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启动高通反垄断调查的成因与应对措施

2014-10-16 11:23何廷润
移动通信 2014年17期
关键词:手机芯片高通反垄断

何廷润

【摘 要】在论述启动对高通反垄断调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事实的基础上,分析了高通商业模式与反垄断法规的冲突及产生的后果,探讨了政府及手机产业链各方在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中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从而促进我国从手机大国向手机强国转型。

【关键词】反垄断 高通 产业链 手机芯片 商业模式 法律法规

1 前言

国家发改委发起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成为移动通信领域的热点事件之一。从2G开始高通就垄断了中国手机芯片市场,为何时至今日才启动反垄断调查。追根溯源,研究高通的商业模式和中国手机产业的发展脉络,结合国际与国内反垄断的立法特征,探析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的成因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

2 对高通反垄断调查掀风潮

2014年7月以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针对境外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的消息接踵而至,高通、微软、奔驰、宝马等在通信、科技、汽车等领域的著名外资公司,目前正身处反垄断的风暴中心。对处于全球移动芯片领域“龙头”地位的高通公司,国家发改委在今年2月首次证实,已经对其进行了9个月的反垄断调查,在中国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事实或将被确认。截至2014年7月25日,发改委已经确定了高通在中国市场垄断的事实,正在调查高通中国公司销售数据。

自2007年以来,高通已经连续6年蝉联全球移动芯片市场第一,其客户包括从苹果、三星、HTC等国际品牌到联想、华为、小米、酷派、中兴等中国手机厂商。在高通庞大的移动芯片商业版图中,中国无疑是最重要的市场,高通2013年财报显示:其芯片和许可费收入总计达到249亿美元,其中有50%以上来自于中国企业。可见,高通在中国移动芯片市场具有绝对的垄断优势和巨大的收益优势。调查显示,高通在中国芯片市场的垄断地位和巨大收益,是依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当手段获得的,如歧视性的高价专利授权收费、反向无偿专利授权、搭售、拒绝交易、联合抵制等,使中国手机企业遭受难以承担的压力和损失。同时,高通在中国攫取的暴利最终会传导至中国庞大的消费者群体。

因此,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对高通和国内的手机厂商、芯片厂商以及中国移动市场而言,都是一场足以影响命运的博弈。

3 高通商业模式与反垄断法规的冲突

高通公司能成为拥有遍布全球市场的著名国际巨头,所推行的“创新商业模式”功不可没,其特点是:

(1)专利广授权。高通通过广泛许可专利授权和将新技术集成到芯片中销售获利。高通将其不断增长的专利池中的所有专利作为一个整体,对手机和系统设备厂商等进行授权。此外,高通还通过与第三方进行交叉授权,争取得到重要的第三方专利用于其芯片和软件产品,使众多芯片和软件客户在终端和系统设备中使用这些专利,从而获取高额销售和专利许可收入。

(2)以整机作为计算专利许可费的基础。高通专利主要集中在手机核心专利,其应用领域也主要是芯片组,所占成本约为手机整机成本的4%~10%之间。而高通却以整机作为计算收取专利费的依据,包括显示屏、电池、内存、摄像头等众多与高通专利无关的部件,高通仍按照同样比例收取专利许可费。

(3)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高通公司的专利数量每年都在动态变化,但并不是每个专利都与手机有关。由于高通并不向缴纳专利费的手机厂商提供专利列表,更不会指出哪些是标准专利或非标准专利。因此,虽然手机厂商缴纳了巨额的专利费,却始终不清楚是为哪些高通的专利缴纳了费用。

(4)要求对专利许可人进行免费反向专利许可。高通在向手机企业收取巨额专利费的同时,规定手机企业的相关专利要免费反授权给高通,而且不得利用这些专利起诉高通的其他客户。

(5)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以及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包括一旦企业认可高通的专利授权协议,无论是否采用高通的芯片,都需要缴纳专利费;收取高额入门费、已购芯片禁止转售、产生纠纷仅限在美国法院仲裁等。

高通的“创新商业模式”造就了其绝对强势的市场地位,导致多数手机与芯片厂商在与高通合作时,几乎没有选择和议价的权利,这也成为高通商业模式和赚取巨额利润的基础。高通在中国受到反垄断调查的原因正是其垄断手机芯片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攫取不合理的超高利润,而纵观各国反垄断法都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纳入其监管范围之中。

1914年美国出台反垄断的《克莱顿法》,将反竞争的垄断行为定义的更加清楚。明确价格歧视,捆绑销售或排外交易条款和连锁的董事会等在导致潜在地减少竞争或试图制造垄断时是非法的。《克莱顿法》第2条中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该条款明确规定,歧视性定价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美国的《谢尔曼法》也将排它性交易和捆绑销售认定为垄断行为。中国的《反垄断法》中关于滥用支配地位的规定中,不仅阐述了哪些属于违法行为,并且还特别设置了相应的详细条款,为了防范出现新形式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也详细阐述了国务院反垄断机构所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4 政府与产业链对高通反垄断调查的应

对措施分析

高通垄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对中国有着巨大的市场破坏性,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运营商、手机及芯片企业,应采取法律、市场、技术和投入的多项措施来积极应对。

(1)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反垄断调查和处罚。中国政府最近几年屡次发起反垄断调查,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也是净化市场竞争环境的一个范例。其实,高通早己在全球遭遇多个国家的反垄断调查。如2005年10月,诺基亚、爱立信等6家公司联合向欧盟提起28项申诉,指控高通利用持有的CDMA技术专利限制竞争对手发展,违反了欧盟《反垄断法》。经过4年的调查,最终因为各家厂商的和解而终止。在韩国,高通也曾遭到长达3年的反垄断调查。韩国认为“高通对客户实行差别性对待,对其中一些客户收费较高”,为此韩国向高通开出约2亿美元的罚单。有分析认为,此次中国政府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可能使高通面临营业额1%~10%的罚金,以高通2013年在中国营收达123亿美元计算,其罚金可能高达12亿美元(约合72亿元人民币)。endprint

另外,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也是完善和提升我国反垄断法规及执法能力的契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反垄断法能够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并对市场秩序进行规范。因此,通过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和处置,使我国政府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环境的高度来考虑和认识反垄断问题。通过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和处理过程,我国政府可进一步完善国家反垄断法以及配套的法规,尽快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反垄断成为经济法律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和经济法庭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

(2)移动运营商以维护国内终端市场良性发展为目标确定市场战略。时至今日在移动通信领域,中国的崛起和壮大有目共睹,首先继续巩固中国作为手机大国的地位。至2014年6月,中国移动通信用户总数达到12.60亿户,稳居全球第一。2014年第2季度中国手机市场销量为11 212万部,同比增长24.4%。其中,智能手机销量为10 298万部,占全球同期智能手机销量的35%。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三大运营商共同推动4G终端销售量突破2亿部的计划仍然不变,使4G手机销量上升趋势明显,成为手机市场销量上涨的主要推动力。

在市场接纳的前提下,提升国产芯片的手机份额。此前,中国移动表示,在2014年采购“五模十频”的4G手机4 000万部,其中包括国内手机厂家的1 500万部。但是,“五模十频”4G手机芯片仅有高通量产,使高通获得超过60%的份额。近日,中国移动为配合国内芯片厂商技术进度,调整了市场手机策略,强调推广“三模”(TD-LTE,TDS,GSM)4G手机,而且由于高通暂时不对三模手机收取专利费,价格更低有助于快速发展用户。

由上可见,中国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以及运营商调整4G手机营销策略,为我国手机产业发展注入了正能量,以4G市场为契机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3)手机厂商结盟打破高通各个击破的专利授权模式,向手机强国迈进。凭借庞大的专利池和多年的技术优势,高通在与中国手机厂商的谈判中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中国手机厂商没有选择和议价的权利。所以,即使在手机中国联盟向发改委举报后,也没有手机企业敢于走到台前面对媒体,因为都不敢公开得罪高通。据高通中国公司提供的数据,至2014年7月,中国有超过110家公司获得了高通公司的3G CDMA授权,有超过55家公司获得了高通公司的4G LTE授权,而2013年全球范围内获得4G LTE授权的厂商仅为30多家。由此可见,中国是高通专利授权的绝对“大户”,也是高通在全球的最大市场,却被高通各个击破。因此,应以此次反垄断调查为契机,充实和提升手机中国联盟平台,打破高通各个独立授权的模式,实现国内厂家对高通的统一授权谈判,争取更大的话语权。

(4)在4G领域向专利强国迈进。在全球4G标准必要专利中,美国以1 661件核心专利排行第一,中国以1 247件排行第二,韩国以1 062件排名第三。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美国高通位居榜首,达655件,紧随其后的是韩国三星的652件,中国华为以603件位居第三,中兴以368件位居第七,大唐电信拥有273件4G标准必要专利,位居第十位。当然中国4G专利主要集中在网络侧,而在终端侧,作为全球最大的芯片厂商,高通在3G和4G领域拥有1 400多项手机专利,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强势地位。因此,以对高通反垄断调查为契机,发挥4G专利优势,尽快弥补终端侧专利的不利形势,争取4G时代向专利强国的转型。

(5)国内芯片企业奋起直追成规模。从2G到3G,再到如今的4G,芯片一直是中国手机产业的“肠梗阻”,所以加快发展芯片产业是当务之急。据统计,2012年高通几乎垄断了中国3G智能手机芯片。华为的海思只供本企业使用,所以占比很小,而联发科的芯片还在转型中。截至2013年,联发科依靠在中国智能低端机上的突破,占不到10%的市场份额。

对高通反垄断调查是国家对国内芯片市场的又一次政策性梳理,为国内芯片厂商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与时间,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国内芯片行业规模以及竞争水平的提升。基于此,进入2014年,国内芯片厂商纷纷发力,之前清华紫光已经完成了对展讯、锐迪科等芯片企业的收购,希望整合更多的力量与高通竞争。另外,华为、联发科、Marvell等企业4G芯片的大规模量产以及中兴手机芯片计划,增强了对高通市场地位的挑战。

5 结束语

高通在中国的垄断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己对中国手机行业的发展与创新造成了严重伤害,更是对中国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但是,反垄断不是目的,保障手机及芯片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良性的产业环境才是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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