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须适应农村社会分工的加速

2014-12-23 02:26张梨花习洪斌分宜县农技推广中心潘搏庆分宜县农业局
江西农业 2014年8期
关键词:专业队伍阳光工程社会分工

◇文/张梨花 习洪斌(分宜县农技推广中心)潘搏庆(分宜县农业局)

分宜县阳光工程办为探索实际工作与农村需求的互适性,调查了全县水稻种植等4 个产业的社会分工情况,发现土地流转能加速社会分工,分工使非农知识与技能需求增长,而实施阳光工程则能逐步满足该需求和促进非农就业。

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社会分工

1.实施阳光工程就是要促进农民增收。阳光工程是由国家公共财政支持,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是主要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和革命老区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在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农民的现金收入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将农产品商品化通过市场交换成手中的钱。二是农民通过在非农领域就业获得非农工资或经营收入。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主要任务就是培育市场并帮助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加快城乡就业体制的一体化,大力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至非农领域就业。

2.分宜县近3 年阳光工程实施成效。2011-2013 年,分宜县阳光工程办共开办了25 个专业的培训班,培训农民160 个班次共计8704 人次。为更好地实施阳光工程,该县采取了严把培训学校审核认可关、根据农村实际优化培训计划等7 项主要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普遍提高了全县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商品率。二是快速推进了全县规模与高效农业的发展。三是明显提升了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四是培养造就了大批农产品加工和创新发展农村经济的专业人才。五是涌现出了一大批训后创业先进典型。

3.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社会分工。为了检验全县阳光工程培训专业设置是否适合本县农村社会分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实际,该县阳光工程办于2013-2014 年开展了全县农村水稻种植业、养猪业等社会分工情况调查,凡业主普遍不做而是由专业队伍或专业户来完成的工种,即视为该业的1 个新工种,仍由业主完成的则还为原工种,结果如下:

一是水稻种植业。2010 年以前,全县70%以上稻田的耕整由专业队伍或专业户完成,20%左右稻田的收获由专业队伍或专业户完成。经过多年发展,2013 年全县水稻种植业涌现出了耕整、插秧、收割、病虫防治、收粮5 种专业队伍或专业户,由传统的1 个工种演进为5 个工种。二是养猪业。本世纪初,该县农村养猪业由传统的家庭散养方式全面转向规模化养猪方式,业主招聘人员进入猪场、分工作业。大体分为饲料加工与配制、配种与人工授精、种猪与妊娠母猪饲养等9 个工种,即由传统的饲养员与兽医员2 个工种演进为9 个工种。三是水果种植业。2010 年以前,全县水果种植业基本上都有是由业主招聘一定数量的长期人员驻园,并在农事高峰期增聘一定数量的季节工进园作业,大多是人力操作。2010 年土地流转加速以来,业主果业生产面积进一步扩大,加之劳动力日愈减少,因而引入了机械开沟、机械挖穴、动力机械喷药等专业队伍或专业户进园作业。四是农村建房业。传统的农村建房业只有泥工、运输、木工、电工4个工种。而今,农村建房分为机械挖基及土方回填、砂石运输、动力拌混人工浇注等15 个工种。

以上结果表明,2010 年以来,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加大,明显加速了农村社会分工细化的步伐,发展了一批专业队伍和专业户。这些专业队伍或专业户的作业具有一定专业性和科学性,但和相关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比较,他们的作业还存在一定差距和安全隐患。他们对非农知识和技能的需求,总体来说范围相当广泛;而对个体劳动者来说,需求范围很小却要求所学专业性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深度。

农村社会分工加速有利于农民增收

首先,分工细化使得劳动生产率和人均收入提高,购买力增强,市场需求规模扩大。其次,社会分工使得人们的生产活动与其自身需求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人们不得不从交易中获得更多样化、更大量的商品才能满足自身需求,市场规模因而得以扩大。第三,真正的市场扩张还必须用“迂回生产法”、延长“分工链”来解释。“迂回生产”论认为,在获得物品之前,先获得制造物品的能力。人类的生产活动具有普遍的迂回性,而社会分工作为生产整体的一个环节必然是迂回生产法,是从生产链上不同节点上分化出来的。专业化分工的深化是在分工链上增加了节点,使经济规模得到级数倍增。

社会分工细化程度受市场需求容量制约,只有当市场对某种产品的需求足够大时,生产这种产品的中间环节(操作)才可能被分离出来,促使产业更加精细分工及产业链延长。换言之,也即是市场越发展,农产品生产的社会分工细化程度和农产品商品率才越高,农民增收亦越多。因此,社会分工细化产生的非农知识和技能的社会需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阳光工程的宗旨所在,应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来满足这种社会需求。

更好地实施阳光工程,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阳光工程的主要宗旨,就是为提高农民参与市场和社会分工准备人力资源条件。所以,应长期坚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更多的农民进入非农领域就业。

1.千方百计增加培训专业。2011-2013 年,分宜县对农民进行了25 个专业的培训,其中18 个专业均属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农业技术的培训,共培训5604 人次,占培训总人次的64%,对于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产量、质量和商品率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对于农民进入非农领域就业的作用就不是很大;其余7 个专业属于非农技能培训,共培训3100 人次,对于农民进入非农领域就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面对土地流转加速农村社会分工的实际,阳光工程实施中应增加非农技能培训专业的数量。一要设置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所需要的农业技术的培训。二要根据农民的意愿设置工业与建筑技术培训。三要设置服务行业技能培训。四要设置相关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培训。五是各类培训专业都必须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内容。

2.严格遴选,认定培训学校。一要按照省、市关于阳光工程培训学校认定办法,按照自愿申报、统一招标、严格条件、立足本地、择优认定、信息透明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二要统一认定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②自愿在县阳光工程办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③具备必要的教学实训条件和专业教师;④具备较强的组织招生能力和培训经验;⑤能按县阳光工程办的要求增聘相关专业教师新开相关专业培训;⑥近5 年无不良记录。三要依程序认定,先由县阳光工程办发布招标公告,然后由培训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向县阳光工程办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最后由县阳光工程办组织成员单位会商或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进行实地考查、初评,择优上报市阳光工程办审核,市阳光工程办再对县初评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批复,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3.加强督导,提高培训效果。县阳光工程办向培训学校下达培训计划的同时,双方要签订培训协议书。学校按培训协议组织培训,县阳光办则按协议书要求对学校进行督导。一要对学校制定的培训实施方案、教学计划及管理办法进行监督指导。二要到培训现场对学员数量、教材、文具和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实验条件、培训台帐等进行监督指导。坚决执行“三堂课”制度,即“第一堂课”由县阳光办到班讲解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核实学员身份和招生简章等工作;“第二堂课”随机抽查,了解培训实效和农民对培训的评价,督促培训机构整改,要求培训机构聘请优秀教师备课、授课,激发每位学员的学习热情,并自觉做好笔记;“第三堂课”组织学员考试,由培训机构根据所学内容出卷,县阳光办工作人员到场督查,技能考试则由用人单位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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