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常态 明确新思路 进一步提升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2015-03-19 03:23湖北省农机局刘长华
湖北农机化 2015年2期
关键词:农机化机械化农机

湖北省农机局 刘长华

农业机械化是保障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载体,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与此同时,农业机械化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逐渐呈现。农机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质量,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农业厅统一部署,围绕新常态下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我们到仙桃市等地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结合已掌握的全省的一些数据进行了分析。

1 新常态下湖北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特征及变化趋势

科学认识当前农业机械化形势,准确研判未来农业机械化走势,必须历史地、辩证地认识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常态。

从装备总量看,我省农机装备总量近几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农机装备结构不优、作业效率低下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据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4 280.01万kW,比2013年底增加198.97万kW。发达国家早已实现机械化,其亩均动力平均为0.06~0.07 kW,我省亩均动力0.841 kW,是发达国家的12~15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但我省农机装备水平结构不优、农机作业效率低下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以提高农机作业效率为目标,在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上下功夫。

从投资需求上看,政府农业机械化投资总量逐年增加,但补贴政策的边际效应明显递减。近些年,湖北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主要是通过政策激励来实现,这种情况不可持续,并且从总体上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边际效应明显递减。2014年,国家安排我省购机补贴资金11.3亿元,达到峰值。到年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9.6亿元,占全年任务的95%,拉动农民投资31亿多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50万台(套),受益农户达13.7万户。相比前几年,农民购机理性增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选购农机具的越来越多。但是,单机作业效率降低、单位作业面积油耗上升,表明投资效率在下滑。

从作业水平看,我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超过60%,但离实现全面机械化的路还很长。近年来,为了全面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我们围绕马铃薯、花生、棉花等3种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作业开展了试验示范推广,先后在天门、恩施、荆州、荆门等地组织了现场观摩活动和技术培训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理性地看,2014年我省马铃薯综合机械化水平为23.96%、花生32.3%、棉花40.41%、大豆43.07%,总体水平都很低,如果去掉耕整环节,基本都在起步阶段。综合考虑种植区域、农作物品种等因素,推进这些农作物实现机械化的难度很大、任务很重,还有许多艰巨的工作要做。

从农作物种类看,我省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有所提升,但实现全程机械化的任务还很重。2014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5%。但客观地看,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等4种主要大田农作物生产有的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还不高,如水稻机插水平只有37.4%、油菜机播水平只有33.3%、小麦机播水平只有45.6%、油菜机收水平只有42.7%,整体提升各个环节机械作业水平,特别是突破性解决山区机械化生产难题,改变农民种植习惯,进一步扩大农机作业面积的难度在加大,实现全程机械化的路还很长。

从服务能力看,我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不高。为切实改善我省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的局面,我省连续5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新型主体培育取得明显进展,2014年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1 630家,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但是,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安全监理、农机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既无钱养兵、又无钱打仗”、技术“无人推广、无心推广和无力推广”的局面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观,严重影响到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农机化事业持续发展就会失去基础和支撑。

从安全生产看,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但农机安全运行机制还有待健全。全省农机监理系统以推进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提高拖拉机“三率”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创新方式、攻坚克难,农机安全生产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形势。但就全系统来看,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弱化,缺乏刚性执法手段,监管工作无法全面展开,此轮改革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悲观情绪在市县两级蔓延;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老化,50岁以上人员占比达到80%以上,事业发展后继乏人;农机监理队伍思想僵化,不同程度地存在“等、靠、要”思想,面对困难无所作为,对份内之事不尽力。这些问题的存在,有顶层法律制度的缺陷,也有历史沉淀的难题,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努力推进。

从质量监管上看,我省农机质量管理开始起步,但管理缺位和水平低下的状况还亟待改善。近年来,省农机局通过发布实施新的推广鉴定实施办法,规范了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工作,进一步发挥了鉴定在引领科技创新和质量提高中的导向作用。通过开展耕整机械质量专项调查活动,加强获证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激发了农机部门强化市场管理的责任心和企业改进产品质量的自觉性。但从总体上看,农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售后服务有名无实,诚信体系亟待建立;作业标准亟需完善,作业质量有待规范;维修体系游离在管理之外,底数不清,能力低下,维修质量难以保证;行业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手段欠缺,服务质量不高。另外农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缺少规划指导,短训和继续教育作用不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滞后等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机化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农机工业看,我省农机工业虽取得了恢复性发展,但农机产品同质化、低质化现象仍未根本改观。近10年,湖北农业机械制造业的快速恢复主要是通过购机补贴政策刺激实现的。在这种政策环境下,农民购机需求大增,助长了企业“短、平、快”的思想,阻碍了落后产能的淘汰。当农机销售市场火爆时,许多机械加工企业想跳进“农门”,这就导致重复投资浪费严重,同质化程度高;当农机销售市场处在低谷时,企业利润低时,这些企业又跳出“农门”,从而导致农机工业萎缩,农民购机选择空间不大。截止目前,湖北省共有农机生产企业183家,90%以上都是以生产小型农机和田间作业机械为主,技术含量和生产效率偏低,并且技术断档,能耗高、排放水平低。全省农机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3亿元,只占全国农机工业总产值4 100亿元的1.5%。农机工业企业发展的内生性动力不足,企业创新能力低,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低水平重复性建设严重。农机工业企业发展的外生性动力乏力,相关扶持政策更难以到位,农机企业的利润在机械行业中属最低行业,农机制造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也难以进行。

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是加快机械替代劳力步伐、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之需,提高农机装备的使用效率则是促进农机化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综合研判,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机化的发展要坚持量质并举,农机装备总量要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度增长换档,农机作业领域要向全程、全面发展提速,农机化要向高质、高效转型升级,这就是我省农机化发展的新常态。在这种常态下,农机生产、销售和应用将出现如下变化趋势。

第一,补贴机具购置市场化促使农民购机更趋理性。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和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呈现出一个清晰的脉络:简政放权、尊重市场。补贴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是要让希望购买农机产品的用户,在购置补贴产品范围类的产品都可以享受到购置补贴。把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的权利还给农民用户,让消费者具备与企业、销售商议价的能力。一旦让用户具有了采购议价主导权,企业才能紧紧围绕用户、围绕市场下功夫,而不是天天围着政府政策转。企业也可以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市场主体双方自由博弈,使市场的竞争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从而达到农民受益、产业发展的双赢效果。可以预计,在大的执政环境影响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着市场化方向发展的问题上,是不会开历史倒车的。

第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促使机具需求更加注重大型化。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市民化,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将日益减少,由此产生了“种不好、不愿种、种不了、管不了的土地怎么办?”的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合理、有序、规范地搞好土地流转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部署,开启了农村土地流转变革的大门,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相关制度的落地,为土地流转政策推进进一步扫清障碍,这就意味着农村土地使用权将更大规模地进入流转市场并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一些农民或农业经营主体紧抓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的有利时机,纷纷扩大种植面积,向集约化、规模化种植发展。正是因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带动了主要农业机械的大型化和高效化需求的出现,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购机用机的陈旧模式,预示着提高组织化程度、提高机具使用效率的发展态势,充分印证了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作用初显、大有作为的广阔前景,为我们进一步加大扶持、规范、保障力度提供了有力的借鉴。

第三,农业功能的拓展促使农机应用领域更加宽泛。

现代农业的内涵和外延大大拓展了传统农业的发展空间。从横向看,现代农业一举突破了“农林牧渔”四大产业这一传统农业概念,将农业观光、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环境保护、农耕文化等多重功能纳入旗下;从纵向看,现代农业一举突破了“耕种收”这一传统农业的作业范畴,将产业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从产前的生产要素投入,产中的社会化服务,到产后的收获、加工、物流、营销等众多环节,跨越三大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它的重要意义已远不只是农业产业价值链的延展和增加就业及增收,对农业装备产业、农机应用范围同样能够产生巨大的刺激和拉动作用。

2 新常态下湖北农机化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在看到发展成就和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常态下一些突出新问题、新矛盾也会渐渐浮出水面。只有解决好制约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才能在新的起点上昂首阔步继续前进。

新常态下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主要矛盾可以概括为农机化发展需求迫切与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一方面,农业发展和农民对农机化的需求很迫切;另一方面,技术和机具装备、发展资金、农机化人才及制度、政策都存在有效供给不足问题。这种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低多高缺”现象,即低水平已不适应发展需求的农机产品、技术呈现过剩,落后的、该淘汰的淘汰不了,成为发展中的累赘;高水平的适应农民迫切需要的农机产品供给不足,价格过高。总体上呈现出总量过剩与结构性不足并存的产需失衡现象。农机化有效供给不足已成为“四化”同步推进的短腿、短板,必须努力加以解决。

新常态下湖北农机化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农机化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

不平衡主要表现为农机化区域发展不平衡和领域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表现为平原地区与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平原地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80%以上,落后地区还不到20%;领域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与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发展不平衡,种植业与养殖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等。

不协调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与薄弱环节机械化严重滞后不协调。主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与带动农民增收的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的关系还不够协调;农机装备迅速增加与农机新人培育要求还不够协调;农机化的劳动力替代作用发挥与劳动力的实际转移还不够协调;农机装备供给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迫切需要不够协调;农机与农艺融合还不够协调;增大农机投入需求与融资困难、投入能力不足还不协调;科学发展要求与体制机制障碍还不够协调。

不可持续主要表现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对农机化发展克服资源环境制约严峻挑战的要求越来越高,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增产增收型农机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农机战线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是新时期开拓前进的努力方向。

新常态下,湖北农业机械化发展要由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向农业全面机械化进军,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的主要任务。这一时期是我们遇到的又一个十分难得、挑战前所未有、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促进快速发展与转型升级交融、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认清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顺应规律,有所作为。要善于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解决好前进中的矛盾和问题。

新常态将给湖北农机化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我省农业生产的农民老龄化、低龄化日益严重,解决今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发展农业机械化成为唯一“靠谱”的选择;二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红利仍将会在较长一段时间继续存在。因为保障“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是国家战略,从保障粮食安全出发,国家会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三是农机工业的快速发展为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装备。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农机企业也取得了较快发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业装备基本可以由市场提供;四是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差距大,意味着发展潜力和空间还很大。不平衡为下一步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五是在减轻生态、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减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实现绿色增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上,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仍有刚性需求,农业机械大有用武之地;六是主要农产品价格与国际相比偏高倒逼农业生产降低成本,农业机械仍可发挥作用;七是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对农机配套化、高端化、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不可小觑。因此,未来10年我们还有较大发展空间。当然,与过去的黄金10年相比,未来10年将是一种新常态下的10年。

3 新常态下湖北农机化发展的思路与目标

新常态下,我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推进农机与农艺、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着力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主攻薄弱环节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落实优化政策、培育发展主体、壮大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完善农机化政策法规保障体系、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撑体系、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

新常态下,我省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力争达到5 500万kW,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60万台,农机固定资产总值达到400亿元。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其中耕、种、收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5%、50%、85%,促进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200万人,农机化水平进入全国前10行列。

按照总体思路和目标,我们明确了2015年推动湖北农机化发展的重点工作:

(1)规范补贴政策实施,提升装备水平。我们将继续推进购机补贴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一站式”操作方式便捷化,做到实施与监管同步,规范与高效并举。着力引导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实现农机装备由低档次向高性能,由单项作业向多功能复式作业转变,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整体效用。

(2)狠抓农机化技术推广,提升作业水平。继续抓好水稻、油菜和小麦等大宗作物全程机械化,着力突破棉花、花生、马铃薯和大豆等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使作物向农机作业全程化迈进;继续抓好种植业生产机械化,着力推广畜牧、水产、农产品等初加工机械化,实现产业上的全覆盖;在促进平原地区机械化上水平的同时,探索山区丘陵机械化发展的路子。

(3)加强农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质量投诉与监督,以及信息化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重抓好农机大户、合作社、大市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把农机合作社建设作为主攻方向,既要着重数量增长,又要着重质的提升。组织引导部门、企业、市场齐努力,推进农机培训、维修、营销和信息服务等主体多元化。

(4)推动农机农艺融合,提升科技水平。加强农机部门与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的作用,推进农机与农艺的深度融合;鼓励、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复合型机具和技术,支持、引导农机工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全省推广体系的作用,推广复合型、节本增效型机具和技术。同时,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提高信息化技术在农机化领域的应用水平,推动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

(5)严格农机生产监管,提升安全水平。继续推进免费监理试点工作,确保实施成效,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等专项活动,巩固平安农机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成果;严格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抓好农机互助保险及“农机通”推广工作,切实提高农机安全服务水平,确保农机安全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4 适应新常态,加快湖北农机化发展的政策与建议

农机主管部门要认识新常态,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有些新作为。在近期和今后一个时期,从政策层面,建议实施“五大政策”。一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的投入,同时针对农民筹措资金压力大、程序繁琐等问题,建立完善的信贷扶持政策、合理设置操作流程。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精神,争取在本省进行普惠制和市场化的试点,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二是实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通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高效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的政策。2015年,农业部将湖北省列入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省,我们要对我省超期服役的农机装备进行调查并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同时应根据其他试点地区政策实施过程中反应出来的补贴机具种类少、机械需注册登记有牌证、缺乏报废农机回收指导价格、政策实施程序复杂等问题,加强对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结合湖北省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本省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三是实施农机作业补贴政策。自2005年,我国部分省市就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机作业补贴政策,湖北省要积极争取将水稻育插秧、油菜机直播和机收、秸秆还田、粮食烘干等重点环节纳入作业补贴范围,并对作业补贴的实施方式进行研究,尤其是如何有效地进行作业量核实和风险防控;四是实施农机融资租赁政策。2014年7月,银监会与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随后,农业部启动了融资租赁贴息政策,支持大型农业机械购置试点工作,湖北省进行农机融资租赁探索的条件已经成熟,应选取本省急需的大中型机械,与企业、银行合作,进行农机融资租赁试点;五是实施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湖北省自2009年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以来的成功经验,已充分说明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将是解决农机手安全保障问题的重要途径,但也存在认识不够、覆盖面不广、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宣传力度不强等问题,建议由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进行农机安全互助保险的保费补贴。

从操作层面,建议尽快实施“十大工程”。一是实施农机装备体系建设推进工程。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和省级叠加政策增加农机装备总量,引导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功率、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把农机装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巩固发展水稻、小麦和油菜等主要农作物机械装备的同时,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提升马铃薯、玉米、棉花、大豆、花生和茶叶等其它农产品机械装备水平,做到农林牧渔业机械装备全面提升。努力实现农机装备由低档次向高性能,由单项作业机具向多功能复式作业机具转变,由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的合理配置,实现整体效用充分发挥的新跨越;二是实施农机作业水平提升推进工程。推进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玉米、马铃薯、棉花、茶叶、烟叶、花生、果蔬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首先重点解决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的问题;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推进平原、丘陵、山区农机化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其他农作物在种、收关键环节实现机械化作业示范推广;三是实施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程。推进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推广、教育培训、质量投诉与监督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农机化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以农机专业户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力争每个乡镇建成1个或多个有规模上档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省建成1 000个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维修网点服务网络,吸引农机生产企业加盟,建立全方位的农机具维修站点和区域骨干维修站。全面提升我省农机公共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四是实施农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争取相关高等院校开设农机化专业,为农机化发展培养后备管理和科技领军人才;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成立省级农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加强农机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为我省农机化发展提供管理、技术和作业等3支保障有力的人才队伍;五是实施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程。争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道路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规划中安排机耕道路建设内容,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争取中央和各级财政对农机场库棚、维修网点设备设施给予补助性投资扶持,改善农机具尤其是高性能机具的保养、维修和机库条件;六是实施农机安全水平提升、推进工程。争取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普及农机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手段;七是实施农机工业振兴推进工程。通过建立列名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农机管理部门与农机企业的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帮助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依托现有科研院所创建农机研发中心,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机研发和试验鉴定能力;支持建设集销售、培训和维修等服务于一体的农机流通基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机展览,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八是实施农机抗灾救灾应急储备能力建设工程。争取各级政府对农机抗灾救灾应急储备能力建设的重视,加大抗灾救灾应急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抗灾救灾应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机具调度的效率效益;九是实施农机理论体系建设推进工程。通过开展农机化发展调查研究,全面剖析我省各农作物、各环节、各区域的农机化发展状况,根据农机化发展程度和特点的不同,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发展措施,形成指导“十三五”及后期的农机化发展理论体系;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农机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互助保险等社团组织开展农机化理论研究,为农机生产者、使用者和销售者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和信息咨询服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国际农机化发展前沿,找出促进我省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之路;十是实施农机政产学研合作工程。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实践基地,着力解决湖北省农机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实现理论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创新,提升合作成效。

从技术层面,建议尽快实施“四大项目”。一是实施粮油全程机械化推进项目。在我省水稻、小麦、双低油菜、马铃薯主产市区县示范推广耕整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秸秆处理、产后烘干的机械化技术,购机补贴资金进行重点倾斜,并配套作业补贴、金融扶持等其他措施,争取在“十三五”末实现粮棉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二是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化建设项目。对本省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购买农机具和开展农机化作业服务进行重点倾斜,对工商资本进入农机化领域进行合理引导。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明晰产权、组织机构建设、财务管理、成员管理、收益分配、业务公开、诚信经营、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帮助其提升能力、规范发展;三是实施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扶持项目。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积极探索丘、陵山区农机化的作业模式、技术路线,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合理配置,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丘陵、山区的农机化给予重点扶持,实现各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实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年产量约3 300~4 000万t。由于大量的秸秆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相当一部分秸秆被露天焚烧或者随意遗弃,不仅浪费了资源,而且造成了环境污染,影响农业生产和交通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的综合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现阶段技术相对比较成熟又经济实用的利用方式是机械化秸秆还田,而且秸秆用量也比较大,其他技术目前普遍处于实验攻关、试点、示范、技术提升阶段,离大规模推广使用尚有距离,因此,我省应该把机械化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作为重点推进措施,逐步形成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秸秆气化(沼气)、固化、发电、青贮、氨化等为补充的综合利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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