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向“微信大巴”收费当缓行

2015-03-16 06:30作者陈亮
通信世界 2015年15期
关键词:大巴收费运营商

作者 | 陈亮

运营商向“微信大巴”收费当缓行

作者 | 陈亮

日前一篇刊登于一年多以前的文章再度引发关注,文章主题是关于某知名学府教授针对手机流量业务模式应当向“微信大巴”的司机(腾讯)实施反向收费”,而不是向末端客户收费。而在当前舆论环境中,只要是“免费”必然会引来无数网民的一片叫好,自然也引发了业内不少驳斥之声。究竟谁是谁非?

“向大巴收费”并非“拍脑袋”

有人认为向“微信大巴”收费无异于痴人说梦,在当前环境下根本没有可行的落脚点和发力点。诚然,目前国内的移动互联网环境依然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远未到成熟和稳定,此阶段,求新求变和大胆变革是移动互联网业务模式的不二法门,但涉及到收费这一“真金白银”的话题,依然是需要“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式的脚踏实地。但是,“向大巴收费”背后隐含的更深层含义,却值得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大巴们”深入剖析和思考。

不可否认,移动互联网进一步推动了价值模式的变化。即从传统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企业走的是一条与电信运营商截然不同的价值化道路。而从互联网走入寻常百姓家开始,就注定了向末端用户收费是行不通的。在Web 1.0内容主导的时代,网站通过各种内容或内容服务来吸引用户和广告主,以此获得收益。进入Web 2.0的全民参与时代,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创造内容)模式使得网民从互联网价值的消费者逐渐转变为互联网内容的生产者,网络文学、微博等的火爆与成功就是这一模式的最佳写照。而待进入到移动互联网的Web 3.0时代,移动性使得用户价值不断发散(打破传统互联网的“桌面”限制不断开创新领域)、关联(不同领域之间界限被模糊并打破形成“互联网+”)和聚拢(价值模式的整合形成综合交错的细分市场和微分市场),网民也从UGC的创造内容开始向UGM(User Generated Market,用户创造市场)的方向演进。

从这个角度来看,用户已经从单纯地消费互联网演变为自身为互联网企业、为其他用户与市场创造价值,用户的消费过程也是创造价值、创造市场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最为贴近用户、最有可能获取用户所创造的新价值的链条环节,自然非互联网企业莫属。互联网企业将用户创造的价值转化为实际收益,电信运营商向互联网企业收费,理论上应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

“向大巴收费”应当缓行

然而,将互联网企业的应用与服务比喻成“大巴”、将消费者比喻成“乘客”实际上并不恰当。大家知道,乘客乘坐大巴必须买票,这是天经地义的,但移动互联网企业和移动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基本上都是对消费者提供免费服务,如果向消费者收费,实际上只是简单转嫁了收费行为,这与目前电信运营商收取流量费并无二致。

同样,大巴上路应当缴纳养路费、过路费,前提是大巴公司在乘客身上收到了相应的车费。对于大型、相对成功的移动互联网企业来说,虽然有着较为稳定的盈利模式,但由于用户体量庞大、应用与服务的粘性高、消费者依赖程度强,因此很难掌控和限制消费者的行为,很容易造成后向流量失控。对于大部分还处于探索和成长阶段的中小移动互联网企业来说,它们手头既没有足够庞大的用户群体,也没有能够持续顺畅地将用户所创造价值转化为实际收益以购买后向流量费用的能力。所以,如何平衡加快用户发展和后向流量成本之间的矛盾就变成了悬在移动互联网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对于当下的电信运营商来说,如果完全实现“向大巴收费”有可能是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虽然蕴含着希望,但也有可能带来更多的灾难。

首先移动互联网企业拥有着比分散的消费者更强的谈判能力,之前在网络拥堵整治等问题谈判上早就吃过哑巴亏的电信运营商,如今更是未必有胜算,再加上电信运营商一贯“惟KPI指标”和简单粗暴经营的做法,更难于与对手抗衡。其次,作为新型价值链中的重要环节,价值链主导地位的竞争不可避免,谁掌控用户价值谁就掌控价值链,这一点移动互联网企业自然不会有丝毫的松懈和让步。最后,如果电信运营商全面实现“向大巴收费”,电信运营商则成为纯粹的网络建设和维护运营者,形成了事实上的“网业分离”,那么市场运营的职能也将随之名存实亡。

因此,电信运营商现在要关心的不是“向大巴收费”的问题,而是应当抓紧目前“大巴们”还没有足够掌控力的时间窗口,加速发掘和盘活内外部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关于“向大巴收费”的文章中还提到了当年手机淘宝采用流量统付方式后向收费的案例,即向手机淘宝客户端用户提供流量800后向付费的营销举措,以此佐证“向大巴收费”是切实可行之举。遗憾的是,手机淘宝的免流量活动执行不到3个月,最终以淘宝无法承受巨额流量的后向费用而草草收场。“大巴们”走的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路子,目前移动互联网大佬的价值模式尚且如此脆弱,在用户体量快速膨胀的情况下,想“抄近路”的都要三思而行。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目前不是“大巴们”不愿意向电信运营商缴费,而是时机尚未成熟,一旦“大巴们”敢于主动向电信运营商“买断公路”的时候,那也就是电信运营商完全被边缘化的时候,这一点,电信运营商应当警醒、自省才好。

近日,某知名学府教授针对手机流量业务模式应当向“微信大巴”的司机(腾讯)实施反向收费”,而不是向末端客户收费的言论引起了相当的关注。究竟运营商是向最终用户收费还是向相关企业收费?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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