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2014-12-12 16:18曹歌鸿
黑龙江史志 2014年21期
关键词:儒教理学朱熹

曹歌鸿

[摘 要]朱熹的理学思想代表着儒学发展的最高成就。他把理与气两个单个的哲学范畴结合在一起,发展为一对相对的范畴;改变了传统儒学知人而不知天的弊病。在理气宇宙论的基础上对儒家的性善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重新建构,把人性区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人们应该通过格物致知,向天理归附。以天理的无上至尊和人与天理的紧密统一为“存天理,灭人欲”进行了论证。同时,也为维护整个封建制度和价值体系提供了依据。本文拟就朱熹理学思想的体系做一简要、系统的分析。

[关键词]朱熹;理学;儒教;存天理;格物致知

朱熹是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理学思想代表着儒学发展的最高成就。要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必须了解朱熹和他的理学思想。

朱熹生于1130年,卒于1200年,祖籍江西婺源,生长于福建,以后长期在福建讲学,所以他的学派又被称为“闽学”。他19岁中进士,后拜名儒李侗为师。确立了理学的思想基础,并走上独立探索哲学的道路。在37岁时,他第一次产生了自己的以《中庸》为基础的哲学思想(丙戍之悟),40岁时又有已丑之悟,对前一次提出的哲学思想提出否定,从而建立了自己的哲学体系。

朱熹是孔子以后,中国历史上博学众家的学者之一。前人称他百家诸子,佛老异端,以及天文之志律历兵志,无所不究。他长期担任地方官,每到一地,即随政兴学,门人弟子遍布天下。朱熹的著作之丰,是空前的。他汇集编定了二程的《语录》,注释了周敦颐的《太极图说》和《通书》,注释了张载的《西铭》,并著写了《周易本义》和《易学启蒙》来发展邵雍、程颐的易学思想,他精心编成《四书》的《集注》和《或问》,使四书系统的哲学获得新的形态和新的生命。朱熹史有《纲目》之编,诗有《集传》之作,刊物《孝经》,订定《小学》主持编撰礼书,指导集体《尚书》。古人赞他“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确非过誉之词。

朱熹也是孔子以后,在我国封建时代影响最深远的思想家,古人称“周东迁而夫子出,宋南渡而文公生”(1)。他成了能和孔子并驾齐驱的人物。朱熹的理学思想对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想象的解释比过去严密和完整,是儒学思想系统化、哲理化的高峰。他的理学思想在南宋晚期一直到清末为止的近七百年间,始终作为官方哲学,占有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冯友兰先生说:“在朱熹以后,儒学一派中孔子比如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女王,朱熹才是掌握大权的首相”。

朱熹能够取得如此之高的哲学成就和独步宋元明清的政治、学术双重地位,除了他个人的天才和勤奋以外,也和他所处的儒学复兴的时代密不可分。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的号角吹响了两汉经学的丧乐,儒学从此萎靡不振。玄学、佛学相继风行,道家理论也日臻完善,儒学独尊的时代一去不返。面对挑战,传统儒学难以回应,直到七、八百年后的北宋,由号称“理学五子”的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程灏五人反思儒学,吸收佛教、道教的理论,开始了变革儒学重振儒学的道路。五子之中,周、邵、张三人侧重于天地宇宙观,二程对社会伦理格外重视。朱熹杂而兼收。对五子思想进行了系统性、创造性的总结,最终完成了儒学的哲理化和理学的政治伦理化,形成儒家思想的最高峰。

朱熹的哲学体系中,最基本的范畴是理与气。他认为“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 (2)天地之间任何具体事物的生成要有理,也要有气。理是一物生成的根据或本原,是“生物之本”。气是一物生成的材料,是“生物之具”。这个“生物之本”是看不见的本体,无形象可循,朱熹叫它“形而上”之道。气是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和物质,它是有形象可循的,朱熹叫它“形而下”之器。理与气在关系上是共生共存,互不分离,缺一不可的。在重视“理气合一”的同时,朱熹又极力强调“理气分野”。在理与气这一对范畴中理为本、为主、为先,气为末,为次,为后。他讲“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 (3)把理与气的关系比作“如人跨马相似”,人骑马以人为主,理与气则以理为主。理气关系中,气也并非绝对的被动,就本原来说,理主宰着气,但是当气一旦生出,便获得了一定的独立性,,“气虽是理之所生,然既生出,则理管他不得。”理和气是可以相互制约的。

理和气的内涵纷繁杂复,大致来说,理的含义可以理解为二层:一是先于天地,至高无上,超感觉的绝对精神;二是指天地人万物的自然属性。与之相对应气的含义一是抽象客观的“物质”,二是各种具体的事物。其中理是第一性的,气是第二性的。在当时,理气论是朱熹最大的学术成果。首先,理被确立为永恒的宇宙本体,“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而为天,地得之而为地,又各得之而为性。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4)朱熹用抽象,客观的理的范畴取代了原始的、朴素的天、五行和神秘的、模糊的道,元等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对世界的本质这个最根本的哲学题进行了郑重其事的讨论,并且给出了严肃明确的答案,改变了传统儒学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理论缺陷,使中国传统思想真正登上哲理化的高峰。其次,朱熹把理与气两个单个的哲学范畴结合在一起,发展为一对相对的范畴,更是中国思想史上的创举,细密、严谨、精致的理气论包容着抽象思维和辩证法则,使朱熹成功地把传统儒学引入理性时代。

针对传统儒学知人而不知天的弊病,朱熹勇于突破,对宇宙、自然的生成、变化进行饶有兴致的阐述。朱熹解释现实宇宙时所描绘的哲学逻辑模式是理——气(阴阳)——五行——天地万物——理。气作为理的生物之具,充满天地,弥漫宇宙,无所不在,并且运动流行,未尝停息。当气运动到最大状态时为阳,运动到最小状态时为阴,阴之气产生金和水,阳之气产生木和火,土又产生在金、木、水、火、土之中,五行再产生天地万物,五行在万物中的不同搭配形成物与物之间的种种差别。宇宙的具体生成是在天地混沌未分时,阴阳二气像个大磨盘,由于磨盘的不断运转,磨得急了,摔出去许多渣子,因为摔出去的渣有轻清,有重浊,有粗有细,所以万物也千差万别,形形色色,比如人与物的区别,是由于人得精英之气,物得粗浊之气。气的运动既元始又元终,“气聚则生,气散则死”天地也会有生有灭,只是旧的灭之和新的产生同时进行,即“方生方死”,人是感觉不到的。

作为天地间唯一最高本体的理与万事万物之间建立起直接的联系是理学的理论建筑的基石。朱熹为了使理具有普遍意义,用“理一分殊”来说明理的无所不在。理一分殊如“月照万川”,天理“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万川,则随处可见”(5)。理是万事万物的唯一本原,万事万物包含的只是一个理,如同一粒种子生出万粒种子。阴阳五行(宇宙发生论)本道,理一分殊源佛,朱熹用来作为理学思想的一个有机部分,借鉴释道,又高出释道,是理学的特点和或就之一,也是儒学得以复兴的原因之一。

理依随着气的种种不同变化而产生出万事万物。理决定着万事万物本质的统一,气决定着万事万物的千差万别。朱熹的宇宙论新颖,别致,在当时吸引了大批人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熹的宇宙观涉及到天体起源、地壳山脉的起源和地质的变化等问题。朱熹虽不是自然科学家,但他注意观察自然现象并以沈括的《梦溪笔谈》和道家炼丹术中获得大量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还把当时先进的浑天说溶入自己的理论,在我国思想史上是极为难得的。

朱熹极尽心思所构筑理气宇宙论只是理学理论的开端,当时作为新儒学的理学必须以新理论论证以人的伦常秩序为核心的孔孟之道。伦理的基础是人性。传统的儒学尊尚的是人的性善论,然而现实社会中大量存在的丑恶卑劣现象使这种理论处于不能自圆其说的尴尬境地。朱熹则围绕理气这对中心,阐明性善论,把人性区分为“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天命之性是本源,是人和物未生之前所共有的本性;气质之性是人生后与每人的生理、身心相结合的具体本性。其中专指理而言的天命之性是善的,完美无缺的,而禀受天命之性的具体人物则有所不备。因为人的气质之性是随着气的滚合运动形成,这中间五行搭配不当,气的清浊不一,恶便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然而由于人性本美,只要努力,恶的禀气也可转化为善的,为了印证封建伦常道德,朱熹又运用了理一分殊的理论,他指出人的天命之性虽无不同,“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如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6)这样朱熹就为维护整个封建制度和价值体系提供了依据,为中国后期的封建社会增强了稳定机制,他也因此受到封建统治者的推崇。

理决定了人之所以为人之本,人性本善,人人相同,气决定了人之所以为人之形,你、我各异,于是人性又有了不同。由于有你、我之分,便有了“私”;由于有了血肉之身,便有了“欲”。 人生的任务就是突破“私和欲”的束缚,向本体之理归附。这才是理学伦理的关键所在,也是理学理论的终极目标。魏晋时玄学开始了人的自觉即以人格为主体的讨论,然而“得意忘言”“言不尽意”之类的说法没有真正回答人为什么活着,人存在的意义之类的问题。“纵有千年铁门槛,终是一个土馒头”,理学认为佛教盛行是“以生死动人”。以天理为人的最高本体使人摆脱了个体的渺小和有限,让人用豁达的胸怀看待个人利益和欲望,达到个人内心的自由和稳定,“存天理,灭人欲”实现了人格的崇高与永恒,理学的理论魅力和优势即在于此。天理被提升到无以复加的最高地位,由此推演出了一整套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引导,规定着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产生准宗教的能效,这是儒学被称为“儒教”的重要原因。

理学以伦理学为核心,以天理的无上至尊和人与天理的紧密统一树立起人伦主体的庄严伟大。人生的乐趣和人格的尊严源自“灭人欲”,人欲和天理是完全对立而不可并存的。同时天理和人欲的差别又是微乎其微的,天理人欲没有确定的界限,在朱熹看来饥餐渴饮欲望是合于天理的,“虽是人欲,人欲中应有天理” (7)。理学思想中这一矛盾为后世演绎为“欲即性”,“理在欲中”,伦理学无意归结为心理——生理学,明代的何心隐甚至说出“无欲即无理”。理的至高无上,包融着“理尊于势”的内容,“理胜力为常,力胜理为变”,“庙堂之上,虽天子不敢夺于理”。它培养着一代代仁人志士不畏权贵,刚直不阿,培养着中国人崇尚气节,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和道德观念。理高过包括皇帝在内的一切权势,这也引发出元曲《窦娥冤》中“地也,你不分好歹怎么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的控诉,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在《原君》中对君主专制的猛烈抨击,这些与朱熹理论相对立的思想,恰恰是以理学为其逻辑先导的。

人向天理的归附,是通过格物致知,穷尽物理而来的。朱熹从《大学》中“格物”、“致知”的古老命题入手,认为人心具有知的能力,事物有理可知,人心认识道理必须通过学习以求尽天下之物而穷其理,达到理与自己的结合,完成人向理的回归。人对理的认识必须通过格物,致知两个阶段。格物是对某一具体事物的道理做到豁然贯通,完全明白。致知是人对格物积累多了以后,能够做到融会有悟,对未曾穷格的事物道理根据普遍之理举一反三,作出判断,推知出来。即“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8)认识事物的道理只是理学认识论的一个基本环节,人格修养和道德情操的培育才是理学的基点和归宿。朱熹讲 “学者工夫唯在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9)“居敬”即指“涵养”,把知识的学习和道德品格的提高统一起来,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的一大特点,它规划、指导了中国知识分子的形象塑造,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朱熹的理学思想影响所及,不止中国境内。由于朱熹注释的《回书五经》和他的其他论著传播到日本,成为武士道精神的思想源头之一,传播到欧洲,为16世纪受《马可波罗游记》影响而倾心仰慕中国文化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汲取借鉴,演变为抨击中世纪封建神权,宣扬天赋人权、理性解放的理论武器。只是伴随着工业革命,欧洲文明高度发展,西方思想家开始漠视,贬低中国文化,康德、黑格尔甚至认为中国无哲学,中国有的只是实用经验的概括,这是对中国文化的不了解和不公正。

马克思说过“一部哲学史就是新的荒谬战胜旧的荒谬的历史。”朱熹能在八百年前赢得一场荒谬的战争,他广采博收的治学精神,精推细敲的论证态度在今天依然有所启示。朱熹的理学思想现在看来已是僵死的哲学体系,但是在当时及其后相当一段时间,对于人们的哲学发蒙,自我完善以致社会改造,有着极其重要的思想意义。朱熹的理学思想已融入中国的文化传统,在中国人重人伦、尚气节、强调责任感的社会观念上,在自我节制、发奋立志、与人为善的个人操行上都有积极的理论贡献,是中国历史色彩斑斓的重要篇章。

注释:

[1]《宋元学案》,清,黄宗羲

[2]《答黄道夫书》,《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朱熹

[3]《朱子语类》卷一、

[4]《朱文公文集》卷七十

[5]《朱子语类》卷十八

[7]《朱子语类》卷十三

[8]《朱子语类》卷第十五

[9]《朱子语类》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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