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梅县区畲江镇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4-09-22 03:58刘伟君
安徽农学通报 2014年17期
关键词:财务公开监委村级

刘伟君

摘 要:该文阐述了梅县区畬江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的措施。

关健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4)17-18-02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始终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群众上访、投诉的主要问题,因此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村两委班子的团结,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畬江镇党委政府对此也非常重视,书记、镇长经常在不同会议、不同场合强调部署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部门联动,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制定相关制度,以制度管人,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伴随着农村改革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现就我镇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浅谈如下:

1 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够 有些村干部没有意识到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干部自身的需要。对镇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缺乏学习了解,财经纪律意识谈溥,责任心不强,以至不能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1.2 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低 村级财会人员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没有经过业务考核,无证上岗,业务水平低,且村级财会人员岗位变动比较多,难以胜任新时期下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1.3 监管不到位 镇农业服务中心3个人负责全镇23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的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由于乡镇工作千头万绪,3个人不是只做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而是更多的时间用于镇党委政府分派的诸如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森林防火等其他工作,缺少精力和时间用于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放松了监管,兹生了村级财务乱象的发生。

1.4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多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监督 各村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但有些村的村务监督印章由村干部掌握,有些理财小组虽有参与讨论、审议的本村诸多事项,但未有记录或签名,或虽有签名盖章却是村干部代签代盖章,未正常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或流于形式。同时普遍存在理财程序不够规范,平时的开支,无论多少,村监委成员都没有参与审议或讨论,而是季度结帐时,叫村监委代表参与一下,该盖章的盖章,该签名的签名,赶鸭子上架,那能监督村财务的收支?

1.5 村级发包、出租项目不规范 审计中发现,有些村发包集体项目、出租集体资产程序不规范,有些村支书或个别干部搞暗箱操作,徇私情,不公开招标,甚至有的不开“两委”会,少数人说了算,损公肥私,造成一些集体资产流失。同时还发现签订的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等问题,这都直接有损于村集体利益。

1.6 审批手续不规范,报销普遍不使用正规票据 按规定,村级支出必须取得正规有效的票据,按财务规范执行后,方可报销。结帐中发现,有些村支出票据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证明人;有的大额票据只有审批人、经办人而无证明人、村务监督人;有的无正式发票,不使用镇规定的规范发票,而是直接用白条入帐,且无任何附件。

1.7 财务公开多流于形式 村里的财务公开,多出于应付上面检查,没按规定的按月(季)公开,短期行为严重。有公开而又不规范,在财务公开的内容方面存在着欠细欠具体的问题,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避重就轻。

2 应对措施

针对村级诸多财务管理上的问题,我们职能部门一一进行了梳理,制定完善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对策,制订工作方案,稳妥推进,一一化解矛盾和问题,为使我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1 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思想认识 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村支书、财会人员的党性教育、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政绩观,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让他们真正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不徇私枉法。

2.2 提高村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稳定财务人员队伍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政策性很强,而又是一项业务性非常强的工作,因此,我们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区财政局、镇会计代理中心通过分散或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每年安排至少3到5次对镇、村财会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财经法规的教育培训,以不断提高村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同时,我们也尽量多地和村财务人员沟通,解疑释惑,以更好更快地提高村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了保障村级财务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我们镇出台了《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了各村财务人员要由镇会计代理中心进行考察选配,不是由村支书(主任)随意点将,不经镇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和聘任村级财务人员。

2.3 推行村帐镇管模式,便于监督村级财务活动 2004年以来,畲江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工作,形成了村级会计业务由镇会计代理中心人员负责代理的监督管理模式。村里设1个报帐员(一般会计兼),每季度末报帐员将本村已经审核好的单据和现金、银行日记流水帐一并交镇会计代理中心,中心将一一审核无问题的单据,按会计处理程序做好分录,通过会计电算化处理,生成系列的凭证和报表。这样会计代理中心能在审核单据过程中,及时掌握并监督村级的财务活动,如发现有不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规定的收支单据,责成所在村两委干部马上整改,否则代理中心将不予入帐。

2.4 制定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连同证明人一并签名,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出纳人员用备付金支付,月末(或季末)当期所有开支单据由村监委会成员集中汇审(如审核内容有异议,需报镇纪委最终裁定),由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记账。并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财务开支审批标准:(1)单笔开支200元以下(含200元)的,由村经济负责人审批;(2)单笔开支200元以上1 000元以下(含1 000元)的,需召开村两委会议集体研究审批;(3)单笔开支1 000元以上3 000元以下(含3 000元)的,需由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并经村监委会同意后,方可开支;(4)单笔开支3 000元以上的,需召开村两委以上的会议讨论通过,并严格执行大额资金申报制度:即村集体开支、提现或转账单笔3 000元及以上款项时,需召开村两委会议并经村监委同意后,由村填写大额资金使用申报表,由镇分管领导或由其授权镇会计代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支付该额度的款项时,必须通过集体银行基本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2.5 建立村级财务工作监督机制,确保村财务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轨道

2.5.1 镇建立常态监督机制 镇里成立了财务管理监督审计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村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并建立了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镇会计代理中心将每季度做好的会计报表及时返回给村,并要求连同需要公开的材料一并公开在村务公开栏,同时,镇里每月还及时将村级财务公布在梅州市党廉信息公开平台上,以便更好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2.5.2 充分发挥村监委的监督作用 村成立了3至5名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明确赋予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村集体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接受村监委会全程监管。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重大支出项目公开,都需经村两委、村监委集体讨论通过,如有异议,需报请镇纪委协调后,方可上公开栏公布。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今后,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加大财务审计监督力度,强化财务公开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村集体利益,为我镇构建民主、法治、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重要保障。

(责编:吴祚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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