。终于,趁着客人沉默的当儿,唐龙傲慢地、尽量和蔼地笑了笑,指着妻子杜红鹃,对客人说:“你新嫂子姓杜,你知道哇?”杜红鹃又羞愧又气愤,她低下头,在椅子上焦躁地别转了身子。客人有点埋怨地笑了,说:“可不知道么。一进门,你就告诉我了么。”唐龙严肃地说:“你嫂子找我,是初婚。她找我的时候吧,是个处女。”害怕客人以为他在炫耀,他严厉地,甚至有点势不两立地看着客人,就好像他们为国计民生出现了原则上的分歧,他把脸阴沉着,用哀伤的语调补充了一句:“我娶的这个小杜哇,是个好女人。”就好像杜红鹃已经死了。唐龙认为自己有义务让客人明白,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现象,虽然说现在他是一名五十岁的退休工人,却在丧妻后娶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还是处女,唐龙感到自己这件事办得实在漂亮,因此他得提醒客人注意这点,提醒客人郑重地对待这个事件。而且他和杜红鹃这次婚姻可绝不是“把两人的铺盖往一起一凑瞎对付”老有所依什么的,更不是贪图鱼水之欢那种猥琐的低级趣味,而是和他第一次婚姻一样的堪称典范的庄严结合。因此他严肃地、忧愁地、严厉地盯着客人,等待着客人的夸奖。

客人郑重其事地打量着不看他的杜红鹃,又郑重其事地打量正在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唐龙,好像不认识他们夫妇了。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客人终于笑了,一边笑一边点着头。之后客人立刻告辞。唐龙对结果很满意:他胜利了。

“你干吗老跟别人说这些!”杜红鹃说。

“别说了么。烦得不行。你看看这个么。”唐龙说着,把一封信递给她。一封特快专递,是唐龙的儿子唐嘲风从北京的大学寄来的。杜红鹃不想看。杜红鹃不喜欢唐龙的儿子。这孩子未老先衰,一点没有年轻人那种洒脱劲儿,结婚典礼时甚至有友人悄悄指着这孩子问她:“这是不是你小叔子?”

“这是我继子。”她羞红了脸说。唐嘲风穿着他父亲的双排扣西装,大背头,跟他父亲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还蓄着老派的八字胡,看上去比他父亲还要老派,脸喝得比他父亲还红,正在老气横秋地拎着一瓶宁城老窖,挨桌跟每个来宾握手,递上名片,上面写着烫金字“工学双学士、管理学硕士、特等奖学金获得者、MCSE、xx大学党委学生部辅导员唐嘲风”,随后坚持和每个来宾碰杯,他的酒杯举得比谁都高。

“继子?”友人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还不仅是意味深长。杜红鹃在此人的目光中看到一种猥亵的东西。从那时起,杜红鹃就小心翼翼地和唐嘲风保持距离,好在婚礼结束后,这孩子立刻返校了。唐嘲风不给家里来信,而是拿用奖学金买的手机给家里打电话。父子俩每两个礼拜通一次电话,一说就没完,最后唐龙总是大声地握着听筒朝她说:“让你上下班注意安全,注意身体。你有什么要说的没有?”她知道唐龙想加深她和他儿子之间的感情,可有感情就是有感情,没感情就是没感情,她也没办法。她总是笑着说:“知道了。谢谢他。我不说了,你们父子聊吧。”虽然儿子不再写信了,可父亲唐龙依然会每月发给儿子一封两到三页纸的长信,用毛笔写的,称唐嘲风为“我儿”,自称“为父”,装进大号牛皮纸信封,再加上一摞唐龙从报纸上整整齐齐地剪裁的励志故事、成功经验、养生窍门,总之是沉甸甸的一包作为一个追求成功的人士所需的全部精神食粮,当然,最后还要用道劲有力的大字在信封上写下那所名校的地址、邮编,以及更大的、只有寄信人能明白其全部暗示的名字“唐嘲风”。她不想看这信,但是唐龙不说话,正严厉地、忧愁地看着她,暗示她有义务认真读一下信。不仅如此,他正暗示她是他的妻子,这个家庭的女主人,是母亲,她应当明白自己的角色。

这是一封五页纸的长信,语气恭敬。杜红鹃正在读,唐龙就说:“半年都没给老子写信了。就为这么个事,就花二十元钱,还特意寄个特快专递。”杜红鹃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唐龙就不说了,他怕杜红鹃嫌他人老了嘴碎。可他更怕,如果他不尽早地表明态度,杜红鹃看完这封信说不准会看不起他们父子。他拍着胸脯给杜红鹃许下过不少诺言,说儿子将来一定会替他回报她。因此他得敦促她看信,这毕竟是一封关系到家庭命运的信。

“怎么了?挺好的呀。”杜红鹃说,把信还给他。唐龙松了一口气。这说明杜红鹃没有看不起他们父子。但同时也说明,杜红鹃作为女主人,缺乏见识,不识大局。他盯住杜红鹃的眼睛,说:“你觉得挺好?”

“挺好。”杜红鹃说。“没当过妈的女人。”唐龙心想,“根本不懂得关心儿子!”他再次看这封已经看了几十遍的信,再一次从字里行间推敲那些隐藏在字面之下的,令他羞愧、失望、恐惧乃至愤恨的含义。手哆嗦起来,因此五页信纸也随之抖颤,如同写满了神谕的树叶即将随风飘散。他说:“我计划,咱们将来去北京跟他享享福!啊?享享福!住住别墅,吃吃西餐。现在看这信,这小子昏了头了!那女人比你才小三岁。这小子,别干下什么抹脱事,被人家算计了,学也不好好上了,给你领个大肚子回来,丢人败兴。别弄得老子的计划实现不了!”

“孩子的事你管不了。”杜红鹃说,“人家他妈死的时候都给人家留下信了,说让孩子找自己喜欢的,人家遗信里都说么:别听你爸的。你看看。在这个家里,她虽然死了,她能离开吗?我现在还睡着她的床呢!我让你调的韭菜馅调好了吗?我来包饺子。”趁着她背对着他,唐龙严厉地、轻蔑地、有点无可奈何地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这个事,他把信小心翼翼地收进抽屉,就赶紧去厨房帮杜红鹃擀饺子皮。周末杜红鹃像往常那样,留在厂宿舍不回家,和姑娘们结伴洗澡、逛街、连打两宿牌。唐龙趁此机会,悄悄地去了北京。硬座车厢摇晃着,他寻思着:“我倒要看看是个什么女人。我的儿子,我知道,一直很听我的话。一去,我就把事情给解决了。”

唐龙的儿子唐嘲风是这样一个青年——生于工人村的穷街陋巷,头脑还算聪明,依靠努力不断奋斗,这样的一个人不会认为自己曾被命运眷顾过,也不相信失败。失败与否对他这原本就一无所有的人来说有什么区别呢?他顽强地奋斗着,到最后甚至对成功都不再看重,因为显然没希望成功或更加成功了,生活中只剩下了“顽强”二字。有些读过几本闲书,自认为情感丰富、志趣高雅的人士甚至认为,这样的人与蛆虫无异。但笔者想告诉他们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蛆虫,只是那些所谓的高雅人士狭隘的眼界阻止了他们对另外一些心灵的体验。无论如何,为了那种不存在的公平而永无止境地斗争着,这就是这类人的奋斗。这就是唐嘲风在遇到沈香亭之前的全部人生。抱着这种信念,他从青桌山考进了北京的大学,刚入学的时候还是班里倒数第四,但他不管这些。他不管那些高分生、高干子弟、特异人士,他学习,不近女色,四年后以材料系第一的成绩毕业,那时他已经是系团委书记,手球队队长,自由泳三级运动员,并被跨系保送到经管学院读研究生。为了看上去更像个领导,唐嘲风从大四起就蓄起了精美的八字须,并且像父亲那样梳大背头。升为研究生后,唐嘲风不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继续以狠毒的意志,争取着研究生那两万元的最高额奖学金。他保持着每天五点半起床跑步,定期训练,按时睡觉的生活习惯。他博览群书,但从不浪费时间看小说,他轻视虚构,崇拜真实,他只相信科学。在他看来,只有科学才有价值,发现了玻色子就是发现了玻色子,谁也没法装假,这跟你做人好不好、认识的朋友多不多没关系,科学发明就是能让人从野外挖坑大便发展为用抽水马桶大便,这就是实实在在地改变世界的力量,这就是底特律的汽车生产线上宏伟的准备征服世界的景象。

尽管他这时只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可精神意志已经在向一个六十岁的人看齐。唐嘲风最欣赏的,是父亲寄给他的剪报上一位石油大亨的话,父亲唐龙在这句话下面用红铅笔加了波浪线:“你花十年的时间勘探,再花十年的时间建设,再花十年的时间去经营,你就能又老又辣,谁也扳不倒你。”这位居住在帕穆斯林斯年过七旬的石油老人穿双排扣枪驳头西装,戴镶满钻石的皇家橡树手表,乘坐低调的林肯房车,出行只住里兹饭店。唐嘲风准备等自己功成名就了,给自己和父亲一人来这么一套行头,再到浪漫之都巴黎的里兹饭店订两套常包间。

但是自从唐嘲风有一次发烧,把那天的晨跑移到傍晚而遇见沈香亭之后,他就改成傍晚跑步了。

她看起来多么怪呀。瘦瘦小小的。鸡心型的脸很薄,很苍白,在金色的夕阳下几乎是半透明的。她穿着黑色的条绒衬衫,扣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领口紧紧箍着她细细的长长的脖子。在满操场朝气蓬勃的运动服当中,她竟然穿着黑西裤和一双黑色的平底冬靴,阴郁地、不紧不慢地、沉重地跑着,眼神固执,又粗又黑又直的眉毛加强了这种固执。她那对会说话的眼睛好像蕴含着很多内容,但又在小心翼翼地避免让别人看出来。她具有一种令人忍不住想看她第二眼、第三眼乃至第四眼的气质。或许是她的眼神和体态都明确地表示出,她在尽量地避免接触这个朝气蓬勃的傍晚的世界,而她越是这样,观看者就越是忍不住想探究她隐藏的到底是什么。

唐嘲风摘掉近视眼镜,开始跑步。她模模糊糊的,就在他前面。他决定超过她。实际上他也必须这么做,就算按他最慢的速度,他也能超过她。他跑完五圈,一共超越了她三圈。他在汗津津的脸上戴好眼镜,在操场一边做放松运动,一边悄悄地看了她一会儿。

她像死神一般在人群中慢慢移动,虽然不断地被人超越,可谁也摆脱不了她。他发现她有时会抬起眼皮,看一眼超过她的人,眼神中流露出任性和委屈,但就像白天的闪电,一下就消逝了,她又垂下眼皮,郁郁寡欢地跑着。她真的用了很长时间才跑过他的眼前。唐嘲风感觉应该回宿舍了,但是看着她又跑了一圈。她慢吞吞地跑近了,突然,她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她浑身一哆嗦,像被惊吓了似的,她露出害羞的表情,飞快地低下头去,加快速度跑过他眼前。“唉,即便这样,她跑得还是太慢了。可真像只乌龟呀。”唐嘲风这么想着,回宿舍了。

从这天起,每天傍晚的超越成了唐嘲风新的习惯和最大的乐趣。他准备挑战在五圈之内超越她四圈。有一天,她径直地朝他走过来,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越走越近,她的眼神很定,很外向,给人压力,但并没有达到咄咄逼人的地步,她走到距离他一臂远处停住了,看着他的眼睛,说:“我认识你。”她准确地说出了他是哪个班的,还有她在哪门课上见过他。但唐嘲风确实不记得在那门三十人的小课上见过她。他放弃了尝试超越她四圈的目标。

每次,唐嘲风超越沈香亭三圈便放慢速度,与她肩并肩地慢跑,然后一块儿去食堂吃饭。在那门临近中午的课后,也一块儿去吃饭。沈香亭总是严肃地谈课程上的事,但如果唐嘲风问起她私人问题,她总是直言相告。沈香亭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她甚至不是学生,只是从三十三号楼一个已婚的女研究生那里租了一张床位。直到此时,唐嘲风只见她穿过两身衣服,除了那身黑的,另外是一件缩水的土黄色格子衬衫和灰西裤,她上课时穿。这样“生活上省事,去哪里也方便”,“我现在去哪里,也只租得起床位”。她指着那双永远穿在脚上的冬靴说,“这是我最好的皮鞋”。沈香亭比唐嘲风年长七岁。唐嘲风没跟她接触之前,觉得她比他岁数小,但接触后,又觉得她比他不止大七岁。她用一种怀疑的审视眼神看着他,那眼神仿佛一把刀要扎进他心里,庄严地说,她辞了长春的教师工作,来北京准备考MBA。唐嘲风以一种见过世面的语气说:“你这个岁数,来北京这么闯荡……”她立刻打断他,严厉、认真地说:“我不是来闯荡的。我要拿这个学位,是给我女儿看的。我要告诉她,她的母亲不是一个平庸的家庭妇女。这样我女儿将来奋斗,就会有一个榜样。”

这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唐嘲风感到心都凉了。他吞吞吐吐地说:“你都有女儿了?”

她在人烟寥落的食堂里纵声大笑。围着长条桌剥蒜、拣菜的大师傅们都朝这边看。唐嘲风羞愧极了,他意识到他在她面前是多么的不成熟。她大笑着说:“傻瓜,我没有女儿。我是为我将来的女儿。我离婚了。我先生在外面找了一个女人,那女人给我来信,我就和我先生分手了。我把小孩打掉了。唉,那时候就想着不给他生孩子。都六个月了,这么大的孩子打掉了。”她“哈哈”大笑着给他比画,“哎呀,真是疼啊。就我一个人”。她说到这里,突然眼圈红了,笑还留在脸上,她低下了头,身体缩得小小的,好像陷入了痛苦的沉思。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勇气,唐嘲风探过手去握住她的手。她浑身一哆嗦,站起来向后退,躲开了他的手,好像他伸过去的是毒蛇,把她蜇伤了。她恼怒地、怀疑地、委屈地看着唐嘲风,瘦小的身子缩得更窄却挺得笔直,在身前紧紧抓着被他握过的那只手。她说:“我不允许你这样。”

那些大师傅们又一次朝他们看,嘻笑着,交头接耳,有些在不怀好意地敲盆。

她瞟了那些人一眼,露出轻蔑的、有点扬扬得意的表情,在长凳上跨骑着坐下,身子斜对着他,斜睨着他说:“你听见没有?我不允许你这样。”她坐得笔直,端着胳膊,紧紧攥着被他碰过的那只手,就像在保护犯罪现场,她真的不能更正气凛然了。

唐嘲风羞愧极了,他站起来,用老道的口气说:“我实话告诉你,你以为你拿个MBA学位就能获得成功?我导师说只有那些钱多得没处花,吃饱撑得慌的人才会读这种东西。”说完就走。他在心里嘟哝:“就算MBA没用,可你这样的,也考不上。”外面,阳光晃眼,姑娘们看上去都很聪明,身体健康,瘦子有筋骨,胖子有力量。他想到沈香亭那双固执的、阴郁的眼睛总是那么怀疑地审视着他,就算对显而易见的事实都缺乏辨认的能力。一种发自灵魂的阴郁和忧伤震动了唐嘲风,仿佛他脚下的大地发出了无声的叹息。突然,他难过极了。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帮助她。

唐嘲风要给沈香亭辅导功课,给她介绍有用的人,沈香亭都骄傲地拒绝了。唐嘲风从没见过一个比他还骄傲的人。正好他现在富于闲暇,强烈地盼望着能爱上一个人,于是他决定追求她。但唐嘲风并不了解女人,自然而然地,像其他初恋的人一样,他把沈香亭当成一种情怀,像天上的月亮。这期间,他和两个同学,还有中医药大学三个研究生组建了一个团队,他们手里有一个三类新药的配方,想以此去拉一笔创投,建立事业。大家公推唐嘲风为负责人,他们认为他是天生的领导者。唐嘲风一边联系投资人,上课,给导师做项目,训练,去校党委学生部开会,一边追求沈香亭,追求得很苦。他战战兢兢,谨慎小心,心脏和大脑都被烈火烧灼着,一天最多写过三封长信。沈香亭从不回信。一个半月后,她上了他的床。他没办法上她那张位于四人宿舍的又脏又乱的床铺。

值得一提的是,那间逼仄的女生宿舍像个挂满女内衣的盘丝洞,沈香亭那张床铺在其中最脏、最乱。

唐嘲风托关系换了间单身宿舍,可以想象这样一对青年男女会发生什么。这点唐龙担心得不错。但唐龙也只猜对了一半,关于男欢女爱那方面,唐龙的幻想全部落空。首先,沈香亭从来不在唐嘲风的宿舍过夜,也不愿意搬来和他同住,理由也不说,只说:“这次我还没决定这么做。”其次,他们俩并没有发生真正的男女之事。她只允许他抚摸她,直到有一次他让她非常享受,她的样子很销魂,她才呢喃地说出原因:“结婚之前不能做那个事情。”说完她坚决地拉开他,不允许他继续抚摸。但是她热辣辣地看着他。唐嘲风闻了闻那两根沾着她体液的手指,他看着她的眼睛把手指含进嘴里。她急忙把他的手从嘴里拽出来,脸羞得绯红,厉声说:“不要这样。很脏的。”她下了床,打了盆水回来,蹲在床边,认真地把他的手指洗干净。有一次,他俩眼睛对着眼睛,对坐了一个多小时,难舍难分,她忘情地说:“我有阴道炎。”唐嘲风感到一阵酥麻的震惊。唐嘲风真想告诉她:“在我的心里,你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妈妈之外,最干净的女人。”但是他为可能说出这话而羞耻。他从小就被教育着:情感是成功的敌人,暴露情感就意味着软弱和无能,他可以在信里写下多情的话,可让他说出口,是多么困难啊。他呆呆地看着她。她脸烧得绯红,眯起眼睛,鼻子里哼哼着说:“我不喜欢用避孕套。结了婚,我们不要用避孕套。”唐嘲风目眩神迷地表示无条件同意,他感到她坦白得令人震惊。

唐嘲风确信自己找到的是一个不一般的女人:大气。他想给她买衣服,买戒指,她都不要。还不止如此。唐嘲风偷看过沈香亭的聊天记录,偷翻过她收藏在行李箱中的信件,他发现一个叫“李存瑭”的言语轻浮的广东人,跟沈香亭关系暧昧。唐嘲风不动声色,想寻找恰当的时机诘问。谁知不久,沈香亭谈起往事时提起了李存瑭,说:“他把我弄得也很舒服。可我不喜欢那样。”

唐嘲风心如刀绞,他以不动声色的沉闷,表示完全理解。她继续说道:“他这个人呀,心眼可多了。他带他妈妈看病,冬天,他只穿一件破T恤,就是想让那些大夫同情他。他那时要给他妈妈买房,钱不够,那时候我手里攒了四万元钱,我就都给他了。他哭了。唉,我就看不起他那个爱哭的样子。他跟我说:等我发了财,就娶你。你说他多傻。我给他写了封长信,把咱俩的事全部告诉他了。可他现在也没回信。”唐嘲风记得,沈香亭和李存瑭最近还在QQ聊天,没人提到什么信。她仰起脑袋,天真地看着他,说:“你说,他怎么不回信呢?”

“可能还没收到吧。要不你再发一遍试试。”唐嘲风说。

“唉,你知道吗?”她端庄地托着下巴,唉声叹气地说,“我给他发的是手写的信。可能还没收到呢吧?他就爱缠着我,总是缠着我,最烦人了”。唐嘲风没接话,他很郁闷。跟这么大气的女朋友相处,他感到自己的境界亟待提高。

这天下午,唐嘲风兴冲冲地去找沈香亭,想告诉她,父亲明天就要来看她。他很高兴,也很不安,为父亲专程来看他挑选的女人而感到不安。那三个姑娘都不在。沈香亭恹恹地歪在床上。唐嘲风看到她的桌上放着一封信,是李存瑭寄来的,但没有拆封。沈香亭心事重重地下了床铺。

“莫非这就是李存瑭给她的回信?”唐嘲风想。他真盼着她能当着他的面打开这封信,两人一起看一遍,最好再热烈地讨论一番。她挽住他的手,跟他面对面地坐下,眼睛对着眼睛,手握着手。唐嘲风等着她提那封信。她说:“那年我堕完胎身体一直不太好,我认识一个大哥,在地方挺有势力的,他就带我出去玩,我们去蒸桑拿,在休息的时候,他突然过来抱住我。我使劲推开他,他还是要抱我,我还是不让他抱我。就这么弄了一会儿,后来他也没抱成我,不过他看见我的身体了。后来我们出来,他跟我说:咱们都成神了。”她停下来,严肃地看着唐嘲风。唐嘲风心如刀绞,他宽容地看着她,表示理解。她又急切地、认真地说:“我是说,他都看见我的身体了。”唐嘲风仍然宽容地看着她,表示理解。唐嘲风忍不住想到她白白的身子,叉开的大腿夹着淡淡的阴毛,露出短小的阴唇,以及被他抚弄时那销魂的样子。她虽然瘦小,但腰和肚子却饱满丰腴,臀部宽大,腿粗壮。她的乳房很小,几乎是平的,黑色的乳头又直又长,她从不让他咂,说那是留给宝宝的。她的脚丫又小又平,大脚趾特别大,像是一对小铲子。她眯起眼睛说:“所以,我觉得我的身体一定非常美丽。要不他们怎么都这么喜欢我的身体呢?”

“我爸要来了。明天就到。他想看看你。”唐嘲风说。她吓呆了,眼珠上下露出白色,嘴巴也张开了。

“你怕什么呀!我爸这人挺随和的。你这样就行。挺好的。”唐嘲风说。

她就像没听见,好一会儿才合上嘴,心事重重地坐着,佝偻着身子,两手垂在膝盖之间,又怨恨又委屈。“哎哟,没事!”唐嘲风说。她几次朝他转过脸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还是什么都没说。

唐嘲风说:“我爸来怎么了?你怎么了?你干吗这么不高兴?他不是重视你么!你到底怎么了?”

她低下头,身子弯得更低,就像谁欺负了她似的。她瞟了唐嘲风一眼,眼睛里有很多话,又飞快地把头埋低了。“你到底怎么了?”唐嘲风说,“李存瑭信里到底说了什么?”他跑过去,拿起桌上的信。但骄傲阻止他拆开它。

猜你喜欢
客人
野味留给客人
做一个好客人
不常见的客人
创客人生 因“折腾” 而精彩
班里来的“小客人”
瑞比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