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中的真实性与假定性

2015-02-26 09:48郭金铭
西部广播电视 2015年24期
关键词:假定性真实性电视节目

郭金铭

(作者单位: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电视节目中的真实性与假定性

郭金铭

(作者单位: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关于电视节目中的真实性与假定性,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话题。本文前半部分阐述电视节目的真实性,在此把真实分为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两个层面,并且讨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后半部分,通过电视与戏剧的对比探讨电视与戏剧艺术在假定性层面上的一些异同,并且指出了电视节目假定性出现的几点直接原因。文末得出结论,电视节目的假定性是普遍存在的,而真实性则受到人类认知水平影响。

本质真实;现象真实;第四堵墙;多重假定

在一定的时代背景下,被人们普遍认定为正确的事物,很可能会随着时代发展而被质疑甚至否定。而电视节目中的真实性也同样与人们对世界的认知程度息息相关。在影像传播的演变过程中,曾出现过长镜头与蒙太奇的对立论争,有人认为长镜头比蒙太奇更加接近真实。然而随着时代发展,我们早已达成共识:没有意义的长镜头反而会造成信息误读。前些年,随着纪录片在中国的再次崛起,如今普遍运用的“情景扮演”手段曾一度引发争议:支持者与反对者探讨的焦点问题无非就是这种手段是否能令纪录片保持较高的真实性。与真实性一样,电视节目的假定性也曾遇到很多人质疑。真实性与假定性,表面上看是对立的,事实上又相互统一。

1 电视节目不应被狭义的“真实性”所束缚

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几乎所有的电视人都接受这样的一句话:“真实是电视节目的生命”。对此,有不少前人做了探讨,把真实分为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也有学者以局部真实和总体真实来衡量新闻内容。本质真实是人类自古以来就孜孜以求的目标。然而,对于什么是本质,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本质真实是一种完美的真实,它是人们主观思维探索的结果,是人类向往的一块净土,却永远可望而不可及。电视新闻和纪录片是最能体现电视真实性的节目形态。尽管新闻报道在时代的演变中会产生微妙变化,但无论如何,“事实是新闻的来源,而新闻则是事实的反映。”[1]既然新闻是事实的反映,那么新闻则不能也无法做到完全拷贝事实。

总结以上的观点,可以得出以下判断:首先,现象真实是不可靠的,它太偶然、表面化;其次,本质真实才是真正的真实,超越了表象的不确定性;再次,本质真实受制于人类的认知能力。虽然我们一直对现象真实抱有怀疑态度,但人们又必须依赖它来生活,电视新闻也依赖形象的电视画面来传播信息。

人类在探寻真实的过程中,首先会从现象入手。可以说,现象真实是本质真实的源头,人类探寻出的本质真实必然植根于现象真实中。事实上,二者从来就是辨证的统一,其中,现象真实是载体,蕴含着本质真实。本质真实是人类对世界认知的结果,往往因为我们认识能力的局限而出现偏差。归根结底,本质的获得是人类主观思维的产物,而现象真实始终是客观存在。因此,可以说,“新闻讲真实性的时候,遵循的是现实的逻辑。”[2]与此同时,“纪录片的美学原则是现实的原则,其目的是将真实的,有意义的现实,通过视听媒介呈现给观众,从而引起人们对现实社会的关注、思考,甚至采取行动。”[2]

人类在求真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当前社会发展水平影响。新闻是人们对新近或正在发生事实的报道,因此,新闻是通过记者的主观报道而得以存在的。无论是电视消息还是纪录片,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创作者文化认知的左右,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电视表现手段的差异。无论如何,电视节目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真实,而只能是无限地接近真实的核心。本质真实并非一成不变,电视节目没必要为了追求本质真实而忽略了对现象真实的把握,更应去发掘如何用现象真实去接近本质真实。

2 合理运用普遍存在的假定性

在电视传播过程中,传播者通过选取声音与画面的蒙太奇,将信息传递给受众,并激发受众头脑中原有的文化记忆,从而令传播者与受众达到认知共鸣。这种共鸣越强烈,说明电视传播越有效。但问题是,受众通过电视接收到的只是传播者选取的有关现象真实的部分画面,最终在受众心里所建立起来的论点,其真实性再次大打折扣。与此对应的是,多数艺术形式都通过某种假定的传播语境来实现其价值——电视也不例外。我们不妨通过比较戏剧与电视在某些层面上的相似与相异,以达到更好地阐述电视节目假定性的目的。

在戏剧界有一个关于“第四堵墙”的理论,其阐释的是:舞台上的演员是置身于四面有墙的舞台环境中,朝向观众的“第四堵墙”已被大幕所取代,随时可以拉开,能够让观众看到舞台上的情况。明明有观众,也要假装看不到观众——演员就像在一座真房间里一样去真实地生活。“第四堵墙”也被称为是假定性的一种,即要求演员假定观众并不存在。但显然这种假定是很难成立的,观众与演员的客观存在不是“第四堵墙”所能隔绝的。

舞台艺术与电视艺术存在本质差异,舞台艺术是一种完全假定性艺术,它的环境是虚拟的,人物在虚拟的封闭空间中表演,观众在剧场这种特定的氛围里欣赏,这本身就拉开了观众与生活的距离。演员站在假定情景中,其表演自然不可能与现实生活相同,夸张在这里就显得合情合理。这种情况尤其在我国的戏曲节目中很常见。而电视则相反,电视是基于人类希望能更进一步逼真地模拟外部世界而产生的。它最大的优势是,能够逼真地再现外部世界,这是它与传统再现艺术最本质的区别。电视使观众在日常生活中,能清晰地看到别人的生存状况,这也只有电视才能够做到。

人们大多都有这样的体验:坐在家里看电视与坐在影院看电影或者戏剧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剧院割断了观众与现实的联系,坐在黑暗里的观众仿佛是进入了影片或戏剧营造的世界中,可以尽情去感受剧中人物的情感。然而在电视机前,则不时会有来自家庭的信息提醒观众置身于实实在在的现实生活中。电视就像是人们的另一双眼睛,关注着这个世界——所以观众的需求是真实。但任何作品的“真实”都是相对的。在剧场欣赏舞台艺术,虽然夸张的东西随处可见,但并不让人感到虚假,这就是“艺术真实”引发的“心理真实”。而对于电视艺术来说,要营造出的就是家庭欣赏情态下的心理真实。而这种心理真实,必然要与所谓的生活的本质真实有所偏离,达到现象真实的效果。

虽然二者都具有假定性,但电视的“假定”与纯粹的“艺术假定”也是不同的。如果说戏剧中的假定是为了通过艺术真实来唤起观众对生活真实的幻觉,那么电视艺术的假定则既有唤起观众对于生活真实的幻觉的一面,又有直接产生“生活真实感的一面”。所以它是包含了“艺术假定”与“非艺术假定”(不同于传统戏曲、舞台戏剧的假定)的“多重假定”。但电视艺术经过“多重假定”的最终目的,是要带给观众一种与生活情景一致的真实感。所以,电视如果完全舍弃假定性,让一切都归于生活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电视虽然可以高度逼真地再现真实世界的影像和声音,但它不是也不可能是对客观现实的复制。电视作品在荧屏上的展现与实际发生的事件存在必然区别,这就是电视的假定性造成的。以下是造成电视假定性的一些直接原因:

一是电视自身。电视本身在逼真再现客观现实的同时,也在表现创作者的主观感受。电视节目制作者的世界观、价值观,都将对电视作品产生影响。

二是电视存在方式。电视的空间与时间是有限制的。空间的限制,使电视对现实生活不得不有所取舍、有所提炼。时间上的线性传播,令电视截取了若干时间段,并进行有机拼接,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节目。它的空间与时间存在方式、表达方式都只能是假定的。

三是欣赏者。观众对逼真的电视效果用欣赏的目光去体会、玩味,用经验和想象去补充画面之外的东西,他们假设电视所展示的内容是真实的、可能的。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电视的假定性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我们完全剔除假定性,那么电视也将失去其存在的前提。相比之下,电视节目的真实性则需要我们更加理性地认知,不能以狭义的“真实性”来束缚电视节目的存在。

[1]丁柏铨.新闻理论新探[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

[2]王益平.纪实与真实——纪录片创作的思考[A]//刘宝顺.中央电视台优秀论文集[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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