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文文献《祭社神经》的文化人类学解读

2015-03-19 23:26龙倮贵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8期
关键词:阿龙彝族

龙倮贵

(红河学院,云南 蒙自661199)

滇南彝文文献《祭社神经》流传于滇南自称尼苏颇的彝族地区,主要用于一年一度举行的“咪嘎哈”节祭活动中。《祭社神经》原书名为《咪嘎哈诺依》, “咪嘎哈”当地彝族原始宗教节祭术语,为祭社神或祭护寨神、或祭战神,“诺依”为传说、传奇、轶事、或由来之意。从其所载的内容和用途来看,不仅仅是“咪嘎哈”节祭活动的由来,而且是“咪嘎哈”节祭活动的唯一祭经,因而有人把它翻译成《祭阿龙经》、《阿龙经》、《阿龙传》、《笃杰阿龙传》,等等,众说纷纭。我认为翻译成《祭社神经》最客观、最准确。因为当地彝族称“支格阿龙”为“笃杰阿龙”,简称为“阿龙”(以下简称“阿龙”),与其他彝族地区称的“阿鲁举热”、“举格阿鲁”,如出一辙,一脉相承,只是方言方音不同而已。

然而,其他彝族地区不论是《阿鲁举热》、《支格阿龙》、 《举格阿鲁》版本,还是口传神话《包头王》、《玛贺妮》版本,都停留在传统文学保护和传承上,而《祭社神经》不论翻译成什么样的书名,它不仅是英雄史诗、英雄传奇故事,并已上升到了当地彝族“咪嘎哈”节祭仪式上的祭经,真正成了“祭坛就是文坛”。《祭社神经》就是对彝族原始母系氏族婚姻家庭文化的追忆和复述,是对彝族先祖英雄笃杰阿龙杀妖降魔的伟大战绩的点赞与讴歌。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看,反映了当地彝族龙图腾信仰、崇祖信神、英雄崇拜、战神崇拜、邪神崇拜、鬼怪崇拜、自然崇拜、动物崇拜等原始宗教文化,也反映了彝族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生社会的婚姻形态以及善待自然、保护生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行为。

一、再现原始氏族图腾婚姻联盟形态

(一)神秘诡异的降生

《祭社神经》中阿龙降生是神秘诡异的。

雁山这地方,雁女名阿弛,雁氏之阿弛,嫁到竹山上。竹女名阿芬,嫁到彝山上。彝女名阿芝,嫁到柏林山,柏女名阿索,嫁到栗树山。栗女名阿莆,莆氏生三女,三女未出嫁。

细究上述描述,我们隐约地看到了父系的影子,所有的女子都有明确的父姓,由此可以断言,“阿驰”、 “阿芬”、 “阿芝”、 “阿索”、“阿莆”的时代已经是父系掌权的时代,并相邻的氏族图腾间不断通过婚姻联盟和融合而逐渐形成强大的部落联盟。这里的氏族名都是当时的原始氏族图腾名号,如以大雁、竹子、柏树、栗树等为氏族的徽号、标志,这不能不说是当时彝族的氏族图腾。但从婚姻形态而言,其所反映和体现的是一种氏族图腾外婚制形式,并仍处在“生子不见父”的荒芜、蒙昧时代。

……阿梅有一天,要去看龙鹰,龙鹰空中翔,滴下三滴血。一滴滴头上,头发穿三层;一滴滴腰间,蓑衣穿三层;一滴滴臀部,裙裤穿三层。……毕摩出家门,只在小毕摩。阿罗小毕摩,左手开书柜,取出经书来,翻开一篇看,书上没有写,毕摩不回答;又翻三篇看,是讲凶与祸;后翻六篇看,是讲吉与福;再翻九篇看,说的是吉兆。毕摩动起身,来到主人家,毕摩翻经书,念起《生育经》,莆氏阿梅女,晚上生阿龙。

在这里我们不如这样说,阿龙是母系社会“生”下的第一个父系社会的代表者,他处在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交替的时代。因此,女性为大为重,女性地位高于男性的彝族远古母系文化精神特质在阿龙文化精神中清晰可见。[1]

(二)超凡怪异的衣食住行

《祭社神经》中的阿龙衣食住行与一般常人不同,并是超凡怪异的。

阿龙生下地,生后第一夜,不肯吃母奶;生后第二夜,不肯同母睡;生后第三夜,不肯穿衣裤。

于是其母以为魔胎怪胎,把阿龙抛到龙岩下,可阿龙不仅能说龙话,而且“饿时吃龙饭,渴时吸龙乳”,表现出超凡的生活习性。难怪曾有先哲说,阿龙虽是鹰的儿子,但是龙呵护、抚养长大的。阿龙不仅不肯吃母乳、同母睡,而且从小天资聪慧,本领超群,能力过人,果敢勇猛,胆大心细,是敢作敢为、嫉恶如仇的不凡之人。这些不仅在《祭社神经》可以印证,而且在其他彝族地区流传的彝文文献如《阿鲁举热》、 《支格阿龙》、 《举格阿鲁》中可以印证。

阿龙时代因天上无日月星辰而大地一片黑漆,于是阿龙去喊日月星辰,还分别锻造金银铜铁锤,宰杀黄牛、绵羊山羊、公鸡祭献天地神,结果喊出来了九个太阳、七个月亮、北斗七星等。可是“白天的太阳,九个一齐出”,使地上的树木晒死、花草萎枯、河水断流、湖海干涸、石头熔化;又“夜晚的月亮,七个一齐出”,使地上的树木冻死、花草冻枯、泉水冻结、石头冰霜,并人们根本不敢出门,生怕被晒死、冻死。因而阿龙背上神弓神箭去射日月。

站在石上射,射日日射落,射月月射掉。九个火太阳,射落了八个,剩独个太阳;七个冷月亮,射掉了六个,剩独个月亮。

致使天上独日昼出和独月夜行的自然规律,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

日月被射后,茫茫大地上,毒蛇如田埂,蛤蟆如竹箩,苍蝇如公鸡,蚂蚁如兔子,蜈蚣如竹子。

这时阿龙不得不去打蛇、打蛤蟆、打苍蝇、打蜈蚣,把它们分别打成手指粗、巴掌大、翅膀折叠、小指粗,并把它们分别打入地坎下、土埂下、旷野外、石缝里。不仅如此,世间魔族十分猖獗,无恶不作,涂炭生灵。于是阿龙“法术全备齐,头上戴铁盔,身上穿铠甲,双脚穿铁鞋,手中握铁镭,肩上扛铁网,拿着铁神鞭,跋腿上征途,健步奔魔界。”当阿龙在大魔家中留宿过夜时,因他实在饥饿口渴,求大魔烧铁饼给他吃,炼铁水给他喝。

大魔王阿孽,取来一坨铁,放入火中烧,烧得红彤彤,送给阿龙吃。先祖阿龙呀,铁砣当饭吃。

(三)父系氏族社会的形成与正式确立

在《祭社神经》中详细记述了以大魔家族为代表的母系家族,残忍暴虐、凶狠肆虐、无恶不作。即春三月变妖火烧毁了群山,夏三月变山洪淹没大地,秋三月变大冰雹击毁果实,冬三月变雪霜冻死万物。不仅如此,大魔祖母变一妖猴,抬六把妖火,来到“纳添”城烧毁君王殿,来到“谷俄”城烧毁大臣府,来到东方烧毁“俄阿娜”村,来到西方烧毁“俄夺宾”寨,来到西南烧毁彝家寨,来到北方烧毁“俄祁里”寨,来到中央烧毁“夏族”寨,来到森林边烧毁哈尼族村,来到高山烧毁“濮拉”寨,来到河边烧毁傣家寨。阿龙看到此惨景,满腔怒火,嫉恶如仇,奔赴魔界,与大魔家族殊死决战。

魔王的儿子,一个变十个,十个变百个,百个变千个,千个变万个,手握铁链子,高举大火把,集合在洞口。先祖阿龙呀,抬起大铁锤,向左打下去,魔兵九千九,全部被打死;拿起铁神鞭,朝右抽过去,魔兵八万八,全都被击毙。

可是,以大魔家族为代表的母系家族的阴魂阴鬼,来到阴府里,恶人先告状,向阴君阎罗王说什么世间阿龙涂炭生灵,且还要捣毁阴府等。阴君阎罗王,偏听偏信,率阴将阴兵,讨伐阿龙。阿龙寡不敌众而英勇阵亡,阴将阴兵并不解恨,剖开阿龙肚,掏出心脏切成四丫分别抛向四方,变成了东南西北四方的社石神。阴将阴兵还把阿龙的四肢砍下来分别丢到四方,变成了东南西北四方的四棵社神树。换句话说,阿龙成为滇南彝族乃至整个西南彝族英雄的代名词,他是集偶像、正义和英勇于一身的代表。[2]

从整个“咪嘎哈”节祭文化活动看,在具体杀猪宰鸡祭献“咪嘎神”(即阿龙)中,禁止一切女子参加祭献活动。探究其源,就是当时男子没有什么地位,就在村头密林里秘密聚会,并与母系氏族社会抗争,而当正式确立了男子为社会中心时,女子聚集在“咪嘎哈”神林外狂歌狂舞。这一文化现象不能不说母系氏族社会与父系氏族社会的抗衡,善良的男子们也进一步妥协,让出一片女子狂歌狂舞场地,让她们尽量发泄自己对父系氏族社会的不满和愤慨。正如拉法格在《关于婚姻的民间歌谣和礼俗》一文中指出: “各种宗教,各国政府,都以敬意和隆重的仪式来敬重婚姻。哲学家、教士和政治家把婚姻看作家庭的基础,看作保证妇女的地位和对妇女保护和重视的一种制度。而在这种若干世纪以来绵延不断的庄严隆重的演奏会上,民歌却发出了不谐和的噪音。”[3](P11)

二、原始信仰文化的传承与再现

(一)图腾信仰文化

1. 龙图腾信仰文化

龙图腾信仰文化在《祭社神经》中,可谓是最突出最彰显的文化之一。

却说阿龙世,远古那时候,天穹生龙子,居住在天上,星云来做伴,风雨来陪伴;大地生龙子,居住在地上,人类来做伴,禽兽来陪伴;地上生龙子,居住在江中,江鳅来作陪,鱼虾来做伴;江中生龙子,居住在岩上,岩羊来作陪,岩蜂来做伴;湖海生龙子,居住在畔边,海螺来做伴,鲤鱼来作陪;龙潭生龙子,居住在泉里,小鱼来做伴,小虾来作陪;泉井生龙子,蛐蟮来做伴,蚯蚓来作陪;岩上生龙子,居住在森林,麂子来作陪,獐子来做伴;森林生龙子,住在鹤雁沟,白鹤来作陪,绿雁来做伴。

川滇大小凉山彝区流传的《勒俄特依·支格阿龙》[4]中也类似记载。彝族认为,阿龙是天地之子,是河川峰岩之子,阿龙时代,已形成了龙无处不在、无所不居的观念了。又说阿龙“龙年龙月生,龙日龙时生”。因此,彝族认为,他们的先祖英雄阿龙是龙感化而生的龙人。这一文化现象还在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汉文文献《后汉书·西南夷列传》记载:

哀牢夷者,其先有妇人名沙壹(有的为“沙壶”),居于哀牢山,尝捕鱼水中,触沉木若有感,因怀孕。十月,产男子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水上,沙壹忽闻龙语: “若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见龙惊走,独小子不能去,背龙而坐,龙舐之,其母夷(彝)语,谓“背”为“九”,谓“坐”为“隆”,名曰“九隆”,及后长大,诸兄以九隆为父舐而黠,遂共推为王。

而在《华阳国志·南中志》中记载与上述相同外,还认为“九隆”是古代昆明族祖先。

据考证,哀牢夷为当今彝族先民,并叟、昆明为后世彝族的先民,其崇龙敬龙之风弥盛。有人认为, “诺苏”、 “倮倮”、 “腊鲁”中的“诺”、“倮”、“鲁”与龙有关,彝族不少支系至今认为是龙的子裔,龙之民族,九隆也是龙的化身。滇南彝族自称尼苏颇至今认为是龙子龙孙,一年一度举行的“咪嘎哈”节祭活动中,以求人丁兴旺、六畜壮大,他们“咪嘎哈”时,头年所生男孩的家庭,其父抱其子并带煮熟的一只大红公鸡和蒸熟的一甑糯米饭到“咪嘎哈”神树林向“咪嘎哈”神(阿龙)报喜报丁,祈求先祖阿龙保佑其子健康成长。当地彝族把“咪嘎哈”神林干脆称为“龙神林”,把“咪嘎哈”神树称为“龙神树”,把“咪嘎哈”称为“祭龙节”,这不能不说是当地彝族龙图腾信仰文化更进一步形象化和具体化。

2. 鹰图腾信仰文化

鹰图腾信仰文化在《祭社神经》中仅次于龙图腾信仰文化。

天空一对鹰,来自黄铜山;地上一对鹰,来自灰锡山;上方一对鹰,来自黄金山;下方一对鹰,来自白银山;四只神龙鹰,来自杉松林。阿梅有一天,要去看龙鹰,龙鹰空中翔,滴下三滴血。鹰血三滴血,滴在阿梅身。一滴滴头上,头发穿三层;一滴滴腰间,蓑衣穿三层;一滴滴臀部,裙裤穿三层。

致使莆氏阿梅女怀孕,十月后生下阿龙。川滇大小凉山彝族地区流传的《勒俄特依·支格阿龙谱系》中也是类似的记载。在滇中彝族地区流传的《阿鲁举热》中说:

我是鹰的儿子,我是鹰的种子,现在中了女人的计,落在大海里,……从这以后每年八月,成群老鹰来了,老鹰在海上盘旋,它们飞来飞去,去找海蛇啄吃,天阴沉沉的时候,老鹰飞来无影子,蛇总被老鹰吃。天晴朗朗的时候,老鹰来了影子落水面,海蛇直起身子与鹰斗,一天老鹰赢,一天海蛇赢。天阴三日鹰为王,天晴三日蛇为王。[5](P44-57)

即老鹰把他养大,人们叫他“阿鲁举热”,意为“鹰的儿子——阿龙”,因为他母亲受鹰血(精液)感孕而生下了他。很多彝族地区,把阿龙奉为自己的英雄祖先、村寨的保护神、民族的战神,这是因为鹰图腾信仰文化促成的崇鹰文化观念。

(二)崇祖信仰文化

在《祭阿龙经》中,阿龙是“生子不见父”时代的产物,阿龙是莆氏女阿梅与鹰图腾家族某一男子交合产下的儿子,但不知阿龙的亲生父亲是谁,一字未提,只是隐约地记述阿龙亲生父亲是鹰图腾家族的某一男子。还有阿龙尚未出世前,已经历了漫长的原始母系氏族社会。

雁山这地方,雁女名阿弛,雁氏之阿弛,嫁到竹山上。竹女名阿芬,嫁到彝山上。彝女名阿芝,嫁到柏林山,柏女名阿索,嫁到栗树山。

这里的“雁女名阿弛”、 “竹女名阿芬”、“彝女名阿芝”、 “柏女名阿索”、 “栗女名阿莆”等,如实地告诉我们:“阿驰”是雁图腾氏族之女,为图腾家族的某一祖母; “阿芬”是竹图腾家族之女,为彝祖先民的某一祖母;“阿芝”是彝族先民某一家族之女,为柏树图腾家族的某一祖母;“阿索”是柏树图腾家族之女,为栗树图腾家族的某一祖母。又“大魔王阿孽”虽没有真正记述是母系氏族家族,但其实也是母系氏族家族。这不能不说彝族原始母系氏族祖先崇拜文化的遗迹,并反映了当时彝族不是氏族内婚,而是氏族外婚了,并已深知氏族内婚对繁衍种族成员的不利因素。

总之,《祭社神经》中祖先崇拜文化,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一是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极其漫长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历史阶段以后,从“万物有灵”及其灵魂观念中演化出占支配地位的鬼神观念;二是母权制衰落,父权制兴起,男子在生产生活中确立了强固的社会地位,各血亲集团由不稳定的对偶婚向稳定的一夫一妻制过渡;三是社会意识对人的崇拜已逐渐占据了主要地位。一句话,人类由广泛地崇拜自然界到图腾崇拜再发展到自己亲族或血亲集团中真正血缘关系的人。

(三)神灵信仰文化

滇南彝族社会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物质生产的不断丰富,思维能力逐渐增强,思想意识也不断提高,于是滇南彝族传统信仰文化理念领域里出现了更为抽象的东西,即神灵信仰。《祭社神经》中也出现更为抽象的神灵信仰文化。如:

茫茫大地上,古时没有树,白云高山上,贤索撒树种,树种万千种,种种树有之,却没庚菩树。索娥播石头,大石和小石,砂石和碎石,岩石和崖石,样样石有之,却没朔纳石。

这里的“贤索”(有的译为“实硕”、“实勺”、“辛翁”)、“索娥”(有的译为“朔翁”,据曾有先哲考证,均为远古彝族部落名,后逐渐升华为文明礼仪兴邦之神)。据说,前者为兴礼仪、典章之部落先祖神,后者为采矿冶炼金属之部落先祖神。而“庚菩树”系彝语南部方言音译,是当地彝族村寨上方的“咪嘎哈”神树林里的那棵高大挺拔的神树,象征社神的石头就置于此树脚或深埋在树脚深洞中,“庚菩树”即指此社神树,又称龙树。据说是阿龙为民除妖降魔牺牲后的四肢所变。 “朔纳石”也是系彝语南部方言音译,指社神林中用于象征社神的石头,一般用一个白色椭圆形鹅卵石表示,也有用两个鹅卵石表示,以示男子的睾丸;有的则用显椭圆形,顶端呈锥状的白色石柱表示社神,以象征男子的阳具。

智神依乌图,福神硕者奢,护佑着人类,人人皆长寿,十二个部族,遍布大地上,这一个时代,辛耄有千岁,朔耄寿万年。

以上的“依乌图”、 “硕者奢”,为天神名,均呵护着人类繁衍生息。而“辛耄”和“朔耄”为“贤索”和“索娥”的别称异译。还有“策格兹”为天君神,统管天上天下的一切生灵。

特别需要阐释的是,以阿龙为代表的战神、保护神、正义神同以大魔王阿孽家族为代表的各种妖魔鬼怪、邪恶决一死战时,大魔王阿孽幺儿变换各种动物和阿龙变化的各种动物,若深究就是各种自然神灵。

魔王的幺儿,看势不对头,变一只绿鸟,急忙往外逃;阿龙变成鹰,去追逐绿鸟。魔王的幺儿,变一对白鱼,逃到湖里去;阿龙变水獭,去把白鱼追。魔王的幺儿,变一对麂子,逃到森林里;阿龙变猎犬,去追赶麂子。魔王的幺儿,变成一窝蜂,逃到悬崖上;阿龙变成火,去把蜂巢烧。魔王的幺儿,变成一只鼠,逃回魔洞中;阿龙变成猫,抓住了老鼠。魔王的幺儿,无法再变化,无处可躲藏。

一物降一物,正义终归战胜邪恶,阿龙所变换的代表战胜、保护神、正义神,一般都是彝族崇拜物,如老鹰、水獭、猎狗、火、猫(虎)等。而魔王幺儿所变换的代表妖魔鬼怪、邪恶,如绿鸟、白鱼、麂子、蜂子、老鼠等,绿鸟一般指鬼鸟鬼雀。据说,黄昏时鬼鸟鬼雀在村寨旁鸣叫,特别是尖叫预示村寨里将要死人;麂子在村寨旁哀哭或怪叫,特别是跑进村中家里,认为是凶兆,必延请毕摩做法事,驱除一切邪恶;野蜂在房屋上或屋檐下筑巢做窝,也认为是凶兆,即刻用火灭之,并延请毕摩做法事,驱除一切凶邪。还有甚者,古往今来,每当彝族遇到瘟疫疾病,或者认为妖魔鬼怪缠身,或者路过认为妖魔鬼怪常出没的地方时,都无意间脱口而出:“阿龙贤摆毒(铁大锤)来打死你!”意思是说,我是阿龙的后裔,时时都被战神阿龙保护,你不要吓唬我、或纠缠我、或作祟我,不然用阿龙的铁大锤把你打死。

换言之,不论战神笃杰阿龙与大魔王阿孽家族的殊死决战,还是与阴兵阴将的决战,实际上是正义与非正义间的决战,积极追求和平相处与否的争斗,从不同层面反映不同氏族图腾军事联盟之间的历史争战。

三、传承传统生态文化理念

(一)人与自然“合和”与“共生”理念

滇南自称尼苏颇的彝族祖祖辈辈大多世居在交通较闭塞且崇山峻岭、依山傍水之地,村头有座座山林,甚至莽莽森林;寨脚有层层梯田延伸河谷,沟渠纵横交错;村旁泉水叮咚,溪水潺潺;村前寨后古木参天,遮天蔽日,绿树成荫,竹林、棕榈成片成林。在《祭阿龙经》中也有这方面的记载。

穹天蔚蓝蓝,赤地平坦坦,溪河潺潺淌,江河哗哗流,大海波涛静,大山巍峨峨,……山谷荫箐箐,平川绿阴阴,森林阴森森……

由此可见,当时滇南彝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极好,今虽远不如以往,但也不是惨不忍睹。即使经历了上个世纪50 年代末同全国各地一道滥伐树木大炼钢铁,70 年代全国各地“农业学大寨”毁林开荒造田,80 年代毁林开荒且拔草除根种植经济林果木等多种经营;即使远离村寨的自留山、集体林更换了多次树种草种,但他们寨头上方的“咪嘎哈”神树林和水源林、寨脚下方的“姆耒梅神” (镇风火神)丛林、村寨出入口的寨门丛林以及村旁寨后的古树古木,依然葱绿茂盛。特别是“咪嘎哈”丛林,树林茂密,松、栗、杉等乔木挺立,藤蔓攀爬,百鸟栖息,甚为清爽荫翳,如入道家仙境。因为“咪嘎哈”丛林即护寨神树林,是当地彝族先民建寨时确定下来的,与村寨同时产生和存在,一般不作轻易移动,须作移动时,必须通过占卜形式来确定,不以任何人说了算。“咪嘎哈”丛林平常严禁放牧,严禁女子入内,严禁入内割草伐木。因而天长日久就成为威严壮观神秘的苍天古木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

千百年来,当地彝族由于人与自然“合和”与“共生”优良传统的深刻影响,特别是红河南岸自称尼苏颇的彝族地区,每一村寨的上方,必然矗立着茂密的森林,提供着水、用材、薪炭之源,其中以神圣不可侵犯的“咪嘎哈”丛林和水源林为特征;村寨下方是层层梯田,那里提供着他们世代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粮食;村寨由高低错落而古意盎然的传统民居建筑,形成他们世代安度人生的居所。这一结构被文化生态学家盛赞为“江河——森林——村寨——农田”四度同构的人与自然高度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红河南岸彝族地区自然生态系统,这就是千百年来当地彝族生息繁衍的美丽家园。

(二)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

“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如同孪生兄弟,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和谐相处是指人与他人、与自然相处时的一种态度,体现的是一种互惠互利,协同合作的关系。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当地自称尼苏颇的彝族的传统,这不仅是日常生活中的常事,而且在《祭社神经》有这样的记述。

宇宙无穷大,阳光照大地,月辉晒大地。大地居人类,住满十二川,处处有村寨,村庄多分明。彝人十二部,十二部族群,姓氏十二家,遍布大地上。天空无乌云,大地晴朗朗,世间的人类,六畜多兴旺,五谷更丰登,生活很幸福。……村庄住族民,一代传一代,一代承一代,父死子传承,母亡女继承。

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不是因部落多、族群多、姓氏多而人际关系不好,而是村庄与村庄、部落与部落、族群与族群、姓氏与姓氏之间如同“天空无乌云,大地晴朗朗”的亲密无间,邻里和睦,相亲相爱,族人和谐的一幅幸福生活景象,且代代相传。

众所周知,当今市场经济不断深入,但不以因其的影响而沦丧人与人和谐相处理念和行为,相反邻里关系更加融洽,并由于村与村、族与族之间经济、文化方面的不断往来,婚姻关系的不断扩大,过年过节相互宴请,不同村寨、不同民族结拜兄弟或姐妹,比比皆是,使人与人和谐相处理念和行为更进一步升华。如谁家有丧,结拜兄弟或姐妹相互帮忙,且无息借贷钱物,把丧事料理好;谁家讨亲嫁女或盖房,结拜兄弟或姐妹相互出力出钱,且无息赊借钱财,把婚事办好和房屋盖好。但这些无息借贷或无息赊借的钱财,只要人家有这方面事时归还即可,不必担心接着偿还。这与我国当代民族学家费孝通所言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同工异曲,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内涵和精神殊途同归,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先哲们曾说,人与自然是集天地之灵气,采万物之精华,勇敢的人类从洪荒时代走到了文明的世纪。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祭神社经》中曾有这样的记述。

天神策格兹,曾下旨令说:牛与虎同厩,虎不许害牛,牛不许撞虎;羊和狼同圈,狼不许害羊,羊不许撞狼;鸡和鹰同笼,鹰不许叼鸡,鸡不许啄鹰;人与妖同室,妖不许捉人,人不许打妖。定得很清楚,皆照规矩办。长翅飞翔的,有脚走路的,各自选乐土,选择好龙潭,动物和植物,各自在繁衍,各自在发展。

寥寥数句,道明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虽牛与虎、羊与狼、鸡与鹰、人与妖不可能相融相处,人类的智慧创造了经济的奇迹,无知与贪婪却留下了可怕的后果,但其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不论古今,我们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也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究其根源,就是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但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如今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地球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善待万物,就像善待我们人类;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我们的家园!人类渐渐从噩梦中觉醒: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而这一主要思想恰恰反映在《祭社神经》中,这不能不说是彝族历代先民的智慧和文化积淀。

值得我们留意的是,其一, 《祭社神经》是随滇南彝族一年一度举办的“咪嘎哈”节祭文化活动的传承而传承,并发扬光大,而他们“咪嘎哈”节祭文化活动以祭祀的形式咏诵《祭神社经》,使节祭内容更加丰富、节祭目的和意义更加明朗和具体。

其二,《祭社神经》是其他彝族地区流传的《阿鲁举热》、 《支格阿龙》、 《举格阿鲁》及口传神话《玛贺妮》、 《包头王》的神话传说变体版本,但它们都只停留在文学传承层面上,而《祭社神经》已上升到了集文学性的英雄史诗和祭祀性的原始宗教经籍层面上,这是彝族传统文化多样性的具体体现和表现。

其三,综合《祭社神经》以及其他地区流传的《阿鲁举热》、《支格阿龙》、《举格阿鲁》及口传神话《玛贺妮》、《包头王》版本内容,阿龙作为典型的彝族古代圣贤之一,集部落君长、祭司毕摩、天文学家、历算家于一身。由于他的历史威望和在彝族心目中的崇高地位,他被神化,由历史人物变成神性英雄人物,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人先祖。作为君长,他亲率族人战天斗地,治理洪泛,劝勉耕牧;……作为神人英雄,他具备箭射日月,修天补地,呼风降雾,降魔伏鬼的特殊本领,乐于为民除害和主持公道,备受后世的祗敬与崇拜。他的精神世世代代激励和鼓舞着彝族人民从远古走到现在。尽管史诗以悲剧为结局,但阿龙仍不失为一个远古的,具有时代精神的大英雄。[2]

[1]洛边木果,何刚,罗文华. 简论彝族支格阿鲁文化精神[J] . 西昌学院学报,2005,(4).

[2]普驰达岭,杨翠英. 彝族英雄史诗〈支格阿龙〉的民族学叙事价值刍议[J]. 毕节学院学报,2010,(3).

[3]拉法格. 拉法格文论集[M]. 北京:三联书店,1985.

[4]冯元蔚. 勒俄特依[M]. 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2.

[5]佚名. 太阳金姑娘与月亮伙子·阿鲁举热[Z]. 昆明:云南美术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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