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男案:父与子的罪与罚

2014-10-21 05:21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董倩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10期
关键词:贪腐官员儿子

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 董倩

董倩:欢迎收看《新闻1+1》。有一个贪官,他曾经在法庭上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戴的这副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的确,当我们观察一些官员的贪腐过程时,他的妻子、孩子还有亲属的身影不断出现。在今天对刘铁男案庭审的过程中,他也提到了他的儿子。

刘铁男(庭审画面):“是我这个做父亲的不负责任,导致他(指儿子)走上了这条路。现在悔之已晚,唉!他已经30岁了还没有小孩。我真诚地跟大家讲,我每天都生活在这种忏悔中。”

董倩:从刘铁男的这番话里,我们能够听出来,作为一个父亲,他对自己的儿子曾经寄托过多么复杂的情感。但是,曾经的爱,如今已经是害。今天,我们就来关注这对父子的罪与罚。

画面解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这是今天国内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从早上七点半开始,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就戒备森严。

被告席上,60岁的刘铁男身着黑色外套,脚穿布鞋,头上较之以前添了不少白发。他是十八大后首个被中纪委立案调查、被“双开”的省部级官员,他的案件始终聚集着社会各界极高的关注度。

去年8月初,中纪委正式公布,刘铁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历经一年零一个月之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开庭审理刘铁男案。

在今天的法庭上,公诉机关对刘铁男提出了五项犯罪事实的指控,涉嫌受贿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起诉书指控,刘铁男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作文、广州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陆之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建林等五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牟取利益。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在公诉方对刘铁男的多项指控中,很大一部分都涉及到了刘铁男之子刘德成。

公诉人说,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有将刘德成安排在该集团下属的广州骏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并专门为其设立了“驻北京代表”一职。

董倩:刘铁男这个案子是一家三口同时涉案。如果观察、分析一下以前的许多贪腐案,我们就会发现,全家涉案是这些案件的一个共性。这是为什么呢?让我们看看刘铁男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中是怎么说的。

刘铁男(庭审画面):“案发后我每天都在自责,因为我的过错把孩子给毁了,让他走上了歧途。我对他的过去,对他的犯罪,对我俩构成的共同犯罪,应该负全部的、根本的责任。”

画面解说:刘铁男所涉及的五起受贿中,除了4万元和装修款是他直接收受外,其他的都和他的儿子刘德成有关。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广汽项目通过发改委审批提供帮助,而广汽集团应刘铁男的要求,将刘铁男的儿子刘德成安排在下属公司工作。但是,刘德成并未实际到岗上班,挂名领取薪金共计人民币121万余元。刘铁男对此知情。

刘铁男回忆说,儿子在加拿大期间,他就曾安排企业老总予以照顾。尔后,当儿子留学回国,他又帮儿子安排工作。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他不仅知道儿子只领薪、不上班,对于儿子的其他犯罪事实也都知情。

根据起诉书指控,刘铁男曾利用职务之便,为山东南山集团的项目合作提供帮助。2006年8月,南山集团董事长宋作文将750万元人民币汇入刘德成控制的北京金华实科贸有限公司账户。刘铁男对此知情。

根据起诉书指控,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刘铁男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建林的请托,为该公司相关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提供了帮助,共收受邱建林的贿赂1649万余元,而这一受贿行为,也与刘德成关系密切。

据报道,刘铁男将邱建林介绍给儿子,是希望儿子向他学习学习。那么,刘德成学到了什么呢?根据起诉书,2010年至2011年,应刘德成要求,邱建林从其公司账户将相关款项汇入峰德公司,为刘德成购买北京市御汤山别墅一处及保时捷轿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1549万余元。

画面解说:当案情一个个浮出水面,刘铁男与刘德成这对父子以及他们的共同犯罪,引发舆论的深思。

董倩:刘铁男和他的儿子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受贿共同体?这个样本很值得分析。根据检方提供的事实,刘德成今年30岁,在2005年也就是21岁的时候,他就拥有一辆30多万元的轿车;在他22岁的时候,就有人把750万元汇入他的账户;在他23岁至25岁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千万元户。而在2007年至2011年这四年里,他没有上班,却挂名领薪121万元。没有父亲的默许和荫庇,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孩子能够得到这一切吗?另外,人们还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在官员的贪腐过程中,他的家人都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让我们连线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高秘书长,刘铁男这个案子中,到底是刘铁男在坑儿子还是刘德成在坑爹?

高波:我觉得,与其说是儿子给爹挖了个贪腐大坑,不如说老子也把儿子推进了这个贪腐大坑。从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贪官把子女推上不归之路的一个轨迹:溺爱,这是第一步;纵容,这是第二步;庇护,这是第三步。事实上,刘德成在刘铁男所编织的利益输送网中,充当了一个“白手套”的角色。有人说,孩子要教育得好,有可能是父母的最大一笔正资产;如果教育失败,则恰恰相反。我想,正是刘铁男把自己的儿子变成了家庭的最大一笔负资产。

董倩:在这个过程中,您觉得刘德成有可能逃出这样的一种“命运设置”吗?当他的父亲认为,这一笔一笔的赃款是对儿子的爱护、荫庇的时候,刘德成有可能说“我不接受”吗?

高波:借用一句外国谚语,“孩子很难拽住自己的头发,离开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父母”。我觉得,主要矛盾实际上还是在掌握权力者这一方。如果他清正廉洁,就好比是家庭的一个“+1”,事业的成功、子女的成就,包括家庭的和谐,就是“+1”后面的一个又一个“0”;如果他的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也就变成了一个“-1”;如果他的子女又为非作歹的话,这个负资产该是多么可怕!

董倩:现在,人们都特别希望官员的身后有一个“廉内助”,而不是一个“贪内助”。但是,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传统习俗却总是亲亲相隐——丈夫做了什么事情,一般妻子不会去揭发,事前也不会及时提醒丈夫不可以这样做。您觉得,作为妻子或者孩子,未来有没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当他的丈夫或父亲贪腐的时候告诫他不要这么做?

高波:从实践上看,这可能只是一种理想状态。也就是说,通过领导干部的枕边人、身边人,对领导干部的某些行为加以规劝、提醒,以避免其走上歧途,或者避免其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应该说概率是很小的。在家庭的利益、血缘的纽带、亲情的关系面前,如果仅仅靠这样的规劝来预防腐败,其结果可想而知。

董倩:在以往贪官一次次东窗事发的过程中,人们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往往因为贪官的妻子、孩子或亲属“出了事”,才把这个贪官带了出来。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应对这种情况呢?

画面解说:昨天,《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名为《亲情本不是权力的负担》的文章。文中说:“亲情和权力本身并不矛盾,亲情与腐败亦无直接关联。”然而,来自《解放军报》的另一篇文章则说:“近年来,领导干部家属子女腐败类型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且多数是窝案、串案,涉及面广,影响恶劣。”有关数据显示,80%的高官腐败案都与家庭成员有着密切的关系。

就在刘铁男受审的一个多月前,他曾经所在的单位——国家发改委,组织200多名高风险岗位的干部前往北京市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而这份警示所教育的不应该仅仅是官员本人,还应该有他们的亲属。

刘铁男(庭审画面):“贪腐行为害了我自己,当然也像检察长所讲的,同时害了孩子,毁了家庭。”

画面解说:与刘铁男父子一样犯罪的,还有广东省揭阳市交通管理处原处长陈国海。陈国海受贿金额800余万元,其中700万元用来帮助儿子在北京买房安家。今年4月,陈国海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2007年,在被判处死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件中,其一家三口悉数涉案,而涉案企业大多是直接与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儿子郑海榕发生交易的。

什么是家?什么是血缘亲情?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一起又一起案件值得所有人思考。目前,一些地方除了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之外,也开始重视对他们的亲属进行廉政教育。我们希望,这样的教育能发挥作用。

董倩:正义网公布的一份贪官资料显示,亲属共同受贿的比例高达81%,而60%的行贿或受贿是以“红包”“感谢费”“过节费”的形式出现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官员违法犯罪的缺口,往往是从家人那里被打开的。官员应该怎么面对这样一种现象?

高波:我想说三句话。第一句话,老百姓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第二句话,官员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要发财。第三句话,官商相交要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目前我们所处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比较复杂,所以,官员一方面要洁身自好,另外一方面要管住自己的家人。

董倩:谢谢高秘书长。在中纪委、监察部的网站上有这样一句话:“薪水如泉水,虽然不多,但是可以终身受用;外财如洪水,水势虽大,却会带来灭顶之灾。人不会把金钱带进坟墓,金钱却会把人送入地狱。”金钱可能会让一个官员在得到它的时候,产生极大的满足。但是,当一个官员像刘铁男这样站在受审席上时,金钱不仅会送他入地狱,还会把他的整个家庭也带进去。

刘铁男案,留给人们很多很多的思考。

(根据视频整理,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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