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英三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

2014-11-25 11:03肖珊珊张景发
数字化用户 2014年18期
关键词:美国英国日本

肖珊珊  张景发

【摘 要】随着我国公务员改革进程的深入,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改革也迫在眉睫。日本、美国和英国堪称世界上公务员培训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其在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以及培训方式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做法。而我们也应该采取兼容并蓄的姿态积极推进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公务员培训 日本 美国 英国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些公务员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风浪的冲击下未能坚守住职业的道德“底线”,导致公务员违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进来先后曝光的“天价烟局长”、“性日记局长”、“表哥”,以及最近频繁下马的“贪腐官员”,让我们不得不深思公务员队伍到底怎么了?鉴于此,本文将通过对日、美、英三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考察来探索规范我国公务员行政行为的新思路。

1 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

在日本所谓公务员即指和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保持身份上的关联,并从事其公务的人。一般可以分为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两类。其中国家公务员隶属于国家,而地方公务员则隶属于地方公共团体,宪法要求全体公务员均是全体国民的服务者。

日本公务员在世界范围内素来以队伍精炼,机构合理以及素质高而被冠以“尖子政府”的美誉。下面我们将就其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培训方式以及培训内容作简要介绍。

1.1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

在日本,对于公务员的培训是根据《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地方公务员法》来推行和实施的。因此其培训系统大体上也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和地方公务员培训制度。其中国家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政府机关任职的公务员,例如:国会议员、法院职员、邮政、大学教师、医护人员等等;而地方公务员即是指在各地方政府机关任职的公务员。依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地方公务员法》,必须进行有计划的公务员培训,其中还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培训。

1.2培训的方式

日本拥有大量功能齐全的专业化的公务员培训基地。一般来说,国家公务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各省厅组织的负责专业能力的培训,例如气象大学校和税务大学校等;一类是由人事院组织的公共行政能力的培训。

其中公务员的培训方式是按培训对象实施分级、分类培训。例如按照任职的不同阶段以及职位的高低,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任前培训、任后培训、晋升培训等。同时他们还有派遣培训,例如在外研究员制度(派遣到国外大学培训)、国内研究员制度(派遣到国内大学的培训)、民间派遣培训制度(职员到民间企业部门挂职学习)。

1.3培训的内容

培训机构通常采用主题政策研究和个别政策研究的方法来实施培训。其培训内容也非常广泛,在培训内容上可谓充分体现了素养为本的特点。他们不仅注重专业训练,还注重素质和能力的提高。首先他们非常重视公务员职业伦理素养的培训。例如公务员伦理讲义、如何构筑公民对公务员的信赖、公务员基本职业伦理等等就是各类公务员培训的必修科目。其次他们也非常注重公务员能力素养的培训,例如危机管理、职场生涯规划等也是培训机构的重点内容。

2 美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

公务员在美国被称为“政府雇员”,是指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公职人员。美国的公务员制度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其漫长的历程中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2.1美国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依据

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史密斯——休斯法》,初次进行由联邦政府出资的对文官进行的职业培训;1936年通过的《乔治·狄恩法》规定了各州政府举办公务员培训的相关事宜;1958年通过的《雇员培训法》规定在职公务员必须接受培训;1970年通过的《政府间人员法》对美国联邦和州一级的公务员培训做了详细规定;1978年通过的《文官制度改革法》对公务员制度进行了比较大的改革,确立了人事工作遵循的九条原则。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对公务员培训制度的不断调整与修改,创造除了一个良好的,有法可依的公务员培训规则。

2.2培训的方式

美国公务员的培训是以政府为导向,依托市场进行运作的。不仅设有专门的培训机构,还积极利用高等院校资源进行公务员的相关培训。这些培训机构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政府所属的专门教育机构,另一类则是大学的管理学院、科研单位、培训企业等培训机构。其培训方式灵活多样,例如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现场观摩以及体验式教学等等。

2.3培训内容

就其培训总类而言大体可以分为之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两大类。就其培训内容而言大体可以分为基础培训、职业培训以及开发培训三大类。其中基础培训是针对全体官员的一般培训,例如组织概况、档案处理、计算机使用技能等;职业培训针对不同部门,为提高本部门技能而进行的培训,例如专业法律知识、统计学培训等;发展培训则是指以有一定级别的高级公务员为对象的培训,例如会议管理与组织、一线主管绩效监督和评估等。

3 英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

英国公务员制度起源于19世纪中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其文官制度经历了150多年的发展,已经日渐完善。

3.1英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法律依据

世界上最早产生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的国家就是英国.1855年以及1870年英国内阁颁布的两个枢密院令,标志着英国近代公务员制度的建立。1944年英国建立了公务员培训制度。1958年,英国将公务员培训制度纳入法律范畴,从此公务员培训制度有了法律支撑。1964年英国颁布的《工业培训法》,为公务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后公务员培训制度日趋完善。

3.2培训的方式

英國公务员的培训注重对能力和潜能的挖掘。培训机构也是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从而产生出高品质的培训机构。其培训方式可谓灵活多样,为不同层次、不同职能的公务员提供个性化的、专业化的培训。其培训方法也是种类繁多,例如部内培训、部际培训、工作培训、委托培训等等。不同层次的公务员,以及不同作息的公务员都可以享受到培训机构量身定做的培训方案。因此各个岗位的公务员都能得到良好的培训,在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上有所提高。

3.3培训内容

英国公务员的工作采取政治中立的原则,即以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以及中立的能力恪尽职守。实施统一的标准、推动各项政策和法律的执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其培训内容上不仅重视政治理论素养,还很注意职业能力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充分挖掘每一位公务员的潜能。基础类的培训课程有经济学、管理学以及人事行政学等。另外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职业的公务员还设置有各类专项的课程。英国公务员培训机构还特别注意对公务员进行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一个公务员都知法、懂法和守法,从而提高行政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启示与借鉴

日本,美国和英国在公务员方面的培训经验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尤其是在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建设、培训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培训内容的多元化方面值得我们深思。但是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我国的特殊国情,将国际先进经验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制定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制度。

参考文献:

[1]吴园.日本公务员培训制度以及对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启示[D].吉林:吉林大学,2007.

[2]王海龙.日本公务员的能力建设[M].载于《公务员培训》.2003.

[3]贾永帅.英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吉林:吉林大学,2009.

[4]王昊旸.美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及对中国的启示[D].吉林:东北师范大学,2010.

课题来源:

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及对我市的启示》,课题编号:1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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