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陶瓷产业税收征管的路径选择

2015-01-27 13:31李欣蔚
中国陶瓷工业 2015年3期
关键词:征管景德镇名人

李欣蔚

(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 景德镇 333001)

艺术陶瓷产业税收征管的路径选择

李欣蔚

(景德镇陶瓷学院,江西 景德镇 333001)

“千年瓷都”景德镇作为我国陶瓷文化的发祥地,拥有着悠久的制瓷历史,占据着得天独厚的瓷土资源,形成了系统的陶瓷产业。通过分析艺术陶瓷产业的“市场失灵”与税收征管的作用,剖析艺术陶瓷产业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得出完善艺术陶瓷税收征管的路径选择。

艺术陶瓷;税政征管;路径选择

Abtract:Ceramic culture is the treasure of Chinese culture and the crystallization of the wisdom for our country; it shows the aesthetic pursuit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constructs the invisible cultural bridge between East and West. "Millennium porcelain city" Jingdezhen as the birthplace of China's ceramic culture, has a long history of porcelain making. It is endowed with a rich resource of porcelain clay and has developed a systematic ceramic industry. Through analyz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rket failure and taxation, disclosing the existing tax levying problems with art ceramic industry, this paper is to propose the right tax levying path to improve the taxation of art ceramics.

景德镇艺术陶瓷产业具有产业集群化、发展模式多元化、设计人才队伍庞大等特点。但一直以来,景德镇陶瓷产值与陶瓷税收总量很不相称,2014年陶瓷税收占产值之比只有0.86%左右,税收贡献率较低是需要正视的问题。

1 艺术陶瓷产业的“市场失灵”与税收征管

艺术陶瓷产业是指从事艺术陶瓷产品创作、生产、销售的行业。艺术陶瓷产业有时会出现由艺术陶瓷的垄断性、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引起的“市场失灵”的情形。

垄断性表现为陶瓷名人对作品定价的自主性。不同于可重复制造的日用陶瓷、工业陶瓷,艺术陶瓷是陶瓷大师的个性化创造,往往是独一无二的作品,其价格一般由陶瓷大师的名气、职称、市场欢迎程度所决定,缺乏横向可比性。艺术瓷往往销售给个人,在私密的个人工作室进行,以现金交易为主,一般不需要发票。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交易记录无从跟踪,资金往来甚至不需要通过金融机构,税收监管难以奏效。

外部性是指生产者或消费者通过自己的活动对旁人的福利产生的有利或不利的影响,又可分为生产外部性和消费外部性。例如艺术陶瓷的生产助推了经济发展,促进了居民就业,提高了居民收入,形成了正的生产外部效益。但是艺术陶瓷税收征管的窘境,又导致公共财政收入的下降,拉大贫富差距,形成全社会总福利的下降,必然会形成负的生产外部性。就整个社会而言,这些外部性效应很难达到供需平衡的帕累托最优状态,需要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扩大公共财政、调解收入分配等手段,尽可能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信息不对称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相互对应的经济个体之间的信息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在艺术陶瓷的销售过程中,由于卖方掌握了交易的大量信息,总是可以凭借信息优势获得商品价值以外的报酬,造成价格扭曲、交易双方利益失衡的后果,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这时,作为国家制度的财税政策能有效地监督市场经济的运行,使信息尽量由不对称到对称。

2 艺术陶瓷产业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2.1税收征管缺乏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

调查显示,景德镇大部分艺术陶瓷工作者认为对其所得按劳务报酬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过重,自觉纳税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面对陶瓷艺术家纳税不足的实际,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上陷入两难。不加大执法刚性,陶瓷税收难以颗粒归仓;如选择典型开展专案检查大力查处,媒体曝光给予震慑,可能引发激烈社会矛盾。

2.2艺术陶瓷产品税负偏高

艺术陶瓷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力成本在整个陶瓷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陶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购进的瓷土、泥料、釉料等原材料多数没有进项抵扣发票,增值税法定扣除金额在产品生产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抵扣额与销售额之间的巨大差距,导致陶瓷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偏高。除了增值税,这些企业或个人还要承担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针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针对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等。另外,大多数陶瓷生产企业规模不大,自产自销难以形成产业集群效应,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多。

2.3对艺术陶瓷产品税收监管不够

一方面,税收监管难度较大。艺术陶瓷产品多为民间私下交易,一旦不经过市场,交易双方绕开了税务发票,便轻易跳出了税务的监管。由于陶瓷产品创作周期长、数量少、产品附加值高,极具收藏性、观赏性和升值性,一定程度上完全处于卖方市场,销售手段灵活多样,无须商业化运作,造成了陶瓷艺术产品的税收监管困难。另一方面,陶瓷展销形成了税款流失的一个“黑洞”。展销会大都是民间自行组团、处于无序状态,且以零售为主,地税部门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使得漏征漏管现象较为严重。展销会上的销售额一般可达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但征收到的税款与销售额不成比例;而且,因为无法明确主办单位、展馆、参展商谁是纳税主体,三者之间经常为逃避纳税义务相互推诿,税收征管部门面临新的挑战。

2.4对陶瓷名人税收执法难度大

景德镇税务稽查部门近几年在陶瓷税收案件查处上难有突破,尤其在陶瓷名人的税收稽查方面,尚无一起案例曝光,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景德镇陶瓷名人往往交游较广,稽查部门在选案过程中或受制于证据不足,或受制于各级压力,程序上很难进入检查阶段,造成相当多的稽查人员对涉及陶瓷名人的举报案件视为畏途,税款流失难以避免。

2.5陶瓷名人个税自行申报情况不尽人意

自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实行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做法以来,陶瓷名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一直徘徊在低位,在已申报的名家中,以在部陶研所、省陶研所任职的陶瓷名人居多。就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而言,申报税款与陶瓷名人的实际销售额也有着不小的差距。由于纳税意识普遍不强,只有少数陶瓷艺术大师能够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税。税务部门对未申报者或未如实申报者,没有及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除了对有证户采取定期定额的传统征管方式外,大量小作坊、工作室的无证户成为税收征管的盲区和死角,一定程度助长了逃税、漏税的歪风邪气。

3 完善艺术陶瓷税收征管的路径选择

3.1维护税法尊严,提高纳税意识

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纳税是公民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每个公民应该自觉诚实纳税,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政府部门及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开座谈会的方式,向艺术陶瓷企业和陶瓷艺术家大力宣传税法知识以及积极纳税的好处,让他们明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对于纳税人提出税收方面的相关问题,有关部门应耐心解答,增加他们依法纳税的积极性;对于陶瓷艺术家的个人信息和纳税情况应予以保密,解决他们依法纳税的后顾之忧;对于自觉纳税的典型,给予一定的奖励,进行正面报道,发挥名人的效应;对于偷税漏税的情况应依法严惩,并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令他们领会到纳税人的光荣感和偷逃税的耻辱感。

3.2规范纳税渠道,严格税收征管

税务人员自身需要与时俱进的学习税收征管知识,依法办事,规范纳税渠道的各个环节,提升服务质量,合理分配资源。建立陶瓷名人纳税档案,加强对陶瓷名人的收入监控,税务部门需对陶瓷名人进行建档登记,档案资料要全面反映一定时期陶瓷名人的财产来源、组成、用途和纳税情况,计算机信息档案录入每个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明细数据,包括高收入者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表、代扣代缴税款凭证、自行申报情况和扣缴情况的稽核结果及检查不符时的处理决定、对高收入者进行税务稽查的稽查处理报告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可针对陶瓷艺术家定制个性化发票,将艺术陶瓷作品的收藏证书和销售发票一同销售,作为买家防伪的凭证,和艺术家们晋升职称的纳税依据。有关部门可以根据陶瓷艺术家的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尽可能满足纳税人的正当涉税需求。在服务形式上,可以采取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上门服务等灵活多变的纳税服务,提升陶瓷艺术家纳税的便捷度。

3.3加强信息交换,加大综合治税

陶瓷名人作为纳税客体较为分散,单靠税务机关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靠各个方面提供税源信息,以法律形式明确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一是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换信息规范标准和一套科学的信息保密、分级及披露制度,使部门间的信息交换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坚持“行为法定”原则,使部门间的信息交换成为一种义务与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避免推诿、延误及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快网络安全认证中心的建设步伐,确保部门间信息传输的保密性、安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努力提高信息处理、分析的能力。要根据税收工作的特点,与税收征管软件和决策支持系统相结合,开发一套能够对外部部门信息进行科学、有效处理和利用的系统。

3.4给予税收优惠,强化政府扶持

根据艺术陶瓷企业的产业规模和陶瓷艺术家创作的具体情况,如果生产周期长可适当延长缴税的期限;如果有助于发展陶瓷创意产业,政府可重点支持,提供减少或免征税收的优惠政策。政府应该支持艺术陶瓷行业协会的成立与发展,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陶瓷展销会,严格规定不同等级、不同规格艺术陶瓷的价格,保证各类陶瓷产品的合格质量,维护艺术陶瓷市场的秩序规范,打造统一的交易平台,既有利于扩大艺术陶瓷产品的销售,保障景德镇艺术陶瓷的名声,又有利于避免税收的流失。

3.5完善多元申报,优化纳税服务

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立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短信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使陶瓷名人纳税更加便捷。通过多元化申报手段,使陶瓷名人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可以得到税务部门及时申报的提醒,并就近或委托人员及时申报,避免延期处以滞纳金,从服务上消除陶瓷名人逃避纳税义务的冲动。健全税收稽核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要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必须以全面构建税收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网络化、信息化的效能,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监控水平。设立陶瓷名人税收服务直通车,对国家级美术大师,税务机关还要经常派员上门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将税票、发票等服务送上门,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1] 吴仁敬,辛安潮. 中国陶瓷史[M]. 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1998.

[2] 汪宗达,尹承国. 现代景德镇陶瓷经济史[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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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万洁, 陈小清等. 景德镇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9: 2.

The Right Selection of Tax Levying Paths for Ceramic Industry

LI Xinwei
(Jingdezhen Ceramic Institute, Jingdezhen 333001, Jiangxi, China)

s:art ceramics; tax policy; path selection

date: 2015-03-22.Revised date: 2015-03-25.

TQ174.74

A

1006-2874(2015)03-0051-03

10.13958/j.cnki.ztcg.2015.03.011

2015-03-22。

2015-03-25。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陶瓷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建设研究》中期成果之一。

通信联系人:李欣蔚, 女,硕士。

Correspondent author:LI Xinwei, female, Master.

E-mail:6315595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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