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2014-10-09 19:47廖启云蒋婕苗雪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廖启云 蒋婕 苗雪

摘 要:通过对全国残疾人在普通高校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情况(以山西省为例)的分析,针对残疾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社会适应力和自身发展力等方面的特殊性,提出遵循全纳教育原则,制定其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建构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体系,以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关键词:普通高校 残疾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3(b)-0237-03

残疾人受教育权的实现状况,是权衡一个国家文明与进步与否的重要标准。它的保障程度,是实践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国家人道主义关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表达,有助于残疾人平等行使参与社会权力。1985年教育部明确提出要求各地在高考录用时要有比例的录取学习成绩优异但身体有残疾的学生,之后又颁发了四份专门文件,确保残疾人充分享有高等教育权。于是新的问题产生了,即如何做好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 我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情况

截止2010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大学)共计1705所,按照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应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国家规定,初步预估至少应有近万所。但目前全国大多数县市没有相应的学校,很多县甚至没有开设残教班,全国专门进行高等教育的特殊学校不足十所,这远远无法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1987年我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残疾人数为5164万人,2006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残疾人数为8296万。残疾人数增长幅度为37.8%[1]。图1是1987年与2006年两次调查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比较示意图。

2000年我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总人口的文盲率为6.72%,2006年全国15岁及以上残疾人文盲人口(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3591万人,文盲率为43.29%。后者是前者的七倍之多。2006年全国残疾人数比1987年增加了3132万人。这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数目有所增加,每十万残疾人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从287人上升到了1139人,但是接受高等教育总人数仅为94万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仅为 1.13%。由此可见,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情况并不乐观。

以山西省為例,与1987年相比,2006年山西省残疾人数量明显增加,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也有所上升[2],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2006年山西全省残疾人口202.9万人,其中具有大学程度(含大专)的残疾人是3.3万人,占全省残疾人口的1.6%。具体情况如图3所示。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到包括山西省在内的全国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虽有所增加,但是所占的比重仍然不能满足需要。由于高等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有限,能够容纳的残疾学生数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国家鼓励残疾程度较轻的学生进入普通高校求学,但普通高校对于残疾学生的录取数量也非常有限。如图4所示。

可见,普通院校中所能够容纳和接受的残疾大学生人数虽然逐年增加,但增幅不大,与残疾人的增长数量相比,远不能满足残疾大学生的求学需要。正是因为残疾大学生在普通高校中所占比例不大,也使其逐渐沦为普通高校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导致他们产生被学校、被社会“边缘化”的心理,不利于残疾大学生的身心全面健康发展。针对普通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成为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新的内容,同时也是高等特殊教育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

2 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特殊性

2.1 生理的特殊性

残疾大学生是指有听说障碍、视觉障碍和肢体残疾的大学生。根据残疾人残疾的程度和情况不同,可以分为单一性残疾和复合型残疾即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残疾的人。即使是同一种残疾类型,根据其残疾的程度不同,其所面临的生活障碍也是有所不同的。由于受到教学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一般普通高校中接收的残疾大学生以肢体残疾为主,根据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对肢体残疾等级的认定分为四级:“第一级是指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第二级是指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第三级是指能部分实现日常生活活动;第四级是指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在普通高校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大学生主要是第四级也就是程度最轻的残疾人。

2.2 心理的残缺性

残疾者因为自身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他们的求学之路要比正常学生艰辛得多。不仅要正视自身残疾的困难,还要具备面对“有色眼镜”带给他们的无形的精神劝阻和精神压力的心理承受力。在一些健康人看来,他们是需要同情、怜悯和救助的群体。这种长久以来在残疾者心里扎根的弱能认同感随时间的推移以微妙的方式代代延续,具有可怕的同代传染性和代际传承性。现实生活中的不便,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残疾者的心理负担。加之文化传统的深刻烙印,使其滋生“自卑感”。在自卑感情绪下产生的心理阴霾笼罩下,他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正常人有隔阂感,产生“低人一等”的心理。历史沉淀的歧视、现代社会的偏见、异化的文化心理、自身的自卑感等等让残疾大学生表现为性格孤僻、少言寡语,有些甚至还存在极端的行为,如自虐、自残、伤害他人等。

2.3 残疾大学生社会适应力的独特性

大学生应学会适应社会生活环境,懂得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够达到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状态。普通大学生和残疾大学生都会面对社会适应性问题,由于自身的生理缺陷,残疾大学生不仅社会适应性能力差,其发展也比较迟缓。残疾大学生的社会适应性较为复杂,包括语言适应性、心理适应性、文化适应性和人际适应性。语言适应性是通过手语、盲文的学习帮助自己学会与人沟通和交流。心理适应性是通过消除身体残疾带来的外在和内部的压力,从而提高适应社会和抗挫折的能力。文化适应性是通过对主流社会文化、社会规范的学习,帮助他们消除与社会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文化心理障碍。人际适应性是残疾大学生个体融入社会的必由之路,不仅包括残疾大学生群体间的交流,也包括残疾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的交流。

2.4 自身发展的限制性

尽管残疾人往往某些方面功能会优于常人,如盲人触觉能力、听觉能力突出,聋人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在某些岗位通过身体补偿机制他们似乎比健全人更适合。但“残=废=无能”的思维定势根深蒂固,所以虽然经过长期的教育,但是很多残疾人从学校毕业后还遭受着不能融入主流社会、不能就业等被排斥状况,使其自身发展力大大受限。有的单位认为:健全人都安排不了,没有地方安排残疾人。有的单位招用残疾人是为了逃避缴纳就业保障金,残疾人领取一定数量的生活费在家休息,形成就业不在岗的局面;更多的残疾人工作弹性大,时刻面对失业的威胁。诸如此类,都无法保障残疾人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由于残疾大学生特殊性,针对残疾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多种途径来实现。任何一种实现途径都需要有专门的承担载体作为媒介达到目的。

3.1 建立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

针对残疾大学生自身的独特性,应该建立专属于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目标。一方面应该注重残疾大学生人格的培养,引导残疾大学生形成自尊自立自信的完整人格,做事不卑不亢,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学习工作和生活。另一方面应该将培养残疾大学生的专业技能目标纳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当中,建立产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帮助残疾大学生毕业后更好的就业。

3.2 将全纳教育原则纳入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之中

全纳教育原则源自于《萨拉曼卡宣言》,主要思想就是讲求包容、反对排斥,学校应该不分等次、不因身体残缺与否来划分学生,以一种全部吸纳的教育态度来对待学生。尽管现阶段在我国囿于各种条件所限,让残疾人和其他学生一道在普通学校中,在同样的时间和班级内学习同样的课程实践起来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是全纳原则中提出了人权观、民主观、平等观、教学观和价值观,通过“五观”教育提高残疾学生的社会适应性,促进其全面融入到主流社会当中,帮助残疾学生实现身心的全面发展。它的先进理念体现在它从关注部分学生到关注所有学生;从关注个体到关注群体;从关注知识到关注合作[3],为我们在集体和合作中接纳残疾学生提供了价值取向。

3.3 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施于残疾大学生,帮助他们摆正心态、克服心理障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发挥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国家、人民作出贡献。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有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共性,如符合国家对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都要对他们进行“三观”教育,都是为了学生能够符合国家、社会的发展需要。也具有个性,如为了更好的帮助残疾大学生融入普通高校的学习生活当中,形成健康的“三观”,达到成长成才、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根据残疾大学生的自身情况,利用普通高校现有条件采用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非常具有必要性。

3.3.1 发挥课堂教育、社团文化活动的育人作用

课堂教育依然是对残疾大學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阵地。针对残疾大学生独特的生理心理特点,增开心理健康教育的选修课,加入关于残疾人身残志坚,勇面生活、并取得成功的典型事迹,以此来鼓励残疾大学生向榜样学习,充分利用思想政治课程的渗透功能,将符合主流社会的主导思想以潜移默化的方式融入到残疾大学生的思想当中。但在教学方法上,应该针对残疾大学生群体的差异性而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整,便于残疾大学生学习。

无论是理论学习型社团、文艺娱乐型社团,抑或是科研技术型社团,社团文化活动都是课堂教育的延伸。辅导员应该鼓励残疾大学生组建自己的社团或者加入到普通健全大学生社团组织当中。针对残疾大学生不同的身体情况和志趣旨向,可以鼓励他们加入不同类型的社团,如鼓励喜欢唱歌等文艺活动的残疾大学生加入到文艺娱乐性社团当中。在社团组织中有专门的社团制度、社团目标和社团文化理念,利用社团为残疾大学生与普通健全大学生思想交流提供平台,促进他们互相帮助、相互理解,有助于残疾大学生融入到普通健全大学生的生活环境中。同时,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内蕴于社团活动当中,让残疾大学生在轻松的氛围内接受教育,不断陶冶情操,树立坚定的品格信念,消除直接思想教育对残疾大学生造成的思想和心理抵触感,达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目的。

3.3.2 加强网络宣传的思想渗透作用

现在许多高校都已经实现了宽带“入校园、进宿舍”的目标,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便利。残疾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交流,了解外界讯息,从而更好地融入到社会当中。同时,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残疾大学生能够消除在实体世界中的心理自卑感等消极情绪,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寓于网络当中,如许多的红色网站,马克思主义学习网站等都可以成为教育残疾大学生的有利手段。针对残疾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应提供专门的上网工具保障他们顺利实现网络沟通与交流,同时应该增加专门针对残疾大学生的网站,如求学网、就业网、培训网等,提高残疾大学生参与网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载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3.3.3 充分发挥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的社会化功能

残疾大学生的社会化实践活动是他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桥梁和纽带。残疾大学生的社会化是残疾大学生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的过程,通过学习达到符合社会要求、实现自我发展的目的。在大学中多开展一些专门针对残疾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帮助他们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消除对步入社会的恐惧感。通过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拉近残疾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与社会中健全人的距离,可以让他们在社会中占有更大的席位。这也可以让健全人更加理解、认可残疾人,从最初的单纯的同情变成真正的认同与接受。同时,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可以拓宽残疾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很多残疾大学生容易自闭在自己的狭小生活空间当中,关注的目光更多的是在自己存在的家庭、校园和本群体中,时间久了很容易导致他们脱离主流社会生活,这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

3.3.4 加强辅导员的专业知识教育培训

针对残疾大学生思想心理的特殊性,高校中配备的辅导员应参加专业教育培训,用专业知识来引导和帮助残疾大学生。同时可以通过橱窗、展板、板报、校园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向普通健全大学生宣传关于尊重和帮助残疾人群体的思想内容,让普通健全大学生懂得去认可和接纳残疾大学生群体,逐步帮助残疾大学生进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当中。

3.3.5 优化校园硬件设施,为残疾大学生提供便利环境

随着普通高校中残疾大学生人数的逐年上升,普通高校中的校园硬件设施有待完善。比如在校园中开辟专门的残疾人专用通道,在教学楼修建残疾人专用楼梯,增设残疾人专用卫生间,在食堂吃饭有残疾大学生专用窗口,在操场上有专为残疾大学生修建的活动设施和场地。人性化的设计将为残疾大学生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也会让残疾大学生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和重视,从而真正感受到家的温暖,为他们的成长成才起到促进作用。

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以将国家对于残疾大学生的关注和重视传达给他们,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消除被社会边缘化的思想观念,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回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同时,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残疾大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能够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调节和缓解负面的心理思想,达到个体内心的平和、个体与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手册[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7,7.

[2] 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手册(内部资料)[M].2007,12。

[3] Harry Danniels:Special Education Reformed:Beyond Rhetoric?London;Farlmer Press,20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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