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生资助制度的基本经验和启示

2014-11-10 11:27吴萍
科技资讯 2014年1期
关键词:经验

吴萍

摘 要:在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社会问题日益尖锐的情况下,研究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评估现行贫困生资助模式运行效率,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切实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是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而重要的理论课题和现实课题。本文结合国外高校助困工作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高校贫困生助困模式的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国外学生 资助制度 经验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183-02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在制定和实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实践中,充分依据了本国的国情,以保障高校贫困生学业,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进行了很多尝试,各国的具体实践对我国实施高校贫困生资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1 贫困生的资助管理需以政府主导,实现制度化、法律化

高等院校的收费制度和资助制度应该是一对孪生子,高校收费制度的实行,一方面要求收费合理,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则要求资助体系要不断完善。但资助体系的完善并不是要求资助的内容有多全面,而是应该在政策实施上更多规范化、制度化,最重要的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发挥政府的主要作用。纵观世界各国的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都是以此为价值导向,美国、英国、日本等国都有关于高校收费制度和资助制度的法律体系,在法律的制约下,各资助主体都按规范严谨的操作系统来执行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这既有利于加强办公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各界,各个利益团体对资助政策的监督。而我国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是的大忌,我国的高校贫困生的管理却仍然以“人治”为主,人为操作、分配资助资金资源。鉴于国外的先进的经验,我国必须首先以政府和立法机构为主导,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一点上,欧美各主要国家都可提供范例。同时要构建一套非常完整科学的资助管理体系,如贷款的发放和收缴都由商业银行负责,但由于我国银行的执行力差,就导致无法像日本一样达到较低的贷款违约率,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建立一定的组织架构、监督机制和技术手段,如实行三方制约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追缴路径,但最重要的是制度约束不如法律约束,这一切都按法律程序走,以法律为主要依据。这一点在日本处理违约纠纷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除了助学贷款中的回收率问题之外,贷款还款的方式也是需要注意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按固定期限还款还是弹性还款,是像澳大利亚一样按学生毕业后的工资比例进行还款,还是有具体的数额规定,都是值得仔细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规范资助体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多元化的资助理念有助于吸引助学资金

高校贫困生的资助是一个社会事业,它理应由社会共同承担,因此政府不应排斥任何一种资助方式,不能对任何一种有利于学生资助事业的理念指责,相反,它应该像一个大管家一样,整合资源,完善制度。如美国就实行了较为完善科学的多元资助模式,而且这一模式下,各种资助方式并行不悖,但又相互配合,这对我国来说,具有很多的启示意义。目前,我国所实行的其实是一种单一的资助体系,尤其是在助学贷款的操作实施上。当然,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不同于美国的联邦制,在勤工助学上也不能像美国一样每年一次性拨款,我国在具体操作上有更多的困难,但是实行多元化或混合式的资助政策,是我国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的方向。

3 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类型多、覆盖面广

我国现行的许多资助制度多来自于欧美国家,而建国初期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我们又较多地照搬了苏联的高校模式,以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为目标,建立起高校学费免费制度。后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在1997年,实现了高校学费的价格并轨,对欧美各国的贫困生资助方式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借鉴。但事实上,欧美各国对贫困生的资助路径方式是非常多的。把多种资助方式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在一个系统之中是一项重大而庞大的工作。在这一个问题上,缺乏制度化、法律化的管理,人治大于法治,这历来是管理美国的尝试很有启示意义。美国对于贫困生的资助是全世界最为齐全的,美国的资助体系既包括联邦政府每年定期拨款,还有每个州作为独立支出给予的资助,以及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勤工奖学岗位和补助,以及公司和私人通过创办慈善助学基金给予贫困大学生帮助。可以说美国的助学基金来源路径广、形式多样,学术界形象地比喻为“资助包”,资助包其实就是一揽子的资助模式,这一模式既可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减轻政府的负担,同时还对广大学生是一种激励的作用,一方面要求受资助学生感受到社会福利和社会的关爱,树立公民意识和纳税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让大学生通过贷款的方式,明确自食其力的重要意义。美国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我国来说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与美国相比,我国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上要明显小得多,在美国,无论家庭条件如何,都可申请助学贷款,而申请程序又极为简单,通过网络向教育主管申请,通过一定的身份核实,就可获得。而在我国,助学贷款的覆盖范围很小,申请程序又非常复杂,这说明我国的学生资助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无法跟美国相比。同时,调查显示,美国学生的独立意识更强,学生更愿意通过自身来完成学业,统计数据显示,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学生是通过助学贷款来完成学业的,他们认为申请助学贷款是其一项基本权利,这在我国是无法想象的,虽然国情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但是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以此来减轻家庭和父母的压力,减少学生对父母的依赖心理,培养自主自立精神,而在经济学上,不需要家庭来为子女负担学费,而有大量的可支配收入进行消费,对刺激经济发展具有很大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建立多元化、覆盖面广的学生资助制度具有更为重要的社会意义。

4 制定合理的还款方式,降低违约率

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高等教育也要符合投入—产出原则,即高等教育是一种投资,投资就要获得收益,当然收益人不仅是学生本人,从广大的意义上讲,也包括国家和社会。既然国家和社会也是高等教育的收益人,那么在教育投资上,当然也不应仅仅是学生本人或家庭投资,政府和社会也该作出贡献。基于这一理论,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立教育保险,构建较为完善的助学制度,同时为保障助学贷款顺利实施,在个人信用制度构建上,贷款回收方面都做了有益的探索,尤其对贷款的返还方式方面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对我国助学贷款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日本在贷款回收制度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主要依靠社会力量来进行贷款的追索,但由于日本的特殊文化背景,这种运作方式在我国并没有实际的应用意义,相反,欧美各国采取的一些做法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在助学贷款的回收管理中除了政府、学校为主体,还允许社会其他机构参与其中,社会组织在贷款还款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还有澳大利亚的助学贷款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值得我们借鉴,也就是大学生毕业后,要按其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还款,既保障还款的及时,也不至对其生活造成太大的不利影响。澳大利亚的具体做法是规定大学生毕业后的10年为助学贷款的最终还款年限,工作以后以其工资的比例进行还款,一般比例为4%左右,这是一种相对公平的做法,但是银行为此就有了较大的损失,需要政府为其进行补贴。多种方法的实施,其目的就是为了减低违约率,减少银行坏账、减低损失,同时保证这一制度能够顺利运行。

西方国家在大学生资助上的种种做法,就是本着以下原则:一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让社会共担风险。另一方面,保障大学生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激励大学生努力学习,为社会多做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明.高校贫困生资助制度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硕士论文,2005(12).

[2] 李永才,龚楹.英国高校学生财政资助政策的演进与走向[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1(8):42-44.

[3] 丁阳.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硕士论文,2008(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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