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涉环境保护部对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新类型案件开庭审理

2015-02-14 11:03文图张婷婷李佳
法庭内外 2015年10期
关键词:开庭审理审判长合议庭

文图/张婷婷 李佳

2015年9月9日上午9:15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首例涉环境保护部对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新类型案件——北京锦程同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行政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由该院院长吉罗洪担任审判长,与法官梁菲、郑伟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50余名群众旁听了庭审。

在充分的庭前准备的基础上,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通过起诉审查、事实审查、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审查四个阶段,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进行了着重审查。当事人围绕“第46号复函是否属于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可诉之行政行为、第46号复函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两个核心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针对环境保护部关于“已使用过的铁道枕木”属于固体废物,且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认定,合议庭对其适用的法律规范依据进行了审查。整个庭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发表了陈述、辩论意见。因案情复杂,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代表们对吉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的专业审判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中,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对吉院长通过亲自审理案件提升、强化环境司法保护的理念给予高度赞同。

猜你喜欢
开庭审理审判长合议庭
今日开庭
“开庭”日
“行不行?干脆一点”
司法公正何以看得见
——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的失范与规制
远程庭审有哪些优势与不足
刑事二审开庭率低的深层因素分析
独立审判语境下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改革与探索
司法改革中合议庭负责制——走出“形合实独”的困境
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的实证考察与制度检讨——以某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为样本的分析
合议庭机制的运行困局及破解之策
——以基层法院民事案件审判为研究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