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近日撰文指出,从财政支出的角度看,现在我国的义务教育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最基本的国民教育标准。例如,有不少依靠“希望工程”来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现象,这本来应该由政府全权负责,却推给了民间。
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在教育条件、后勤、老师配备等方面没有全国统一标准。假设中央决定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经费都由中央财政负责,不要五级政府都管,就要有一个最低标准,达不到标准的,经费一律由中央财政解决。中央要做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后者应该是地方政府的责任。
实践证明,在地方财政公共服务支出均等化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条件下,越下放责任,其结果必然是落后地区无法实现九年国民义务教育的最起码的标准。 (摘自《财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